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關于文學之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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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儀式雖還照舊舉行,而參加者的态度卻有了變更,不再是去參加儀式,而是作為旁觀者去看熱鬧了。
這時候所演的戲劇不隻一出,迎春成為最後一幕,主腳也逐漸加多,侍從者從此也變為後場了。
更後來将末出取消,單剩前面的幾出悲劇,從此,戲劇便從宗教儀式裡脫化出來了。
文學和宗教兩者的性質之不同,是在于其有無“目的”:宗教儀式都是有目的的,文學則沒有。
譬如在夏季将要下雨的時候,我們時常因天氣的悶熱而感到煩燥,常是禁不住地喊道:“啊,快下雨吧!”這樣是藝術的态度。
道士們求雨則有種種儀式,如以擊鼓表示打雷,揮黑旗表示刮風,灑水表示下雨等等。
他們是想用這種種儀式以促使雨的下降為目的的。
《詩序》上說: “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我的意見,說來是無異于這幾句話的。
文學隻有感情沒有目的。
若必謂為是有目的的,那麼也單是以“說出”為目的。
正如我們在冬時候談天,常說道:“今天真冷!”說這話的用意,當然并不是想向對方借錢去做衣服,而隻是很單純地說出自己的感覺罷了。
我們當作文學看的書籍,宗教家常要用作勸善的工具。
我們讀《關雎》一詩,隻以為是一首新婚時的好詩罷了,在鄉下的塾師卻以為有天經地義似的道理在内。
又如贊美歌在我們桌上是文學,信徒在教堂中念卻是宗教了。
這些,都是文學和宗教的差異之點,設使沒有這種差異,當然也就不會分而為二了。
以後,我便想以此點作為根據,應用這種觀點以說明中國新文學運動的情形和意義,它的前因和它的後果。
六,文學的用處 從前面我所說的許多話中,大家當可看得出來:文學是無用的東西。
因為我們所說的文學,隻是以達出作者的思想感情為滿足的,此外再無目的之可言。
裡面,沒有多大鼓動的力量,也沒有教訓,隻能令人聊以快意。
不過,即這使人聊以快意的一點,也可以算作一種用處的:它能使作者胸懷中的不平因寫出而得以平息;讀者雖得不到什麼教訓,卻也不是沒有益處。
關于讀者所能得到的益處,可以這樣地加以說明——但這也是希臘的亞力士多德很早就在他的《詩學》内主張過的,便是一種祓除作用。
從前的人們都以《水浒》為誨盜的小說,在我們看來正相反,它不但不誨盜,且還能減少社會上很多的危險。
每一個被侮辱和被損害者,都想複仇,但等他看過《水浒》之後,便感到痛快,仿佛氣已出過,仿佛我們所氣恨的人已被梁山泊的英雄打死,因而自己的氣憤也就跟着消滅了。
《紅樓夢》對讀者也能發生同等的作用。
一位現還在世的英國思想家,他以為文學是一種精神上的體操。
當我們用功的時候,長時間不作筋肉的活動,則筋肉疲倦,必須再去作些運動,将多餘的力量用掉,然後才覺得舒服。
文學的作用也是如此。
在未開化或半開化的社會裡,人們的氣憤容易發洩。
在文明社會中,則處處設有警察維持秩序,要起訴則又常因法律證據不足而不能,但此種在社會上發洩不出的憤懑,終須有一地方去發洩,在前,各國每年都有一天特許罵人,凡平常所不敢罵的人,在那天也可向之大罵。
罵過之後,則憤氣自平。
現在這種習俗已經沒有,但文學的作用卻與此相同。
這樣說則真正文學作品沒有不于人有益的,在積極方面沒有用處的,在消極方面卻有用處。
幾年前有一位潘君在《幻洲》内曾罵過一般作文章的青年,他的意見是:青年應當将力量蘊蓄起來,等到做起事情來時再使之爆發,若先已藉文學将牢騷發洩出去,則心中已經沒有氣憤,以後如何作得事情。
這種說法,在他雖是另有立場,而意見卻不錯。
有人以為文學還另有積極的用處,因為,若單如上面所說,隻有消極的作用,則文學實為不必要的東西。
我說:欲使文學有用也可以,但那樣已是變相的文學了。
椅子原是作為座位用的,墨盒原是為寫字用的,然而,以前的議員們豈不是曾在打架時作為武器用過麼?在打架的時候,椅子墨盒可以打人,然而打人卻終非椅子和墨盒的真正用處。
文學亦然。
文學,仿佛隻有在社會上失敗的弱者才需要,對于際遇好的,或沒有不滿足的人們,他們任何時任何事既都能随心所欲,文學自然沒有必要。
而在一般的弱者,在他們的心中感到苦悶,或遇到了人力無能為的生死問題時,則多半用文學把這時的感觸發揮出去。
