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美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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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的真理”而是科學或哲學的真理。
多數唯心派哲學家都犯了這個毛病,尤其是黑格爾。
據他說,“概念(idea)從感官所接觸的事物中照耀出來,于是有美”,換句話說,美就是個别事物所現出的“永恒的理性”。
美的特質為“無限”(infinitude)和“自由”(freedom)。
自然是有限的,受必然律支配的,所以在美的等差中位置最低。
同是自然事物所表現的“無限”和“自由”也有程度的差别,無生物不如生物,生物之中植物不如動物,而一般動物又不如人,美也随這個等差逐漸增高。
最無限、最自由的莫如心靈,所以最高的美都是心靈的表現。
模仿自然,絕不能産生最高的美,隻有藝術裡面有最高的美,因為藝術純是心靈的表現。
藝術與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超脫自然的限制而表現心靈的自由。
它的位置高低就看它是否完全達到這個目的。
詩純是心靈的表現,受自然的限制最少,所以在藝術中位置最高;建築受自然的限制最多,所以位置最低。
英國學者司特斯(Stace)在他的《美的意義》裡附和黑格爾的學說而加以發揮。
在他看,美也是概念的具體化。
概念有三種。
一種是“先經驗的”(aprioriconcepts),即康德所說的“範疇”,如時間、空間、因果、偏全、肯否等等,為一切知覺的基礎,有它們才能有經驗。
一種是“後經驗的知覺的概念”(empiricalperceptualconcepts),如人、馬、黑、長等等。
想到這種概念時,心裡都要同時想到它們所代表的事物,所以不能脫離知覺。
它們是知覺個别事物的基礎,例如知覺馬必用“馬”的概念。
另一種是“後經驗的非知覺的概念”(empiricalnonperceptualconcepts),例如“自由”“進化”“文明”“秩序”“仁愛”“和平”,等等。
我們想到這些概念時,心中不必同時想到它們所代表的事物,所以是“非知覺的”,遊離不着實際的。
這種“後經驗的非知覺的概念”表現于可知覺的個别事物時,于是有美。
無論是自然或是藝術,在可以拿“美”字來形容時,後面都寫有一種理想。
不過這種理想須與它的符号(即個别事物)融化成天衣無縫,不像在寓言中符号和意義可以分立。
哲學家讨論問題,往往離開事實,架空立論,使人如堕五裡霧中。
我們常人雖無方法辯駁他們,心裡卻很知道自己的實際經驗,并不像他們所說的那麼一回事。
美感經驗是最直接的,不假思索的。
看羅丹的《思想者》雕像,聽貝多芬的交響曲,或是讀莎士比亞的悲劇,誰先想到“自由”“無限”種種概念和理想,然後才覺得它美呢?“概念”“理想”之類抽象的名詞都是哲學家們的玩意兒,藝術家們并不在這些上面勞心焦思。
三 統觀以上種種關于美的見解,可以粗略地分為兩類。
一類是信任常識者所堅持的,着重客觀的事實,以為美全是物的一種屬性,藝術美也還是一種自然美,物自身本來就有美,人不過是被動的鑒賞者。
一類是唯心派哲學家所主張的,着重主觀的價值,以為美是一種概念或理想,物表現這種概念或理想,才能算是美,像休谟在他的《論文集》第二十二篇中所說的:“美并非事物本身的屬性,它隻存在觀賞者的心裡。
”我們已經說過,這兩說都很難成立。
如果美全在物,則物之美者人人應覺其為美,藝術上的趣味不應有很大的分歧;如果美全在心,則美成為一種抽象的概念,它何必附麗于物,固是問題,而且在實際上,我們審美并不想到任何抽象的概念。
我們介紹唯心派哲學家對于美的見解時,沒有談到康德,康德是同時顧到美的客觀性與主觀性兩方面的,他的學說可以用兩條原則概括起來: 一、美感判斷與名理判斷不同,名理判斷以普泛的概念為基礎,美感判斷以個人的目前感覺為基礎,所以前者是客觀的,後者是主觀的。
二、一般主觀的感覺完全是個别的,随人随時而異。
美感判斷雖然是主觀的,同時卻像名理判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這種普遍性和必然性純賴感官,不借助于概念。
物使我覺其美時,我的心理機能(如想象、知解等)和諧地活動,所以發生不沾實用的快感。
一人覺得美的,大家都覺得美(即所謂美感判斷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因為人類心理機能大半相同。
康德超出一般美學家,因為他抓住問題的難點,知道美感是主觀的,憑借感覺而不假概念的;同時卻又不完全是主觀的,仍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依他看,美必須借心才能感覺到,但物亦必須具有适合心理機能一個條件,才能使心感覺到美。
不過康德對于美感經驗中的心與物的關系似仍不甚了解。
據他的解釋,一個形象适合心理機能,與一種顔色适合生理機能,并無分别;心對美的形象,和視官對美的顔色一樣,隻處于感受的地位。
