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知性的形式: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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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性與感性
知識是怎樣産生的?從主觀方面說,感性是一個主要來源,但是,像前面所說,僅僅感性不能産生出知識,此外還需要另一個重要的源泉,就是知性。
感性接受表象,知性是根據接受到的表象來認識對象的能力。
由于感性,對象隻是被給定了,在主觀方面産生了表象,隻有知性才能就着表象來思想對象。
知性與感性二者在認識中作用不同,知性的特性是從自身産生出概念,表現認識中的主動性(Spontaneität)(1),感性隻是接受性。
二者各有固定的職能,感性不思想,知性不管接受。
缺少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出現知識。
直觀與概念構成我們一切知識的要素,因此,概念如無在一定方式與其相應的直觀,或者直觀而無概念,都不能提供知識(A50=B74,RS94)。
沒有感性,對于我們就不會有對象被給定,而如無知性,對象就不會被思想。
思想無内容是空的,直觀無概念是盲的(A51=B75,RS95)。
知識必定是感性與知性合作才能出現。
因此,正像必然要使我們的概念具有感覺意義(就是給予它以直觀中的對象)一樣,也必然要使得我們的直觀本身可以理解(就是把它置于概念之下)(A51=B75,RS95)。
這裡首先要明确兩點: (1)知性與感性各有自身不同的特定職能,二者不能混同。
(2)知性與感性二者必須結合,才能産生出知識,缺少任何一方的作用,知識決不可能出現。
緊緊抓住這兩點,應是康德知識學的一個特色,因而這兩點思想就深入人心,對知識學的發展是一貢獻。
近代的唯理論和經驗論各有所偏,有時導緻二者的混淆,更嚴重的是使得對知性或感性作用的片面性了解愈陷愈深。
認識對象,就要思想對象。
對象不是僅僅接受下來的問題,不思想,能不能說認識到對象?所以,對知性的分析是知識學的另一嚴重的任務。
§2 知性:判斷的能力 對知性的分析,就是在知識的形成中了解知性在認識中的作用。
知性的作用是一種活動,有活動必有受動,活動必定通過受動而顯現。
所以對任何活動必須結合受動方面的表現來進行分析,這是唯一可以把握的,舍此無從入手。
感性直觀與對象的聯系是直接的,并且隻有感性直觀才與對象有直接聯系。
感性直觀給定我們一個一個的個别對象。
知性的表象就不同了,它的表象是一般性的,叫做概念。
利用概念來認識對象,這是知性的特點。
利用概念認識對象的結果是得到關于對象的判斷。
知性的認識總是采取判斷的形式。
所以,要了解知性,必須從判斷入手。
一切知識都不過是判斷。
所以我們的工作正應從判斷開始。
由于我們能以把知性的全部活動歸結為判斷,因此一般地說,知性就可以認為是一種實行判斷的能力(A69=B94,RS109)。
§3 一般知性活動的核心:概念 既然隻有感性直觀才能與對象有直接聯系,那麼,概念同對象的聯系必定是間接的,判斷也就是關于對象的間接的知識。
概念隻能同對象的一定的表象(可以是直觀,也可以是概念)相聯系,所以,判斷可以說是對象的一定表象的表象。
從知識和對象之間的關系看,直觀不經過中介,是直接的;概念是直觀以外的,終歸必是以直觀為中介的、與對象發生聯系的第三者。
“一切物體都是可以分割的。
