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官僚政治與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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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不可知的冥冥主宰,以杜絕野心者的非法觊觎。
至若中國曆代王朝末期的犯上作亂者,往往也假托天命,訛言端異,以加強其政治号召,那正是現實曆史辯證表現之一例,而于專制官僚政體需要一種玄學為其政治出發點的主張,并無抵觸,每一個王朝的開國君臣,都是會把“天予不取,反受其殃”,“予弗順天,厥罪惟鈞”的經典文句背誦得爛熟的。
次就第二點大一統主義言。
前所謂“受命于天”的帝王或天子,乃是“天地”或“天下”的最高主權者,所謂“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書經·大禹谟》)。
這句話的翻譯,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孔子依着這天命最高主權不可分割的命題出發,而主張“尊王”,主張恢複西周形式上的大一統,而對于破壞那種大一統,并各霸一方各自為政的亂臣賊子,不惜口誅筆伐。
至于“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是否真正有些恐懼,當然是另一個問題,但孔子托春秋以明其“複夢見周公”之志,想把當時分崩離析的局面多少挽回過來,卻是一個事實。
又孔子所夢想恢複的大一統,原不過是西周那種隻在形式上表示“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貴族政治秩序,可是專制的官僚的統治,卻正好需要這種“天無二日,民無二王”的學說,來支持其中央集權的政治獨占局面。
假使在四境之内,或在聲教所及的小天地間,有一個國土或有一個民族自樹一幟,不肯對那個自視為“誕受天命”的政權表示服從,就算它安其土而子其民,治理得頗有條理秩序,也認為非撻伐用張,使其解體屈服不可。
而且,那種獨樹一幟或未曾就範的政權,愈是治理得有辦法,它便愈要成為“王赫斯怒,爰整其旅”的征伐的目标。
照理,“天下為私”的專制者,自己既強制旁人接受自己的統治,他究竟何所根據而阻止旁人不各自為治?或者至少他将如何勸說旁人不各自為治呢?在這種場合,“天命”和“春秋大一統主義”便被反複發揮與宣傳,大一統主義在呂不韋的《呂氏春秋》中是講解得非常明透的,而言“天人相通”的董仲舒,更公式化為“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
由是,久而久之,“謬種流傳,演為故智”,緻使在現代以前,中國人的政治辭典中,始終沒有“分治”、“聯治”那一類名詞。
“一統的江山”或“一統的政治”未曾實現,就稱為“創業未半”,已實現而後為人割裂,就稱為“偏安”。
每到一個朝代末期,群雄并起,互相厮殺,直到最後有力有勢者,混一宇内,才使那些為人忙着打天下的老百姓得到一點喘息的機會;“真命天子”出現了,儒家“大一統”的理想又實現一回。
最後,就綱常教義來說。
任何一個專制君主,無論他的天下是怎麼得來的,是出于強奪,抑是由于篡竊,他一登大寶,總不會忘記提出與他取得天下正相反對的大義名分來,藉以防阻他臣下的效尤“強奪”或“篡竊”,所謂“竊國者侯,侯之門仁義存”,就是這個道理。
本來在統一的專制政治局面下,始終存在一個統治上的矛盾:一方面要盡可能使“普天之下”都收入版圖,接受治化;同時,擴充的版圖愈大,要使宇内道一風同、心悅誠服就愈感困難。
為了解決這個治化上的矛盾,自漢朝武帝君臣起,就多方設法推行儒家的綱常教義。
綱常之教的重心在乎三綱,即所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亦即君權、父權、夫權的确認。
從表面上看,隻有君臣的關系是有關政治的,而父子、夫婦關系則是有關家族的。
但中國綱常教義的真正精神,卻正好在于它們之間的政治聯系。
中國一般讀書人都很記得“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的格言,把表現的方式換一下,就是“身修而家齊,家齊而國治,國治而天下平”。
為什麼一般人也有這大的政治作為呢?我們“聖人”是這樣注釋得明白的:在積極一方面講,“君子主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順可移于長;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君”(《孝經·廣揚名》);在消極一方面,“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
