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古典主義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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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Jonson繼起,然不能及。

    Shakespeare寫人生之深密,而Jonson止能寫一時世相。

    其後BeaumontandFletcher合作戲曲,雖妍美足稱,而雅健不足。

    自餘作者,益務迎合流俗,趨于放佚。

    清淨教徒對于劇場,力加攻擊,初禁禮拜日演劇,至革命時,遂悉封閉之。

     清教思想,蘊蓄已久,漸由宗教,推及政治,終有一六四二年之革命。

    文學中有Milton與Bunyan二人為代表。

    JohnMilton(1608-1674)出自清教家庭,受古學之教育。

    初作“TheOdeontheNativity”猶有Fantastic派餘習,繼作“L'Allegro”及“IlPenseroso”二詩,乃歸雅正。

    “Lycidas”仿希臘Theokritos詩,悼其友之死,假牧人之詞,多攻教會失德。

    Puritan之思想已明著矣。

    及革命告成,Milton任為Cromwell記室,十餘年來,不複為詩。

    一六五二年以過勞目力,遂失明。

    六〇年秋Charles二世複位,幾不免。

    後遂隐居,複緻力于詩,命其女筆之于書,乃成三大史詩。

    一曰ParadiseLost,叙撒但之叛與人類之堕落。

    一曰ParadiseRegained,叙基督抗魔之誘惑,複立天國。

    一曰SamsonAgonistes,叙參孫髠頂矐目,為Philistine人之奴,終乃摧柱覆廟,自報其仇。

    皆取《舊約》故事,以偉美之詞,抒崇高之思,蓋合希伯來與希臘之精神而協和之者也。

    JohnBunyan(1628-1688)者,行事著作,與Milton絕異。

    父補釜,Bunyan世其業。

    生平所讀唯聖書,而宗教思想,深純獨絕。

    因從新派,遊行說教,被捕下獄十一年,及信教自由令出得釋。

    未幾令又廢,遂複被禁三年。

    獄中作《天路曆程》(Pilgrim'sProgress),以譬喻(Allegory)體,記超凡入聖之程。

    其文雄健簡潔,而神思美妙,故宣揚教義,深入民心,又實為近代小說之權輿。

    蓋體制雖與FaerieQueene同,而所叙虛幻之夢境,即寫真實之人間,于小說為益近。

    其自叙體之GraceAbounding,亦有特色。

    至Defoe乃用之作RobinsonCrusoe,此體益以完成矣。

     王政複古,政教複一變。

    SamuelButler仿DonQuixote作Hudibras,以嘲清教徒,大為世人所好。

    昔日整肅之俗,轉為放逸。

    演劇複盛,而日趨于堕落。

    及黨派分立,利用文學,施于政争,諷刺之作,因此大興。

    又以時代變遷,情思衰歇,人重常識,不複以感情用事。