這種感受是直接的,所以康德走到極端的形式主義,以為隻有音樂與無意義的圖案畫之類,純以形式直接地打動感官的東西才能有“純粹的美”,至于帶有實用聯想的自然物和模仿自然的藝術都隻能具“有依賴的美”。
因為它們不是純粹由感官直接感受而要借助于概念的。
這種學說把詩、圖畫、雕刻、建築一切含有意義或實用聯想的藝術以及大部分自然都擯諸“純粹的美”範圍之外,顯然不甚圓滿。
他所以走到極端的形式主義者,由于把美感經驗中的心看作被動的感受者。
美不僅在物,亦不僅在心,它在心與物的關系上面;但這種關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為刺激,在心為感受;它是心借物的形象來表現情趣。
世間并沒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是美都要經過心靈的創造。
在美感經驗中,我們須見到一個意象或形象,這種“見”就是直覺或創造;所見到的意象須恰好傳出一種特殊的情趣,這種“傳”就是表現或象征;見出意象恰好表現情趣,就是審美或欣賞。
創造是表現情趣于意象,可以說是情趣的意象化;欣賞是因意象而見情趣,可以說是意象的情趣化。
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時心中所覺到的“恰好”的快感。
“美”是一個形容詞。
它所形容的對象不是生來就是名詞的“心”或“物”,而是由動詞變成名詞的“表現”或“創造”,這番話較籠統,現在我們把它的涵義抽繹出來。
第一,我們這樣地解釋美的本質,不但可以打消美本在物及美全在心兩個大誤解,而且可以解決内容與形式的糾紛。
從前學者有人主張美與内容有關,有人以為美全在形式,這問題鬧得天昏地暗,到現在還是莫衷一是。
“内容”“形式”兩詞的意義根本就很混沌,如果它們在藝術上有任何精确的意義,内容應該是情趣,形式應該是意象:前者為“被表現者”,後者為“表現媒介”。
“未表現的”情趣和“無所表現的”意象都不是藝術,都不能算是美,所以“美在内容抑在形式”根本不成為問題。
美既不在内容,也不在形式,而在它們的關系——表現——上面。
其次,我們這種見解看重美是創造出來的,它是藝術的特質,自然中無所謂美。
在覺自然為美時,自然就已告成表現情趣的意象,就已經是藝術品。
比如欣賞一棵古松,古松在成為欣賞對象時,絕不是一堆無所表現的物質,它一定變成一種表現特殊情趣的意象或形象。
這種形象并不是一件天生自在、一成不變的東西。
如果它是這樣,則無數欣賞者所見到的形象必定相同。
但在實際上甲與乙同在欣賞古松,所見到的形象卻甲是甲乙是乙,所以如果兩個人同時把它畫出,結果是兩幅不同的圖畫。
從此可知各人所欣賞到的古松的形象其實是各人所創造的藝術品。
它有藝術品所常具的個性,因為它是各人臨時臨境的性格和情趣的表現。
古松好比一部詞典,各人在這部詞典裡選擇一部分詞出來,表現他所特有的情思,于是有詩,這詩就是各人所見的古松的形象。
你和我都覺得這棵古松美,但是它何以美?你和我所見到的卻各不相同。
一切自然風景都可以作如是觀。
陶潛在“悠然見南山”時,杜甫在見到“造化鐘神秀,陰陽割昏曉”時,李白在覺得“相看兩不厭,惟有敬亭山”時,辛棄疾在想到“我見青山多妩媚,青山見我應如是”時,都覺得山美,但是山在他們心中所引起的意象和所表現的情趣都是特殊的。
阿米兒(Amiel)說:“一片自然風景就是一種心境”,惟其如此,它也就是一件藝術品。
第三,離開傳達問題而專言美感經驗,我們的學說否認創造和欣賞有根本上的差異。
創造之中都寓有欣賞,欣賞之中也都寓有創造。
比如陶潛在寫“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那首詩時,先在環境中領略到一種特殊情趣,心裡所感的情趣與眼中所見的意象卒然相遇,默然相契。
這種契合就是直覺、表現或創造。
他覺得這種契合有趣,就是欣賞。
唯其覺得有趣,所以他借文字為符号把它留下印痕來,傳達給别人看。
這首詩印在紙上時隻是一些符号。
我如果不認識這些符号,它對于我就不是詩,我就不能覺得它美。
印在紙上的或是聽到耳裡的詩還是生糙的自然,我如果要覺得它美,一定要認識這些符号,從符号中見出意象和情趣,換句話說,我要回到陶潛當初寫這首詩時的地位,把這首詩重新在心中“再造”出來,才能夠說欣賞。
陶潛由情趣而意象而符号,我由符号而意象而情趣,這種進行次第先後容有不同,但是情趣意象先後之分究竟不甚重要,因為它們在分立時藝術都還沒有成就,藝術的成就在情趣意象契合融化為一整體時。
無論是創造者或是欣賞者都必須見到情趣意象混化的整體(創造),同時也都必覺得它混化得恰好(欣賞)。
最後,我們的學說肯定美是藝術的特點。
這是一般常識所贊助的結論,我們所以特别提出者,因為從托爾斯泰以後,有一派學者以為藝術與美毫無關系。
托爾斯泰把藝術看成一種語言,是傳達情感的媒介。
這種見解與現代克羅齊、理查茲諸人的學說頗有不謀而合處。
就“什麼叫作藝術”這個問題的答案說,托爾斯泰實在具有特見。
他的錯誤在沒有懂得“什麼叫作美”,他歸納許多十九世紀哲學家所下的美的定義說:“美是一種特殊的快感”。
