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知性的形式: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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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判斷所進行的長期研究和整理工作,就必定為先驗邏輯提供有益的準備工作。

    與先驗邏輯直接有關的是一般邏輯對判斷形式所作的整理和總結。

    對判斷形式的整理和總結,根據上面所講的道理,應該為知性的全部邏輯功能提供系統的線索。

    知性的邏輯功能以知性的根本性的綜合直觀中表象的功能為前提,知性的分析的統一性以其綜合的統一性為前提。

    所以,判斷形式的系統應該是知性的根本性的認識功能的直接表現。

    判斷形式的體系必定是發現知性的全部認識功能的可靠依據。

    知性的全部認識功能也就是知性的全部範疇,也就是範疇的體系。

    所以,傳統邏輯對于判斷形式的總結成了康德(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發現範疇體系的基本線索。

     康德參照傳統邏輯,對于判斷的分類作了改進,重新加以安排,提出如下的四個組,每組包含三個要素的判斷表: I 判斷的量 全稱的 特稱的 單稱的 II 判斷的質 肯定的 否定的 無限的 III 判斷的關系 定言的 假言的 選言的 IV 判斷的樣式 或然的 實然的 必然的 與上面的判斷表相對應,康德制定了以下的範疇表(A80=B106,RS118): I 量的方面 統一性(Einheit) 多數性(Vielheit) 全體性(Allheit) II 質的方面 實在性(Realität) 否定性(Negation) 限制性(Limitation) III 關系方面 附着性和自在性 (實體和狀态)的關系(5)(derInhärenzundSubsistenz,substantiaetaccidens) 原因性和依靠性 (原因和結果)的關系(derKausalitätundDependenz,UrsacheundWirkung) 共存性(動作者和受動者之間的交互作用)(derGemeinschaft,WechselwirkungzwischendemHandelndenundLeidenden) IV 樣式方面 可能性(Möglichkeit)——不可能性(Unmöglichkeit) 存在性(Dasein)——不存在性(Nichtsein) 必然性(Notwendigkeit)——偶然性(Zufälligkeit) 了解這個範疇表并且記住它,對于了解康德的知識學以及他的全部哲學體系都至為重要。

    這是知性功能的總體系,是知性活動的綱領。

    因此是知識學的主要内容。

    範疇作為知性的形式,相當于空間時間之為感性的形式,但是,像上所說,它們是與客體相關聯的,所以,所起的重要作用又是與空間時間很不相同的,其中道理以後解釋。

    這個範疇表由于是總結了知性的全部功能,所以,它又是康德思辨地考慮問題的基本框架,因而就對整個康德哲學的某些方面都有影響。

     康德對于這個範疇表表現出很大信心。

    知性作為人的認識能力,它的功能必然是一完整的統一體系,如果按照正确途徑,把它發現出來,就應該正好把握的是那個整體,它的要素增加了不成,減少了也不成。

    正因為包含着這些範疇,所以我們的知性才是純知性。

    這些範疇是按照一個根本原則系統地展開來的。

    什麼原則?知性根本上是判斷的能力,從判斷的系統表現來挖掘知性的全部功能,這是可靠的途徑。

     亞裡斯多德最早研究了範疇的體系。

    康德稱贊他的思想細密敏銳,但是認為他列舉的十個範疇不是以正确的原則為根據,隻不過是零碎地摭拾拼湊起來的。

    并且其中的五個不能歸入範疇。

    “時候”、“地方”和“位置”都是感性形式——空間、時間——的不同樣式,凡涉及空間時間的各樣不同狀态的,都是與接受對象的方式不可分的,都不能歸入知性的純思想。

    “活動”和“受動”是從因果範疇引申出來的概念,也不應歸入範疇。

    另外,在《範疇篇》最後,亞裡斯多德論述的“在先”和“同時”也是感性形式的不同樣式,“運動”是經驗概念,不是純概念。

    總之,康德認為隻有根據判斷的全部的系統的形式發現出來的才是知性的最根本的概念——範疇,才顯現出知性的全部功能。

     從理論上講,範疇表引申自判斷表。

    但是我們不妨設想當康德以傳統邏輯對判斷的分類作為參考,在構思過程中,判斷表的設計在一些方面倒過來為範疇體系的藍圖所影響,也并不是沒有可能。

     康德的範疇表及其指導思想對德國古典哲學的發展産生重要影響: (1)四組範疇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包括量的範疇和質的範疇,可以名之曰數學的範疇,它們針對的是直觀的對象(純的以及經驗的)。

    第二類包括關系範疇和樣式範疇,可以名之曰動力學的範疇,它們針對的是對象的存在(或者是從對象彼此間的關系看,或者是從對象對知性的關系看)。

    第二類範疇都由互相關聯的兩個方面所構成,例如實體和狀态,原因和結果,可能和不可能,必然和偶然等,而第一類範疇卻不是這樣(B110,RS121—2)。

    按照康德,空間是外顯現的形式,時間是内顯現的形式。

    人的認識是以在空間的形式中接受到外部對象對感官的刺激為首要條件,所以第一組的範疇是量的範疇。

    其次才是直觀對象的質。

    而任何性質都有一定的強度,因此,也是一種量。

    所以,第一類範疇是數學的範疇。

     可以看出:康德這種想法包含着不少可供發揮的因素。

    第一類範疇涉及的是單純在空間時間感性形式條件下的孤立的對象。

    第二類範疇涉及的是在空間時間中卻又是在動力學規律之下互相關聯着的(動力學的)對象(關系範疇),以及這樣的對象對人的知性的關系(樣式範疇)。

    從認識的發展看,先是認識對象與對象中間的一定的聯系,在這基礎上才可能有知性對于對象之間的相互聯系的認識的層次(可能性、存在性、必然性)。

    因之,第三組範疇是關系範疇,第四組是樣式,這兩組都涉及動力學的範圍。

    這四組範疇的次序表現認識的一種過程。

    後來在黑格爾建立的範疇的邏輯發展體系中,康德的設計還看得很清楚:質與量是“有論”的主要部分,互相關聯着的關系範疇屬于“本質論”,樣式範疇則屬于“概念論”。

     (2)四組範疇中的每一組均包含有三個要素。

    從總的方面看,這種對于三分法而不是二分法的愛好,是康德哲學很有趣味也很值得深思的一個特點。

    無疑,康德哲學的觀點、方法的一定的形而上學性質給人以深刻印象,并且似乎這種傾向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作為哲學家的康德的氣質,以緻人們總覺得從他那裡學不到什麼辯證法。

    實際上,現在看來,這種看法并不全面。

    從曆史上看,康德是有意識地利用三個要素觀點考慮問題産生重大影響的哲學家。

    他的哲學體系不是從希臘開始的理論與實踐的兩大部分,而是理論、實踐、鑒賞三個部分;人的意識活動包含着認識、情感、欲望三種能力;而認識能力又是知性、判斷力、理性三個階段;與此相應的是合規律性、合目的性、最終目的三種原則,人的活動體現于自然、藝術、自由三個不同的方面;實際的認識活動能力是感性、想像力、知性,而知識的形成又是通過空間、時間、範型、範疇三種先天的形式,等等。

    他喜歡三個要素并不是為了追求形式上完滿的偶然現象,這是與他把綜合活動看成理性(廣義的)的一種最重要的活動分不開的。

    他在《判斷力批判》裡這樣說: 人們弄不清我在純哲學的區分上何以幾乎總是采取三分法。

    實際上這是根據着事情的本性。

    我們如果進行一種先天的區分,那麼或者是分析的,按照矛盾律,因而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