    當時文人,被法國之影響,乃奉古代詩法為模範,重技術而輕感興,遂别開一新時代焉。

    JohnDryden(1631-1700)實為之主。

    Dryden系出清教家族,而始附王室,終歸舊教,蓋對于政治宗教,初無定見,但随世俗轉移。

    其造作詩曲,亦多迎合時好,非由本意,故或稱其以著作為業。

    至晚年,亦自悔之。

    唯規定文體,以明決為上,甚有造于後世。

    英文學之AugustanAge,實造端于此矣。

     三 十八世紀 十五 法國 十八世紀為理智主義最盛之時代。

    文藝複興,希臘之文明,流播歐土,人心久苦束縛,遂競赴之,本其自然之情意,力與禁欲主義抗,以立主情之文學。

    時學術亦主懷疑實驗,破煩瑣學派(Scholasticism)之障,成主智唯理之哲學。

    及思潮衰落,文學亦随以不振。

    哲學則緣理智為重,乃不與之轉移,自Bacon創經驗說,Descartes立唯理論以來,且益複發達,影響漸及于文學。

    于是向之誕放繁缛之詞,悉見廢黜。

    凡事一準理法,不得意為出入。

    是事始于十七世紀中,至十八世紀而極盛。

    論其趨勢,與文藝複興之運動,蓋相違忤,唯奉古代著作為師法,則差有相似者,故并稱尚古時代也。

    然其所尚,第在形式而非精神,又抑制情意,以就理法,亦有偏至。

    故及Rousseau出,倡複歸自然之說,而昔日文藝複興之精神,複現為Romanticism而代興也。

     歐洲十八世紀之文學,以英法為極盛。

    二者之中,又以法之影響為最大。

    百年之内,由專制為共和,由羅馬舊教為信仰自由,由尚古主義為傳奇主義,凡此急轉,皆大有影響于世界。

    而推其元始,并由當代思潮所動蕩,文人學者,本其宗信,各假文字之力,宣揚于衆,以抵于成。

    此十八世紀法國文學之所以異于他國,亦所以異于前代者也。

    十七世紀之思想,雖亦力去故舊,傾向自由,然僅以個人為主,而是時則推及于人群。

    十七世紀之著作,其不朽者止因美妙,初不以宣傳宗旨為務,是時則多以文字傳其思想,不僅為貴人媮樂之具。

    凡此趨向,蓋已見于路易十四世時,LaBruyère作《人品》,于社會敝俗,已多慨歎之辭。

    至十八世紀,而緻意于此者,乃益多矣。

     FrançoisFénelon(1651-1713)在路易十四朝,為皇孫師保,取材希臘史詩,作Télémaque一書以教之。

    以散文作詩,以小說談教育,甚有特色。

    于政治道德,尤多新義,已有立君所以利民之說,後遂以是罷免。

    宗教上之懷疑思想,則先見于BernarddeFontenelle(1657-1757)所著《神示史》(HistoiredesOracles)。

    以論辨希臘羅馬托宣之俗為名,而實于景教神異之說,加以掊擊。

    蓋所言雖限于古代異教,而迷信起原,本無二緻,鑒古征今,可知正教之奇迹,與外道之神言,相去固不一間也。

    及Montesquieu之《波斯尺牍》(LettresPersanes)與Voltaire之《哲人尺牍》(LettresPhilosophiques)出,而此新思潮,遂益複完全表見矣。

     Charles-LouisdeSecondat,BarondeMontesquieu(1689-1755)以《法意》(Del'espritdeslois)一書聞于世。