他接受了這個錯誤的美的定義,看見它與“藝術是傳達情感的媒介”這個定義不相容,便說藝術的目的不在美。
近來美國學者杜卡斯(Ducasse)在他的《藝術哲學》裡附和托爾斯泰,也陷于同樣的錯誤。
托爾斯泰和杜卡斯等人忘記情感是主觀的,必客觀化為意象,才可以傳達出去。
情趣和意象相契合混化,便是未傳達以前的藝術,契合混化的恰當便是美。
察覺到美尋常都伴着不沾實用的快感,但是這種快感是美的後效,并非美的本質。
藝術的目的直接地在美,間接地在美所伴的快感。
節選自《文藝心理學》第十章《什麼叫作美》 開明書店1936年初版,題目為編者所加 無言之美 孔子有一天突然很高興地對他的學生說:“予欲無言。
”子貢就接着問他:“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天何言哉?” 這段贊美無言的話,本來從教育方面着想。
但是要明了無言的意蘊,宜從美術觀點去研究。
言所以達意,然而意絕不是完全可以言達的。
因為言是固定的、有迹象的;意是瞬息萬變、缥缈無蹤的。
言是散碎的,意是混整的。
言是有限的,意是無限的。
以言達意,好像用繼續的虛線畫實物,隻能得其近似。
所謂文學,就是以言達意的一種美術。
在文學作品中,語言之先的意象,和情緒意旨所附麗的語言,都要盡美盡善,才能引起美感。
盡美盡善的條件很多。
但是第一要不違背美術的基本原理,要“和自然逼真”(truetonature):這句話講得通俗一點,就是說美術作品不能說謊。
不說謊包含有兩種意義:一、我們所說的話,就恰似我們所想說的話。
二、我們所想說的話,我們都吐肚子說出來了,毫無餘蘊。
意既不可以完全達之以言,“和自然逼真”一個條件在文學上不是做不到麼?或者我們問得再直接一點,假使語言文字能夠完全傳達情意,假使筆之于書的和存之于心的铢兩悉稱,絲毫不爽,這是不是文學上所應希求的一件事? 這個問題是了解文學及其他美術所必須回答的。
現在我們姑且答道:文字語言固然不能全部傳達情緒意旨,假使能夠,也并非文學所應希求的。
一切美術作品也都是這樣,盡量表現,非唯不能,而也不必。
先從事實下手研究。
譬如有一個荒村或任何物體,攝影家把它照一幅相,美術家把它畫一幅畫。
這種相片和圖畫可以從兩個觀點去比較:第一,相片或圖畫,那一個較“和自然逼真”?不消說得,在同一視阈以内的東西,相片都可以包羅盡緻,并且體積比例和實物都兩兩相稱,不會有絲毫錯誤。
圖畫就不然;美術家對一種境遇,未表現之先,先加一番選擇。
選擇定的材料還須經過一番理想化,把美術家的人格參加進去,然後表現出來。
所表現的隻是實物一部分,就連這一部分也不必和實物完全一緻。
所以圖畫絕不能如相片一樣“和自然逼真”。
第二,我們再問,相片和圖畫所引起的美感那一個濃厚,所發生的印象那一個深刻,這也不消說,稍有美術口味的人都覺得圖畫比相片美得多。
文學作品也是同樣。
譬如《論語》,“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幾句話絕沒完全描寫出孔子說這番話時候的心境,而“如斯夫”三字更籠統,沒有把當時的流水形容盡緻。
如果說詳細一點,孔子也許這樣說:“河水滾滾地流去,日夜都是這樣,沒有一刻停止。
世界上一切事物不都像這流水時常變化不盡麼?過去的事物不就永遠過去絕不回頭麼?我看見這流水心中好不慘傷呀!……”但是縱使這樣說去,還沒有盡意。
而比較起來,“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九個字比這段長而臭的演義就值得玩味多了!在上等文學作品中,——尤其在詩詞中——這種言不盡意的例子處處都可以看見。
譬如陶淵明的《時運》,“有風自南,翼彼新苗”;《讀〈山海經〉》,“微雨從東來,好風與之俱”;本來沒有表現出詩人的情緒,然而玩味起來,自覺有一種閑情逸緻,令人心曠神怡。
錢起的《省試湘靈鼓瑟》末二句,“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也沒有說出詩人的心緒,然而一種凄涼惜别的神情自然流露于言語之外。
此外像陳子昂的《幽州台懷古》,“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幽幽,獨怆然而淚下!”李白的《怨情》,“美人卷珠簾,深坐颦蛾眉。
但見淚痕濕,不知心恨誰。
”雖然說明了詩人的情感,而所說出來的多麼簡單,所含蓄的多麼深遠!再就寫景說,無論何種境遇,要描寫得惟妙惟肖,都要費許多筆墨。
但是大手筆隻選擇兩三件事輕描淡寫一下,完全境遇便呈露眼前,栩栩如生。
譬如陶淵明的《歸園田居》,“方宅十餘畝,草屋八九間。
榆柳陰後檐,桃李羅堂前。
暧暧遠人村,依依墟裡煙。
狗吠深巷中,雞鳴桑樹巅。
”四十字把鄉村風景描寫多麼真切!再如杜工部的《後出塞》,“落日照大地,馬鳴風蕭蕭。
平沙列萬幕,部伍各見招。
中天懸明月,令嚴夜寂寥。
悲笳數聲動,壯士慘不驕。
”寥寥幾句話,把月夜沙場狀況寫得多麼有聲有色,然而仔細觀察起來,鄉村景物還有多少為陶淵明所未提及,戰地情況還有多少為杜工部所未提及。
從此可知文學上我們并不以盡量表現為難能可貴。
在音樂裡面,我們也有這種感想,凡是唱歌奏樂,音調由洪壯急促而變到低微以至于無聲的時候,我們精神上就有一種沉默肅穆和平愉快的景象。