所以,孔子答複一個說他不肯從事政治工
至若中國曆代王朝末期的犯上作亂者,往往也假托天命,訛言端異,以加強其政治号召,那正是現實曆史辯證表現之一例,而于專制官僚政體需要一種玄學為其政治出發點的主張,并無抵觸,每一個王朝的開國君臣,都是會把“天予不取,反受其殃”,“予弗順天,厥罪惟鈞”的經典文句背誦得爛熟的。
次就第二點大一統主義言。
前所謂“受命于天”的帝王或天子,乃是“天地”或“天下”的最高主權者,所謂“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書經·大禹谟》)。
這句話的翻譯,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孔子依着這天命最高主權不可分割的命題出發,而主張“尊王”,主張恢複西周形式上的大一統,而對于破壞那種大一統,并各霸一方各自為政的亂臣賊子,不惜口誅筆伐。
至于“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是否真正有些恐懼,當然是另一個問題,但孔子托春秋以明其“複夢見周公”之志,想把當時分崩離析的局面多少挽回過來,卻是一個事實。
又孔子所夢想恢複的大一統,原不過是西周那種隻在形式上表示“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貴族政治秩序,可是專制的官僚的統治,卻正好需要這種“天無二日,民無二王”的學說,來支持其中央集權的政治獨占局面。
假使在四境之内,或在聲教所及的小天地間,有一個國土或有一個民族自樹一幟,不肯對那個自視為“誕受天命”的政權表示服從,就算它安其土而子其民,治理得頗有條理秩序,也認為非撻伐用張,使其解體屈服不可。
而且,那種獨樹一幟或未曾就範的政權,愈是治理得有辦法,它便愈要成為“王赫斯怒,爰整其旅”的征伐的目标。
照理,“天下為私”的專制者,自己既強制旁人接受自己的統治,他究竟何所根據而阻止旁人不各自為治?或者至少他将如何勸說旁人不各自為治呢?在這種場合,“天命”和“春秋大一統主義”便被反複發揮與宣傳,大一統主義在呂不韋的《呂氏春秋》中是講解得非常明透的,而言“天人相通”的董仲舒,更公式化為“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
由是,久而久之,“謬種流傳,演為故智”,緻使在現代以前,中國人的政治辭典中,始終沒有“分治”、“聯治”那一類名詞。
“一統的江山”或“一統的政治”未曾實現,就稱為“創業未半”,已實現而後為人割裂,就稱為“偏安”。
每到一個朝代末期,群雄并起,互相厮殺,直到最後有力有勢者,混一宇内,才使那些為人忙着打天下的老百姓得到一點喘息的機會;“真命天子”出現了,儒家“大一統”的理想又實現一回。
最後,就綱常教義來說。
任何一個專制君主,無論他的天下是怎麼得來的,是出于強奪,抑是由于篡竊,他一登大寶,總不會忘記提出與他取得天下正相反對的大義名分來,藉以防阻他臣下的效尤“強奪”或“篡竊”,所謂“竊國者侯,侯之門仁義存”,就是這個道理。
本來在統一的專制政治局面下,始終存在一個統治上的矛盾:一方面要盡可能使“普天之下”都收入版圖,接受治化;同時,擴充的版圖愈大,要使宇内道一風同、心悅誠服就愈感困難。
為了解決這個治化上的矛盾,自漢朝武帝君臣起,就多方設法推行儒家的綱常教義。
綱常之教的重心在乎三綱,即所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亦即君權、父權、夫權的确認。
從表面上看,隻有君臣的關系是有關政治的,而父子、夫婦關系則是有關家族的。
但中國綱常教義的真正精神,卻正好在于它們之間的政治聯系。
中國一般讀書人都很記得“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的格言,把表現的方式換一下,就是“身修而家齊,家齊而國治,國治而天下平”。
為什麼一般人也有這大的政治作為呢?我們“聖人”是這樣注釋得明白的:在積極一方面講,“君子主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順可移于長;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君”(《孝經·廣揚名》);在消極一方面,“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
所以,孔子答複一個說他不肯從事政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