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題目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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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第一堂是國文課的作文。

    許多同學進了中學校,這還是第一次作文。

    大家懷着“試一試”的好奇心,預備着紙筆,等候王仰之先生出題目。

     天氣非常好。

    陽光從窗外的柳條間射進來,在沿窗的桌子上、地闆上、同學的肩背上印着瑣碎的光影。

    王先生新修面頰,穿着一件洗得很幹淨的舊綢長衫,斜受着外光站在講台上,望着他就更親切地感到新秋的爽氣。

     “諸君且放下手裡的筆,”王先生開頭說,“這是第一次作文。

    關于作文,我要和你們談幾句話。

    現在我問:在怎樣的情形之下,我們才提起筆來作文呢?” “要和别地的親友通消息,我們就寫信,寫信便是作文。

    ”一個學生回答。

     “有一種意見,要讓大衆知曉,我們就把它寫成文字;這比一個一個去告訴他們便當得多。

    ” “經曆了一件事情,看到了一些東西,要把它記錄下來,我們就動手作文。

    ” “有時我們心裡歡喜,有時我們心裡愁苦,就想提起筆來寫幾句;寫了之後,歡喜好像更歡喜了,愁苦卻似乎減淡了。

    有一回,我看見親手種的薔薇開了花,高興得很,就寫一篇《新開的薔薇》;再到院子裡去看花,覺得格外有味。

    又有一回,我的姊姊害了病,看她翻來覆去不舒服,我很難過,就寫一篇《姊姊病了》;寫完之後,心裡仿佛覺得松了一點兒。

    ” 王先生望着最後說話的一個學生的臉,眼角裡露出欣慰的光,他點頭說:“你們說的都不錯。

    在這些情形之下,我們就得提起筆來作文。

    這樣看來,作文是無所謂的玩意兒嗎?” “不是。

    ”全班學生差不多齊聲回答。

     “是無中生有的文字把戲嗎?” “也不是。

    ” “那麼是什麼?”王先生把聲音提高一點,眼光攝住每一個學生的注意力。

     “是生活中間的一個項目。

    ”朱志青的口齒很清朗,引得許多同學都對他看。

     王先生恐怕有一些學生不很明白朱志青的話,解釋道:“他說作文同吃飯、說話、做工一樣,是生活中間缺少不來的事情。

    生活中間包含許多項目,作文也是一個。

    ” 樂華等王先生說罷,就吐露他留住在唇邊的答語道:“作文是應付實際需要的一件事情,猶如讀書、學算一樣。

    ” 王先生滿意地說:“志青和樂華都認識得很确當。

    諸君作文,須永遠記着他們的話。

    作文是生活,而不是生活的點綴。

    ” 停頓了一會兒,王先生繼續說:“那麼,在并沒有實際需要的時候,教大家提起筆來作文,像今天這樣,課程表上規定着作文,不是很不自然的可笑的事情嗎?” “這就叫作練習呀!”大文用提醒的聲口說。

     “不錯。

    要教諸君練習,隻好規定一個日期,按期作文。

    這是不得已的辦法。

    并不是作文這件事情必須出于被動,而且非在規定的日期作不可的。

    到某一個時期,諸君的習慣已經養成,大家把作文這件事情混和入自己的生活裡頭,有實際需要的時候能夠自由應付,這個不得已的辦法就達到了它的目标了。

    ” 王先生說到這裡,回轉身去,拿起粉筆來在黑闆上寫字。

    許多學生以為這是出題目了,都聳起身子來看。

    不料他隻寫了“内容”兩個字,便把粉筆放下,又對大家談話了。

     “我們把所要寫的東西叫作‘内容’,把标舉全篇的名稱叫作‘題目’,依自然的順序,一定先有内容,後有題目。

    例如,看見了新開的薔薇,心裡有好多歡喜的情意要寫出來,才想起《新開的薔薇》這個題目;看見了姊姊害病,心裡有好多愁苦要想發洩,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