白香山在《琵琶行》裡形容琵琶聲音暫時停頓的情況說:“水泉冷澀弦凝絕,凝絕不通聲暫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時無聲勝有聲。
”這就是形容音樂上無言之美的滋味。
著名英國詩人濟慈(Keats)在《希臘花瓶歌》也說,“聽得見的聲調固然幽美,聽不見的聲調尤其幽美”(Heardmelodiesaresweet;butthoseunheardaresweeter),也是說同樣道理。
大概喜歡音樂的人都嘗過此中滋味。
就戲劇說,無言之美更容易看出。
許多作品往往在熱鬧場中動作快到極重要的一點時,忽然萬籁俱寂,現出一種沉默神秘的景象。
梅特林克(Maeterlinck)的作品就是好例。
譬如《青鳥》的布景,擇夜闌人靜的時候,使重要角色睡得很長久,就是利用無言之美的道理。
梅氏并且說:“口開則靈魂之門閉,口閉則靈魂之門開。
”贊無言之美的話不能比此更透辟了。
莎士比亞的名著《哈姆雷特》一劇開幕便描寫更夫守夜的狀況,德林瓦特(Drinkwater)在其《林肯》中描寫林肯在南北戰争軍事旁午的時候跪着默禱,王爾德(O.Wilde)的《溫德梅爾夫人的扇子》裡面描寫溫德梅爾夫人私奔在她的情人寓所等候的狀況,都在興酣局緊,心懸懸渴望結局時,放出沉默神秘的色彩,都足以證明無言之美的。
近代又有一種啞劇和靜的布景,或隻有動作而無言語,或連動作也沒有,就将靠無言之美引人入勝了。
雕刻塑像本來是無言的,也可以拿來說明無言之美。
所謂無言,不一定指不說話,是注重在含蓄不露。
雕刻以靜體傳神,有些是流露的,有些是含蓄的。
這種分别在眼睛上尤其容易看見。
中國有一句諺語說,“金剛怒目,不如菩薩低眉”,所謂怒目,便是流露;所謂低眉,便是含蓄。
凡看低頭閉目的神像,所生的印象往往特别深刻。
最有趣的就是西洋愛神的雕刻,她們男女都是瞎了眼睛。
這固然根據希臘的神話,然而實在含有美術的道理,因為愛情通常都在眉目間流露,而流露愛情的眉目是最難比拟的。
所以索性雕成盲目,可以耐人尋思。
當初雕刻家原不必有意為此,但這些也許是人類不用意識而自然碰的巧。
要說明雕刻上流露和含蓄的分别,希臘著名雕刻《拉奧孔》是最好的例子。
相傳拉奧孔犯了大罪,天神用了一種極殘酷的刑法來懲罰他,遣了一條惡蛇把他和他的兩個兒子在一塊絞死了。
在這種極刑之下,未死之前當然有一種悲傷慘戚目不忍睹的一頃刻,而希臘雕刻家并不擒住這一頃刻來表現,他隻把将達苦痛極點前一頃刻的神情雕刻出來,所以他所表現的悲哀是含蓄不露的。
倘若是流露的,一定帶了掙紮呼号的樣子。
這個雕刻,一眼看去,隻覺得他們父子三人都有一種難言之恫;仔細看去,便可發現條條筋肉根根毛孔都暗示一種極苦痛的神情。
德國萊辛(Lessing)的名著《拉奧孔》就根據這個雕刻,讨論美術上含蓄的道理。
以上是從各種藝術中信手拈來的幾個實例。
把這些個别的實例歸納在一起,我們可以得一個公例,就是:拿美術來表現思想和情感,與其盡量流露,不如稍有含蓄;與其吐肚子把一切都說出來,不如留一大部分讓欣賞者自己去領會。
因為在欣賞者的頭腦裡所生的印象和美感,有含蓄比較盡量流露的還要更加深刻。
換句話說,說出來的越少,留着不說的越多,所引起的美感就越大越深越真切。
這個公例不過是許多事實的總結束。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求出解釋這個公例的理由。
我們要問何以說得越少,引起的美感反而越深刻?何以無言之美有如許勢力? 想答複這個問題,先要明白美術的使命。
人類何以有美術的要求?這個問題本非一言可盡。
現在我們姑且說,美術是幫助我們超現實而求安慰于理想境界的。
人類的意志可向兩方面發展:一是現實界,一是理想界。
不過現實界有時受我們的意志支配,有時不受我們的意志支配。
譬如我們想造一所房屋,這是一種意志。
要達到這個意志,必費許多力氣去征服現實,要開荒辟地,要造磚瓦,要架梁柱,要賺錢去請泥水匠。
這些事都是人力可以辦到的,都是可以用意志支配的。
但是現實界凡物皆向地心下墜一條定律,就不可以用意志征服。
所以意志在現實界活動,處處遇障礙,處處受限制,不能圓滿地達到目的,實際上我們的意志十之八九都要受現實限制,不能自由發展。
譬如誰不想有美滿的家庭?誰不想住在極樂國?然而在現實界絕沒有所謂極樂美滿的東西存在。
因此我們的意志就不能不和現實發生沖突。
一般人遇到意志和現實發生沖突的時候,大半讓現實征服了意志,走到悲觀煩悶的路上去,以為件件事都不如人意,人生還有什麼意味?所以堕落、自殺、逃空門種種的消極的解決法就乘虛而入了,不過這種消極的人生觀不是解決意志和現實沖突最好的方法。
因為我們人類生來不是懦弱者,而這種消極的人生觀甘心讓現實把意志征服了,是一種極懦弱的表示。
然則此外還有較好的解決法麼?有的,就是我所謂超現實。
我們處世有兩種态度,人力所能做到的時候,我們竭力征服現實。
人力莫可奈何的時候,我們就要暫時超脫現實,儲蓄精力待将來再向他方面征服現實。
超脫到哪裡去呢?超脫到理想界去。
現實界處處有障礙有限制,理想界是天空任鳥飛,極空闊極自由的。
現實界不可以造空中樓閣,理想界是可以造空中樓閣的。
