管子弟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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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法立而還廢之,令出而後反之」。

    念孫案:「後」當依朱本作「復」,字之誤也。

    「復反」與「還廢」相對爲文。

     明 法 以執勝 百官識 「夫尊君卑臣,非計親也,以執勝也。

    百官識,非惠也,刑罰必也」。

    劉曰:「『執』,當作『埶』,後《解》作『勢』,同。

    『百官識』,當依《解》作『百官論職』,乃字有缺誤。

    注皆非。

    」 令求不出 下情求不上通 「令求不岀謂之滅,岀而道留謂之擁。

    下情求不上通謂之塞,下情上而道止謂之侵」。

    念孫案:「令求不出」,「求」當爲「本」。

    「下情求不上通」,衍「求」字,竝見後《解》。

    尹注非。

     能匿 「故能匿而不可蔽,敗而不可飾也」。

    念孫案:「能」下本無「匿」字,後《解》作「能不可蔽,敗不可飾」,《韓子·有度篇》作「能者不可蔽,敗者不可飾」,則無「匿」字明矣,據尹注亦無「匿」字。

     正 世 失非在上 「夫萬民不和,國家不安,失非在上,則過在下」。

    念孫案:「失非在上」,當作「非失在上」。

    「非」與「則」對文,「失在上」與「過在下」對文。

     得齊 「治莫貴於得齊」。

    引之曰:《爾雅》:「齊,中也。

    」言莫貴於得中也。

    尹注非。

     治 國 河汝 「常山之東,河汝之間,早生而晩殺,五穀之所蕃孰也」。

    念孫案:「河汝」當爲「河海」,字之誤也。

    篆文「海」、「汝」相似。

    常山在海西河北,故曰「常山之東,河海之間」。

    若汝水,則去常山遠矣。

    《初學記·地部上》《太平禦覽·地部四》引此竝雲:「其山北臨代,南俯趙,東接河海之間,早生而晚殺,五穀之所蕃孰。

    」文多於今本,而皆作「河海之間」。

     民不惡 「國富則安鄉重家。

    安鄉重家,則雖變俗易習,衆移民,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

    念孫案:「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當依《羣書治要》作「至於殺之而不怨也」。

    今作「不惡」,則非其指矣。

    上文「安鄉重家」,即指民而言,無庸更加「民」字。

     王之本事 「粟者,王之本事也」。

    念孫案:《羣書治要》「王下」有「者」字,當據補。

     内 業 可迎以音 彼道之情惡音與聲脩心靜音道乃可得 音以先言音然後形 「是故此氣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聲,而可迎以音,敬守勿失,是謂成德,德成而智出,萬物果得」。

    尹解「可迎以音」句雲:「調其宮商,使之克諧,氣自來也。

    」念孫案:尹説甚謬。

    「音」即「意」字也。

    言不可呼之以聲,而但可迎之以意也。

    「音」與「力」、「德」、「德」、「得」爲韻,明是「意」之借字。

    「意」,古讀若「億」,故與「力」、「德」、「德」、「得」爲韻。

    《明夷·象傳》「獲心意也」,與「食」、「則」、「得」、「息」、「國」、「則」爲韻。

    《管子·戒篇》「身在草茅之中,而無懾意」,與「惑」、「色」爲韻,《楚詞·天問》「何所意焉」,與「極」爲韻。

    《呂氏春秋·重言篇》「將以定志意也」,與「翼」、「則」爲韻。

    秦之罘刻石文「承順聖意」,與「德」、「服」、「極」、「則」、「式」爲韻。

    《論語·先進篇》「億則屢中」,《漢書·貨殖傳》「億」作「意」。

    皆其證也。

    若讀爲「聲音」之「音」,則失其韻矣。

    又下文雲:「彼道之情,惡音與聲,脩心靜音,道乃可得。

    」尹注曰:「音聲者,所以亂道,故惡之也。

    」念孫案:「惡音與聲」,本作「惡心與音」。

    「音」,即「意」字也。

    道體自然,而人心多妄,不脩其心靜其意,則不可以得道,故曰「彼道之情,惡心與意脩心靜意,道乃可得也」。

    「意」之爲「音」,借字耳。

    「脩心靜音」,「音」與「得」爲韻,明是「志意」之「意」,非「聲音」之「音」也,後人誤以「音」爲「聲音」之「音」,遂改「惡心與音」爲「惡音與聲」。

    尹氏不察而曲爲之説,其失甚矣。

    又下文雲:「音以先言,音然後形,形然後言。

    」兩「音」字亦讀爲「意」,謂意在言之先,意然後形,形然後言也。

    尹注:「言從音生,故音先言。

    」亦是曲爲之説。

    前《心術篇》雲:「意以先言,意然後形,形然後思,思然後知。

    」是其明證也。

    《説文》:「意,從心音聲。

    」徐鍇本如此,徐鉉本作「從心從音」,此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