” 在這個判斷裡邊,謂語“可以分割的”是一個“可分割性”的概念,它是一般的,它可以與好多其他的概念或直觀發生聯系,當前是與“物體”概念聯系着。
而“物體”終歸是與一些顯現相聯系的。
所以,由于利用“可以分割的”概念,就對這些對象作了表述,這種表述具有間接的性質,因為它是利用有普遍适用性的概念對于從直觀得到的直接的表象的表述。
由于概念是一般性的,如果概念作為謂語,它就可能有廣泛的應用,它可以用于這個表象,也可以用于别的表象,一個概念總可以用作好多判斷的謂語。
“可分割性”可以聯系于“物體”概念,也可以聯系于植物、動物、桌子或者别的東西。
一個概念對多種多樣的表象都有效,從而它就能夠應用到多樣的對象上面去。
知性思想對象。
直觀不是思想,思想是利用概念得到知識。
直觀不是判斷,判斷是利用概念認識對象的結果。
可見,知性的活動:思想或判斷,其核心在于與直觀相對的概念(關于以上請參看:A50=B74,RS94;A67—9=B92—4,RS108—9)。
概念可以是純的,也可以是經驗的。
包含有感覺、以對象的實際出現為前提的,是經驗概念。
不帶有任何感覺的,就是純的。
純概念就是範疇。
現在我們不去區别經驗的和純的概念,先一般探索一下概念的特性。
感性直觀依靠外面的刺激,概念則是依靠功能(Funktion)。
功能指一定的作用或活動以及它産生的效果、完成的工作;通常是聯系着有機體來說的。
康德說概念依靠功能,又有特别意義。
這裡所謂功能特指一種統一性的活動,由于這種統一性才把一些不同的表象統攝在一個共同的表象之下。
所以說概念的基礎是思想的主動性,與感性直觀之以接受印象為基礎有根本區别。
正是由于概念的這種功能,所以判斷就表現出在一些表象中間賦予統一性的功能: 因此,一切判斷就是關于我們的表象的統一性的功能,就是說,不是用一個直接的表象而是用一個把這個直接表象和更多的表象都包括起來的更高級的表象來認識對象,從而把好多可能的知識綜合成為一個知識(A69=B94,RS109)。
按照知識學的分析,判斷是概念的統一性功能的表現,概念的統一性功能在判斷裡得到展開,概念實際上先天地蘊涵着判斷的可能性條件(2)。
判斷是概念的現實表現。
概念的統一性功能及其在判斷中的成就,歸根到底,也即知性本身的功能。
傳統邏輯把判斷看成主語謂語兩個概念的關系,而對這種關系僅僅是從表面形式上來了解,是一種外在的關系。
康德在概念和判斷的問題上,抓的是意識的統一性功能。
從意識的統一性自然會認清概念與判斷實質上的根本聯系,概念的功能是基礎,判斷是這種功能的顯現,而意識的統一性是焦點。
康德在他的邏輯學講義(1800年出版)中對判斷是明确地這樣說的: 一個判斷是對一些不同的表象——這些表象構成了一個概念——的意識統一性或它們的關系的表述(第9卷,第10頁,着重點是我加的)。
他不認為判斷是兩個概念的外在聯系,判斷表述一個概念裡面的一些表象原已由意識的統一性所結合起來的關系。
“人”的概念涉及好多表象,如“有理性”、“有死”、“蘇格拉底”等等。
因此可以提出“蘇格拉底是人”這個判斷。
在這裡,意識的統一性功能是核心。
概念體現意識統一性的根源。
判斷是其表現。
這個道理是康德知識學的關鍵。
§4 判斷的形式 知性以意識的統一性為統率,通過它的概念,究竟有多少不同的功能?這裡是不是構成一種完整的系統?以前還不曾有人這樣考慮過,更不用說提出答案了。
康德有天真的想法和決心完全而徹底地解決這個問題。
知性的意識統一性功能最終都要通過判斷表現出來。
判斷的統一性正表現了知性的功能,判斷的全部不同的統一性就表現知性的全部功能。
判斷的不同的統一性就表現為判斷的不同形式。
判斷的形式是不同的表象,作為這樣的表象,其所以從屬于一個意識的在種類和方式上的規定性(《邏輯學》,AA第9卷,第101頁)。
