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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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曰:‘此亡姊盼奴事,乞賜周旋,非惟小小感生成之德,盼奴泉下亦不忘也。

    ’倅喜其言婉順,因問:‘汝識襄陽趙司戶耶?’小小曰:‘趙司戶未仕之日,盼奴周給,後授官去久,盼奴想念,因是緻疾不起。

    ’倅曰:‘趙司戶亦謝世矣,遣人附一緘及餘物一罨,外有伊弟院判寄汝一緘。

    ’乃拆書,惟一詩雲:‘昔時名妓鎮東吳,不戀黃金隻好書。

    試問錢唐蘇小小,風流還似大蘇無?’小小默然。

    倅令和之,和雲:‘君住襄陽妾住吳,無情人寄有情書。

    當年若也來相訪,還有於潛絹事無?’倅乃盡以所寄與之,力主命小小歸院判,偕老焉。

    ”元遺山《虞美人》詞雲:“槐陰别院宜清晝,人坐春風秀,美人圖子阿誰留?都是宣和名筆内家收。

    莺莺燕燕分飛後,粉淡梨花瘦,隻除蘇小不風流,斜插一枝萱草鳳钗頭。

    ”此趙氏之蘇小小也。

    《春渚紀聞》載:“南齊蘇小小墓,在錢唐縣廨舍後。

    ”縣原在錢唐門邊,去西泠橋不遠。

    而元人張光弼詩:“香骨沉埋縣治前,西陵魂夢隔風煙。

    好花好月年年在,潮落潮生最可憐。

    ”注:“墳在嘉興縣前。

    ”此必宋小小墳耳。

    院判吳人,安知不住嘉興耶?竹垞老人力辨小小墳在秀州,以錢唐之墓為妝點,若知此條,則杭嘉各得其一,何必蹈争墩之習耶? 邱嫂 《楚元王傳》:“高祖過邱嫂餐,聞戛羹聲。

