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支持官僚政治高度發展的第二大杠杆——科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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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所習性質不同,顯然會先天限制入學者的出路或前途,但對于這種實質上的不平等,曾由幾種形式上的平等規制将它沖淡了,朦糊了。
庶人、皇族國戚子弟同樣有入學機會,那不是非常平等麼?此其一;凡屬學館的生徒,要入仕途,都得經過考試,此其二;就是不入學館,亦得“懷牒自列于州縣”,就鄉貢試,此其三。
最後一點,非常重要,如其沒有這種規定,前面兩項形式平等,都沒有什麼意義,而用科舉制打破門閥壟斷仕途的目的,亦将無法實現。
所以,到了天寶十二年,雖一度“敕天下罷鄉貢舉人,不由國子及郡縣學者勿舉送”,但至十四年,又“複鄉貢”。
我們由此知道,唐代的科舉學校并行制度,從表面上看來,任何人得“懷牒自列于州縣”就鄉貢試,入學校就似乎成為不必要了,但除鄉貢試畢竟多一些轉折,沒有生徒試那樣直接外,就應試者講,雖然不入學校也行,學校将因此減低其重要性,但就官僚封建社會講,卻又不同了。
突然一下把士族大姓貴胄們把持仕途的局面改過來,叫他們的公子王孫和卑賤的庶人一同考試,那顯然是不容易辦到的。
學校在這場合就無疑在起着“蒸餾”或“濾清”的作用;而且,學校所設科目,因受教者社會地位,有深有淺,有通有專,那不僅可藉以昌明經學,訓練專門人材,而對未入學校人士,亦将因此發生學習上的示範影響和思想統制的功能。
所以,把仕途向庶人開放,決不是基于什麼平等或民主的觀念,到了唐代那個曆史階段,要完成集權的專制官僚統治,是不能不采行一種比較稍有融通性的官人方法的。
事實上,唐代亦系起自巨姓大族的環境中,太宗踐祚之初,雖頗思在各方面不過于重視關東舊族傳統,然沿至文宗之世,欲以真源、臨源二公主降士族,婚于當時大姓崔、盧,猶以為難,而慨然謂:“民間修婚姻,不計官品,而尚閥閱,我家二百年天子,反不若崔、盧耶?”注62門閥相互結托,形成莫大社會勢力,要在取士官人方面,完全不受他們牽制,殊不可能。
自太宗命高士廉等撰氏族志一百卷,甄别士庶;接着中宗、玄宗、代宗、憲宗、文宗等朝,皆有類似性質的選述。
譜學與依品官人有關,至唐代而反特别興盛,無怪唐代四百餘宰輔中,大姓崔氏占三十二,楊氏、杜氏各占十一,盧氏十,鄭氏八,其他屬薛、柳、武、蘇等氏者,複共達數十人。
他們把持朝政,自難免不壟斷仕途。
所以為庶人下品“網開一面”的科舉,名額極受限制;而考試及第的人,又不一定可以直接入仕。
于是,奔競請托,百弊叢生。
“開元以後,四海晏清,士恥不以文章達。
其應诏而舉者,多至二千人,少不減千人,所收百才有一。
”(《文獻通考·選舉考二》)當時“王公大人,巍然于上,以先達自居,不複求士。
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騎蹇驢,未到門百步辄下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投其所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問,則再如前之所為者,名之曰‘溫卷’;如是而又不問,則有執贽于馬前自贊曰:某人上谒者。
嗟呼,風俗之弊,至此極矣!此不獨為士者可鄙,其時之治亂蓋可知矣”(同上)。
科舉限制愈嚴,競争愈烈,而其對思想統制,亦愈易就範;對上級官僚,亦愈易卑躬屈節表示忠誠。
士之“可鄙”與否,滿可不問,官僚的統治,卻顯然由此注入了“新血液”。
可是,在那些考試不第而又請托不遂的人士,盡管腦子裡充滿了“綱常名教”,不得“犯上作亂”,但一有發洩不平的機會,他們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唐末王仙芝、黃巢即由屢舉進士被擯,憤極而起義;此外,如李山甫、李振等皆因屢舉進士不第,圖謀報複,故由黃巢暴動至朱溫柄政,所有舊時世家大姓,非遭殺害,即被貶黜。
千年來門胄高第,幾一掃而空。
彼等個人仇怨之伸雪,實體現着“寒人”、“下品”長期橫受門閥壓迫侮辱之社會的曆史的反抗。
