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織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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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字畫包首,冊頁扉面,和其他宋、元舊器襯墊絲織物,同樣可希望這種發現。

    其次,即明《大藏經》使用的經面、經套,其中織金部分,或出于納石失式樣,或即是本來的納石失。

    前一部分,北京廟宇裡的東西,剩下的也已經不會怎麼多。

    因為元、明以來密宗佛像,近數十年被帝國主義豪奪巧取,盜出國外的不下萬千件。

    稍好的就不容易保全。

    但是,即就北京市目前能得到的而言,如果能集中一處,斷缣敗素中還是可希望有重要發現(有小部分可能是宋錦,大部分卻是明織金錦緞,紋樣還是極有價值的)。

    西北區大廟宇,由于宗教傳統的尊重,不受社會變亂影響,就必然還有許多十分重要的材料。

    故宮收藏則從中得到的明、清仿宋彩錦,或多于元納石失金錦。

    至于明《大藏經》封面,就個人認識說來,即這份材料,不僅可作納石失金錦研究資料,好些種金錦本名或者就應當叫作納石失,并且還是當時的納石失。

     我們說明代加金絲織物,大都是元代納石失發展而來,從《野獲編》記錄洪武初年,向北方也先聘使禮物中的織金名目,也可見出。

    五彩織金花錦由一寸大散答花朵到徑尺大的大串枝蓮、大折枝牡丹,和三五寸花頭的蜀葵、石榴、雲鳳、雲龍、雲鶴,不宜于衣着,可能作帳幔簾幕、被褥的材料,和其他文獻記錄比較,我們就會具有一種新的認識和信念,納石失金錦問題,雖在多數學者印象中,還十分生疏,卻是一個可以逐漸明白的題目。

    明織金是一個關鍵,必須給以應有的重視。

    其次,即現存故宮部分充滿西域或波斯風的小簇花織金錦,通名“回回錦”,在乾隆用物帷帳和蒙古包帳檐中都使用到。

    整件材料,部分還附有乾隆時回王某某進貢的黃字條,可知這類金錦至晚是乾隆時或較前物品。

    這類回回錦特别值得注意處,即花紋還充分具有波斯風,和唐代小簇花裝飾圖案近似。

    在有關帖木兒繪畫人物服裝和元帝後像領沿間用金錦花紋,也十分相似,元代納石失也許僅指這類花紋金錦而言,還須進一步研讨。

     說到這裡,我們可以為中國絲織物加金曆史發展問題,試重複一下,提出如下意見,供國内專家學者商讨: 用金做裝飾的絲織物,在戰國有可能已産生,漢代以後得到繼續發展。

    但真正的盛行,實隻是元、明、清三代。

    開始應用雖可早到兩千二三百年前,作用不會太大,用處也不會如何多。

    但至遲在東漢時,明金做法已能正确使用。

    六朝到唐末,是一個過渡階段,在這個時期中,或因佛像中的金襕,影響到封建統治階級婦女的裝飾,衣裙領袖間除彩色描繪外,用金已比較多。

    特别是當時貴族婦女,需要用金表示豪富甚過于用色彩表示藝術時,金的使用範圍必然日漸增加。

    但是,金銀在絲織物中的地位,始終還是并沒有超過具有複雜色彩的傳統刺繡和織錦重要。

    在裝飾價值上,則隻有小部分的泥金縷繡的歌衫舞裙,有從彩色刺繡取而代之的趨勢。

    到唐代,特别是開元、天寶時代,因王鉷、楊國忠等人的聚斂搜刮,楊氏姐妹的奢侈靡費,和外來的歌舞,西域阿拉伯回鹘的金绮織工,以及谄佞佛道的風氣,五者彙合而為一,織金絲織物需要範圍就日廣,生産也必然增多。

