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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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法立而還廢之,令出而後反之」。
念孫案:「後」當依朱本作「復」,字之誤也。
「復反」與「還廢」相對爲文。
明 法 以執勝 百官識 「夫尊君卑臣,非計親也,以執勝也。
百官識,非惠也,刑罰必也」。
劉曰:「『執』,當作『埶』,後《解》作『勢』,同。
『百官識』,當依《解》作『百官論職』,乃字有缺誤。
注皆非。
」 令求不出 下情求不上通 「令求不岀謂之滅,岀而道留謂之擁。
下情求不上通謂之塞,下情上而道止謂之侵」。
念孫案:「令求不出」,「求」當爲「本」。
「下情求不上通」,衍「求」字,竝見後《解》。
尹注非。
能匿 「故能匿而不可蔽,敗而不可飾也」。
念孫案:「能」下本無「匿」字,後《解》作「能不可蔽,敗不可飾」,《韓子·有度篇》作「能者不可蔽,敗者不可飾」,則無「匿」字明矣,據尹注亦無「匿」字。
正 世 失非在上 「夫萬民不和,國家不安,失非在上,則過在下」。
念孫案:「失非在上」,當作「非失在上」。
「非」與「則」對文,「失在上」與「過在下」對文。
得齊 「治莫貴於得齊」。
引之曰:《爾雅》:「齊,中也。
」言莫貴於得中也。
尹注非。
治 國 河汝 「常山之東,河汝之間,早生而晩殺,五穀之所蕃孰也」。
念孫案:「河汝」當爲「河海」,字之誤也。
篆文「海」、「汝」相似。
常山在海西河北,故曰「常山之東,河海之間」。
若汝水,則去常山遠矣。
《初學記·地部上》《太平禦覽·地部四》引此竝雲:「其山北臨代,南俯趙,東接河海之間,早生而晚殺,五穀之所蕃孰。
」文多於今本,而皆作「河海之間」。
民不惡 「國富則安鄉重家。
安鄉重家,則雖變俗易習,衆移民,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
念孫案:「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當依《羣書治要》作「至於殺之而不怨也」。
今作「不惡」,則非其指矣。
上文「安鄉重家」,即指民而言,無庸更加「民」字。
王之本事 「粟者,王之本事也」。
念孫案:《羣書治要》「王下」有「者」字,當據補。
内 業 可迎以音 彼道之情惡音與聲脩心靜音道乃可得 音以先言音然後形 「是故此氣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聲,而可迎以音,敬守勿失,是謂成德,德成而智出,萬物果得」。
尹解「可迎以音」句雲:「調其宮商,使之克諧,氣自來也。
」念孫案:尹説甚謬。
「音」即「意」字也。
言不可呼之以聲,而但可迎之以意也。
「音」與「力」、「德」、「德」、「得」爲韻,明是「意」之借字。
「意」,古讀若「億」,故與「力」、「德」、「德」、「得」爲韻。
《明夷·象傳》「獲心意也」,與「食」、「則」、「得」、「息」、「國」、「則」爲韻。
《管子·戒篇》「身在草茅之中,而無懾意」,與「惑」、「色」爲韻,《楚詞·天問》「何所意焉」,與「極」爲韻。
《呂氏春秋·重言篇》「將以定志意也」,與「翼」、「則」爲韻。
秦之罘刻石文「承順聖意」,與「德」、「服」、「極」、「則」、「式」爲韻。
《論語·先進篇》「億則屢中」,《漢書·貨殖傳》「億」作「意」。
皆其證也。
若讀爲「聲音」之「音」,則失其韻矣。
又下文雲:「彼道之情,惡音與聲,脩心靜音,道乃可得。
」尹注曰:「音聲者,所以亂道,故惡之也。
」念孫案:「惡音與聲」,本作「惡心與音」。
「音」,即「意」字也。
道體自然,而人心多妄,不脩其心靜其意,則不可以得道,故曰「彼道之情,惡心與意脩心靜意,道乃可得也」。
「意」之爲「音」,借字耳。
「脩心靜音」,「音」與「得」爲韻,明是「志意」之「意」,非「聲音」之「音」也,後人誤以「音」爲「聲音」之「音」,遂改「惡心與音」爲「惡音與聲」。
尹氏不察而曲爲之説,其失甚矣。
又下文雲:「音以先言,音然後形,形然後言。
」兩「音」字亦讀爲「意」,謂意在言之先,意然後形,形然後言也。
尹注:「言從音生,故音先言。
」亦是曲爲之説。
