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中國曆史上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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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着社會資産階級的權利。

    于是又有主張聯合沒有錢的人起來奪取政權的,即所謂“無産階級專政”,這可說是“窮人政府”。

    曆史上的政權,大都不外這幾套。

     但中國自秦漢以下的政府之組織者,則不是軍人,不是貴族,也不是富人與窮人,而主張“賢者在位,能者在職”。

    政府從民衆間挑選其“賢能”而組成。

    因為中國人對政治的傳統看法,一向認為政府不是代表一個權力,而隻是一個機構,來執行一種任務,積極發揚人類理想的文化與道德的。

    政府的主要意義,在其擔負了何種任務,而不是具有了何種權力。

    因此必須是勝任的,才該是當權的。

    所以從秦漢起,中國就有“選舉制度”。

    漢代每一個青年,在國立大學(太學)畢業,回到他地方政府服務作吏,有能力,有經驗,經地方長官察舉他到中央,由中央再舉行一番考試,就正式成為政府内的一個官員。

    後來又限定各地方須每二十萬戶口乃推舉一個人,這是政府官員惟一的正途出身。

    所以當時的政府官吏,都由平民社會來。

    他之得官獲職,并不因其是軍人或貴族,也不因其有資産或無資産。

    唯一标準,因他是一個“士”,是一個“賢良的能吏”。

    漢代的中國政府,便這樣地由平民社會裡推選出優秀分子,在全國各地區的平均分配下,來參加而組成的。

    這就是中國的大憲法,政府用人的大經大典,這是皇帝所不能專制的。

     唐代以後,因為這制度發生了流弊,因此采取自由報考公開競選制。

    社會上任何人都可以報名參加政府的考試,經過政府一種客觀的标準而錄取後,就可以參加政府任職做官。

    反過來說,不經過這種手續的,就不能參加政府任職做官。

    這是自唐至清,一千多年來的“考試制度”。

    所以我們說,中國曆史上由漢迄清兩千年的政府,都是由民衆組成的。

    既然這個政府是民衆組成的,為什麼還要由民衆來監督呢? 西方國家距離中古時期不遠,在“朕即國家”的觀念下,政府是王室的,貴族的,封建的,所以社會上的中産階級要起來争奪政權,要求參加政府。

    中國自秦而後,政府早由人民直接參加而組成,即政府也就是人民自己的。

    我們竟可說這才是現代人所謂的“直接民權”。

    而近代西方之選舉代議士國會,則仍是一種間接民權啊! 四 諸位也許要問,既然政府由人民組成,為什麼要一個世襲的皇帝呢?這也由于中國本身自己特殊的要求。

    因中國是一個一統的大國家,國家總得有一位元首。

    而這位元首,在中國以往情況下,不可能經由選舉而産生。

    因中國一向是一個農業社會,而且土地遼闊,交通不便,若要普遍民選,這是何等的困難?而且這個元首,如要像今天西方般經三五年改選一次,一定會動搖了整國政府的穩定。

    因此中國政府需要一個世襲的元首,但也隻許此一元首是世襲的,其餘中央地方各級政府,一切官員,則沒有一個是世襲的。

    也許又有人要說,既然有一個世襲的皇帝掌握政府最高大權,這已就是專制。

    但我們要知道,中國政府的一切大權,并不在皇帝手中,皇帝下面有一個宰相,才是實際掌握政府最高大權的。

    試以唐代為例,唐代最高政令也分有三權: 一、是發布命令權。

     二、是審核命令權。

     三、是執行命令權。

     發布命令的是“中書省”,審核命令的是“門下省”,執行命令的是“尚書省”。

    後來中書、門下合署辦公,便成為兩權。

    唐代政府最高命令是皇帝的敕旨,但皇帝敕旨并不由皇帝拟撰發出,而是由中書拟撰發出的。

    由中書發下的皇帝敕旨,又必經門下覆審。

    所以中書、門下兩省,在唐代政府中即等于秦漢以來的宰相。

    當時皇帝敕旨,實由宰相發出的,不過要皇帝畫一個“敕”字,又蓋上一個印。

    直到後來宋太祖乾德二年,前任宰相都去職了。

    (當時的宰相是委員制,不是首長制。

    )皇帝要下一個敕來任命新宰相,但舊宰相都去職,找不到這道敕旨的副署人,這在當時政制上是不合法的,不成其為皇帝正式的敕旨。

    于是這道敕旨,就發不下去。

    因為不經宰相副署的皇帝敕旨,是史無前例的。

    于是宋太祖召集了很多有法制經驗的大臣,來開會讨論這問題。

    有人說,唐代曾有過一次未經宰相副署而由皇帝直發的诏敕,那是恰值文宗時“甘露之變”,舊宰相已經去職,新宰相尚未産生,皇帝敕旨暫由當時尚書省長官蓋印,這是由執行命令的長官來代替了發布命令的職權。

    但這一提案,立即遭到反對。

    他們說:這是唐代變亂時的例子,現在國家升平,何能援照?最後決定,參加宰相府會議的大臣(正如現在行政院的不兼部的政務委員),蓋章代發,于是決由當時參加政事的開封府尹趙匡義,即宋太祖趙匡胤的弟弟,蓋了一個印,才完成那一件頒布皇帝命令的手續。

    試問這樣的政治,能不能叫做皇帝專制呢?若我們定要算它為專制政治,那麼這種的專制政治,我們也不該一筆抹殺,也還該細細研究呀! 所以中國曆史上皇帝的上谕,其實是由宰相作主的。

    在唐朝,宰相拟好谕旨,呈由皇帝閱過蓋章。

    到宋朝,則宰相草拟意見,呈皇帝看過同意,再正式拟敕。

    所以唐代皇帝隻有同意權,而宋代皇帝則有事前參加意見之權,因此宋朝有許多人說宰相失職了。

    但話雖如此說,中國皇帝對宰相拟敕也有他的反對權。

    而且也并不像近代英國般,把皇帝的權嚴切限定了。

    或許你又要說,這是中國傳統政治不夠民主處。

    但無論如何,你卻不該說,中國曆史上的政府一向是皇帝專制呀! 再次講到朝廷之用人權,第一必須經過考試錄取,由全國各地優秀分子中考選出來,才能引用。

    而官員的升降,則另有一個“铨叙權”,又另外有機關執掌管理,皇帝、宰相都不能随意錄用人、升降人。

    唐代官有敕授、旨授之别。

    那時官位計分九品十八級,五品以上官須要“敕授”,由宰相決定後經皇帝下敕任之。

    五品以下官則由尚書吏部決定。

    假使皇帝要直接下手谕派一個官,那亦未嘗沒有,但他卻不敢用宰相正式下令用的封袋,曆史上名之曰“斜封官”,這在唐中宗時有此怪例,這些官在當時是非法的,是可羞恥的。

    中國沒有硬性的憲法,沒有明确規定皇帝絕對不許違法的條章。

    一切都是些不成文的習慣法。

    但今天不是大家在稱道英國的不成文法嗎?而且中國也沒有像英國般把皇帝送上斷頭台的事。

    但即在英國,他們也并不認為這些事是英國曆史的光榮呀! 明代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