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清代文學的反動(下)——桐城派古文

關燈


    因此他們便是多方面的人而不隻是文學家了。

     以上是桐城派在思想方面的主張。

     在文詞方面,他們還提出了所謂“桐城義法”。

    所謂義法,在他們雖看得很重,在我們看來卻并不是一種深奧不測的東西,隻是一種修詞學而已。

    将他們所說的歸并起來,大抵可分為以下兩條: 第一,文章必須“有關聖道”——方苞說:“非闡道翼教,有關人倫風化不苟作。

    ”姚鼐也說過同樣的話,以為如“不能發明經義不可輕述”。

    所以凡是文章必須要“明道義,維風俗”。

    其實,這也和韓愈等人文以載道的主張一樣,并沒有更高明的道理在内。

     此外他們所提出的幾點,如文章要學左史,要以韓歐為法,都很瑣碎而沒有條理。

    比較可作代表的是沈廷芳《書方望溪先生傳後》中的一段話: “……南宋元明以來,古文義法不講久矣。

    吳越間遺老尤放恣:或雜小說,或沿翰林舊體,無雅潔者。

    古文中不可錄: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闆重字法,詩歌中隽語,南北史佻巧語。

    ” 将其中的意見歸納起來,也可勉強算作他們的義法之一,便是: 第二,文要雅正。

     另外還有一種莫明其妙的東西,為現在的桐城派文人也說不明白的,是他們主張文章内要有“神理氣味,格律聲色”八種東西。

     姚鼐《古文辭類纂序目》: “凡文之體類十三,而所以為文者八:曰‘神理氣味,格律聲色’。

    神理氣味者文之精也,格律聲色者文之粗也。

    ……” “理”是義理,即我們之所謂“道”;“聲”是節奏,是文章中的音樂分子;“色”是色采,是文章的美麗。

    這些,我們還可以懂得。

    但神、氣、味、律等,意義就十分渺茫,使人很難領會得出。

    林纾的《春覺齋論文》,可說是一本桐城派作文的經驗談,而對于這幾種東西,也沒有說得清楚。

     不管他們的主張如何,他們所作出的東西,也仍是唐宋八大家的古文。

    并且,越是按照他們的主張作出的,越是作得不好。

    《方姚文》中所選的一些,是他們自己認為最好,可以算作代表作的,但其好處何在,我們卻看不出來。

    不過,和明代前後七子的假古董相比,我以為桐城派倒有可取處的。

    至少他們的文章比較那些假古董為通順,有幾篇還帶些文學意味。

    而且平淡簡單,含蓄而有餘味,在這些地方,桐城派的文章,有時比唐宋八大家的還好。

    雖是如此,我們對他們的思想和所謂“義法”,卻始終是不能贊成,而他們的文章統系也終和八股文最相近。

     假如說姚鼐是桐城派定鼎的皇帝,那麼曾國藩可說是桐城派中興的明主。

    在大體上,雖則曾國藩還是依據着桐城派的綱領,但他又加添了政治經濟兩類進去,而且對孔孟的觀點,對文章的觀點,也都較為進步。

    姚鼐的《古文辭類纂》和曾國藩的《經史百家雜鈔》二者有極大的不同之點:姚鼐不以經書作文學看,所以《古文辭類纂》内沒有經書上的文字;曾國藩則将經中文字選入《經史百家雜鈔》之内,他已将經書當作文學看了。

    所以,雖則曾國藩不及金聖歎大膽,而因為他較為開通,對文學較多了解,桐城派的思想到他便已改了模樣。

    其後,到吳汝綸、嚴複、林纾諸人起來,一方面介紹西洋文學,一方面介紹科學思想,于是經曾國藩放大範圍後的桐城派,慢慢便與新要興起的文學接近起來了。

    後來參加新文學運動的,如胡适之、陳獨秀、梁任公諸人,都受過他們的影響很大。

    所以我們可以說,今次文學運動的開端,實際還是被桐城派中的人物引起來的。

     但他們所以跟不上潮流,所以在新文學運動正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