    到這個時代,用金技術已經綽有餘裕。

    但用金事實,還是在社會各種制約中,不可能有何特别發展。

    到宋代,因承受唐末五代西蜀、江南奢靡習慣,用金技術更加提高,織金、撚金和其他用金方法已到十八種。

    但使用還是有個限度。

    譬如說,封建帝王親戚服制上常用,一般中等官吏衣服即不會濫用。

    婦女衣裙上局部用,全部還是不用。

    宣和時,更有兩種原因,使絲織物加金受了限制,不至于大行于時: 一、衣着中因為寫生花鳥畫的發展,把絲織物上裝飾紋樣,已推進了一步。

    刺繡和缂絲,都重視生色花,能接近寫生為第一等。

    即染織花紋,也開始打破了唐代以來平列圖案布置的效果,而成迎風浥露折枝花的趨勢。

    換言之,即黃筌、徐熙、崔白、趙昌等畫稿上了瓷器,上了建築彩繪,上了金銀器,這個風氣也影響到絲織物的裝飾花紋。

    所以從唐代團窠瑞錦發展而成的八搭暈錦,鑿六破錦發展而成的球路等彩錦,幾何圖案中都加入了小朵折枝花。

    色調配置且由濃麗轉入素樸淡雅,基本上有了改變,金銀雖貴重,到此實無用武之地。

     二、當時藝術風氣鑒賞水準已極高。

    特别是徽宗一代由于畫院人才的培養,和文繡院技術上的高度集中,錦類重設計配色,要求非常嚴格。

    金銀在錦中正如金碧山水在畫中一樣,雖有一定地位,不可能占十分重要的地位。

    徽宗宣和時,庭園布置已注意到水木蕭瑟景緻,桫椤木堂的建造,一點彩色都不用,隻用木的本色,白粉牆上卻畫的是淺淡水墨畫,和傳世王诜的漁村小雪,趙佶自作的雪江圖近似,在這種宮廷藝術空氣下,絲織物加金,不能成為一個主要生産品,更極明顯。