    ”張晏曰:“邱者,大也,長嫂之稱也。

    ”應劭曰:“邱者,嫂之姓也。

    ”孟康曰:“西方呼亡婿曰邱婿。

    邱者,空也,言兄已亡,空有嫂也。

    ”三說似張為長。

     吳日章 《七修類稿》:“吳日章,成化時澉浦軍人,恒以詩句斷人禍福。

    有縣佐問之,批曰:‘癸巳年,喜連連,正月十五打秋千。

    ’至期缢死。

    有書手方六七歲,其父以命問之。

    批曰:‘袖中一管羊毫筆,寫得杭城神鬼驚。

    ’後乃擅名書手。

    一舉人問之,批曰:‘人間金榜出,天上玉樓成。

    ’後會試放榜之次日病卒。

    ”陶篁村《全浙詩話》引某書亦載此人,但吳作胡,判一人雲:“一雙紫燕落池塘,紅粉佳人繞畫梁。

    ”後二子戲于池邊,同時溺死,其妻悲憤自缢。

    又判一人雲:“待等明年五月五,枯竹叢中苦又苦。

    ”果以次年端午日山行,竹根刺足,墜崖而死。

    術亦神矣哉! 進士不讀史記 宋荔裳方伯在塾讀書時,有岸然而來者,則一老甲榜也。

    問小兒讀何書?以《史記》對。

    問何人所作?曰:“太史公。

    ”問史公是何科進士?曰:“漢太史,非今進士也。

    ”遂取書閱之,不數行,辄棄去,曰:“亦不見佳,讀之何益?”乃昂然而出。

    此事王新城尚書《香祖筆記》中載之。

    夫方伯非妄語者也,尚書非妄記者也,世果有如是之甲榜耶?異矣! 口語成谶 金主亮制尖靴,極長,取于便镫,足底處不及指,時謂之“不到頭”。

    又制短鞭,時謂之“沒下稍”。

    宣和間,婦人鞋底以二色帛合成之,名曰“錯到底”;理宗朝宮人梳髻,曰“快上馬”,曰“不走落”,後俱成谶,皆服妖也。

     虎狼 人之剛烈過分者,固猝不可近,然尚有可解。

    而陰柔者遇之,則有死無生。

    夫虎性至剛烈也,然曆觀類書所載,義虎救人之事,不一而足,而狼則從無聞焉。

    此虎所以或有比大人君子之時,而狼則亘古得小人之目也。

     後身 輪回之說,釋氏樂道,而儒者勿言。

    然古今記載,往往有之。

    如周穆王為丹朱後身,韋臯為諸葛後身,王曾為曾子後身,蘇轼為鄒陽後身,王十朋為嚴伯威後身,張方平為琅玡寺僧後身,嶽武穆、張睢陽為張桓侯後身,宋高宗為錢武肅後身,趙鼎為李德裕後身,南唐後主為錢俶後身,真西山為草庵和尚後身,史彌遠為覺阇黎後身,胡溁為天池僧後身,常遇春為關壯缪後身,王陽明為天台僧後身,史閣部為文信國後身,則再來之說,或亦有之,未可以為盡渺茫也。

     同氣之異 伍員、伍尚之各行其志,孔明、子瑾之各事其主,皆并行而不悖也。

    而文文溪璧則異是。

    信國之忠義,照曜天壤,為之弟者,不死猶可也,從而仕元,無恥甚矣。

    當時譏以詩雲:“江南見說好溪山,兄也難時弟也難。

    可惜梅花各心事,南枝向暖北枝寒。

    ”其實兄難而弟不難也。

     阿蠻 楊妃小字,外傳及諸書皆曰玉環,而唐狄昌詩雲:“馬嵬煙柳正依依,又見銮輿幸蜀歸。

    地下阿蠻應有語,這回休更怨楊妃。

    ”似妃又小字阿蠻,然遍考他書,未有見者。

    且阿蠻、楊妃并用,文法亦似重疊。

    若以蠻、瞞音近,明皇小字阿瞞,則本朝天子,臣下不應如此輕薄,姑存之以待博識者。

     妒律 嘗見《妒律》一書,題廣野居士述,不知何人。

    雖屬遊戲,亦頗組織,因全錄之以資笑劇。

     名例。

    一,凡婦梳頭臨鏡,駕言從鏡中見夫與婢目挑,遂生嗔毒罵,并及丈夫者,拟坐以斷罪不以律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迷網沉淪,聞蟻聲而驚夢;疑團莫解,飲弓影而成疴。

    是以披畫圖而含哀,詢洛神而赴水,群狐滿腹,載鬼一車。

    以莫須有之情,比将毋同之律,罪由自召,人亦何尤。

    一,凡婦允夫宿妾,日間反覆議明,及至更深,猶複令妾針紉,若或忘之者,拟坐以公事應行稽程律,笞二十,遲至三更者,加一等。

    判曰:春秋盟會,成事定于一言;戰國縱橫,趨向決于片語。

    乃爾拘牽薄務,似存退悔之心;演習虛文,無非出納之吝。

    雖曰健亡,當不至此。

    爰引律法,猶覺從寬。

    一,夫與婢有染,妻乃去婢小衣,以秦椒等辛辣之物,納入婢女私處。

    比照以穢污入人口律,加等發黑龍江給披甲為奴。

    判曰:豆蔻猶含,殊苦鹽梅之味;牡丹初放,何堪姜桂之投。

    即蛇蠍以為心,無此毒也;本豺狼而成性,豈其然乎?按律無可援引,加等從嚴究拟。

     吏部。

    一,凡婦見夫外入,故拈針線,兀坐不語,及再三詢之,一推而起,拟坐以無故不朝參公座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慵拈倦繡,隻念遠人;默坐低頭,為懷遊子。

