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酒中釀出新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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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和身體的差距,或是能将思考的事物與物質的事物區别開來。

    這就是發現人心本性的最好辦法,也是發現人心與身體差距的最好辦法。

    既然我們假設除了我們的思想,沒有任何事物真的存在,那麼我們在審視自己的時候,分明就看到我們的身體是如此的龐大、形象,可以變換位置,以及其他類似的都不屬于我們的本性,除了思想。

     所以,我們對自己心的認識,是在我們對所有事物具有認識之前就存在的,而且是比較确定的,因為我們在認知自己的思想時,還在懷疑身體是否存在…… 如何才能認知自己的心比認知自己的身體還明确?要想讓人知道,我們對于心的認知比對于身體的認知更先、更确定、更明白,那麼我們必須說,各種性質不可能是虛無的,而是按照一定的良知可以明确看到的一個道理。

    所以,不管我們在哪裡看到什麼性質,在那地方一定有一種事物或實體是他們的依托。

     這種良知還指導我們,在一種事物或實體發現的性質越多,我們就越明白該事物或實體。

    但是我們看到的性質分明就比在别的事物中看到的多,無論什麼場合,我們在認知一種事物時,必然要更先認知我們的心。

    比如,我們因為接觸着地球,看見地球,就判斷地球是存在的,那我可以因同樣的理由和更大的根據相信我的心是存在的。

    因為即使我認為自己是觸着地球的,可是它或許就是不存在的;而我既然如此判斷,那這樣判斷的心,當然就不能不存在。

     關于如何呈現我們内心的一切物象,我們都可以這樣說。

     被罵名包圍的哲學家 從性情方面講,斯賓諾莎可算是最高尚、最溫和的一位哲學家了,有些人的才華也許能超越他,但在道德方面卻絕對沒有人能超越他。

     在他生活的那個時代—即使是在他死後,他都被視為壞得可怕的人。

     他的經曆簡單而平凡。

    早年時,為躲避異端審判所的迫害,斯賓諾莎一家從西班牙(一說葡萄牙)遷居到了荷蘭。

    因為漠視錢财,物質生活簡單,隻有很少的人認識他,但即使是不贊成他的哲學觀點的人也很擁護他。

    在45歲時,斯賓諾莎因肺痨死去。

     斯賓諾莎對科學很感興趣,但他最關心的還是宗教和道德問題。

    作為一名猶太人,他卻被猶太教驅逐;基督教對他也是恨之入骨;“神”的觀念充斥着他的哲學思想,正統信徒卻斥責他為無神論者。

     他接受了源自笛卡兒時代的一套唯物主義和決定論的物理學,并以此為基礎,試圖要給虔誠的信念和獻身于“善”的生活尋找一塊栖身之所。

    這一宏偉的舉動得到了幾乎所有人的肯定和欽佩。

    斯賓諾莎還繼承了巴門尼德所創造的形而上學體系,認為隻有“神即自然”這一個實體,除此之外任何有限事物都不能獨立存在;對神的全能關系之外,分别由思維和延伸性限定的精神和物質也可以獨立存在。

    在斯賓諾莎看來,神處處都是無限的,思維和延伸性也是神的屬性。

     斯賓諾莎視時間為非實在的東西,他在自己的決定論裡解釋說,正因為我們無知,所以我們才覺得我們能改變未來,其實該發生的總會發生,未來和過去一樣不可改變。

    希望和恐懼的産生都是因為缺乏智慧。

     此外,斯賓諾莎還反對過分的熱情,認為神不被任何情感打動,因為任何事情都是神的一部分,“神不會敬愛任何人”與“神隻敬愛他自己”沒有矛盾。

    神隻敬愛自己這件事很容易辦到,更何況以理智表達敬愛畢竟是一種很特殊的愛。

     除了能說出基督徒該說的話,斯賓諾莎還能說出一些令人頗感意外的話。

     在他看來,一切罪惡皆源于無知。

    他建議要聯系原因分析這罪惡,把這罪惡視為自然力的組成部分,這樣就能理解罪惡了。

    他還說,即使遇到天大的災難,也不要讓自己孤獨地遊蕩在悲傷的世界裡。

    如果按照災難的實質看待災難,把它當做起于時間開端、止于時間結尾的因果一環來看,你就會發現,這災難并不是針對整個宇宙的災難,它隻是針對你的災難。

    對宇宙而言,這場災難不過是為了加強最後的和聲而出現的暫時的雜音罷了。

     大緻說來,斯賓諾莎的哲學學說雜糅了霍布斯的政治學說。

    也許這些思想還不能發展成為宗教信仰,但是在這充滿苦難的人世間,它們倒也是一股促使我們清醒的助力,也是一劑醫治絕望和麻木不仁的良藥。

     《神學政治論》是一部融會了《聖經》批評和政治理論的奇妙著作。

    在對《聖經》的批評方面,斯賓諾莎為一部分現代觀點開了先河。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一呼百應的哲學家 英國經驗論的代表人之一約翰·洛克,對政治哲學的影響重大而深遠,他不僅是認識論中經驗主義的奠基者,還是哲學自由主義的鼻祖。

