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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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雲:須将有關之書重翻一遍,此時殊有所不暇耳。

    《六藝論》有兩種作法:一為長編,須引征廣博;一為短篇,則但作扼要之論可矣。

     《詩》首二南,《書》首二典,《易》首坤、幹,《禮》稱“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孝經》稱“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而後分論天子、諸侯以及庶人之孝,皆是先從本源上提起一個大頭腦來。

    《會語》取義亦同,故名相之事置之其次。

    至于非議之來,如蚍蜉之撼大樹,吾但據理而談,理本如是,甯恤人言耶? 問《五行大義》,先生雲:其書尚好,多有根據,惟所謂“大義”,終嫌義小。

    術數家言固所應爾,欲明五行,當讀《洪範》,惟《洪範》殊不易讀。

    《蔡傳》根據朱子,釋“皇建其有極”甚精。

     說《洪範》君、臣之義,因雲:君臣皆可從一人身上講,不待遠求。

    君即是體,臣用;君即是理,臣即是氣。

    臣而作福作威,則性命于氣,豈不危哉。

    道家守丹田,《素問》亦以君臣分論髒腑,有所謂“膻中”者,好惡之所從出也,其體當俗所謂心口處。

    養生家解《老子》,以國為身,以上國為童身,雖非《老子》本旨,其于氣可謂守之精矣,然終不知有理在。

    至于後世,史乘綿綿,雖未嘗一日無君,然無其德而居其位,雖虛有君名,君位猶之虛懸也。

     凡事取一種方式行之者,其方式便是禮,做得恰好,便是樂。

    如作詩,格律是禮,詩中理緻便是樂。

    寫字,識得筆法是禮,氣韻便是樂。

     仁主理,義主事,理為陽,事為陰,仁是體,義是用,剛柔是體用中之相。

     先生以所為《孔子閑居篇》注釋示學者雲:當修五起,行三無,乃至于五至,孟子養氣之說原本此篇。

    五起每以氣志連說,須是志于道,乃能帥氣,氣塞于天地,乃能氣志如神。

    康成注太粗,全說向外去,不知聖人之言全是說向裡來也。

     《大戴禮&bull盛德篇》論《周官》大義甚精,而自來言《周官》者征引多不及此,不知何故。

     《大戴禮》論羽毛鱗介各得陰陽之氣以生,與《華嚴》所論相合。

     《儒行》之言太繁,聖人說來決不如此,《禮運》亦可疑。

    但僞書亦有精要語,須自己體究既久,自能分别觀之耳。

     問:鄉三物“六德”有聖,聖何以與五者并列,僅為一德?答雲:合而言之,則一“仁”字已足;開而為二,則曰仁、智,或曰仁、義;開而為三,則曰知、仁、勇;開而為四,則曰仁、義、禮、知;為五,則更加信字;為六,加聖則為六德。

    此處“聖”字非大而化之之謂也。

    四教配四德,以《詩》配仁,以《書》配知,以《樂》配聖,“聖”字從耳,聞聲而通,以《禮》配義。

    孔子六藝之教,身通者七十二人,非指禮、樂、射、禦、書、數,而指六經。

    以六藝配六德,則《易》可配中,《春秋》可以配和,中者大本,和者達道。

    《易》為體,《春秋》為用,本可以相通也,餘頗疑“三物”之說系漢博士所為,其可疑不在六德,而在六行。

    “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孝經》所言天子之孝,意義廣大,睦、娴、任、恤均可包括在内,而任、恤之說尤近墨家言。

    顔習齋、李恕谷近于墨,故于鄉三物反覆緻意焉。

     《系辭》雲“《易》無思也,無為也”,如有思為,便是與《易》不相應。

    程子雲“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正是《系辭傳》注腳。

    立民問有心之義,答雲:聖人與人同,故不能無心,視、聽、言、動皆心也。

    聖人祗是不假安排,自然合理,理行乎氣之中。

    又雲:有一毫私吝心,便與天地不相似。

    又雲:習氣亦不易知。

     《本義》立名,即以《易》本為蔔筮之書,然《大傳》明言“《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謂因蔔筮示誡則可,謂《易》道盡在蔔筮則不可,故讀《易》當從伊川入。

    《折中》《程傳》系《本義》之下,非也。

     學者說孔子于《易》獨得之秘。

    批雲:聖人之道,人人可得,何秘之有?此語施于詩文評則可,以之說經亦嫌不莊。

     “複小而辨于物”,“小”謂幾微。

     《升》卦“順德”,猶言順理也。

     熟玩《家人》《睽》二卦,可以盡處家之道。

     觀象與觀物有精粗之别。

    六十四卦皆象也,“百姓日用而不知”,于細民何責焉?讀《易》自當觀象玩辭,反躬以求體《易》之道,方切。

     學者說《觀》卦。

    批雲:以十二消息言之,則《觀》為八月之卦,是陰長。

    然《彖傳》則取“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九五為觀主,為民所觀,則以群陰為民,其像甚明,不取陰長之義。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美其以巽體居正,安有進而逞暴之象?以六三之“觀我生”為觀四,則九五之“觀我生”為觀上邪?此說穿鑿,不合經旨。

     六子各得《幹》《坤》之一體,故欲體《幹》《坤》,必用六子。

    五事正出性命之一源,故“欲順性命,必敬五事”二語最吃緊。

    《鹹》《恒》向來說男女,不知男女祇是假象,以說言行,理實符合。

    《宜山會語》說四勿、五事,或略思,或言貌,或言行動,其間互相該攝,剖析尚自分明。

     “吉人辭寡”,非是故為簡重,語皆應理,自然簡要。

     學者未至于見性,終是個《未濟》卦。

     《雜卦》“雜”字,是“雜物撰德”之“雜”,非雜亂無序之謂。

    卦爻雖極其變,莫不有序,即此是禮,亦即行布;萬變不離其宗,乾坤陰陽,統攝一切,即此是樂,亦即圓融。

    故《易》為《禮》之原也。

     聖人本領直是大。

    “《幹》剛《坤》柔,《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看他隻下一個字,而盡一卦之理,夫豈他人所能及。

     吾講觀象,刊落枝葉,直抉根源。

    如《論語》統攝六藝,《孝經》總該性德,《禮記》二篇,《詩》《禮》要義不外乎是,皆是提出一個大頭腦,直接本源之談。

    惜聽者等閑視之耳。

     說觀象舉例雲:《比》樂《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