    《波斯尺牍》成于一七二一年,假為二波斯人記遊法所見,贻其新友之書,于當時政教社會各事,加以評骘。

    微言妙語之中,實寄憂世之深情。

    Montesquieu雖法家,亦長于文。

    是書托之波斯人作,則便于評議,又借東方風俗以為渲染。

    簡畢往來,遊人記所目睹,而故鄉消息,則舉波斯之事相告。

    宮闱之中,婦寺構煽,尤多隐秘,為談論之資,故其結構純為小說,而對于政教之意見,則精神仍與《法意》近也。

    Voltaire本名François-MarieArouet(1694-1778),颠到其姓以自号。

    以讪謗疑罪被放,後複被禁锢十一月。

    至一七二七年,又與豪家鬥,遁居英國三年。

    遂作《哲人尺牍》,詳述英國情狀,而于信仰自由,尤所神往,重真理愛人類之氣,露于行間。

    法國當局慮其惑人,遂禁傳布,并命刑吏以一冊焚于市雲。

    Voltaire所作,初多詩曲,嘗仿史詩作LaHenriade,詠亨利四世事,甚行于世,至比之Vergilius,然實非其特長。

    《尺牍》以後,著作甚多,雖種類殊别,而思想本柢,在破迷執而重自由則皆同。

    六十歲後,隐居村間,多作答問小品傳布之,攻難宗教甚力。

    蓋天性既與宗教之神秘思想素相遠,而感覺又特明敏,多見當時冤獄,如Calas,Sirven,LaBarre等案,事至兇酷,其因乃悉由教争。

    故平生以摧毀污惡為務,若其所謂污惡(L'infame)者,則宗教也。

    唯Voltaire雖以宗教為文化進行之大敵,毀之不遺餘力,而于政法乃頗主保守。

    其論藝文,亦奉古代義法,與并世文人别無所異。

     二子《尺牍》之出,為新思想代表,而當時絕少應和。

    及中葉以後,世事頓複變易,路易十五時政治日壞,弊已彰著,于是二人文字之功,亦漸成就。

    先覺之士,鹹奮然有改革之心。

    此諸“哲人”(Philosophes)懷抱之旨,得以二語總之,曰理性,曰人道。

    既不足于現社會之情狀,乃欲以智識真理之力,破除一切偏執迷信愚蒙缪妄,合人群知力,以求人類之幸福。

    又以政教之敝,實由義旨之差謬,故當專務治本,以文字為道具,覺迷啟智,先謀國民精神之革新。

    而其影響,則崇尚理性,毀棄舊典,主思想自由,開近世科學精神之先路。

    護持人道,于非刑曲法之事,力發其覆,又反對奴制,非難戰争,亦皆率先大号。

    其精神頗有與文藝複興時相類者。

    唯其為學,不求一己之深造,而冀溥及于大群。

    欲世界文化,分被于人人,得以上遂,至于至善之境。

    故對于現在,雖多不滿,而于未來則抱昭明之希望,此實當時哲人共通之意見。

    而其事業,則見之于編纂《類苑》(Encyclopedie)一事。

    為之長者,即Diderot也。

     DenisDiderot(1713-1784)初傭于書肆,以賣文自給。

    其所宗信,由自然神教(Deism)轉為無神論,複進于泛神論。

    嘗作《盲人說》,假為英國學者之言,以申其意,坐禁锢三月。

    一七四五年,巴裡書賈謀譯英國Chambers類苑,屬Diderot主之。

    Diderot允之,而不以轉譯為然,因招諸人,共理其事。

    教會忌而力阻之,共事者或稍稍引去。

    Diderot不為動,朝夕撰集,終得成,前後已三十年矣。

    其書本類書,又多草創,故未能盡美,唯傳播思想,則為力适偉,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之成功,實在于此。

    Diderot曾作戲曲論文。

    又仿英國Richardson等作小說。

    LeNeveudeRameau最善。

    當時未刊行,至十九世紀初Goethe自原稿譯之為德文,始見知于世。

     Jean-JacquesRousseau(1712-1778)行事思想皆絕奇,影響于後世者亦獨大。

    Rousseau生而母死,父業造時表,使世其業,Rousseau不願,遂逃亡。

    少行不檢,飄流無定止。

    一七四一年至巴裡,以音樂聞,又作劇曲得名,與Diderot等為友。

    偶讀報知Dijon學會縣賞征文,論美術科學之進步與道德改善之關系,作文應之,得上賞。

    後又作文,論人類不平等之起原,并論其是否合于自然律,雖不得賞,而Rousseau之大事業,實已始于此。

    一七六一年後,LaNouvelleHéloïse,《民約論》(ContratSocial),Émile相繼刊行,一時世論嘩然,政府公焚Émile于市,欲捕治之,逃而免。