    未有室家靜好,琴瑟和諧,見良人而轉嗔,聞溫言而添恨者也。

    婦德無極,女怨無終。

    律以朝參,正斯範。

    一,凡婦有病在床,沉沉藥餌,仍令腹婢稽查丈夫與妾偶語等情,拟坐以納交近侍官員律,杖一百,流三千裡。

    判曰:珠沉玉碎,肯使鸾鏡塵埋;柳折花殘,不許莺簧舌啭。

    即曰關心者亂,奚須壁後置人;若雲在家必聞,夫豈沙中偶語。

    今乃展轉反側,殊多密探之煩;而迷夢沉吟,隻厪他山之慮。

    官箴有玷,自當屏絕于遐荒;範斯懲,勿緻悍成于跋扈。

    一,凡婦每見人之内眷,必苦勸不可令夫納妾,娓娓不倦,拟坐以同僚代判文案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畫樓秘閣,共談阃内之私;密室柔情,細訴胸中之壘。

    聯床握手,附耳訂謀,豈誠永漏話長,隻為深閨計遠。

    老珰衣缽,官家勿使空閑;少婦傳燈,阿郎決難二色。

    比目何堪瘤贅,并頭那許骈枝。

    第彼婦各具肺腸,漫勞人别參帷幄。

    家有制度,事屬越庖;自謀已非,代人難恕。

     戶部。

    一,凡婦每同婢妾觸牌點韻,嘻笑一堂,忽聞主人聲息,悉皆屏去,拟坐以脫漏戶口律,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紫罽平鋪,象牌齊翻玉筍;霞箋試展,班管漫掞瑤詞。

    乃老子興複不淺,而群芳吹散因何。

    是豈楚卒聞歌,競解中宵之甲;抑亦蘇生挾策,惟深兼并之防。

    罪坐發縱,奔逸免究。

    一,凡婦值夫偶宿妾室,便偃卧不起,隻推有病,及再三安慰,不覺盈盈淚下,拟坐以戶役不均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自是桃貪結子,故尋樹底留紅;原非浪逐癡兒,疑作花間戀蝶。

    不知樛木下逮,方可螽斯衍慶。

    爾乃鳥啼殘夢,憐春色之将闌;花擾獨愁,恨秋梧之早落。

    猶然心懷固寵,念舊愛而情傷;志切專房,分新恩而腸斷。

    菀枯頓異,徒杖有歸。

    一,凡婦容夫納妾,限夫往妾所,止以一更為率,遲歸則怨望詈罵,拟坐以丁夫差遣不平律,杖六十。

    判曰:命将出師,最忌從中掣肘;濟人利物,應須忘分推心。

    如其箝制刻期,恐緻工多限促;必欲束縛計晷,定然此怨彼嗟。

    苟發縱之不公,當援律而予杖。

    一,凡婦無子,畏人清議,陽為娶妾,私禁冷室,不令丈夫見面,拟坐以田地荒蕪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曆歲深耕,既無薄獲,憎人多口,爰挾陰謀。

    縱不學司馬公,夫人飾之入院;何至如白太傅,内子不使進帷。

    鴉過長門,夢斷朝陽日影;魚封永巷,魂消巫峽雲蹤。

    女有罪而幽囚,郎何辜而乏後。

    荒我田疇,律難輕貸。

    一,凡婦見妾生子,故将家業施舍僧尼,搬運母家,并與出嫁女狼藉無度,拟坐以盜賣田宅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珠非蚌出,奚憐金穴銅山;箧自我操,即欲沙揮泥灑。

    绮纨蔽野,翠玉成塵。

    神誕佛生,結福緣于渺渺;老妪少婦,填溪壑于年年。

    甘心若敖之鬼,甯惜叔孫之兒。

    惡其縱恣,律以攘竊。

    一,凡婦聞親戚朋友娶妾,即行毒罵,并自咒以及丈夫,拟坐以把持行市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城門失火,未嘗殃及池魚;滕國防危,便爾憂先築薛。

