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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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藝論》當以六藝統攝古今一切學術。

    今世所謂文學屬于《詩》,政事、社會、經濟屬于《書》,人事、法制屬之《禮》,音樂、藝術屬之《樂》,本體論、宇宙論屬之《易》(哲學當然在内。

    但哲學譯自泰西,意雲愛智,愛智即是執見,執見即是法執,應在破除之列,故其為名不妥)。

    若夫《春秋》之義,以今人語言釋之,則所謂有正确之宇宙觀,乃有正确之人生觀,知宇宙自然之法則,乃知人事當然之法則也。

    此六藝之統攝今世之學術也。

    經、史、子、集之分始見于《隋書&bull經籍志》,前此但有甲、乙、丙、丁之分部而已。

    《太史公自序》附于《春秋》,史部本為經之支流,後世史書多不足以語此,惟《綱目》為有此義。

    章實齋所雲“六經皆史”,實颠倒見耳。

    是故史部可附于《春秋》。

    老子觀變甚深,出于《易》。

    孟子長于《詩》,而其說性善、言仁義,實本于《易》。

    其所為書,語不及《易》,善《易》者不言《易》耳。

    邵堯夫言“孟子得《易》之體,老子得《易》之用”,深為得之。

    墨子出于《禮》,名家、法家亦出于《禮》而失之者。

    荀子本通六藝,而言性惡則是其失。

    其言禮,主法後王,故開法家,其後學出一李斯,便亂天下。

    莊子文辭華美,出于《詩》,其義汪洋自恣而無端崖,實出于《樂》。

    樂主和同,為說太過則有此失。

    是故子部可附于群經。

    至于各家文集,皆可附于《詩》。

    此六藝之統攝四部也。

    班氏《藝文志》以諸子為出于王官,實則應謂出于六藝。

    子部既各有所屬矣,此六藝之統攝九流也。

    《易》可以統《禮》《樂》,《春秋》可以統《詩》《書》,此六藝之互相統攝也。

    一切學術莫之能外,此所謂“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者也。

    然此僅輪廓而已,是當有以實之,乃不徒托空言。

    自來說經各家得失互見,言《禮》當宗康成,傳《易》應推伊川,朱子《詩傳》不盡可據而大義不誤,《尚書》應用《蔡傳》,《春秋》應推《胡傳》,杜預不及也。

    六藝之傳各有流失,自先儒未嘗以為諱,是當依佛氏判教之法一一别之。

    班氏《藝文志》叙錄各家,亦皆明其短長。

    近人廖季平所為書,頗有判教意味。

    初分今古,以為《周禮》古文,《王制》今文,故不盡符合。

    比如鄭氏說禮,有違異處,則以屬之殷制,或以漢制說《周官》,廖氏伎倆亦無以異。

    繼而講小大,舉經中言小大處,如“大同”、“小康”之類,一一排而比之,其意以為小者不必是惡也。

    最後講天人,以為《詩經》所言,全是天事,以“聊樂我雲”為“聊樂我魂”,其言乃荒誕不可究诘。

    廖氏雖經文熟,天資高,而不知義理,不讀佛書,向壁虛造,臆說武斷,流而為康有為,誤人不淺。

    吾書如可下筆,自當矜慎出之,“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孟子叙列聖之傳,當仁不讓,直接尼父。

    而伊川之為《明道行狀》,亦以上繼孔孟。

    子張雲:“執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為有?焉能為亡?”士固不可以不弘毅也。

    往者吾嘗注《大學》,依義學之法釋之,與先儒規模不同,而條理明晰,易于領悟。

    既而毀棄之,嫌其有類于佛家面目,疑若蹈習窠白也。

     “經”字就字義言,是線裝書,佛經謂之修多羅sutra,亦以貝葉為書,以線貫之,略如中土之竹簡韋編。

    就義理言,則是常道,所謂“人倫日用之間所當行”者也。

    如實而言,須知六經非是聖人撰造出來,而是人人自性所具之理,如非固有,聖人豈能取而與之?執言語、泥文字者每以典冊為經,不知宇宙間本來有這些道理,盈天地間莫非經也。

    寒暑晝夜,陰晴朝暮,乃至一人之身,語默呼吸,作息行止,何莫非《易》,不必限于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也。

    政事之得失,國家之治亂,人物之賢否,何莫非《書》,不必限于今古文若幹篇也。

    一切吟詠語言,雖有精粗美惡淺深之不同,何莫非《詩》,不必限于三百篇也。

    即如孺子“滄浪之歌”,信口而出,聖人聞之,則聲入心通,發為“清斯濯纓,濁斯濯足”之義,豈非詩教?顧滄浪之歌又何嘗在三百篇之内耶?拘泥文字、尋行數墨者流何嘗知六經之外别有一部沒字真經耶?但此文為一般人言之,自不必驚怖其說,以為茫無端涯。

    此是了義教,不可為初學說法。

    遽為說此,便束書不觀矣。

     “博我以文”是六藝之文,“約我以禮”是六藝之道。

     六藝可以互相統攝。

    邵康節以四時配《詩》《書》《禮》《春秋》,謂四時有春之春,春之夏,春之秋,春之冬,其餘三季準此。

    實則《詩》亦有《詩》之《易》,《詩》之《詩》,《詩》之《書》,《詩》之《禮》,《詩》之《樂》,《詩》之《春秋》,其餘各經準此可知。

     吾說六藝,頗采義學家方法。

    佛法有折、攝二門,二門原是一門。

    雖推論遠及西方,未嘗有外之之意。

     六藝統諸子,理固如是,但流派既分,亦不必泯其差别相。

    必謂諸子之名可以不立,似亦少過。

     今人受科學影響太深,習于分析,于六藝内容一無所知,而輕視漸甚,故于六藝統攝一切學術之說必不肯信。

     今人講國學者,以經學、史學、諸子學并列,而不知其皆統于六藝。

    吾以六藝統諸子,非欲徑廢諸子學之名也。

     将來作《六藝論》,辭當簡約,不必引書,全自胸襟流出,已足取材。

     論經術、經學之别雲:漢人言經術,通經可以為政,國有大疑大難,每以經義斷之;唐人專事注釋,便成經學;宋人以義理明經,見處遠過漢人,乃經術正宗。

    書院講習,亦此志也。

     先生講剩語一則,指陳六藝流失雲:不覺即是愚,不如實即是誣,貴安排即是煩,騁言說即是奢,執人我即是賊,惑名言即是亂。

     問:“西來學術亦統于六藝”,請易“統”為“類”何如?答雲:類是别相,統是總相,總不離别,别不離總,總别亦是一相,非有勝劣之意在乎其間。

    必若以此為病,則是安于一曲而昧乎大方,是以求通而反礙也。

     先生嘗欲作《六藝論》,又拟作《四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