現實界沒有盡美盡善,理想界是有盡美盡善的。
姑取實例來說明。
我們走到小城市裡去,看見街道狹窄污濁,處處都是陰溝廁所,當然感覺不快,而意志立時就要表示态度。
如果意志要征服這種現實哩,我們就要把這
多數唯心派哲學家都犯了這個毛病,尤其是黑格爾。
據他說,“概念(idea)從感官所接觸的事物中照耀出來,于是有美”,換句話說,美就是個别事物所現出的“永恒的理性”。
美的特質為“無限”(infinitude)和“自由”(freedom)。
自然是有限的,受必然律支配的,所以在美的等差中位置最低。
同是自然事物所表現的“無限”和“自由”也有程度的差别,無生物不如生物,生物之中植物不如動物,而一般動物又不如人,美也随這個等差逐漸增高。
最無限、最自由的莫如心靈,所以最高的美都是心靈的表現。
模仿自然,絕不能産生最高的美,隻有藝術裡面有最高的美,因為藝術純是心靈的表現。
藝術與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超脫自然的限制而表現心靈的自由。
它的位置高低就看它是否完全達到這個目的。
詩純是心靈的表現,受自然的限制最少,所以在藝術中位置最高;建築受自然的限制最多,所以位置最低。
英國學者司特斯(Stace)在他的《美的意義》裡附和黑格爾的學說而加以發揮。
在他看,美也是概念的具體化。
概念有三種。
一種是“先經驗的”(aprioriconcepts),即康德所說的“範疇”,如時間、空間、因果、偏全、肯否等等,為一切知覺的基礎,有它們才能有經驗。
一種是“後經驗的知覺的概念”(empiricalperceptualconcepts),如人、馬、黑、長等等。
想到這種概念時,心裡都要同時想到它們所代表的事物,所以不能脫離知覺。
它們是知覺個别事物的基礎,例如知覺馬必用“馬”的概念。
另一種是“後經驗的非知覺的概念”(empiricalnonperceptualconcepts),例如“自由”“進化”“文明”“秩序”“仁愛”“和平”,等等。
我們想到這些概念時,心中不必同時想到它們所代表的事物,所以是“非知覺的”,遊離不着實際的。
這種“後經驗的非知覺的概念”表現于可知覺的個别事物時,于是有美。
無論是自然或是藝術,在可以拿“美”字來形容時,後面都寫有一種理想。
不過這種理想須與它的符号(即個别事物)融化成天衣無縫,不像在寓言中符号和意義可以分立。
哲學家讨論問題,往往離開事實,架空立論,使人如堕五裡霧中。
我們常人雖無方法辯駁他們,心裡卻很知道自己的實際經驗,并不像他們所說的那麼一回事。
美感經驗是最直接的,不假思索的。
看羅丹的《思想者》雕像,聽貝多芬的交響曲,或是讀莎士比亞的悲劇,誰先想到“自由”“無限”種種概念和理想,然後才覺得它美呢?“概念”“理想”之類抽象的名詞都是哲學家們的玩意兒,藝術家們并不在這些上面勞心焦思。
三 統觀以上種種關于美的見解,可以粗略地分為兩類。
一類是信任常識者所堅持的,着重客觀的事實,以為美全是物的一種屬性,藝術美也還是一種自然美,物自身本來就有美,人不過是被動的鑒賞者。
一類是唯心派哲學家所主張的,着重主觀的價值,以為美是一種概念或理想,物表現這種概念或理想,才能算是美,像休谟在他的《論文集》第二十二篇中所說的:“美并非事物本身的屬性,它隻存在觀賞者的心裡。
”我們已經說過,這兩說都很難成立。
如果美全在物,則物之美者人人應覺其為美,藝術上的趣味不應有很大的分歧;如果美全在心,則美成為一種抽象的概念,它何必附麗于物,固是問題,而且在實際上,我們審美并不想到任何抽象的概念。
我們介紹唯心派哲學家對于美的見解時,沒有談到康德,康德是同時顧到美的客觀性與主觀性兩方面的,他的學說可以用兩條原則概括起來: 一、美感判斷與名理判斷不同,名理判斷以普泛的概念為基礎,美感判斷以個人的目前感覺為基礎,所以前者是客觀的,後者是主觀的。
二、一般主觀的感覺完全是個别的,随人随時而異。
美感判斷雖然是主觀的,同時卻像名理判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這種普遍性和必然性純賴感官,不借助于概念。
物使我覺其美時,我的心理機能(如想象、知解等)和諧地活動,所以發生不沾實用的快感。
一人覺得美的,大家都覺得美(即所謂美感判斷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因為人類心理機能大半相同。
康德超出一般美學家,因為他抓住問題的難點,知道美感是主觀的,憑借感覺而不假概念的;同時卻又不完全是主觀的,仍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依他看,美必須借心才能感覺到,但物亦必須具有适合心理機能一個條件,才能使心感覺到美。
不過康德對于美感經驗中的心與物的關系似仍不甚了解。
據他的解釋,一個形象适合心理機能,與一種顔色适合生理機能,并無分别;心對美的形象,和視官對美的顔色一樣,隻處于感受的地位。
這種感受是直接的,所以康德走到極端的形式主義,以為隻有音樂與無意義的圖案畫之類,純以形式直接地打動感官的東西才能有“純粹的美”,至于帶有實用聯想的自然物和模仿自然的藝術都隻能具“有依賴的美”。
因為它們不是純粹由感官直接感受而要借助于概念的。
