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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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下文曰:「無所低,故徧流萬物而不變也。

    」《史記·天官書》「其前抵者戰勝」,《漢書·天文志》「抵」作「低」。

    《漢書·食貨志》「封君皆氐首仰給焉」,晉灼曰:「『氐』音『抵距』之『抵』。

    」《史記·平準書》作「低」。

    是「抵」、「低」古字通,隷書「低」字作「」,《幹祿字書》曰:「、氐,上通下正。

    」諸從氐者竝準此。

    形與「位」相似,因譌而爲「位」矣。

     間之理者 「以無爲之謂道,舍之之謂德,故道之與德無間,故言之者不别也間之理者,謂其所以舍也」。

    尹注曰:「道德之理可間者,則有所舍所以舍之異也。

    」引之曰:「之理」二字因注而衍,「間者」上又脫「無」字。

    「無間」者,謂其所以舍也。

    言道之與德所以謂之「無間」者,謂德即道之所舍。

    上文曰「德者,道之舍」。

    故無間也。

    尹所見本已脫「無」字,故以爲可間,豈有上言「無間」而下又言「可間」者乎,失之矣。

     禮岀乎義義出乎理理因乎宜 「義者,謂各處其宜也。

    禮者,因人之情,緣義之理,而爲之節文者也。

    故禮者,謂有理也。

    理也者,明分以諭義之意也。

    故禮出乎義,義岀乎理,理因乎宜者也」。

    引之曰:「禮出乎義」,當作「禮出乎理」,禮者,謂有理也,故曰「禮出乎理」。

    「義出乎理」,當作「理出乎義」,「理也」者,明分以諭義之意也,故曰「理出乎義」。

    「理因乎宜」,當作「義因乎宜」,「義」者,各處其宜也,故曰「義因乎宜」。

    寫者錯亂耳,不然則「義」者「宜」也,上言「禮岀乎義」,而下又别言「理因乎宜」,是分「義」與「宜」爲二也,殆不可通。

     莫人言至也不宜言應也 「莫人,言至也。

    不宜,言應也。

    應也者,非吾所設,故能無宜也」。

    念孫案:此釋上文「真人之言,不義不顧」也。

    上文「真人」譌作「直人」。

    「莫人」當爲「真人」。

    隷書「真」字作「」,「莫」字作「」,二形相似。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表》「甘泉戴侯莫搖」,《漢表》「莫搖」作「真粘」。

    《朝鮮傳》「嘗略屬真番」,徐廣曰:「真,一作莫。

    」《新序·雜事篇》「黃帝學乎大真」,《路史·疏仡紀》曰:「大真,或作大莫,非。

    」上文作「直人」,此文作「莫人」,故知其皆「真人」之譌也。

    「言至也」三字,語意未明,疑有脫誤。

    「宜」與「義」古字通,「不宜」即上文之「不義」也。

    「義」者,度也。

    説見《經義述聞·左傳》「婦義事也」及《國語》「比義」下。

    言事至而後應之,不先爲量度也。

    故曰「不宜,言應也。

    應也者,非吾所設,故能無宜也」。

    尹不知「莫」爲「真」之譌,又不知「不宜」即上文之「不義」,遂讀「莫人言」爲句,「不宜言」爲句,而強爲之説矣。

     務其應所以成之 「應也者,以其爲之人者也。

    執其名,務其應,所以成之,應之道也」。

    引之曰:「務其」下「應」字,「所以成」下「之」字,皆衍文也。

    尹注曰:「物既有名,守其名,而命合之,「合」,蓋「令」之譌。

    則所務自成。

    」則正文作「務其所以成」明矣,此以「名」與「成」爲韻,下文曰:「以其形,因爲之名,此因之術也。

    」亦以「形」與「名」爲韻。

     不得過實 「此言不得過實,實不得延名」。

    念孫案:「不得過實」上當有「名」字。

     心術下 而天下治實不傷不亂於天下 「凡物載名而來,聖人因而財之,而天下治。

    實不傷不亂於天下,而天下治」。

    念孫案:此以兩「治」字絶句,「實不傷不亂於天下」八字連讀,「實」與「名」正相對也,尹以「天下治實不傷」連讀,大謬。

     可知於顔色 和於形容 「全心在中舊本「全」譌作「金」,劉曰:「當依《内業篇》作『全』。

    」今據改。

    尹曲爲之説,非。

    不可匿,外見於形容,可知於顔色」。

    念孫案:「可知於顔色」,本作「知於顔色」。

    「知」,亦「見」也,謂外見於顔色也。

    《呂氏春秋·報更篇》「齊王知顔色」,「知」下當有「於」字。

    高注曰:「知,猶發也。

    」《自知篇》「文侯不説,知於顔色」,注曰:「知,猶見也。

    」《淮南·脩務篇》曰:「奉爵酒不知於色,挈石之尊,則白汗交流。

    」《趙策》曰:「趙王不説,形於顔色。

    」或言「形」,或言「知」,皆發見之謂也。

    「見於形容」、「知於顔色」,互文耳。

    今本「知」上有「可」字者,後人不曉「知」字之義而加之也。

    又《内業篇》:「全心在中,不可蔽匿,和於形容,見於顔色。

    」劉曰:「『和』乃『知』字誤。

    」案,劉説得之。

    「知」與「見」亦互文耳,今本作「和」者,亦後人不曉「知」字之義而改之也。

    《齊策》「齊王知於顔色」,今本作「和其顔色」,亦後人所改。

     以爲原 表裏遂通 被服四固 一言解之 「是故内聚以爲原,泉之不竭,表裏遂通。

    泉之不涸,四支堅固。

    能令用之,被服四固。

    是故聖人一言解之,上察於天,下察於地」。

    念孫案:「以爲原」,當依《内業篇》作「以爲泉原」,下文「泉之不竭」即承此句言之。

    劉以爲缺「泉」字,是也。

    「表裏遂通」,「通」當爲「達」,「達」與「竭」爲韻。

    《内業篇》亦誤作「通」。

    「被服四固」,當爲「被及四圄」,據尹注但言「被及」而不言「被服」,則正文本作「被及」明矣。

    「服」字右半與「及」相似,故「及」誤爲「服」。

    僖二十四年《左傳》「子臧之及,不稱也夫」,今本「及」誤作「服」。

    「圄」與「固」亦相似,又涉上文「堅固」而誤耳。

    「圄」,即「圉」字也。

    《説文》:「囹圉,所以拘罪人。

    」今經傳皆作「囹圄」。

    《左氏春秋》定四年「衛孔圉」,《公羊》作「孔圄」。

    《淮南·人間篇》「使馬圉往説之」,《論衡·逢遇篇》「圉」作「圄」。

    孫炎注《爾雅》曰:「圉,國之四垂也。

    」此言「被及四圄,察於天地」,《内業篇》言「窮天地,被四海」,其義一也。

    不言「四海」而言「四圄」者,變文協韻耳。

    「一言解之」,當依《内業篇》作「一言之解」,「解」與「地」爲韻。

    尹注皆非。

     注 輕重丁篇,原作「輕重之篇」,據《管子》篇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