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官僚政治與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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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人說:在家裡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就有政治作用,就等于從政,何必一定要立在政治舞台上?(“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政?”——《論語·為政》)這在一方面說,是家族政治化,在另一方面說,又是國家家族化,倫理政治的神髓就在此。

    但我們應當明瞭,這種政治的目的,不在使全國的人,都變成一家人一樣的相互親愛,而在使全國被支配的人民都變成奴隸一般的馴順,所謂“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君”;所謂“移孝作忠”,都不過表示“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結局無非是要加強“君為臣綱”的統治作用;把防止“犯上作亂”的責任,通過家庭、通過族姓關系,叫為人父的、為人夫的、為人族長家長的去分别承擔。

    在社會上,父子、夫婦的關系是到處存在的;亦就因此之故,政治統治的功用,就無形滲透進了社會每一個角落、每一個人間的毛細孔。

    而且,家族政治聯帶責任,在有所勸的場合,就是“一人成佛,雞犬皆仙”,“滿門有慶”;在有所懲的場合,就是一人犯法,九族株連。

    其結果,父勸其子,妻勵其夫,無非是要大家安于現狀,在現狀中求“長進”,求安富尊榮。

    而天下就因此“太平”了。

     所以,儒家的“大一統”,由盡量擴大政治版圖所造出的上述統治上的困難問題,就由其盡量推行綱常之教或倫理的治化,而相當的得到解決,而這又暗示那些把廣土衆民治理得服服貼貼的專制君主及其“燮理陰陽”、“參贊化育”的大臣們,真像是“嗚呼!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惟天生聰明時乂”(《書經·仲虺之告》)。

    “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荀子·王制篇》),這一來,天道觀念,大一統主張,綱常教義,就成功為“三位一體”了。

     三 當然,在長期的專制官僚統治過程中,儒家學說之被禦用或利用,往往是采行不同的姿态。

    據陶希聖先生的研究,孔子曾有這樣七階段的發展:“封建貴族的固定身分制度的實踐倫理學說,一變為自由地主階級向殘餘貴族争取統治的民本政治學說與集團國家理論;再變為取得社會統治地位地主階級之帝王之學,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孔子遂由此成了神化的偉大人格;三變而擁抱道教、佛教,孔子又變為真人至人及菩薩;四變而道士化;五變而禅學化;六變而孔學之經世濟民的探讨失敗,所留存者,偉大的孔子,為地主階級與士大夫集團之保護神。

    ”注54還沒有變完,他接着指出:“現在孔子到了第七次發展或轉變的時期了。

    有人想把孔子來三民主義化。

    ”這所謂“有人”中,陶先生“現在”應不辭把他自己也放在裡面;也許就因為他自己也在裡面的緣故,當時他認定“把孔子來三民主義化”為“不可能”,現在應相信是“可能”的。

    但這是題外話。

     我以為,孔子無論在這任一發展階段的“變化”,在我們的社會還大體是為專制官僚統治的限度内,儒家的上述三種教義,始終仍在作着基本的治化酵母;至多,隻不過依着社會物質的與精神的現實條件的發展與演變,分别在那幾種基本的治化酵母中,加進了,或從儒家學說當中抽取了,一些可以附比的有效因素,使原來的治道治術改變了一些形象罷了。

     原來孔子以儒者問世,備有三種資格:其一為經師,商訂曆史,删定六經;其二為教育家,講述《孝經》、《論語》。

    此二者,章太炎先生于其《諸子學略說》中已明白道及。

    但還有其三:政治說教者,一車兩馬,曆訪各國,以冀學之見用,道之得行;而這點卻為以後儒家政客官僚,作了投機幹祿榜樣。

    至其教人以“中庸”,教人以“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其私淑者孟轲雖以“聖之時者也”目之,但後儒為目的不擇手段的實利主義精神,固因此淵源有自,而其學說之“應時”支離演變,亦不無來由了。

     在戰國末期傳授孔門衣缽的荀卿,他目睹當時社會的實際變化,知道恢複舊有封建秩序沒有可能,知道天命說、性養說、禮治說都不大靠得住,于是他認定封建體制須予以改造,應崇功利,尚幹涉,以刑法鞏固君權。

    到了他的兩大弟子韓非與李斯,更變本加厲,專為刑名法術是尚,韓非想用嚴刑峻法去造成有權有勢的絕對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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