知性表現在判斷上的功能可以歸結為量、質、關系、樣式四大類,每一大類包含三個要素: (1)判斷的量:一般、特殊、單一。
(2)判斷的質:肯定、否定、無限。
(3)判斷的關系:定言、假言、選言
感性接受表象,知性是根據接受到的表象來認識對象的能力。
由于感性,對象隻是被給定了,在主觀方面産生了表象,隻有知性才能就着表象來思想對象。
知性與感性二者在認識中作用不同,知性的特性是從自身産生出概念,表現認識中的主動性(Spontaneität)(1),感性隻是接受性。
二者各有固定的職能,感性不思想,知性不管接受。
缺少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出現知識。
直觀與概念構成我們一切知識的要素,因此,概念如無在一定方式與其相應的直觀,或者直觀而無概念,都不能提供知識(A50=B74,RS94)。
沒有感性,對于我們就不會有對象被給定,而如無知性,對象就不會被思想。
思想無内容是空的,直觀無概念是盲的(A51=B75,RS95)。
知識必定是感性與知性合作才能出現。
因此,正像必然要使我們的概念具有感覺意義(就是給予它以直觀中的對象)一樣,也必然要使得我們的直觀本身可以理解(就是把它置于概念之下)(A51=B75,RS95)。
這裡首先要明确兩點: (1)知性與感性各有自身不同的特定職能,二者不能混同。
(2)知性與感性二者必須結合,才能産生出知識,缺少任何一方的作用,知識決不可能出現。
緊緊抓住這兩點,應是康德知識學的一個特色,因而這兩點思想就深入人心,對知識學的發展是一貢獻。
近代的唯理論和經驗論各有所偏,有時導緻二者的混淆,更嚴重的是使得對知性或感性作用的片面性了解愈陷愈深。
認識對象,就要思想對象。
對象不是僅僅接受下來的問題,不思想,能不能說認識到對象?所以,對知性的分析是知識學的另一嚴重的任務。
§2 知性:判斷的能力 對知性的分析,就是在知識的形成中了解知性在認識中的作用。
知性的作用是一種活動,有活動必有受動,活動必定通過受動而顯現。
所以對任何活動必須結合受動方面的表現來進行分析,這是唯一可以把握的,舍此無從入手。
感性直觀與對象的聯系是直接的,并且隻有感性直觀才與對象有直接聯系。
感性直觀給定我們一個一個的個别對象。
知性的表象就不同了,它的表象是一般性的,叫做概念。
利用概念來認識對象,這是知性的特點。
利用概念認識對象的結果是得到關于對象的判斷。
知性的認識總是采取判斷的形式。
所以,要了解知性,必須從判斷入手。
一切知識都不過是判斷。
所以我們的工作正應從判斷開始。
由于我們能以把知性的全部活動歸結為判斷,因此一般地說,知性就可以認為是一種實行判斷的能力(A69=B94,RS109)。
§3 一般知性活動的核心:概念 既然隻有感性直觀才能與對象有直接聯系,那麼,概念同對象的聯系必定是間接的,判斷也就是關于對象的間接的知識。
概念隻能同對象的一定的表象(可以是直觀,也可以是概念)相聯系,所以,判斷可以說是對象的一定表象的表象。
從知識和對象之間的關系看,直觀不經過中介,是直接的;概念是直觀以外的,終歸必是以直觀為中介的、與對象發生聯系的第三者。
“一切物體都是可以分割的。
” 在這個判斷裡邊,謂語“可以分割的”是一個“可分割性”的概念,它是一般的,它可以與好多其他的概念或直觀發生聯系,當前是與“物體”概念聯系着。
而“物體”終歸是與一些顯現相聯系的。
所以,由于利用“可以分割的”概念,就對這些對象作了表述,這種表述具有間接的性質,因為它是利用有普遍适用性的概念對于從直觀得到的直接的表象的表述。