    Rousseau性好争,又多疑,與Diderot絕交,又與Voltaire以文字互相诋諆。

    曆奔各地,皆不見容,益疑Voltaire害己。

    終應Hume之招,避居英國,始作《忏悔錄》(Confessions)。

    顧複疑Hume與謀将見陷,乃匿名返法國,至七八年七月暴卒。

    凡Rousseau思想,可以複歸自然一語,為之代表。

    意以為人性本善,若任天而行,自能至于具足之境,唯緣人治拘牽,爰生種種惡業,欲求改善,非毀棄文化,複歸于自然不可。

    其說與當世哲人之提倡文明,欲補苴為治者,迥不同矣。

    雖由今言之,或亦不無偏至,而其時發聾振瞶,為效至大。

    公道平等之義,由是複申于世。

    文藝思潮,亦起變革。

    其影響所及,蓋不止十八世紀之法國文學已也。

     Rousseau中年所作論文,于當時虛僞浮華之俗,抨擊甚力,主複歸自然之說。

    Voltaire評之曰,汝使人将以四支并行矣。

    Rousseau意謂人生而自由,各自平等,社會後起,因被束制,強分貧富貴賤,強弱主奴之級。

    所言生民元始情狀,與社會起源由于契約,不與史實相合,Rousseau亦自知之。

    唯假以說明現狀由來,并指示未來之歸趣,則至為便捷。

    資财私有,實侵自然之權利,反抗權威,為個人之特權。

    人人相等,平民之尊,不亞于貴人學士,凡此諸義,皆得由是成立。

    及作《民約論》,乃由破壞而進于建設,示人以自由與政治得相調和,謂人生而自由,及其入世,乃随處在缧绁中,故道在複返自然。

    然社會秩序,亦為神聖,則唯當變革社會制度,使益近自然,斯已可矣。

    故應本民約原旨,以投票之法,取衆人公意,立為政府,庶幾自由可得,平等可至。

    蓋人人以公意為意,自得自由,在民意政府之前,又人人平等故也。

    此Rousseau之民生思想,影響于後世人心極大。

    Robespierre亦私淑Rousseau之一人,至革命時而實行其說焉。

     LaNouvelleHéloïse者,以小說而言家庭之改良。

    書仿Richardson,用尺牍體,言Saint-Preux愛Julie,而女從父命歸Wolmar,Saint-Preux斷望出走。

    後複還,遇Julie,曆諸誘惑,皆不失其守,未幾Julie以保育過勞卒。

    其書上卷,蓋以寫人間本性,發于自然。

    次卷則示其與社會之沖突,而終以節制,歸于和解。

    唯其本旨,乃在寫理想之家庭,簡單真摯,與世俗之虛僞者不同。

    Émile者,Rousseau言教育之小說,述Émile幼時之教育,一以自然為師法。

    生而不束襁褓,俾得自由。

    五歲就外傅,使親近生物,嬉戲日光颢氣中,凡虛僞造作諸事物,悉屏絕不使聞見。

    十二歲讀書,觀察實物,習為勞作,讀RobinsonCrusoe,學自助之道。

    十五知識初啟,教以悲憫慈仁之德,讀Plutarchos與古賢相接,讀Thucydides以知世事,讀LaFontaine以知人情。

    十八歲乃可教以信仰,進以美育,以成完人。

    Rousseau教育學說,本出理想,非經實驗而得,然至理名言,至今弗改。

    自Froebel以後,兒童教育,大見變革,實Émile為之創也。

     《忏悔錄》凡十二卷,為Rousseau自傳。

    自少至長,纖屑悉書,即恥辱惡行,亦所不諱。

    而颠到時日,掩飾事迹,亦複恒有。

    Rousseau性格,亦因此益顯其真。

    其為是書,意蓋欲自表白,謂天性皆善,第為社會所污,雖能自拔以至于正,而終為世之所棄。

    同時Saint-Simon亦自作傳記,于一己感情,鮮有叙及,蓋當時之思潮使然。

    Rousseau此書,則為寫精神生活,處處以本己為中心,導主觀文學之先路。

    且其愛自然重自由之意氣,亦浸潤而入于文學,為傳奇派之一特色。

    故言近世文學,于傳奇主義之興,不得不推Rousseau為首出也。

     十七世紀以來,法國文體,歸于雅正,小說亦漸改觀。

    AbbéPrévost(1697-1763)初為牧師,後棄去,漫遊荷蘭英國各地。

    比歸,以著述自給。

    譯Richardson諸小說,又自作小說甚多,唯ManonLescaut一種稱最。

    其書蓋承LaFayette之餘緒,而更進于美妙。

    Manon既愛Grieux,複眷現世之安榮,Grieux知其不貞壹,而不能不愛,數經離合,終乃追随至美洲荒野,及見Manon之死,實一世之傑作也。

    當時LeSage作GilBlas,仿西班牙之Picaresca,而實寫世相,稱百折之喜劇,Marivaux作ViedeMarianne,分析女子性情,多極微妙,皆為長篇佳制。

    十七世紀中葉而後,哲學思想,漸及小說,與感情主義溷合,于是面目又一變。

    Rousseau之LaNouvelleHéloïse,則具代表。

    寫人世之愛,發于本然,而歸于中正,贊揚物色之美偉,稱述理想之家庭,蓋以藝文抒情思,并以傳教義者也。

    繼其後者,為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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