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與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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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派謂神話等系《舊約》中故事之變化。

     (四)言語學派 此派謂神話等皆起源于“言語之病”,用自然現象解釋一切。

    他們以為自然現象原有許多名稱,後來舊名廢棄而成語留存,意義已經不明,便以為是神靈的專名,為一切神話的根源。

    以上四派中以此派為最有勢力,至人類學派起,才被推倒了。

     進化說 (五)人類學派 此派以人類學為根據,證明一切神話等的起源在于習俗。

    現代的文明人覺得怪誕的故事,在他發生的時地,正與社會上的思想制度相調和,并不覺得什麼不合。

    譬如人獸通婚,似乎是背謬的思想,但在相信人物皆精靈,能互易形體的社會裡,當然不以為奇了。

    他們征引古代或蠻族及鄉民的信仰習慣,考證各式神話的原始,大概都已得到解決。

     我們依了這人類學派的學說,能夠正當了解神話的意義,知道他并非完全是荒誕不經的東西,并不是幾個特殊階級的人任意編造出來,用以愚民,更不是大人随口胡謅騙小孩子的了。

    我們有這一點預備知識,才有去鑒賞文學上的神話的資格,譬如古希臘的所謂荷馬的史詩,便充滿了許多“無稽”的話,非從這方面去看是無從索解的。

    真有吃人的“圓目”(Kyklops)麼?伊泰加的太上皇真在那裡躬耕麼?都是似乎無稽的問題,但我們如參照闌氏的學說讀去,不但覺得并不無稽,而且反是很有趣味了。

     離開了科學的解說,即使單從文學的立腳點看去,神話也自有其獨立的價值,不是可以輕蔑的東西。

    本來現在的所謂神話等,原是文學,出在古代原民的史詩史傳及小說裡邊;他們做出這些東西,本不是存心作僞以欺騙民衆,實在隻是真誠的表現出他們質樸的感想,無論其内容與外形如何奇異,但在表現自己這一點上與現代人的著作并無什麼距離。

    文學的進化上,雖有連接的反動(即運動)造成種種的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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