     屬于金工技術發展,和社會發展似乎稍有參差。

    關于金薄、縷金、撚金技術的進展,照近三十年考古材料發現說來,商代即已經能夠捶打極薄金片。

    春秋戰國之際,在青銅兵器和用器上,都用到這種薄金片和細金絲鑲嵌,就處理技術上的精工和細緻而言,是早超過縷金絲作衣飾程度的。

    洛陽金村發現的一組佩玉,是用細金鈕鍊貫串的。

    壽縣和河南出土,捶有精細夔龍紋的金質片,可作戰國時期金工高度技術的證明。

    特别是三年前在河南輝縣發現的金銀錯鑲松石珠玉彩琉璃帶鈎,和信陽長台關戰國楚墓出土的鐵錯金銀加玉帶鈎,實可作公元前五世紀中國細金工藝最高紀錄的證明。

    這個時期的巧工,文獻上雖少提及出處,一部分來自楚民族和西蜀,可能性極大。

    到漢代,技術上有了新的展開,用金風氣發展,仿雲物山林鳥獸縷金錯銀法,已打破了戰國以來幾何紋圖樣,漆器上的金銀扣和參帶法,且使用相當普遍,中等漢墓裡即常有發現。

    講究處則如《禹貢文奏》和《鹽鐵論·散不足篇》所叙述,許多日用小件器物都用金銀文畫裝飾。

    鎏金法應用更加廣泛,且使用到徑尺大酒樽和别的用具上。

    但從用金藝術說,比起戰國時實在已稍差了些。

    這個時期蜀工已明顯擡頭。

    西北和樂浪所發現的漆器中,都具有文字銘刻。

    蜀工之巧在漢金銀扣器中已充分反映出來。

    随同絲織物生産的發展,西蜀絲織物加金的技術,必然和扣器有同樣成就,到漢末才逐漸衰落,但生産還是能供應全國需要。

     晉人奢侈而好奇,王恺、石崇輩當時争富鬥闊,多不提金銀珠玉,隻說南方海外事物中珊瑚犀象,和新興的琉璃。

    在這種情形下,自然不會以金銀裝飾為重。

    北魏羌胡貴族多信佛,用金銀做佛像和建築裝飾,均常見于史傳。

    但做衣服似和社會要求不大相合。

    石虎是極講究用金銀鋪排場面的一個胡人,算是極突出的,史傳才特别反映。

    西域金工做的撚金絲織物,亦必然在這個時期才比較多。

    南朝似乎猶保留了漢以來金銀鑲嵌工藝傳統,常見于詩文歌詠中。

    但這個時代正是越州系缥青瓷在社會上普遍受尊重的時代,金銀器在社會上能代替富貴,卻不能代表藝術,即衣裙上用金,詩人形于歌詠,也着重在豪華,和服飾藝術關系就并不多。

    到唐代,豪華和藝術才正式結合起來,這從現存金銀平脫和金銀酒食用具在工藝上達到的藝術标準可見。

    但絲織物加金還不是工藝中唯一的重點。

    因為唐人重色彩濃麗,單純用金是達不到這個要求的。

    金的裝飾作用,已在絲繡織物上加多,還不至于大用。

    有撚金、織金等十四種方法,一般使用的是女人服飾上的泥金銀繪畫。

     宋代絲織物用金方法已加多,但工藝重點則在瓷器、繪畫和缂絲織錦。

    瓷器裝飾金銀,雖從五代吳越開始,并無什麼美術價值。

    宋代定州瓷器,雖還用到這個傳統,用金銀緣邊,分量已減少成薄薄一線。

    繪畫用大小李将軍作金碧山水法的趙千裡,在宋人畫中,即隻代表一格,并非第一流。

    缂絲重生色花,不重加金。

    克金還未發現。

    錦緞則如前叙述,要求藝術高點在色彩配合,不在金銀。

    宮廷中織金絲織物,或有相當需要量,一般社會對錦緞要求,必不在加金。

    因此加金絲織物,不可能在北宋早期有極多生産。

    文彥博在成都為貢谀宮廷織造的金線蓮花燈籠錦,近于突出的作品。

    南宋撚金錦已當作給金人的重要禮物,在南方大緻還是發展有限。

    因織金固需要一套極複雜的生産過程,更重要的還是極大的消費。

    南宋時經濟情形,是不可能如元、明以來那麼大量消費金銀到絲織品上去的。

    《夢粱錄》雖提起過這個偏安江南的小朝廷,由于上下因循苟安心理的浸潤,和加重稅收聚斂,經濟集中,社會得來的假繁榮,都市中上層社會,靡費金銀的風氣,因之日有所增。

    一個臨安就有許多銷金行,專做婦女種種泥金、印金小件用品,但是撚金、明金,由于技術煩瑣,在當時使用還是不會太多。

     織金的進一步發展,和女真人占據北中國有密切關系。

     至于女真人對于絲織物加金的愛好,則和它的民族文化程度有關。

    金人興起于東北,最先鐵兵器還不多,用武力滅遼後,民族性還是嗜殺好酒。

    圍攻汴梁時,種種曆史文件記載,說的都是搜刮金銀、擄掠婦女為主要對象,雖随後把戶籍、圖書、天文儀器和壽山艮嶽一部分石頭,也搬往燕京(這些石頭最先在北海,明代遷南海瀛台)。