然而,這不是科舉制引起了唐祚的覆亡,而是唐代頑強的門閥勢力,妨阻了科舉制緩和作用的發揮,或者說,唐代施行的不徹底的、狹隘的科舉規制,仍不夠适應當時已經活躍而發達起來了的政治的、文化的場面。
三 如其說,科舉制是中國後期官
庶人、皇族國戚子弟同樣有入學機會,那不是非常平等麼?此其一;凡屬學館的生徒,要入仕途,都得經過考試,此其二;就是不入學館,亦得“懷牒自列于州縣”,就鄉貢試,此其三。
最後一點,非常重要,如其沒有這種規定,前面兩項形式平等,都沒有什麼意義,而用科舉制打破門閥壟斷仕途的目的,亦将無法實現。
所以,到了天寶十二年,雖一度“敕天下罷鄉貢舉人,不由國子及郡縣學者勿舉送”,但至十四年,又“複鄉貢”。
我們由此知道,唐代的科舉學校并行制度,從表面上看來,任何人得“懷牒自列于州縣”就鄉貢試,入學校就似乎成為不必要了,但除鄉貢試畢竟多一些轉折,沒有生徒試那樣直接外,就應試者講,雖然不入學校也行,學校将因此減低其重要性,但就官僚封建社會講,卻又不同了。
突然一下把士族大姓貴胄們把持仕途的局面改過來,叫他們的公子王孫和卑賤的庶人一同考試,那顯然是不容易辦到的。
學校在這場合就無疑在起着“蒸餾”或“濾清”的作用;而且,學校所設科目,因受教者社會地位,有深有淺,有通有專,那不僅可藉以昌明經學,訓練專門人材,而對未入學校人士,亦将因此發生學習上的示範影響和思想統制的功能。
所以,把仕途向庶人開放,決不是基于什麼平等或民主的觀念,到了唐代那個曆史階段,要完成集權的專制官僚統治,是不能不采行一種比較稍有融通性的官人方法的。
事實上,唐代亦系起自巨姓大族的環境中,太宗踐祚之初,雖頗思在各方面不過于重視關東舊族傳統,然沿至文宗之世,欲以真源、臨源二公主降士族,婚于當時大姓崔、盧,猶以為難,而慨然謂:“民間修婚姻,不計官品,而尚閥閱,我家二百年天子,反不若崔、盧耶?”注62門閥相互結托,形成莫大社會勢力,要在取士官人方面,完全不受他們牽制,殊不可能。
自太宗命高士廉等撰氏族志一百卷,甄别士庶;接着中宗、玄宗、代宗、憲宗、文宗等朝,皆有類似性質的選述。
譜學與依品官人有關,至唐代而反特别興盛,無怪唐代四百餘宰輔中,大姓崔氏占三十二,楊氏、杜氏各占十一,盧氏十,鄭氏八,其他屬薛、柳、武、蘇等氏者,複共達數十人。
他們把持朝政,自難免不壟斷仕途。
所以為庶人下品“網開一面”的科舉,名額極受限制;而考試及第的人,又不一定可以直接入仕。
于是,奔競請托,百弊叢生。
“開元以後,四海晏清,士恥不以文章達。
其應诏而舉者,多至二千人,少不減千人,所收百才有一。
”(《文獻通考·選舉考二》)當時“王公大人,巍然于上,以先達自居,不複求士。
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騎蹇驢,未到門百步辄下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投其所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問,則再如前之所為者,名之曰‘溫卷’;如是而又不問,則有執贽于馬前自贊曰:某人上谒者。
嗟呼,風俗之弊,至此極矣!此不獨為士者可鄙,其時之治亂蓋可知矣”(同上)。
科舉限制愈嚴,競争愈烈,而其對思想統制,亦愈易就範;對上級官僚,亦愈易卑躬屈節表示忠誠。
士之“可鄙”與否,滿可不問,官僚的統治,卻顯然由此注入了“新血液”。
可是,在那些考試不第而又請托不遂的人士,盡管腦子裡充滿了“綱常名教”,不得“犯上作亂”,但一有發洩不平的機會,他們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唐末王仙芝、黃巢即由屢舉進士被擯,憤極而起義;此外,如李山甫、李振等皆因屢舉進士不第,圖謀報複,故由黃巢暴動至朱溫柄政,所有舊時世家大姓,非遭殺害,即被貶黜。
千年來門胄高第,幾一掃而空。
彼等個人仇怨之伸雪,實體現着“寒人”、“下品”長期橫受門閥壓迫侮辱之社會的曆史的反抗。
然而,這不是科舉制引起了唐祚的覆亡,而是唐代頑強的門閥勢力,妨阻了科舉制緩和作用的發揮,或者說,唐代施行的不徹底的、狹隘的科舉規制,仍不夠适應當時已經活躍而發達起來了的政治的、文化的場面。
三 如其說,科舉制是中國後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