前《心術篇》雲:「意以先言,意然後形,形然後思,思然後知。
」是其明證也。
《説文》:「意,從心音聲。
」徐鍇本如此,徐鉉本作「從心從音」,此鉉
念孫案:「後」當依朱本作「復」,字之誤也。
「復反」與「還廢」相對爲文。
明 法 以執勝 百官識 「夫尊君卑臣,非計親也,以執勝也。
百官識,非惠也,刑罰必也」。
劉曰:「『執』,當作『埶』,後《解》作『勢』,同。
『百官識』,當依《解》作『百官論職』,乃字有缺誤。
注皆非。
」 令求不出 下情求不上通 「令求不岀謂之滅,岀而道留謂之擁。
下情求不上通謂之塞,下情上而道止謂之侵」。
念孫案:「令求不出」,「求」當爲「本」。
「下情求不上通」,衍「求」字,竝見後《解》。
尹注非。
能匿 「故能匿而不可蔽,敗而不可飾也」。
念孫案:「能」下本無「匿」字,後《解》作「能不可蔽,敗不可飾」,《韓子·有度篇》作「能者不可蔽,敗者不可飾」,則無「匿」字明矣,據尹注亦無「匿」字。
正 世 失非在上 「夫萬民不和,國家不安,失非在上,則過在下」。
念孫案:「失非在上」,當作「非失在上」。
「非」與「則」對文,「失在上」與「過在下」對文。
得齊 「治莫貴於得齊」。
引之曰:《爾雅》:「齊,中也。
」言莫貴於得中也。
尹注非。
治 國 河汝 「常山之東,河汝之間,早生而晩殺,五穀之所蕃孰也」。
念孫案:「河汝」當爲「河海」,字之誤也。
篆文「海」、「汝」相似。
常山在海西河北,故曰「常山之東,河海之間」。
若汝水,則去常山遠矣。
《初學記·地部上》《太平禦覽·地部四》引此竝雲:「其山北臨代,南俯趙,東接河海之間,早生而晚殺,五穀之所蕃孰。
」文多於今本,而皆作「河海之間」。
民不惡 「國富則安鄉重家。
安鄉重家,則雖變俗易習,衆移民,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
念孫案:「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當依《羣書治要》作「至於殺之而不怨也」。
今作「不惡」,則非其指矣。
上文「安鄉重家」,即指民而言,無庸更加「民」字。
王之本事 「粟者,王之本事也」。
念孫案:《羣書治要》「王下」有「者」字,當據補。
内 業 可迎以音 彼道之情惡音與聲脩心靜音道乃可得 音以先言音然後形 「是故此氣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聲,而可迎以音,敬守勿失,是謂成德,德成而智出,萬物果得」。
尹解「可迎以音」句雲:「調其宮商,使之克諧,氣自來也。
」念孫案:尹説甚謬。
「音」即「意」字也。
言不可呼之以聲,而但可迎之以意也。
「音」與「力」、「德」、「德」、「得」爲韻,明是「意」之借字。
「意」,古讀若「億」,故與「力」、「德」、「德」、「得」爲韻。
《明夷·象傳》「獲心意也」,與「食」、「則」、「得」、「息」、「國」、「則」爲韻。
《管子·戒篇》「身在草茅之中,而無懾意」,與「惑」、「色」爲韻,《楚詞·天問》「何所意焉」,與「極」爲韻。
《呂氏春秋·重言篇》「將以定志意也」,與「翼」、「則」爲韻。
秦之罘刻石文「承順聖意」,與「德」、「服」、「極」、「則」、「式」爲韻。
《論語·先進篇》「億則屢中」,《漢書·貨殖傳》「億」作「意」。
皆其證也。
若讀爲「聲音」之「音」,則失其韻矣。
又下文雲:「彼道之情,惡音與聲,脩心靜音,道乃可得。
」尹注曰:「音聲者,所以亂道,故惡之也。
」念孫案:「惡音與聲」,本作「惡心與音」。
「音」,即「意」字也。
道體自然,而人心多妄,不脩其心靜其意,則不可以得道,故曰「彼道之情,惡心與意脩心靜意,道乃可得也」。
「意」之爲「音」,借字耳。
「脩心靜音」,「音」與「得」爲韻,明是「志意」之「意」,非「聲音」之「音」也,後人誤以「音」爲「聲音」之「音」,遂改「惡心與音」爲「惡音與聲」。
尹氏不察而曲爲之説,其失甚矣。
又下文雲:「音以先言,音然後形,形然後言。
」兩「音」字亦讀爲「意」,謂意在言之先,意然後形,形然後言也。
尹注:「言從音生,故音先言。
」亦是曲爲之説。
前《心術篇》雲:「意以先言,意然後形,形然後思,思然後知。
」是其明證也。
《説文》:「意,從心音聲。
」徐鍇本如此,徐鉉本作「從心從音」,此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