    作設都北京經營中國的準備。

    金章宗還愛好字畫,和一群附庸風雅的投降官僚文人,商讨文學藝術,其實隻是近于籠絡臣下的一種手段。

    整個上層統治心理狀态,金帛聚斂和種族壓迫實勝過一切。

    八百年前的金代宮室布置,真實情況已不得而知。

    唯從《張汝霖傳》稱用一千二百織錦工人,工作兩年的情形看來,卻可以想見,當時土木被文繡的奢侈光景。

    金人始終猶保持遊牧民族的生活習慣,除服飾外,帷帳簾幕使用格外多,建築中許多彩畫部分,在這時節是用絲織物蒙被的。

    大串枝花絲織物的發展,必然在這個時期。

    《大金集禮》載文武官服制度,和其他使用織金絲織物記載,都叙述過。

    元官服制度多據金制,《辍耕錄》記載可知。

    元代的納石失金錦,就由于承襲了這個用金風氣習慣而來。

    《馬可波羅遊記》說的,用織金作軍中營帳,延長數裡,應是事實。

     絲織物加金盛于元代,比金人有更多方面的發展,由許多原因做成。

    這和當時蒙古民族的文化水準、裝飾愛好、藝術理解都有關系。

    更重要還是當時國力擴張,及一種新的經濟策略,用大量紙币吸收黃金方式,統治者因而占有了大量黃金的事實分不開。

    如沒有從女真、西夏和南宋三方面政府和所有中國人民手中及海外貿易,得來的無數黃金,元代納石失金錦的大量生産,還是不可能的。

     錦類的紋樣發展,春秋以來常提起的襄邑美錦、重錦、貝錦,雖不得而知,唯必然和同時期的銅玉漆繪花紋有個相通處。

    到漢代,群鹄、遊獵、雲獸、文錦和同時金銀錯器、漆器花紋就有密切聯系,已從實物上得到證明。

    傳玄為馬鈞作傳,稱改造錦機,化繁為簡,提花方法已近于後來織機。

    《西京雜記》記陳寶光家織散花绫,由于提花法進步,色澤也複雜得不可思議。

    唐初窦師綸在成都設計的錦绫樣子,和文獻上常提及的幾種绫錦,從正倉院藏中國唐錦中,猶可見到對雉、鬥羊、遊鱗、翔鳳諸式樣。

    餘如盤縧、柿蒂、樗蒲也已經陸續從明錦中發現。

    從這個發現比證中,得知道它和漢代已有了不同進展,顔色則由比較單純趨于複雜,經緯錯綜所形成的藝術效果,實兼有華麗和秀雅兩種長處。

    到宋代,因寫生花鳥畫的進步,更新的大折枝、大串枝和加金染色藝術配合起來,達到的最高水準,正如同那個時代的瓷器和缂絲一樣,是由于種種條件湊合而成,可以說是空前的。

    時代一變,自然難以為繼。

     在金元之際,絲織物的生産,由色彩綜合為主的要求,轉而為用金來作主體表現,正反映一種曆史現實,即民族鬥争曆史中,文化落後的遊牧民族武力一時勝利時,就會形成一種“文化後退”現象。

    這種文化後退或衰落現象,是全面的,特别屬于物質文化和人民生活密切關聯的工藝,每一部門都有影響的。

    也隻有從全面看,才容易明白它的後退事實。

    若單純從絲織物加金工藝史發展而言,則元代納石失金錦,依然可以說是進展的,有記錄性的,同時還是空前絕後的。

    因為如非這個時代,是不可想象能容許把黃金和人力來如此浪費,生産這種絲織品,使用到生活各方面去,成為一部分人最高美的對象的! 談刺繡 刺繡出于繪畫的加工,使用到紡織物方面,和多數人民生活發生密切的聯系。

    它雖起源于紡織物提花技術發明以前,卻在紡織物高度發展後,還能夠繼續存在和發展,為多數人所愛好。

    就中國現存有花紋紡織物殘餘材料分析,約在公元前十二世紀絲綢提花技術已有相當成熟。

    刺繡應用到服飾及儀仗中旗幟和其他方面,時間顯然還應當早些。

     根據中國古文獻《尚書·益稷》中記載說來,刺繡和氏族社會結合在政治上的應用,是屬于半傳說中的著名帝王大舜,囑咐治洪水的大禹,為在衣服上繪繡十二種圖案開始的。

    十二種圖案是“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彜、藻、火、粉米、黼、黻”,通稱“十二章”(前六種圖案是手繪的,用于上衣;後六種圖案是刺繡的,用于下裳。

    當時衣裳的圖案花紋,手繪與刺繡并存)。

    這種用在古帝王衣服上裝飾圖案,花紋色彩真實情況雖難于考究,唯公元前十二三世紀以來,青銅器和玉、石、牙、骨等雕刻圖案,多還保存下來,許多花紋圖案都做得十分精美,彼此之間的關系又極明顯。