     洛克在牛津大學讀書時,牛津大學講授的仍舊是經院哲學,但是洛克受笛卡兒影響很深,因此憎恨經院哲學和獨立教會的狂熱。

    後來,洛克做了一名私人醫生,1682年洛克逃往荷蘭。

    1688年“光榮革命”之後,洛克回到英國,在商業部任職。

     “光榮革命”之前,洛克沒有冒險參與政治,而是靜心創作了他這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人類理解論》,該書完稿于“光榮革命”前一年,出版于1690年。

    此外,洛克的大部分著作:《論寬容》《政府論》《論教育》等都是在革命之後的幾年内發表的,這些著作如實地表達了這次革命的精神。

     在《人類理解論》的第一卷,洛克就論述了沒有“天生的觀念”的原則。

    他認為,人類的所有觀念來自感覺作用和對自身心靈活動的知覺。

    人們不會先于經驗獲得任何知識,因為不僅我們的思考要借助觀念,而且人們也是通過經驗獲得所有觀念的。

     洛克認為,知覺作用可以被稱為“走向認識的第一步和第一階段”。

    對于洛克而言,“認識要依賴知覺作用”這種徹底經驗主義的觀點是帶有革命性質的。

    從柏拉圖時代到笛卡兒和萊布尼茨,在這漫長的時期裡,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認為,許多可以被我們人類稱為“最寶貴的知識”的東西不是由經驗得來的。

     在18世紀的法國,洛克具有極大的感召力,哲學家和穩健派改革家都信奉他。

    當時,在形而上學中占統治地位的是“實體”的概念,洛克卻認為“實體”沒有任何用處。

    不過,洛克也承認,形而上學中證明存在神的種種證據都是正确的。

     同時,洛克是一個虛心的人,也是一個熱誠的基督教徒。

    他認為,在行為上,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必定永遠會被一種欲望驅使,這種欲望是每個人追求個人幸福或快樂的本能。

    他給整個自由主義運動傳下了“少獨斷”的精神。

    顯然,這種精神與宗教寬容、議會民主政治、自由放任主義及自由主義的整套準則有關。

    洛克說,給予一個主張多少的同意,應當取決于支持它的概率的多少。

     關于道德和法律,洛克認為,某些道德規矩是神制定下的,如果能嚴格恪守這些規矩,就能進天堂,否則就很可能進地獄。

    之後,他又指出,法律和社會制度的任務,是協調公衆利益和個人利益,因此,既要允許人們追求個人利益,也要要求他們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負擔一些公衆利益。

     自由主義的一個特色就是強調遠慮。

    洛克認為,公私利益不一定能一緻,但長期來看卻是一緻的。

    換句話說就是,人可以沒有近憂,但一定應該有遠慮。

    由于一切失德都是失于遠慮,因此唯一需要繼續倡導的美德就是遠慮。

    如果社會上的公民都是虔誠而有遠慮的,那麼即使很早給予他們自由,他們也會按照公衆利益的要求做事。

    能這樣的話,人間法律就沒有存在的理由了,因為這樣已經夠好了。

     洛克是最幸運的哲學家,他的祖國的政權由與他政見一緻的人掌握,這使得他可以順利地完成自己的理論哲學著作。

    經孟德斯鸠發展的洛克政治學說深深地留在了美國憲法裡,英國和法國的憲法同樣也受過他的政治學說的影響。

     ◎政府論(節選) 有權指導怎樣運用國家的力量,保障這個社會及其成員的權力就是立法權。

    那些必須長期執行和總是具有持久不變之效力的法律是在短時間内制定的,正因為如此,所以立法機關不會經常有工作可做,因而就沒有經常存在的必要。

     另外,假如一些人同時具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力,那麼将對人們的弱點形成極大的誘惑,以緻他們動不動就想攫取權力,使他們自己不需要服從他們制定的法律,而在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時候,使法律有利于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

    這樣他們就有了和社會的其他成員迥然不同的利益,從而違背了社會的目的也違背了政府的目的。

     所以,在組織比較完善的國家,全體人的福利都應得到應有的關注,具有立法權的這些人定期集會,掌握制定法律的權力,他們或者同其他人聯合,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出來以後,他們又重新解散,自己也受他們制定的法律的約束。

    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種新的和切身的約束,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能夠使他們注意為公衆謀福利。

     可是,因為那些一時或在短期内制定的法律,長期持續有效,需要不斷得到執行和注意,所以需要一個持續不斷存在的權力,負責執行被制定的并繼續有效的法律。

    因此,立法權和執法權通常是分立的。

     每個國家還有另一種可以被稱為自然權力的權力。

    它相似于人們加入社會以前每個人根據自然而具有的權力。

    因為在一個國家裡,就其成員相互之間的關系而言,盡管他們是不同的個人,并因此為社會的法律所統治,然而,就他們與其他的人類的關系而言,他們構成一個整體,這個整體與其他的人類處于同一種自然狀态之中,就像它的每個成員在加入社會以前一樣。