這種學說把詩、圖畫、雕刻、建築一切含有意義或實用聯想的藝術以及大部分自然都擯諸“純粹的美”範圍之外,顯然不甚圓滿。
他所以走到極端的形式主義者,由于把美感經驗中的心看作被動的感受者。
美不僅在物,亦不僅在心,它在心與物的關系上面;但這種關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為刺激,在心為感受;它是心借物的形象來表現情趣。
世間并沒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是美都要經過心靈的創造。
在美感經驗中,我們須見到一個意象或形象,這種“見”就是直覺或創造;所見到的意象須恰好傳出一種特殊的情趣,這種“傳”就是表現或象征;見出意象恰好表現情趣,就是審美或欣賞。
創造是表現情趣于意象,可以說是情趣的意象化;欣賞是因意象而見情趣,可以說是意象的情趣化。
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時心中所覺到的“恰好”的快感。
“美”是一個形容詞。
它所形容的對象不是生來就是名詞的“心”或“物”,而是由動詞變成名詞的“表現”或“創造”,這番話較籠統,現在我們把它的涵義抽繹出來。
第一,我們這樣地解釋美的本質,不但可以打消美本在物及美全在心兩個大誤解,而且可以解決内容與形式的糾紛。
從前學者有人主張美與内容有關,有人以為美全在形式,這問題鬧得天昏地暗,到現在還是莫衷一是。
“内容”“形式”兩詞的意義根本就很混沌,如果它們在藝術上有任何精确的意義,内容應該是情趣,形式應該是意象:前者為“被表現者”,後者為“表現媒介”。
“未表現的”情趣和“無所表現的”意象都不是藝術,都不能算是美,所以“美在内容抑在形式”根本不成為問題。
美既不在内容,也不在形式,而在它們的關系——表現——上面。
其次,我們這種見解看重美是創造出來的,它是藝術的特質,自然中無所謂美。
在覺自然為美時,自然就已告成表現情趣的意象,就已經是藝術品。
比如欣賞一棵古松,古松在成為欣賞對象時,絕不是一堆無所表現的物質,它一定變成一種表現特殊情趣的意象或形象。
這種形象并不是一件天生自在、一成不變的東西。
如果它是這樣,則無數欣賞者所見到的形象必定相同。
但在實際上甲與乙同在欣賞古松,所見到的形象卻甲是甲乙是乙,所以如果兩個人同時把它畫出,結果是兩幅不同的圖畫。
從此可知各人所欣賞到的古松的形象其實是各人所創造的藝術品。
它有藝術品所常具的個性,因為它是各人臨時臨境的性格和情趣的表現。
古松好比一部詞典,各人在這部詞典裡選擇一部分詞出來,表現他所特有的情思,于是有詩,這詩就是各人所見的古松的形象。
你和我都覺得這棵古松美,但是它何以美?你和我所見到的卻各不相同。
一切自然風景都可以作如是觀。
陶潛在“悠然見南山”時,杜甫在見到“造化鐘神秀,陰陽割昏曉”時,李白在覺得“相看兩不厭,惟有敬亭山”時,辛棄疾在想到“我見青山多妩媚,青山見我應如是”時,都覺得山美,但是山在他們心中所引起的意象和所表現的情趣都是特殊的。
阿米兒(Amiel)說:“一片自然風景就是一種心境”,惟其如此,它也就是一件藝術品。
第三,離開傳達問題而專言美感經驗,我們的學說否認創造和欣賞有根本上的差異。
創造之中都寓有欣賞,欣賞之中也都寓有創造。
比如陶潛在寫“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那首詩時,先在環境中領略到一種特殊情趣,心裡所感的情趣與眼中所見的意象卒然相遇,默然相契。
這種契合就是直覺、表現或創造。
他覺得這種契合有趣,就是欣賞。
唯其覺得有趣,所以他借文字為符号把它留下印痕來,傳達給别人看。
這首詩印在紙上時隻是一些符号。
我如果不認識這些符号,它對于我就不是詩,我就不能覺得它美。
印在紙上的或是聽到耳裡的詩還是生糙的自然,我如果要覺得它美,一定要認識這些符号,從符号中見出意象和情趣,換句話說,我要回到陶潛當初寫這首詩時的地位,把這首詩重新在心中“再造”出來,才能夠說欣賞。
陶潛由情趣而意象而符号,我由符号而意象而情趣,這種進行次第先後容有不同,但是情趣意象先後之分究竟不甚重要,因為它們在分立時藝術都還沒有成就,藝術的成就在情趣意象契合融化為一整體時。
無論是創造者或是欣賞者都必須見到情趣意象混化的整體(創造),同時也都必覺得它混化得恰好(欣賞)。
最後,我們的學說肯定美是藝術的特點。
這是一般常識所贊助的結論,我們所以特别提出者,因為從托爾斯泰以後,有一派學者以為藝術與美毫無關系。
托爾斯泰把藝術看成一種語言,是傳達情感的媒介。
這種見解與現代克羅齊、理查茲諸人的學說頗有不謀而合處。
就“什麼叫作藝術”這個問題的答案說,托爾斯泰實在具有特見。
他的錯誤在沒有懂得“什麼叫作美”,他歸納許多十九世紀哲學家所下的美的定義說:“美是一種特殊的快感”。
他接受了這個錯誤的美的定義,看見它與“藝術是傳達情感的媒介”這個定義不相容,便說藝術的目的不在美。
近來美國學者杜卡斯(Ducasse)在他的《藝術哲學》裡附和托爾斯泰,也陷于同樣的錯誤。
托爾斯泰和杜卡斯等人忘記情感是主觀的,必客觀化為意象,才可以傳達出去。
情趣和意象相契合混化,便是未傳達以前的藝術,契合混化的恰當便是美。
