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篇體變古之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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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淮南劉向等《琴頌》七篇。
據顔師古注,知劉歆《七略》本有班氏出之者。
賦家劉向賦三十三篇。
沈欽韓曰:樂家出《琴頌》,應入此),《黃帝銘》六篇入道家。
又劉向之《列女傳頌》(按《漢志》儒家劉向所序六十七篇。
自注,《新序》、《説苑》、《世説》、《列女傳頌圖》也)。
揚雄之《州箴》、《官箴》、《酒箴》(按《漢志》儒家揚雄所序三十八篇。
自注,《太玄》十九、《法言》十三、《樂》四、《箴》二。
沈欽韓曰:《後漢書·胡廣傳》,初揚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闕,則雄見存應有二十八箴也。
《陳遵傳》,成帝令雄作《酒箴》。
王先謙曰:史索隱引作《酒賦》,蓋在賦家十二篇中)。
司馬相如之《荊軻贊》(按《漢志·雜家荊軻論》五篇。
自注,司馬相如等論之。
王應麟曰:文章緣起,司馬相如作《荊軻贊》。
《文心雕龍》:相如屬筆,始贊荊軻。
章太炎曰:司馬相如始爲《荊軻贊》,以輔助論者。
據此則贊應與論相繫屬者)以及《孔甲盤盂銘》、《大》、《筍簴銘》、《夏箴》皆附入《諸子略》中。
以此推之,知董仲舒之《山川頌》(見《古文苑》),東方朔之《旱頌》(見《藝文類聚》),吾丘壽王之《驃騎將軍頌》(見《後漢書·班固傳》),淮南王之《國都頌》(見本傳),王褒之《甘泉頌》、《洞簫頌》、《聖主得賢臣頌》(見本傳)、《碧鷄頌》(見《後漢書·西南夷傳》),劉向之《高祖頌》(見《漢書·高祖紀贊》)、《熏鑪銘》(見《文選·景福殿賦》注),劉歆之《斛銘》(見《隋書·律曆志上》),亦當或入賦家,或在其所著書中,皆不特著其目。
不同詩賦之别出一略,豈非以凡此諸體,作者寥寥,不足與詩賦比隆歟? 若夫名實之異,體用之殊,後賢於此,每多詬病。
斯固綜核之正術,非變通之微旨矣。
按彥和論頌則謂告神之體,浸被於人物。
論贊則稱明助之用,漸變爲貶褒。
論銘箴則譏矢言之道蓋闕,庸器之制久淪。
論誄碑則申貴賤長幼之義,詳裨嶽麗牲之用。
仲洽論頌緻意於古頌之義,論銘反復於銘器之文。
論碑辨析於廟墓之制。
可謂能正名辨物者矣。
然詳觀二氏所論,雖於名實體用之間,辨别至明,亦未嘗不以爲古今質文之變也。
近世太炎章氏,病後世文敝,務爲綜核,遂斥漢末文士事不師古,以意題别。
謂宜刊剟殊名,言從其本。
意主砭時,言遂激越。
至欲省廢哀祭碑狀諸體,斯執法
據顔師古注,知劉歆《七略》本有班氏出之者。
賦家劉向賦三十三篇。
沈欽韓曰:樂家出《琴頌》,應入此),《黃帝銘》六篇入道家。
又劉向之《列女傳頌》(按《漢志》儒家劉向所序六十七篇。
自注,《新序》、《説苑》、《世説》、《列女傳頌圖》也)。
揚雄之《州箴》、《官箴》、《酒箴》(按《漢志》儒家揚雄所序三十八篇。
自注,《太玄》十九、《法言》十三、《樂》四、《箴》二。
沈欽韓曰:《後漢書·胡廣傳》,初揚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闕,則雄見存應有二十八箴也。
《陳遵傳》,成帝令雄作《酒箴》。
王先謙曰:史索隱引作《酒賦》,蓋在賦家十二篇中)。
司馬相如之《荊軻贊》(按《漢志·雜家荊軻論》五篇。
自注,司馬相如等論之。
王應麟曰:文章緣起,司馬相如作《荊軻贊》。
《文心雕龍》:相如屬筆,始贊荊軻。
章太炎曰:司馬相如始爲《荊軻贊》,以輔助論者。
據此則贊應與論相繫屬者)以及《孔甲盤盂銘》、《大》、《筍簴銘》、《夏箴》皆附入《諸子略》中。
以此推之,知董仲舒之《山川頌》(見《古文苑》),東方朔之《旱頌》(見《藝文類聚》),吾丘壽王之《驃騎將軍頌》(見《後漢書·班固傳》),淮南王之《國都頌》(見本傳),王褒之《甘泉頌》、《洞簫頌》、《聖主得賢臣頌》(見本傳)、《碧鷄頌》(見《後漢書·西南夷傳》),劉向之《高祖頌》(見《漢書·高祖紀贊》)、《熏鑪銘》(見《文選·景福殿賦》注),劉歆之《斛銘》(見《隋書·律曆志上》),亦當或入賦家,或在其所著書中,皆不特著其目。
不同詩賦之别出一略,豈非以凡此諸體,作者寥寥,不足與詩賦比隆歟? 若夫名實之異,體用之殊,後賢於此,每多詬病。
斯固綜核之正術,非變通之微旨矣。
按彥和論頌則謂告神之體,浸被於人物。
論贊則稱明助之用,漸變爲貶褒。
論銘箴則譏矢言之道蓋闕,庸器之制久淪。
論誄碑則申貴賤長幼之義,詳裨嶽麗牲之用。
仲洽論頌緻意於古頌之義,論銘反復於銘器之文。
論碑辨析於廟墓之制。
可謂能正名辨物者矣。
然詳觀二氏所論,雖於名實體用之間,辨别至明,亦未嘗不以爲古今質文之變也。
近世太炎章氏,病後世文敝,務爲綜核,遂斥漢末文士事不師古,以意題别。
謂宜刊剟殊名,言從其本。
意主砭時,言遂激越。
至欲省廢哀祭碑狀諸體,斯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