    刺繡雖因所用材料性質不盡相同,圖案花紋和這些古代工藝品卻必然有一定的聯系。

    從當時工藝圖案中去探讨古代刺繡十二種裝飾圖案,總還有些線索可尋。

    《尚書》在公元前二世紀的西漢,就被當成古代重要曆史文獻而流傳,因此“十二章”舊說,兩千年來深入一般學者心中。

    但究竟是什麼樣子?卻少具體說明。

    漢代部分錦繡圖案,就由于反映這個傳統而形成。

    但是極明顯,曆史既在不斷發展中,新的創作和古代花紋是有距離的。

    公元前一世紀的時期,有個宮廷官吏史遊,貫串前人舊作,用三七言韻語寫了個通俗讀物《急就章》,曾提起些絲綢錦繡花紋。

    雖隻兩千年前事情,經後來學者研究注釋,由于孤立地引書、注書,不結合實物分析,還是不容易明白。

    直到近半世紀,在西北地區發現許多漢代錦繡後,這部門知識,才比較具體。

    用它和同時期工藝紋樣相互比較,又才深一層明白它的成因,大約可分作三部分:一屬周代以來舊有樣式,二受當時儒家傳說影響,三受漢代流行神仙思想影響。

    至于公元三世紀後帝王服飾種種及十二章圖案,卻近于二世紀以來學者附會舊說而成,《帝王圖》前後延續千餘年,累代各有增飾。

    例如唐人作帝王圖所見,除肩部圖案日中三足烏、月中蟾蜍,系本于漢代傳述舊樣,其餘花紋多去古日遠。

    至宋《三禮圖》所見十二章,則和六朝以來又隔一層了。

    明程君房《程氏墨苑》玄工卷一下《有虞十二章圖》則本于宋《三禮圖》。

     還有個曆史文獻《禹貢》,曾提起中國古代九州物産,若幹地區養蠶和生産起花絲織物,每年納貢。

    文獻産生時代雖可疑,唯說及絲綢主要生産在山東、河南一帶,卻和公元前三世紀文獻說的“錦出陳留,繡出齊魯”情形相合。

     中國古代文獻記載錦繡比較具體可靠的是公元前四、五、六世紀的《詩經》《左傳》《國語》《禮記》《考工記》《墨子》《晏子春秋》……或用詩歌描寫當時人衣服裝飾應用錦繡的情況,或記載當時諸邦國外交聘問用錦繡作禮物的情形。

    《禮記·月令》曾叙述及周代蠶織染事和有關法令,得知政府曾設官監督生産。

    又說“畫繡共職”,可知自古以來就重視設計。

     戰國以來,由于鐵工具在若幹地區的普遍使用,生産各部門都有了提高,商品貿易的流動,刺激了影響多數人生活的絲綢生産,錦繡在高級商品中,因此占了個特别位置。

    文學作品中,對于貴族婦女、歌舞使用繡文華美的形容,也日益加多。

    這時期的實物,雖因年代過久,不易保存本來色澤,卻可從其他工藝圖案的反映,得到重要啟發。

    特别是這時期流行的青銅鑲嵌金銀器物的裝飾圖案,彩色華美的漆器圖案,和精美無匹的雕玉圖案,都必然和同時的錦繡裝飾圖案有密切的關系。

    加之近二十年來,湖南長沙戰國楚墓出土大量彩繪木俑和漆器,信陽長台關出土大量重要文物,其中還有一部分提花紡織物發現,直接材料和間接材料相比較,豐富了我們許多知識。

    比如照《禮記》所說,天子諸侯棺木必加黼繡蓋覆,河南輝縣出土彩繪朱漆棺,上面圖案就是記載中的黼紋形象。

    另一出土漆鑒花紋,則在公元前二世紀出土錦繡中,還有相似圖案發現。

    燕下都出土花磚的圖案,更是标準黼繡紋樣。

    漢儒注黼紋為“兩弓相背”,從當時實物比較,才知道原來是兩龍紋。

     公元前三世紀末,漢統一大帝國建立後,絲織物統由國家設官監督生産,齊國臨淄和陝西長安,都各有千百男女工人,參加特種錦繡和精細絲織生産,供應政府需要,工藝上的成就,并且和國家政治經濟都發生密切關系。

    西漢初年就采用儒家建議,重視政治制度排場,帝王貴族及各級官吏,服飾儀仗,起居服用,各有等級,區别明顯。

    例如當時主持司法的禦史官,平時就必須穿繡衣,名“繡衣執法禦史”。

    帝王身邊又有一種“虎贲”衛士,也必須穿虎豹紋錦褲。

    宮廷土木建築生活起居用錦處甚多,在宮中直宿的高級官僚,照例用錦繡作被面。

    著名将軍霍去病死去時,政府給他的殉葬用繡被,就達一百件。

    宮廷貴族一般歌妓舞女,服飾更加紋彩炫目。

    據《漢舊儀》稱,武帝時于通天台祀太乙歲皇,即用童男女三百人衣繡衣,于高及數十丈的建築物上歌舞,通宵達旦。

    逐漸到豪富商人,除身衣錦繡,出入騎馬乘車外,還有用錦繡作帳幔、地衣的,緻政府不能不用法令來禁止,直到豪富大商人,鬻賣奴婢的也有用錦繡做衣邊,腳穿五色絲履的。

    正不啻為當時諺語“刺繡文不如倚市門”作一注解。

    所以政府有法令“禁賈人不得衣錦繡乘騎”。

    這種種又反映出另外一個問題,即絲綢産量之大,和它在商品市場上所占地位的重要。

    特别是對于西北居住各遊牧族和海外各古國,文化交流錦繡就占有個重要地位。

    因為好衣着錦繡的風氣,不僅僅是長安和其他大都會貴族和商人的風氣,同時遠住中國西北部的匈奴族和其他部落胡族,也都喜歡衣着錦繡。

    文學家賈誼在他的作品中就說過,每來長安,族長必衣繡,兒童也衣錦。

    大曆史學家司馬遷著《史記》,還說起政府每年必從長安運出錦繡八千匹,作為對于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