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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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的精魂,于文藝趣味的養成極是有益的。

    吉特生說,“民歌作者并不因職業上的理由而創作;他唱歌,因為他是不能不唱,而且有時候他還是不甚适于這個工作。

    但是他的作品,因為是真摯地做成的,所以有那一種感人的力,不但适合于同階級,并且能感及較高文化的社會。

    ”這個力便是最足供新詩的汲取的。

    意大利人威大利(Vitale)在所編的《北京兒歌》序上指點出讀者的三項益處,第三項是“在中國民歌中可以尋到一點真的詩”,後邊又說,“這些東西雖然都是不懂文言的不學的人所作,卻有一種詩的規律,與歐洲諸國類似,與意大利詩法幾乎完全相合。

    根于這些歌謠和人民的真的感情,新的一種國民的詩或者可以發生出來。

    ”這一節話我覺得極有見解,而且那還是一八九六年說的,又不可不說他是先見之明了。

     曆史的研究一方面,大抵是屬于民俗學的,便是從民歌裡去考見國民的思想,風俗與迷信等,言語學上也可以得到多少參考的材料。

    其資料固然很需要新的流行的歌謠,但舊的也一樣重要,雖然文人的潤色也須注意分别的。

    這是一件很大的事業,不過屬于文藝的範圍以外,現在就不多說了。

     在民歌這個總名之下,可以約略分作這幾大類: 一 情歌 二 生活歌 包括各種職業勞動的歌,以及描寫社會家庭生活者,如童養媳及姑婦的歌皆是。

     三 滑稽歌 嘲弄諷刺及“沒有意思”的歌皆屬之,唯後者殊不多,大抵可以歸到兒歌裡去。

     四 叙事歌 即韻文的故事,《孔雀東南飛》及《木蘭行》是最好的例,但現在通行的似不多見。

    又有一種“即事”的民歌,叙述當代的事情,如此地通行的“不剃辮子沒法混,剃了辮子怕張順”便是。

    中國史書上所載有應驗的“童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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