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宗教論中西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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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一多
要說明中西人風格的不同,可以從種種不同的方面着眼,從宗教着眼,無疑是一個比較扼要的看法。
所謂宗教,有廣義的,有狹義的,狹義的講來,中國人沒有宗教,因此我們若能知道這狹義宗教的本質是什麼,便也知道了中西人風格不同之點在哪裡。
至于是宗教造成了西洋人的性格,還是西洋人的性格産生了他們的宗教,那是一個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辯論,我們不去管它。
目下我們要認清的一點,是宗教與西洋人的性格是不可分離的。
要确定宗教的本質是什麼,最好是溯源到原始思想。
生的意志大概是人類一切思想的根苗。
人類生活愈接近原始時代,求生意志的強烈,與求生能力的薄弱,愈有形成反比例之勢。
但是能力愈薄弱,不僅不能減少意志的強烈性,反而增加了它。
在這能力與意志不能配合的難關中,人類乃以主觀的“生的意識”來補償客觀的“生的事實”之不足,換言之,因一心欲生,而生偏偏是不完整,不絕對的,于是人類便以“死的否認”來保證“生的真實”。
這是人類思想史的第一頁,也實在是一個了不得的發明。
我們今天都認為死是一個千真萬确的事實,原始人并不這樣想。
對于他們,死不過是生命途程中的另一階段,這隻看他們對祭祀态度的認真,便可知道。
我們也可以說,他們根本沒有死的觀念,他們求生之心如此迫切,以至忽略了死的事實,而不自覺地做到了莊子所謂“以死生為一體”的至高境界。
我說不自覺地,因為那不是莊子那般通過理智的道路然後達到的境界,理智他們絕對沒有,他們隻是一團盲目的求生的熱欲,在熱欲的昏眩中,他們的意識便全為生的觀念所占據,而不容許那與生相反的死的觀念存在,誠然,由我們看來,這是自欺。
但是,要曉得對原始人類,生存是那樣艱難,那樣沒有保障,如果沒有這點生的信念,人類如何活得下去呢?所以我們說這人類思想史的第一頁,是一個了不得的發明。
原始人類不承認死的事實,那不死簡直是肉體的不死,這還是可以由他們對祭祀的态度證明的,但是知識漸開,他們終于不得不承認死是一個事實。
承認了死,是否便降低了生的信念呢?那卻不然。
他們承認的是肉體的死,至于靈魂他們依然堅持是不會死的。
以承認肉體的死為代價,換來了靈魂不死的信念,在實利眼光的人看來,是讓步,是更無歎的自欺,在原始人類看來,卻是勝利,因為他們認為靈魂的存在比肉體的存在還有價值,因此,用肉體的死換來了靈魂的不死,是占了便宜。
總之他們是不肯認輸,反正一口咬定了不死,講來講去,還是不死,甚至客觀的愈逼他們承認死是事實,主觀的愈加強了他們對不死的信念。
他們到底為什麼要這樣的倔強,這樣執迷不悟?理智能力薄弱嗎?但要記得這是理智能力進了一步,承認了肉體的死是事實以後的現象。
看來理智的壓力愈大,精神的信念跳得愈高。
理智的發達并不妨礙生的意志,反而鼓勵了它,使它創造出一個永生的靈魂。
這是人類思想史的第二頁,一個更荒唐,也更神妙的發明。
人類由自身的靈魂而推想到大自然的靈魂,本是思想發展過程中極自然的一步。
想到這個大自然的靈魂實在說是人類自己的靈魂的一種投射作用,再想到這投射出去的自己,比原來的自己幾乎是無限倍數的偉大,并又想到在強化生的信念與促進生的努力中,人類如何利用這投射出去的自己來幫助自己——想到這些複雜而迂回的步驟,更令人驚訝人類的“其愚不可及”,也就是他的其智不可及。
如今人畢竟承認了自己無能,因為他的理智又較前更發達了一些,他認清了更多的客觀事實,但是他就此認輸了嗎?沒有。
人是無能,他卻創造了萬能的神。
萬能既出自無能,那麼無能依然是萬能。
如今人是低頭了,但隻向自己低頭,于是他愈低頭,自己的地位也愈高。
你反正不能屈服他,因為他有着一個鐵的生命意志,而鐵是愈錘煉愈堅韌的。
這人類思想史的第三頁,講理論,是愈加牽強,愈加支離,講實用,卻不能不承認是不可思議的神奇。
如果是以賄賂式的祭祀為手段,來誘緻神的福佑或杜絕神的災禍,或有時還不惜用某種恫吓式的手段,來要挾神做些什麼或不做些什麼——對神的态度,如果是這樣,那便把神的能力看得太小了。
人小看了神的能力其實也就是小看了自己的能力,嚴格地講,可以恫吓與賄賂的手段來控制的對象,隻能稱之為妖靈或精物,而不是神,因之,這種信仰也隻能算作迷信,而不是宗教,宗教崇拜的對象必須是一個至高無上的,神聖的,萬能而慈愛的神,你向他隻有無條件的依皈和虔誠的祈禱。
你的神愈是全德與萬能,愈見得你自己全德與萬能,因為你的神就是你所投射出去的自身的影子。
既然神就是像自己,所以他不妨是一個人格神,而且必然是一個人格神,神的形象愈像你自己,愈足以證明是你的創造。