察覺到美尋常都伴着不沾實用的快感,但是這種快感是美的後效,并非美的本質。
藝術的目的直接地在美,間接地在美所伴的快感。
節選自《文藝心理學》第十章《什麼叫作美》 開明書店1936年初版,題目為編者所加 無言之美 孔子有一天突然很高興地對他的學生說:“予欲無言。
”子貢就接着問他:“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天何言哉?” 這段贊美無言的話,本來從教育方面着想。
但是要明了無言的意蘊,宜從美術觀點去研究。
言所以達意,然而意絕不是完全可以言達的。
因為言是固定的、有迹象的;意是瞬息萬變、缥缈無蹤的。
言是散碎的,意是混整的。
言是有限的,意是無限的。
以言達意,好像用繼續的虛線畫實物,隻能得其近似。
所謂文學,就是以言達意的一種美術。
在文學作品中,語言之先的意象,和情緒意旨所附麗的語言,都要盡美盡善,才能引起美感。
盡美盡善的條件很多。
但是第一要不違背美術的基本原理,要“和自然逼真”(truetonature):這句話講得通俗一點,就是說美術作品不能說謊。
不說謊包含有兩種意義:一、我們所說的話,就恰似我們所想說的話。
二、我們所想說的話,我們都吐肚子說出來了,毫無餘蘊。
意既不可以完全達之以言,“和自然逼真”一個條件在文學上不是做不到麼?或者我們問得再直接一點,假使語言文字能夠完全傳達情意,假使筆之于書的和存之于心的铢兩悉稱,絲毫不爽,這是不是文學上所應希求的一件事? 這個問題是了解文學及其他美術所必須回答的。
現在我們姑且答道:文字語言固然不能全部傳達情緒意旨,假使能夠,也并非文學所應希求的。
一切美術作品也都是這樣,盡量表現,非唯不能,而也不必。
先從事實下手研究。
譬如有一個荒村或任何物體,攝影家把它照一幅相,美術家把它畫一幅畫。
這種相片和圖畫可以從兩個觀點去比較:第一,相片或圖畫,那一個較“和自然逼真”?不消說得,在同一視阈以内的東西,相片都可以包羅盡緻,并且體積比例和實物都兩兩相稱,不會有絲毫錯誤。
圖畫就不然;美術家對一種境遇,未表現之先,先加一番選擇。
選擇定的材料還須經過一番理想化,把美術家的人格參加進去,然後表現出來。
所表現的隻是實物一部分,就連這一部分也不必和實物完全一緻。
所以圖畫絕不能如相片一樣“和自然逼真”。
第二,我們再問,相片和圖畫所引起的美感那一個濃厚,所發生的印象那一個深刻,這也不消說,稍有美術口味的人都覺得圖畫比相片美得多。
文學作品也是同樣。
譬如《論語》,“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幾句話絕沒完全描寫出孔子說這番話時候的心境,而“如斯夫”三字更籠統,沒有把當時的流水形容盡緻。
如果說詳細一點,孔子也許這樣說:“河水滾滾地流去,日夜都是這樣,沒有一刻停止。
世界上一切事物不都像這流水時常變化不盡麼?過去的事物不就永遠過去絕不回頭麼?我看見這流水心中好不慘傷呀!……”但是縱使這樣說去,還沒有盡意。
而比較起來,“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九個字比這段長而臭的演義就值得玩味多了!在上等文學作品中,——尤其在詩詞中——這種言不盡意的例子處處都可以看見。
譬如陶淵明的《時運》,“有風自南,翼彼新苗”;《讀〈山海經〉》,“微雨從東來,好風與之俱”;本來沒有表現出詩人的情緒,然而玩味起來,自覺有一種閑情逸緻,令人心曠神怡。
錢起的《省試湘靈鼓瑟》末二句,“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也沒有說出詩人的心緒,然而一種凄涼惜别的神情自然流露于言語之外。
此外像陳子昂的《幽州台懷古》,“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幽幽,獨怆然而淚下!”李白的《怨情》,“美人卷珠簾,深坐颦蛾眉。
但見淚痕濕,不知心恨誰。
”雖然說明了詩人的情感,而所說出來的多麼簡單,所含蓄的多麼深遠!再就寫景說,無論何種境遇,要描寫得惟妙惟肖,都要費許多筆墨。
但是大手筆隻選擇兩三件事輕描淡寫一下,完全境遇便呈露眼前,栩栩如生。
譬如陶淵明的《歸園田居》,“方宅十餘畝,草屋八九間。
榆柳陰後檐,桃李羅堂前。
暧暧遠人村,依依墟裡煙。
狗吠深巷中,雞鳴桑樹巅。
”四十字把鄉村風景描寫多麼真切!再如杜工部的《後出塞》,“落日照大地,馬鳴風蕭蕭。
平沙列萬幕,部伍各見招。
中天懸明月,令嚴夜寂寥。
悲笳數聲動,壯士慘不驕。
”寥寥幾句話,把月夜沙場狀況寫得多麼有聲有色,然而仔細觀察起來,鄉村景物還有多少為陶淵明所未提及,戰地情況還有多少為杜工部所未提及。
從此可知文學上我們并不以盡量表現為難能可貴。
在音樂裡面,我們也有這種感想,凡是唱歌奏樂,音調由洪壯急促而變到低微以至于無聲的時候,我們精神上就有一種沉默肅穆和平愉快的景象。
白香山在《琵琶行》裡形容琵琶聲音暫時停頓的情況說:“水泉冷澀弦凝絕,凝絕不通聲暫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時無聲勝有聲。
”這就是形容音樂上無言之美的滋味。
