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漢樂府三聲之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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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事而言,非專爲戰伐也。

    王先謙《漢鐃歌釋文箋正序》,亦謂不盡出武帝時。

    如《思悲翁》、《戰城南》、《巫山高》、《有所思》,即《藝文志》漢興以來兵所誅滅歌詩也。

    《上之回》、《將進酒》、《臨高臺》、《遠如期》,即《藝文志》出行巡狩及遊歌詩也。

    而《朱鷺》則美漢初朱鷺之瑞,《上陵》則食舉舊曲也。

    是則十八曲非出一時,因一事而作者。

    其間或雜以民間歌謡及男女思怨之事,其詳終不可考知矣。

    雖然,詩辭及作者縱非盡出武帝之時,亦不害其爲武帝時新聲。

    蓋延年協律,雜採歌謡,兼及辭人舊製,原不必同時人所造爲也。

    自魏晉迄唐,易姓之主,每令臣工倣製。

    大多頌美功德之辭,與原意有别矣。

     終漢之世,此之三聲,疊爲消長。

    而雅聲古淡,不樂時耳,雖尚存肄,已同餼羊。

    觀王禹弟子所請。

     班固《漢書·禮樂志》:“成帝時,謁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間樂,能説其義。

    其弟子宋曄等上書言之,下大夫博士平當等考試。

    當以爲(中略)宜領屬雅樂,以繼絶表微。

    (中略)事下公卿,以爲久遠難分明,當議復寢。

    是時鄭聲尤甚。

    黃門名倡,丙彊、景武之屬,富顯於世,貴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過度,至與人主争女樂。

    ” 哀帝詔書所留。

     班固《漢書·禮樂志》:“哀帝自爲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音。

    及即位,下詔曰:惟世俗奢泰文巧,而鄭衛之聲興。

    夫奢泰則下不孫而國貧,文巧則趨末背本者衆。

    (中略)其罷樂府官。

    郊祀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衛之樂者,條奏别屬他官。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中略)大凡八百二十九人。

    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

    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

    或鄭衛之聲,皆可罷。

    奏可。

    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

    ” 雅聲寖微,概可知矣。

    及至東漢,明、章兩朝,經術稱盛,然曲操未作。

     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一》:“明帝永平三年,博士曹充上言:漢再受命,宜興禮樂。

    引《尚書璇璣鈐》曰:有帝漢出。

    德洽作樂名予。

    乃詔改大樂官曰大予樂,詩曲操以俟君子。

    ” 樂器不修。

     馬端臨《文獻通考·樂考一》:“章帝時,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緻和,順陰陽也。

    臣愚以爲可因歲首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

    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用十二月迎氣樂也。

    ” 而俗樂則奏之宗廟朝廷,用之王會燕饗,歷世滋益。

    故班孟堅譏其備數。

     班固《漢書·禮樂志》:“是時河間獻王有雅材,亦以爲治道非禮樂不成,因獻所集雅樂。

    天子下大樂官,常存肆之。

    歲時以備數,然不常禦。

    常禦及郊廟,皆非雅聲。

    (中略)今漢郊廟詩歌,未有祖宗之事。

    八音調均,又不協於鐘律。

    而内有掖庭才人,外有上林樂府,皆以鄭聲施於朝廷。

    ” 鄭漁仲詆其違古。

     鄭樵《通志·樂府總序》:“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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