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國家凝成與民族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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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情形,則現在尚難詳定。
大體上中國民族遠在有史以前,早已是中國的土著了。
他們散居在中國北方平原上,自然可以有許多支派和族系的不同。
但因中國北方平原,區域雖廣,而水道相錯,易於交通,再則各地均同樣宜於農業之發展,生活情形易於同化,因此中國人在很早有史以前,各地相互間也早已有一種人文同化之趨向。
由此在很早也就能形成爲一個大民族,即後代所謂的華夏民族。
華夏民族乃中國民族之主幹,因此中國古代史也以華夏民族爲正統。
在中國古史傳説裏,最早而比較可信的,有神農、黃帝的故事。
這便是華夏族中的兩大支。
中國在很早的古代,即有一種「氏、姓」的分別。
大抵男子稱「氏」,表示其部落之居地;女子稱「姓」,表示其部落之血統。
在很早時代,中國似乎已有一種「同姓不婚」的習慣,因此各部落的男女,必與鄰居部落通婚姻。
這一制度,也是促進中國人很早就能相互同化形成一大民族的原因。
黃帝屬於姬姓,神農屬於姜姓。
姬、姜兩部族,在華夏系裏是比較重要的兩支。
他們的居地,大抵全在今河南省境。
黃帝部族稍偏東,在今河南省中部襄城、許昌、新鄭一帶。
神農部族稍偏西,在今河南省西部南陽、内鄉一帶,或直到今湖北省隨縣境。
我們約略可以説,黃帝部族在淮水流域,神農部族則在漢水流域。
兩部族東西對峙而又互通婚姻。
古史傳説,神農氏母親,乃黃帝部族裏一個後妃。
此雖不可即信,但卻説明了此兩部族互通婚姻,其來已久。
古史又説,黃帝與神農氏後裔戰於阪泉之野。
據本書作者推測,阪泉應在今山西省南部解縣境。
大抵這兩部族的勢力均在向北伸展,渡過黃河。
解縣附近有著名的鹽池,或爲古代中國中原各部族共同爭奪的一個目標。
因此占到鹽池的,便表示他有爲各部族間共同領袖之資格,黃、農兩部族在此戰爭,殆亦爲此。
此後華夏族的勢力,向西伸展,到渭水流域,因此現在的華山便成爲陝西的山名了。
華夏族的勢力向北伸展,到汾水流域,因此今山西省南境,在古代也稱爲夏墟了。
在中國古史裏往往隻看地名遷徙,可以推溯出民族遷徙的痕跡來。
中國古代各部族間,既已很早便通婚姻,則相互間必有許多問題待求解決,於是各部族間遂有推出一個公認的共主之必要。
此事在黃帝、神農的傳説裏,已透露得很明白。
此共主的資格,似乎最先由神農部族所傳襲,以後則爲黃帝部族所奪取,但稍後到唐、虞時代,似乎有一種新的推選方法,即所謂「禪讓制度」的產生。
自有禪讓制度,便可免得兵戎相爭。
根據孟子萬章篇和尚書堯典所説,這一制度大體如下:舊的共主先因其他各部族領袖之推舉(「嶽牧鹹薦」)而預行物色其繼承人,待繼承人選確定,則在舊共主的晚年,先使繼承人暫代政務,堯老舜攝,又曰舜相堯。
一面藉資歷練,一面亦備考驗,舊共主死後,繼承人正式攝政三年,然後退居以待各方意見之表示。
後世相傳的三年之喪,即由此起,在此三年之喪的時期内,一切政事由冢宰主持,新王不參加預聞。
若各方一緻擁戴,則新共主地位始確立,舜、禹皆由此取得其新共主的資格。
孟子、堯典的敍述,是否全屬當時實情,現在無從懸斷。
但堯、舜、禹的禪讓時代無疑的爲春秋、戰國時一緻公認的理想黃金時代。
堯、舜、禹諸人,也爲當時一緻公認的理想模範皇帝。
我們現在説唐、虞時代尚爲中國古代各部族間公推共主的時期,這大緻是可信的。
直要到夏禹以後,始由禪讓改成傳子之局,此後的中國史,遂有正式數百年繼統傳緖的王朝。
四 中國古代史,直到夏王朝之存在,現在尚無地下發現的直接史料可資證明,但我們不妨相信古代確有一個夏王朝,這有兩層理由。
第一:是尚書裏召誥、多士、多方諸篇,西周初年的君臣,他們追述以前王朝傳統,都是夏、殷、周連説,這是西周初年人人口中的古史系統,宜可遵信。
第二:是近代安陽殷墟發掘的龜甲文字,記載商湯以前先王先公的名號,大緻與史記商本紀所載相同。
這些王公的年代正與夏朝同時,我們既知太史公對商代世系確有根據,也可信他記夏代世系別有來歷。
因此我們雖未發現夏代文獻的地下證據,但已可從殷墟遺物上作一間接的證明。
根據古代傳説,夏朝有十七君十四世四百七十多年。
夏部族開始,大約在今河南省伊、洛兩水上源嵩山山脈附近,禹都陽城,在今河南登封縣。
此後夏朝的勢力,逐漸渡河北向,直到今山西省南部安邑一帶,與唐、虞部族相接觸,因此古史上也常常虞、夏並稱,正可證明這兩支的接近。