由于概念是一般性的,如果概念作為謂語,它就可能有廣泛的應用,它可以用于這個表象,也可以用于别的表象,一個概念總可以用作好多判斷的謂語。
“可分割性”可以聯系于“物體”概念,也可以聯系于植物、動物、桌子或者别的東西。
一個概念對多種多樣的表象都有效,從而它就能夠應用到多樣的對象上面去。
知性思想對象。
直觀不是思想,思想是利用概念得到知識。
直觀不是判斷,判斷是利用概念認識對象的結果。
可見,知性的活動:思想或判斷,其核心在于與直觀相對的概念(關于以上請參看:A50=B74,RS94;A67—9=B92—4,RS108—9)。
概念可以是純的,也可以是經驗的。
包含有感覺、以對象的實際出現為前提的,是經驗概念。
不帶有任何感覺的,就是純的。
純概念就是範疇。
現在我們不去區别經驗的和純的概念,先一般探索一下概念的特性。
感性直觀依靠外面的刺激,概念則是依靠功能(Funktion)。
功能指一定的作用或活動以及它産生的效果、完成的工作;通常是聯系着有機體來說的。
康德說概念依靠功能,又有特别意義。
這裡所謂功能特指一種統一性的活動,由于這種統一性才把一些不同的表象統攝在一個共同的表象之下。
所以說概念的基礎是思想的主動性,與感性直觀之以接受印象為基礎有根本區别。
正是由于概念的這種功能,所以判斷就表現出在一些表象中間賦予統一性的功能: 因此,一切判斷就是關于我們的表象的統一性的功能,就是說,不是用一個直接的表象而是用一個把這個直接表象和更多的表象都包括起來的更高級的表象來認識對象,從而把好多可能的知識綜合成為一個知識(A69=B94,RS109)。
按照知識學的分析,判斷是概念的統一性功能的表現,概念的統一性功能在判斷裡得到展開,概念實際上先天地蘊涵着判斷的可能性條件(2)。
判斷是概念的現實表現。
概念的統一性功能及其在判斷中的成就,歸根到底,也即知性本身的功能。
傳統邏輯把判斷看成主語謂語兩個概念的關系,而對這種關系僅僅是從表面形式上來了解,是一種外在的關系。
康德在概念和判斷的問題上,抓的是意識的統一性功能。
從意識的統一性自然會認清概念與判斷實質上的根本聯系,概念的功能是基礎,判斷是這種功能的顯現,而意識的統一性是焦點。
康德在他的邏輯學講義(1800年出版)中對判斷是明确地這樣說的: 一個判斷是對一些不同的表象——這些表象構成了一個概念——的意識統一性或它們的關系的表述(第9卷,第10頁,着重點是我加的)。
他不認為判斷是兩個概念的外在聯系,判斷表述一個概念裡面的一些表象原已由意識的統一性所結合起來的關系。
“人”的概念涉及好多表象,如“有理性”、“有死”、“蘇格拉底”等等。
因此可以提出“蘇格拉底是人”這個判斷。
在這裡,意識的統一性功能是核心。
概念體現意識統一性的根源。
判斷是其表現。
這個道理是康德知識學的關鍵。
§4 判斷的形式 知性以意識的統一性為統率,通過它的概念,究竟有多少不同的功能?這裡是不是構成一種完整的系統?以前還不曾有人這樣考慮過,更不用說提出答案了。
康德有天真的想法和決心完全而徹底地解決這個問題。
知性的意識統一性功能最終都要通過判斷表現出來。
判斷的統一性正表現了知性的功能,判斷的全部不同的統一性就表現知性的全部功能。
判斷的不同的統一性就表現為判斷的不同形式。
判斷的形式是不同的表象,作為這樣的表象,其所以從屬于一個意識的在種類和方式上的規定性(《邏輯學》,AA第9卷,第101頁)。
知性表現在判斷上的功能可以歸結為量、質、關系、樣式四大類,每一大類包含三個要素: (1)判斷的量:一般、特殊、單一。
(2)判斷的質:肯定、否定、無限。
(3)判斷的關系:定言、假言、選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