正如神的權力愈大,愈足以反映你自己權力之大。
總之你的神不能太不像你自己,不像你自己,便與你自己無關,他又不能太像你自己,太像你自己,便暴露了你的精神力量究竟有限。
所謂宗教,有廣義的,有狹義的,狹義的講來,中國人沒有宗教,因此我們若能知道這狹義宗教的本質是什麼,便也知道了中西人風格不同之點在哪裡。
至于是宗教造成了西洋人的性格,還是西洋人的性格産生了他們的宗教,那是一個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辯論,我們不去管它。
目下我們要認清的一點,是宗教與西洋人的性格是不可分離的。
要确定宗教的本質是什麼,最好是溯源到原始思想。
生的意志大概是人類一切思想的根苗。
人類生活愈接近原始時代,求生意志的強烈,與求生能力的薄弱,愈有形成反比例之勢。
但是能力愈薄弱,不僅不能減少意志的強烈性,反而增加了它。
在這能力與意志不能配合的難關中,人類乃以主觀的“生的意識”來補償客觀的“生的事實”之不足,換言之,因一心欲生,而生偏偏是不完整,不絕對的,于是人類便以“死的否認”來保證“生的真實”。
這是人類思想史的第一頁,也實在是一個了不得的發明。
我們今天都認為死是一個千真萬确的事實,原始人并不這樣想。
對于他們,死不過是生命途程中的另一階段,這隻看他們對祭祀态度的認真,便可知道。
我們也可以說,他們根本沒有死的觀念,他們求生之心如此迫切,以至忽略了死的事實,而不自覺地做到了莊子所謂“以死生為一體”的至高境界。
我說不自覺地,因為那不是莊子那般通過理智的道路然後達到的境界,理智他們絕對沒有,他們隻是一團盲目的求生的熱欲,在熱欲的昏眩中,他們的意識便全為生的觀念所占據,而不容許那與生相反的死的觀念存在,誠然,由我們看來,這是自欺。
但是,要曉得對原始人類,生存是那樣艱難,那樣沒有保障,如果沒有這點生的信念,人類如何活得下去呢?所以我們說這人類思想史的第一頁,是一個了不得的發明。
原始人類不承認死的事實,那不死簡直是肉體的不死,這還是可以由他們對祭祀的态度證明的,但是知識漸開,他們終于不得不承認死是一個事實。
承認了死,是否便降低了生的信念呢?那卻不然。
他們承認的是肉體的死,至于靈魂他們依然堅持是不會死的。
以承認肉體的死為代價,換來了靈魂不死的信念,在實利眼光的人看來,是讓步,是更無歎的自欺,在原始人類看來,卻是勝利,因為他們認為靈魂的存在比肉體的存在還有價值,因此,用肉體的死換來了靈魂的不死,是占了便宜。
總之他們是不肯認輸,反正一口咬定了不死,講來講去,還是不死,甚至客觀的愈逼他們承認死是事實,主觀的愈加強了他們對不死的信念。
他們到底為什麼要這樣的倔強,這樣執迷不悟?理智能力薄弱嗎?但要記得這是理智能力進了一步,承認了肉體的死是事實以後的現象。
看來理智的壓力愈大,精神的信念跳得愈高。
理智的發達并不妨礙生的意志,反而鼓勵了它,使它創造出一個永生的靈魂。
這是人類思想史的第二頁,一個更荒唐,也更神妙的發明。
人類由自身的靈魂而推想到大自然的靈魂,本是思想發展過程中極自然的一步。
想到這個大自然的靈魂實在說是人類自己的靈魂的一種投射作用,再想到這投射出去的自己,比原來的自己幾乎是無限倍數的偉大,并又想到在強化生的信念與促進生的努力中,人類如何利用這投射出去的自己來幫助自己——想到這些複雜而迂回的步驟,更令人驚訝人類的“其愚不可及”,也就是他的其智不可及。
如今人畢竟承認了自己無能,因為他的理智又較前更發達了一些,他認清了更多的客觀事實,但是他就此認輸了嗎?沒有。
人是無能,他卻創造了萬能的神。
萬能既出自無能,那麼無能依然是萬能。
如今人是低頭了,但隻向自己低頭,于是他愈低頭,自己的地位也愈高。
你反正不能屈服他,因為他有着一個鐵的生命意志,而鐵是愈錘煉愈堅韌的。
這人類思想史的第三頁,講理論,是愈加牽強,愈加支離,講實用,卻不能不承認是不可思議的神奇。
如果是以賄賂式的祭祀為手段,來誘緻神的福佑或杜絕神的災禍,或有時還不惜用某種恫吓式的手段,來要挾神做些什麼或不做些什麼——對神的态度,如果是這樣,那便把神的能力看得太小了。
人小看了神的能力其實也就是小看了自己的能力,嚴格地講,可以恫吓與賄賂的手段來控制的對象,隻能稱之為妖靈或精物,而不是神,因之,這種信仰也隻能算作迷信,而不是宗教,宗教崇拜的對象必須是一個至高無上的,神聖的,萬能而慈愛的神,你向他隻有無條件的依皈和虔誠的祈禱。
你的神愈是全德與萬能,愈見得你自己全德與萬能,因為你的神就是你所投射出去的自身的影子。
既然神就是像自己,所以他不妨是一個人格神,而且必然是一個人格神,神的形象愈像你自己,愈足以證明是你的創造。
正如神的權力愈大,愈足以反映你自己權力之大。
總之你的神不能太不像你自己,不像你自己,便與你自己無關,他又不能太像你自己,太像你自己,便暴露了你的精神力量究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