著名英國詩人濟慈(Keats)在《希臘花瓶歌》也說,“聽得見的聲調固然幽美,聽不見的聲調尤其幽美”(Heardmelodiesaresweet;butthoseunheardaresweeter),也是說同樣道理。
大概喜歡音樂的人都嘗過此中滋味。
就戲劇說,無言之美更容易看出。
許多作品往往在熱鬧場中動作快到極重要的一點時,忽然萬籁俱寂,現出一種沉默神秘的景象。
梅特林克(Maeterlinck)的作品就是好例。
譬如《青鳥》的布景,擇夜闌人靜的時候,使重要角色睡得很長久,就是利用無言之美的道理。
梅氏并且說:“口開則靈魂之門閉,口閉則靈魂之門開。
”贊無言之美的話不能比此更透辟了。
莎士比亞的名著《哈姆雷特》一劇開幕便描寫更夫守夜的狀況,德林瓦特(Drinkwater)在其《林肯》中描寫林肯在南北戰争軍事旁午的時候跪着默禱,王爾德(O.Wilde)的《溫德梅爾夫人的扇子》裡面描寫溫德梅爾夫人私奔在她的情人寓所等候的狀況,都在興酣局緊,心懸懸渴望結局時,放出沉默神秘的色彩,都足以證明無言之美的。
近代又有一種啞劇和靜的布景,或隻有動作而無言語,或連動作也沒有,就将靠無言之美引人入勝了。
雕刻塑像本來是無言的,也可以拿來說明無言之美。
所謂無言,不一定指不說話,是注重在含蓄不露。
雕刻以靜體傳神,有些是流露的,有些是含蓄的。
這種分别在眼睛上尤其容易看見。
中國有一句諺語說,“金剛怒目,不如菩薩低眉”,所謂怒目,便是流露;所謂低眉,便是含蓄。
凡看低頭閉目的神像,所生的印象往往特别深刻。
最有趣的就是西洋愛神的雕刻,她們男女都是瞎了眼睛。
這固然根據希臘的神話,然而實在含有美術的道理,因為愛情通常都在眉目間流露,而流露愛情的眉目是最難比拟的。
所以索性雕成盲目,可以耐人尋思。
當初雕刻家原不必有意為此,但這些也許是人類不用意識而自然碰的巧。
要說明雕刻上流露和含蓄的分别,希臘著名雕刻《拉奧孔》是最好的例子。
相傳拉奧孔犯了大罪,天神用了一種極殘酷的刑法來懲罰他,遣了一條惡蛇把他和他的兩個兒子在一塊絞死了。
在這種極刑之下,未死之前當然有一種悲傷慘戚目不忍睹的一頃刻,而希臘雕刻家并不擒住這一頃刻來表現,他隻把将達苦痛極點前一頃刻的神情雕刻出來,所以他所表現的悲哀是含蓄不露的。
倘若是流露的,一定帶了掙紮呼号的樣子。
這個雕刻,一眼看去,隻覺得他們父子三人都有一種難言之恫;仔細看去,便可發現條條筋肉根根毛孔都暗示一種極苦痛的神情。
德國萊辛(Lessing)的名著《拉奧孔》就根據這個雕刻,讨論美術上含蓄的道理。
以上是從各種藝術中信手拈來的幾個實例。
把這些個别的實例歸納在一起,我們可以得一個公例,就是:拿美術來表現思想和情感,與其盡量流露,不如稍有含蓄;與其吐肚子把一切都說出來,不如留一大部分讓欣賞者自己去領會。
因為在欣賞者的頭腦裡所生的印象和美感,有含蓄比較盡量流露的還要更加深刻。
換句話說,說出來的越少,留着不說的越多,所引起的美感就越大越深越真切。
這個公例不過是許多事實的總結束。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求出解釋這個公例的理由。
我們要問何以說得越少,引起的美感反而越深刻?何以無言之美有如許勢力? 想答複這個問題,先要明白美術的使命。
人類何以有美術的要求?這個問題本非一言可盡。
現在我們姑且說,美術是幫助我們超現實而求安慰于理想境界的。
人類的意志可向兩方面發展:一是現實界,一是理想界。
不過現實界有時受我們的意志支配,有時不受我們的意志支配。
譬如我們想造一所房屋,這是一種意志。
要達到這個意志,必費許多力氣去征服現實,要開荒辟地,要造磚瓦,要架梁柱,要賺錢去請泥水匠。
這些事都是人力可以辦到的,都是可以用意志支配的。
但是現實界凡物皆向地心下墜一條定律,就不可以用意志征服。
所以意志在現實界活動,處處遇障礙,處處受限制,不能圓滿地達到目的,實際上我們的意志十之八九都要受現實限制,不能自由發展。
譬如誰不想有美滿的家庭?誰不想住在極樂國?然而在現實界絕沒有所謂極樂美滿的東西存在。
因此我們的意志就不能不和現實發生沖突。
一般人遇到意志和現實發生沖突的時候,大半讓現實征服了意志,走到悲觀煩悶的路上去,以為件件事都不如人意,人生還有什麼意味?所以堕落、自殺、逃空門種種的消極的解決法就乘虛而入了,不過這種消極的人生觀不是解決意志和現實沖突最好的方法。
因為我們人類生來不是懦弱者,而這種消極的人生觀甘心讓現實把意志征服了,是一種極懦弱的表示。
然則此外還有較好的解決法麼?有的,就是我所謂超現實。
我們處世有兩種态度,人力所能做到的時候,我們竭力征服現實。
人力莫可奈何的時候,我們就要暫時超脫現實,儲蓄精力待将來再向他方面征服現實。
超脫到哪裡去呢?超脫到理想界去。
現實界處處有障礙有限制,理想界是天空任鳥飛,極空闊極自由的。
現實界不可以造空中樓閣,理想界是可以造空中樓閣的。
現實界沒有盡美盡善,理想界是有盡美盡善的。
姑取實例來說明。
我們走到小城市裡去,看見街道狹窄污濁,處處都是陰溝廁所,當然感覺不快,而意志立時就要表示态度。
如果意志要征服這種現實哩,我們就要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