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中國曆史上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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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了。

    但明代派官,也有幾個辦法。

    内閣大學士,六部尚書,均由朝廷公開會議推選決定,有的則出皇帝的特旨。

    侍郎以下的官,便由吏部尚書召集三品以上官員共同推定。

    再下即由吏部會議推派。

    再以下不須推定,便由吏部開會選派。

    外省總督、巡撫,也由朝廷九卿公共推決,而由吏部尚書主席。

    布政司以下,由三品以上官會舉。

    所以中國人參加政府,必須經過公開考試。

    而官吏升降,也須經過一定的制度。

    唐代有人說:“禮部侍郎(相當于今之教育部次長)權重于宰相”,因為宰相必須經過禮部考試出身。

    沒有這出身的便做不到宰相,那何嘗是由皇帝一人專制決定呢? 至于官吏做錯事情了,政府另外有兩種的“監察權”。

    一部分是監察“發布命令”之錯誤的,另一部分是監察“執行命令”之錯誤的。

    行使這兩種職權的人,中國曆史上是禦史和谏官,也即是今天監察制度的由來。

    “禦史大夫”在漢代相當于副宰相,其下有二屬官: 一為“禦史丞”,監察外朝,負責代宰相監察政府各級機構的官吏。

     一為“禦史中丞”,處于内廷,是代表宰相監察皇室與宮廷的。

    他職位雖低,卻可監察到最高的皇帝,這也是中國傳統政治裡一個微妙之處。

    因為由宰相直接監察皇帝,易于遭惹君相沖突。

    所以由皇帝任命宰相;宰相任命禦史大夫,禦史中丞又是禦史大夫之下屬,但他的職任卻在監察皇宮内廷之一切,那豈不是一個微妙的安插嗎? 監察制度到唐代,乃有“台”“谏”之分。

    台官是“禦史台”,專負監察百官之責;“谏官”則專對天子谏诤得失。

    谏官乃宰相之屬僚,禦史台則系另一獨立機構,并不關宰相直轄。

    照唐代習慣,宰相谒見皇帝讨論政事,常随帶谏官同往。

    如遇皇帝有不是處,谏官可以直言規正,這同時也可以避免皇帝與宰相直接沖突,故而雙方在此設了一緩沖。

    谏官是小職位,以直谏為職,“直言極谏”是盡職,不會得罪的。

    即使得罪了,小官不足惜,而因此随後得升遷的大希望。

    這些都是中國傳統政治裡運用技巧的苦心處。

     宋代的監察制度遠不如唐代。

    那時規定台官、谏官均不由宰相推薦,于是谏官不再為宰相的屬僚。

    禦史限于彈劾違法與不盡職,其職權是專對政府官吏的。

    谏官則職在評論是非,本意要他對皇帝谏诤。

    到宋代,谏官反變為不與皇帝為難,而轉移鋒铓來和宰相為難。

    因此宰相身邊反而多出了一個掣肘的機構。

    谏官不再如唐代時幫助宰相,在皇帝之前評論皇帝是非,反而在宰相之旁評論宰相的是非。

    谏官既職司評論,即使評論錯了,也不算違職犯法,而且不谏诤即是不盡職,于是政府中橫生了一部分專持異見不負實責的分子,形成了谏官與政府之對立,亦即谏官與宰相之對立。

    神宗以後,因谏官習氣太橫,是非太多,激起了政治上反動,大家都不理會他們,逐漸在政府内不複發生作用。

    到明代,則索性把谏官廢了,隻留“給事中”。

     唐代給事中是宰相屬員,屬門下省。

    宰相所拟诏旨,由他們參加審核,認為诏旨有不當處,可以封還重拟。

    那是中國曆史上之所謂“封駁”。

    在明代,給事中職權獨立了。

    明代廢去宰相,政府最高命令,由皇帝直接發下,内閣大學士的職權隻等于皇帝的秘書處。

    那時執行命令的尚書省,也把長官廢了。

    六部尚書,吏、戶、禮、兵、刑、工各自獨立,皇帝命令直向各部尚書頒發。

    但在各部中,卻各有“給事中”若幹員,論其職位,隻如今之科員,是極低微的,但皇帝诏旨,他們卻有權參加意見,在當時謂之“科參”。

    而且每一給事中,都可單獨建議,不受旁人牽制。

    诏旨經他們反對,都可附上駁正意見,将原旨送部再核。

    如是則皇帝的出令權,依然有了限制。

     所以中國的傳統政治,既非皇帝一人所能專制,也非宰相一人所能專制,更不是任何一個機關、一個衙門所能專制,那是有曆史的詳細記載可以作證的。

     那末中國政府是否全沒有皇帝專制的呢?這又不然。

    元、清兩代,他們都是異族入主,有意違反中國的傳統政治。

    元代較黑暗,清代較高明,但其厲行專制則一。

    然如上述的考試制度,在元代雖有名而無實,但清代則依然循行不廢。

    至于“相權”“谏權”“封駁權”等,用來限制皇帝的,在清代一概不存在,至少是有名無實了。

    西洋人來中國,隻看見清代。

    今天的中國人不讀曆史,也不知清代故事,隻随着西洋人說話,因此大家說中國政治是專制的。

    積非成是,我來述說曆史真相,反而認為是故發怪論了。

     五 今天還須提到一點,或許諸位會感覺得更奇怪的。

    很多人常說:“西方講法治,中國講人治,我們該效法西方人提倡法治精神。

    ”但若根據中國曆史看,我卻說中國政府是法治的,西方政府才是人治的,這話如何講呢? 西方人所謂“法治”,其實主要隻有一條法,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今天多數贊成便成法,明天多數贊成别一意見了,那别一意見就是法。

    多數是“人”,法随人轉,所以是“人治”。

    中國傳統政治最講法,一個法訂定了,誰也不能變動。

    田賦制度規定了一定的稅額,往往推行到數百年,皇帝不能變,宰相不能更,管理征收田賦的有司隻知依法執行,誰也不能變動它。

    西方則不然,皇帝想收多少稅,便收多少,于是迫得民衆起來反抗,質詢他為何要收這麼多,應該給我們知道收去的錢是如何地化用?此即西方“議會”之緣始。

     中國政治的毛病,多出在看法太死,人受法縛,所以說“有治人無治法”,隻想要把傳統的“尚法”之弊來改輕。

    西方政治是動的,前進的,根據多數人意見,随時可以改變。

    中國政治是穩定的,滞重的,不易變,不易動。

    今天中國人都知道讨厭文書政治,這亦是中國傳統尚法之流弊,卻還要提倡法治,所謂以水濟水,以火濟火,實是沒有弄清楚中國曆史上傳統政治之真面目,真性質。

    一般言之,小國宜人治,大國宜法治,中國政治之偏向法治,也有它内在的原因。

     尚有一點應該提出一講:西方政治是卑之無甚高論的,很平易,很通達,隻多數人認為是,便是了。

    他們的最高理論在教堂裡,耶稣說:“凱撒的事情凱撒管,上帝的事情由我管。

    ”這就是說:“政事由皇帝管,道理由上帝管。

    ”待到羅馬帝國崩潰,凱撒沒有了,于是皇帝也要經過教皇加冕,那豈不是凱撒的事也要由上帝來管了嗎?而上帝的道理是教人出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