    含沙射影,足征鬼域之衷;打草驚蛇,預作綢缪之計。

    罪狀似難比拟,情形那可姑容。

    律以把持,實為允協。

    一,凡婦無子,恐夫買妾,強立己侄,或抱螟蛉,拟坐以斬人宗祀律,杖一百,刺配甯古塔,絕産沒官。

    父母兄弟不行解勸,連坐。

    判曰:妒蚌難胎,久慮蛾眉之入室;牝狐幻術,陰營蜾負之良圖。

    乃欲代馬以牛,更恐以武繼李。

    科其罪狀,投豺虎而誰憐;揆厥私衷,餒祖宗而莫顧。

    拟減等于大辟,宏施法外之仁;籍絕産而入官,讵資異姓之孽。

    在昔設謀決計,事雖首自妖姬;然而黨惡模棱,罰難逭于醜類。

    禍因滋蔓,連坐非苛。

    一,凡婦歸甯父母,必将丈夫愛妾,挈之同往,拟坐以拐帶人口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情懷水火,原非蘭茝之和;意介幹戈,素乏埙篪之雅。

    攜手同歸,是何心也;與子偕往,保無他乎。

    察其略取之情,治彼杖徒之罪。

    一,凡婦與夫議明,或三六九,或二八日,分潤于妾,乃至期龃龉,不令夫往,拟坐以收支留難律,笞五十,再犯者加一等,三次者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三分有二,宜加服事之誠;取二用三,古有貪殘之戒。

    爾乃渝盟割地,辄懷猶豫之衷;役志侵漁,漸現饕餮之态。

    當與不與,律固有條,初犯從輕,再犯加等。

    一,凡婦故令陋婢,強夫枕席,以塞娶妾之念,拟坐以良賤為婚律,主婚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錦衾璀璨,自宜軟玉溫香;繡帳氤氲,可無秾桃翠柳。

    雖實命不同,允共葑菲薄采;而承恩非貌,奚堪魑魅偕歡。

    因濁酒粗布之謠,豈醜妻惡妾之解。

    進以匪匹,實為亂群,責有攸歸,誰職其咎?一,凡婦使婢年已長大,不令蓄發,恐丈夫有見獵之喜。

    拟坐以嫁娶失時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芳草無情,随春來而漸茂;綠楊何意,因時至而垂絲。

    惡竹筍之沖檐,删其鳳羽;嗔薔薇之逾架,翦彼蓬心。

    自崔夫人不許麗服,而袁紹妻遂使髡頭。

    乃虞擲果而禁投桃,未詠摽梅而歌冰泮。

    不疑他意,隻問失時。

     禮部。

    一,凡婦年已衰邁,猶然脂粉翠钿以固寵幸,拟坐以服飾違式律,笞五十,逐出免供。

    判曰:翠鬓香雲,豔質曾邀帝寵;柳眉桃靥,嬌姿準拟人看。

    不知出塞明妃,顔華已非舊日;抱疴婕好,形容頓異當時。

    乞憐未必希恩,掩袖殊令憎惡。

    态固難堪,情猶可憫。

    一,凡婦蓄妾,原非得已,乃自誇賢德,冀人贊美,拟坐以現任官辄自立碑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膏雨和風,令望應流于萬裡;深仁厚澤,芳譽自播于千年。

