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官僚政治對于中國社會長期停滞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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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在何種權力下面,是受那一個權力支配,其内部經濟是保持不變的。

    他因此推論到那種社會的停滞性,而有以次的說明: 這種自足的共同社會,是不斷以同一形态再生産;如偶然被破壞,也會在同一地點,以同一名稱,再現出來。

    但其單純生産組織,卻給了我們解決一個秘謎的鎖鑰。

    由此,我們可以說明,為什麼亞細亞諸國不絕解散,不絕重建,王朝也不絕變更,但亞細亞社會,卻毫無變化,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不因政治風雲的驚擾,受絲毫影響。

     這段話原是對亞細亞諸國民立論的,中國當可算在裡面;中國王朝變更的政治風雲,不曾對中國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引起何等根本改革,顯然很符合上面提論到的事實。

    但我們對于這段話的理解,須得明瞭,政治變動未改變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固然同那種結構的頑強性有關,同時也由于當時的政治,無論在變動以前,抑在變動以後,有時甚至在變動當中,都在設法加強那種結構的頑強性。

    這就是說,中國的專制官僚體制,是把農民的無知、孤立、被束縛于宗法社會組織和對政治的不關心,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

    如其看落了這一面,那種成為問題的社會的基本要素的結構本身,就不像是由各别曆史王朝多方努力,積累的變相的強化起來的結果,而像是一開始就頑強到不能由任何政治變動所改變的“自然體”。

    那顯然是誤解了那位大經濟學者的正确論旨。

     中國社會長期停滞問題,本來在戰前有關中國社會性質問題論戰及中國社會史性質問題論戰中已被附帶提論過,但正式被提起卻是在抗戰期間,那時中國進步論壇上,曾一緻“鳴鼓而攻擊”日本侵略主義代言者秋澤修二,他在其所著《東洋哲學史》及《支那社會構成》二書中,曾反複論到“中國社會之‘亞細亞’的停滞性”;他誤解或曲解卡爾的上述論點,把“農村共同體的存續、殘存”看為是中國“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看為是一切其他社會組織的胎盤。

    它範圍着中國社會“父家長制的專制主義”,而成為中央集權專制主義的基礎。

    這兩者妨礙着工商業的發展,妨礙農業的發展,于是農業止于“集約的小農經營”,手工業不能“依中國社會自身的性質”,“産生出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制造業”,而商業則是“商人資本主義在中國社會自身發展中,沒有外部的作用,便不能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的資本”。

    像這樣,商業、工業、農業,即全部經濟生活,都“先天地”被中國“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所規制住了,或者内在的相互制約住了,由是造成了中國社會的停滞性,那種停滞性本身變成了“中國社會的根本性格”。

    要打破這種停滞性,隻有期待外部的壓力的誘導與推動,而鴉片戰役成為中國社會現代化或傳統停滞性打破的第一步,正是那種推論的有力的佐證。

     然而世界任一先進國家的現代化,殆都與其對外發生戰争有關,果其如此,“停滞性”雲雲就似乎不是中國社會特有的“根本性格”了。

    我在這裡沒有充分論證秋澤錯誤的餘裕,隻須指明: (一)他誇大了那種農村共同體存續或殘存的範圍和功能,事實上,在自給自足的農村共同體以外,還由地主經濟在各村落、各地方間,特别是地方對中央間,造出了一種不自給自足的經濟依存實況,作為中央集權政治控制地方的相反而實相成的物質基礎。

     (二)他以固定的形而上的眼光,去确認那種農村共同體孤立的作用,而不知道,那種社會經濟基本要素的結構,随着整個官僚封建社會的進展,被賦予了一些新的動境、新的誘因;并且社會經濟基礎與其上層建築的法律政治關系在不絕起着辯證的相互阻制的功能。

     三 國内新社會史學家們由秋澤批判所展開的讨論,首先當數到李達先生。

    他在《文化雜志》第二期發表的“中國社會發展遲滞的原因”,雖然隻從正面講述他自己有關這一問題的意見,但他顯然是見到了秋澤所發表的“高論”的。

    他把中國社會發展遲滞的原因,歸納為以次八項:(一)戰亂頻繁;(二)封建力役;(三)封建剝削;(四)宗法遺制下聚族而居的村落公社;(五)封建的政治機構;(六)農民階級不能擔負新生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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