    所以,社會的每一成員與他之外的其他人之間的糾紛,是通過公衆進行解決的。

    造成他們全體中的任何一員的損害,都會使全體同要求賠償有關。

    因此,從這個社會與其他所有國家或該社會以外的人們的關系方面考慮,整個社會是處于自然狀态的一個整體。

     所以,這裡有一種權力,倘若同意的話,可以稱之為對外權,包括戰争與和平、聯合與結盟,以及同國外的任何人士或社會進行任何事務的權力。

    隻要能夠理解這些,名稱對我來講是無所謂的。

     執行權和對外權,雖然這兩種權力本身确有區别,但是它們幾乎總是聯系在一起的,前者包括社會内部對其所有成員執行該社會的國内法,對外處理有關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事務則是後者所指,所有可能得到的利益或受到的損害都包括在内。

    比起執行權來,雖然這種對外權力是否行使适當,對于國家有重大影響,然而它遠不能為原來規定的、持續有效的成文法的指導,因此有必要讓掌控這種權力的人們根據其長遠的考慮,為了謀取公共福利來行使該權力。

    至于有關臣民彼此之間的關系的法律,因為指導他們的行動是它們的目的,所以可以預先制定。

    然而,對于外國人應該如何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的行動以及計劃和興趣的變化,這就取決于擁有這種權力的人們的謀略,依靠他們的才能為國家謀利益。

     雖然任何一個社會的執行權和對外權本身确是有區别的,但是就像我所說的那樣,很難将它們分開并讓它們掌握在不同人的手中。

    這兩種權力的行使都需要社會的力量,既然如此,那麼,幾乎不可能把國家的力量交給不同的并互不隸屬的人們。

    倘若執行權和對外權分别由可以各自行動的人掌握,便會使公共的力量受到不同的支配,總有一天将導緻禍亂和災難。

     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 萊布尼茨,出生在德國萊比錫一個倫理學教授之家,20歲就獲得了阿爾特道夫大學的博士學位,堪稱前無古人的大智者。

    但他拒絕了留校任教的機會,來到美茵茨大主教手下工作。

    後來,他受命遊說法國皇帝路易十四放棄進軍埃及,但沒有成功。

     他具備勤勞、儉樸、誠實和有節制等優秀品質,但卻缺少斯賓諾莎的那些崇高的哲學品質,因為他發表的都是一些刻意讨好王公貴族的觀點,而把最精彩的思想束之高閣——它們并不能給他帶來聲望。

     結果,人們發現了兩個代表萊布尼茨的哲學體系,一個是他公開宣揚的,這個體系樂觀、正統卻淺薄;另一個是後人從他的手稿中總結出來的,這個體系深奧而又有驚人的邏輯性。

     1672年,萊布尼茨到了巴黎,在那裡度過了大約四年時間。

    當時,巴黎在哲學和數學領域都先于世界,這段經曆對萊布尼茨才華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那段時間裡,他發現了無窮小算法,這後來引發了他和牛頓的之間關于發現優先權的争論。

     在德國,萊布尼茨又學到了一種新經院主義的亞裡士多德哲學,但在接觸到笛卡兒以後,他就放棄了經院哲學。

    對他的哲學觀念産生重大影響的最後一位學者是斯賓諾莎。

    1676年,萊布尼茨見到了斯賓諾莎,與斯賓諾莎探讨哲學達一個月之久,甚至還得到了斯賓諾莎的部分原稿。

    然而,在他的晚年,為了附和衆人對斯賓諾莎的聲讨,他又極力掩蓋這段經曆。

     萊布尼茨的哲學是建立在實體的基礎之上的,他認為,實體不具有拓展性,因為拓展性含有繁複之意,隻能體現在由若幹個實體組成的事物上。

    同時,萊布尼茨繼承了笛卡兒學派主張的“各實體不能相互作用”的觀點。

    他認為,兩個單子之間不能存在因果關系,但這帶來了動力學和知覺兩方面的難點——從動力學角度講,在碰撞現象中物體間似乎有影響;從知覺方面講,知覺似乎是外界對知覺者産生的作用。

     萊布尼茨有高超的邏輯技巧,發展了存在神的各種形而上學的證明,他的叙述比以往任何人的都要高明。

    他這些論證共有本體論、宇宙論、永恒真理說、前定和諧說四項。

     顯然,宇宙論論證和本體論論證不無關系。

    如果必須用必然的“有”的存在來證明世界的存在,那麼這個“有”的本質必然也包含存在。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理性足以規定這樣的“有”,它的存在也可以由本體論論證得出。

     大體來說,永恒真理說的這個論證有時是真的,有時是假的,不過也有個标準:但凡和本質相關的命題,要麼永遠是真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