    故口碑載道,逢人惟說岘山;而屍祝由心,至今詠思棠芾。

    何乃事因情近,名與實違,诩向人言,攘為己德。

    苟傳聞不察,幾欲勒之貞珉;久假不歸,竟爾廁于賢哲。

    盜名有禁,功令宜遵。

    一,凡婦暗令腹婢,借名罵奴仆,因及夫妾,并有子之妾,拟坐以公差人員役欺淩長官律,杖六十,徒一年,主婦辨非主使,記過一次。

    判曰:浪蝶狂蜂,奚顧新蓓嫩蕊;暴風驟雨,那管細果花胎。

    猶如狐假虎威,豈惜鼠投器忌。

    雖護身有符,苟犯法無赦。

    主婦記過,牙爪必懲。

    一,凡婦買妾入門,必使魇鎮,或挂己褲于門首,或置棒槌于門限内,種種不一,拟坐以禁止師巫邪說律,杖一百,流三千裡。

    判曰:玉顔未入,輪回九轉之腸;象管初吹,聲斷百年之夢。

    不用千金買賦,陰求片鐵鑄符。

    一紙硃書,宜投蛛網;數行秘箓,忽墜迷途。

    性情制以鹦哥,精爽攝為虎伥。

    是蓋幻而無迹,即或殺之泯蹤者也。

    淫觋邪巫,痛懲遠屏。

    一,凡婦因夫買妾,便設經堂,修齋禮忏,惟同僧尼往來,拟坐以左道惑衆律,杖一百,流三千裡。

    判曰:楊柳新栽,昨夜幾番風雨;荼祊初架,曉來無數葛藤。

    蛾眉入而粉黛衰,鴉鬓添而鸾鏡掩。

    妝閣因而繡佛,琴堂用以翻經。

    寄怨毒于瞿昙,發幽憤于般若。

    淫豔姏尼,藉禅和而入室;貪癡釋子,披缁戒而踵門。

    閨阃從此逾閑,性情由之難制。

    是用履霜杜漸,故為首禁嚴懲。

    一,凡婦嫉夫有妾,從旁嫁禍,造作流言,拟坐以術士妄言禍福律,杖一百,流三千裡。

    判曰:深情厚貌,須眉誤中其猜嫌;伏阱隐機,脂粉亦忘其忮忌。

    是以不言掩鼻,鄭哀以巧愛而斃楚姬;覆被殺兒,武曌以忍心而殒唐後。

    臨風搧毒,向影吹沙。

    不第讒言離間,蓋實溺陷死生者也。

    所當滿杖,遠配遐陬。

     兵部。

    一,凡婦每夜卧,必将床前暗置桌椅等物,周匝布密,以防夫有他适。

    拟坐以假宿衛人儀杖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秦王宮裡,未失狐白之裘;漢後禁中,誰通赭馬之迹。

    不虞竊符之魏姬,特恐偷香之韓壽。

    豈乏防意如城之謀,爰效入苙招豚之計。

    坐以假借,罰其愚呆。

    一,凡婦因夫夜起溲溺,不行通知,即疑其私婢,生嗔毒罵,拟坐以夜禁不嚴律,笞五十。

    判曰:床内青銅,原屬懷奸之具;枕邊玉盒,用為護身之符。

    乃崇垣何處飛奴,簾外勿驚人影。

    醒來夢話,郎已夢到高唐;醉後消魂,身遂魂遊楚館。

    彼固失告,此則疏防。

    一,凡婦使用婢女,不許面粉鬓油,止令破衣敝履,充作夜不收,打聽丈夫外事,拟坐以私渡關津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粉黛三千,既無藏嬌之屋;金钗十二,屈為下陳之材。

    況羅刹夜叉,分途勾攝;而山精水怪,匿影潛窺。

    出入自有關防,内外豈容飛越。

    爰書有禁,城旦何辭。

    一,凡婦見夫入妾房言語,即假借公事,突入沖散,拟坐以擅闖轅門律。

    如止诨擾,不作嗔狀,引例未減,笞五十,免供。

    判曰:翡翠床前,方調鹦鹉之舌;水晶簾外,忽來獅吼之聲。

    不徒花上曬衣,未免腹中藏劍。

    有心心術不端,無心見識不到。

    一,凡婦度妾與夫正值綢缪之際,忽喚妾起,屬以他事,拟坐以擅調官軍律,杖一百,發邊遠充軍。

    判曰:酣戰方深,浪子春風一度;金牌忽召,夫人号令三申。

    既撤白登之圍,讵有黃龍之望。

    隳功西徼,先轸之唾固宜;掣肘東窗,長舌之罪難贳。

    宥以生令,猶為寬典。

     督捕。

    一,凡夫入妾室,妾慮主母之嗔,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