後來夏王朝的勢力,又沿黃河東下,直達今河北、山東、安徽諸省境,而與商部族相接觸。
繼夏而起的爲商朝,其存在已有安陽殷墟遺物可資直接證明。
其開始建立者商湯,都亳即商邱,在今河南省東部之歸德。
他本是夏代一諸
大體上中國民族遠在有史以前,早已是中國的土著了。
他們散居在中國北方平原上,自然可以有許多支派和族系的不同。
但因中國北方平原,區域雖廣,而水道相錯,易於交通,再則各地均同樣宜於農業之發展,生活情形易於同化,因此中國人在很早有史以前,各地相互間也早已有一種人文同化之趨向。
由此在很早也就能形成爲一個大民族,即後代所謂的華夏民族。
華夏民族乃中國民族之主幹,因此中國古代史也以華夏民族爲正統。
在中國古史傳説裏,最早而比較可信的,有神農、黃帝的故事。
這便是華夏族中的兩大支。
中國在很早的古代,即有一種「氏、姓」的分別。
大抵男子稱「氏」,表示其部落之居地;女子稱「姓」,表示其部落之血統。
在很早時代,中國似乎已有一種「同姓不婚」的習慣,因此各部落的男女,必與鄰居部落通婚姻。
這一制度,也是促進中國人很早就能相互同化形成一大民族的原因。
黃帝屬於姬姓,神農屬於姜姓。
姬、姜兩部族,在華夏系裏是比較重要的兩支。
他們的居地,大抵全在今河南省境。
黃帝部族稍偏東,在今河南省中部襄城、許昌、新鄭一帶。
神農部族稍偏西,在今河南省西部南陽、内鄉一帶,或直到今湖北省隨縣境。
我們約略可以説,黃帝部族在淮水流域,神農部族則在漢水流域。
兩部族東西對峙而又互通婚姻。
古史傳説,神農氏母親,乃黃帝部族裏一個後妃。
此雖不可即信,但卻説明了此兩部族互通婚姻,其來已久。
古史又説,黃帝與神農氏後裔戰於阪泉之野。
據本書作者推測,阪泉應在今山西省南部解縣境。
大抵這兩部族的勢力均在向北伸展,渡過黃河。
解縣附近有著名的鹽池,或爲古代中國中原各部族共同爭奪的一個目標。
因此占到鹽池的,便表示他有爲各部族間共同領袖之資格,黃、農兩部族在此戰爭,殆亦爲此。
此後華夏族的勢力,向西伸展,到渭水流域,因此現在的華山便成爲陝西的山名了。
華夏族的勢力向北伸展,到汾水流域,因此今山西省南境,在古代也稱爲夏墟了。
在中國古史裏往往隻看地名遷徙,可以推溯出民族遷徙的痕跡來。
中國古代各部族間,既已很早便通婚姻,則相互間必有許多問題待求解決,於是各部族間遂有推出一個公認的共主之必要。
此事在黃帝、神農的傳説裏,已透露得很明白。
此共主的資格,似乎最先由神農部族所傳襲,以後則爲黃帝部族所奪取,但稍後到唐、虞時代,似乎有一種新的推選方法,即所謂「禪讓制度」的產生。
自有禪讓制度,便可免得兵戎相爭。
根據孟子萬章篇和尚書堯典所説,這一制度大體如下:舊的共主先因其他各部族領袖之推舉(「嶽牧鹹薦」)而預行物色其繼承人,待繼承人選確定,則在舊共主的晚年,先使繼承人暫代政務,堯老舜攝,又曰舜相堯。
一面藉資歷練,一面亦備考驗,舊共主死後,繼承人正式攝政三年,然後退居以待各方意見之表示。
後世相傳的三年之喪,即由此起,在此三年之喪的時期内,一切政事由冢宰主持,新王不參加預聞。
若各方一緻擁戴,則新共主地位始確立,舜、禹皆由此取得其新共主的資格。
孟子、堯典的敍述,是否全屬當時實情,現在無從懸斷。
但堯、舜、禹的禪讓時代無疑的爲春秋、戰國時一緻公認的理想黃金時代。
堯、舜、禹諸人,也爲當時一緻公認的理想模範皇帝。
我們現在説唐、虞時代尚爲中國古代各部族間公推共主的時期,這大緻是可信的。
直要到夏禹以後,始由禪讓改成傳子之局,此後的中國史,遂有正式數百年繼統傳緖的王朝。
四 中國古代史,直到夏王朝之存在,現在尚無地下發現的直接史料可資證明,但我們不妨相信古代確有一個夏王朝,這有兩層理由。
第一:是尚書裏召誥、多士、多方諸篇,西周初年的君臣,他們追述以前王朝傳統,都是夏、殷、周連説,這是西周初年人人口中的古史系統,宜可遵信。
第二:是近代安陽殷墟發掘的龜甲文字,記載商湯以前先王先公的名號,大緻與史記商本紀所載相同。
這些王公的年代正與夏朝同時,我們既知太史公對商代世系確有根據,也可信他記夏代世系別有來歷。
因此我們雖未發現夏代文獻的地下證據,但已可從殷墟遺物上作一間接的證明。
根據古代傳説,夏朝有十七君十四世四百七十多年。
夏部族開始,大約在今河南省伊、洛兩水上源嵩山山脈附近,禹都陽城,在今河南登封縣。
此後夏朝的勢力,逐漸渡河北向,直到今山西省南部安邑一帶,與唐、虞部族相接觸,因此古史上也常常虞、夏並稱,正可證明這兩支的接近。
後來夏王朝的勢力,又沿黃河東下,直達今河北、山東、安徽諸省境,而與商部族相接觸。
繼夏而起的爲商朝,其存在已有安陽殷墟遺物可資直接證明。
其開始建立者商湯,都亳即商邱,在今河南省東部之歸德。
他本是夏代一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