凡在另有積極方法可施,還不至于沒有辦法或不可能時,如政治上的腐敗等,當然可去實際地參加政治改革運動,而不必藉文學發牢騷了。
于是,儀式雖還照舊舉行,而參加者的态度卻有了變更,不再是去參加儀式,而是作為旁觀者去看熱鬧了。
這時候所演的戲劇不隻一出,迎春成為最後一幕,主腳也逐漸加多,侍從者從此也變為後場了。
更後來将末出取消,單剩前面的幾出悲劇,從此,戲劇便從宗教儀式裡脫化出來了。
文學和宗教兩者的性質之不同,是在于其有無“目的”:宗教儀式都是有目的的,文學則沒有。
譬如在夏季将要下雨的時候,我們時常因天氣的悶熱而感到煩燥,常是禁不住地喊道:“啊,快下雨吧!”這樣是藝術的态度。
道士們求雨則有種種儀式,如以擊鼓表示打雷,揮黑旗表示刮風,灑水表示下雨等等。
他們是想用這種種儀式以促使雨的下降為目的的。
《詩序》上說: “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我的意見,說來是無異于這幾句話的。
文學隻有感情沒有目的。
若必謂為是有目的的,那麼也單是以“說出”為目的。
正如我們在冬時候談天,常說道:“今天真冷!”說這話的用意,當然并不是想向對方借錢去做衣服,而隻是很單純地說出自己的感覺罷了。
我們當作文學看的書籍,宗教家常要用作勸善的工具。
我們讀《關雎》一詩,隻以為是一首新婚時的好詩罷了,在鄉下的塾師卻以為有天經地義似的道理在内。
又如贊美歌在我們桌上是文學,信徒在教堂中念卻是宗教了。
這些,都是文學和宗教的差異之點,設使沒有這種差異,當然也就不會分而為二了。
以後,我便想以此點作為根據,應用這種觀點以說明中國新文學運動的情形和意義,它的前因和它的後果。
六,文學的用處 從前面我所說的許多話中,大家當可看得出來:文學是無用的東西。
因為我們所說的文學,隻是以達出作者的思想感情為滿足的,此外再無目的之可言。
裡面,沒有多大鼓動的力量,也沒有教訓,隻能令人聊以快意。
不過,即這使人聊以快意的一點,也可以算作一種用處的:它能使作者胸懷中的不平因寫出而得以平息;讀者雖得不到什麼教訓,卻也不是沒有益處。
關于讀者所能得到的益處,可以這樣地加以說明——但這也是希臘的亞力士多德很早就在他的《詩學》内主張過的,便是一種祓除作用。
從前的人們都以《水浒》為誨盜的小說,在我們看來正相反,它不但不誨盜,且還能減少社會上很多的危險。
每一個被侮辱和被損害者,都想複仇,但等他看過《水浒》之後,便感到痛快,仿佛氣已出過,仿佛我們所氣恨的人已被梁山泊的英雄打死,因而自己的氣憤也就跟着消滅了。
《紅樓夢》對讀者也能發生同等的作用。
一位現還在世的英國思想家,他以為文學是一種精神上的體操。
當我們用功的時候,長時間不作筋肉的活動,則筋肉疲倦,必須再去作些運動,将多餘的力量用掉,然後才覺得舒服。
文學的作用也是如此。
在未開化或半開化的社會裡,人們的氣憤容易發洩。
在文明社會中,則處處設有警察維持秩序,要起訴則又常因法律證據不足而不能,但此種在社會上發洩不出的憤懑,終須有一地方去發洩,在前,各國每年都有一天特許罵人,凡平常所不敢罵的人,在那天也可向之大罵。
罵過之後,則憤氣自平。
現在這種習俗已經沒有,但文學的作用卻與此相同。
這樣說則真正文學作品沒有不于人有益的,在積極方面沒有用處的,在消極方面卻有用處。
幾年前有一位潘君在《幻洲》内曾罵過一般作文章的青年,他的意見是:青年應當将力量蘊蓄起來,等到做起事情來時再使之爆發,若先已藉文學将牢騷發洩出去,則心中已經沒有氣憤,以後如何作得事情。
這種說法,在他雖是另有立場,而意見卻不錯。
有人以為文學還另有積極的用處,因為,若單如上面所說,隻有消極的作用,則文學實為不必要的東西。
我說:欲使文學有用也可以,但那樣已是變相的文學了。
椅子原是作為座位用的,墨盒原是為寫字用的,然而,以前的議員們豈不是曾在打架時作為武器用過麼?在打架的時候,椅子墨盒可以打人,然而打人卻終非椅子和墨盒的真正用處。
文學亦然。
文學,仿佛隻有在社會上失敗的弱者才需要,對于際遇好的,或沒有不滿足的人們,他們任何時任何事既都能随心所欲,文學自然沒有必要。
而在一般的弱者,在他們的心中感到苦悶,或遇到了人力無能為的生死問題時,則多半用文學把這時的感觸發揮出去。
凡在另有積極方法可施,還不至于沒有辦法或不可能時,如政治上的腐敗等,當然可去實際地參加政治改革運動,而不必藉文學發牢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