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舊史入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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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等,固均有此作用。
然其時代最近,讀之易于了解,且易感覺興味者,要莫如賀耦庚的《經世文編》(此書題賀耦庚之名,實則魏默深先生所輯。
續編有數種,内容之豐富,皆不逮之),可随意泛覽數卷,以見其體例。
前人讀史,能專就一事,貫串今古,并博引史部以外的書籍,以相證明(此可見其取材之廣),而深求其利弊的,莫如顧亭林的《日知錄》(亭林此書,就所搜集之材料觀之,似尚不如今人所作專題論文之廣,然昔人之為此,意不在于考據,故于材料,必有關論旨者然後取之,餘則在所吐棄,非未曾見也。
嚴格論之,必如此,乃可稱為著述;徒能翻檢抄錄,終不離乎比次之業耳),可先讀其第八至第十三卷。
其包孕史事、意在徹底改革,最富于經世緻用的精神的,莫如黃梨洲的《明夷待訪錄》,卷帙無多,可以全讀。
清代考據家之書,錢辛楣的《廿二史考異》,最善校正一事的錯誤;王西莊的《十七史商榷》,長于鈎稽一事的始末;趙瓯北的《廿二史劄記》,專搜集一類的事實,将其排比貫串,以見其非孤立的現象而發生意義;均宜随意泛覽,以知其治學的方法。
此等并不費時間。
然則我所舉第一步應讀之書,苟能日讀一卷,不使間斷,為時不過一年餘耳。
必有人譏議我所舉的不周不備。
既讀《通鑒》,如何不讀《續通鑒》《明通鑒》或《明紀》呢?既讀《通考》,如何不讀《續通考》《清通考》《續清通考》呢?難道所知者隻要限于五代、宋以前麼?殊不知我所言者,乃為使初學者窺見舊時史籍體例起見,非謂以此使其通知史實。
若要通知史實,則所求各有不同,人人宜自為之,他人豈能越俎代疱,一一列舉?老實說,所謂門徑,是隻有第一步可說;第二步以下,就應該一面工作,一面講方法的。
方法決不能望空講,更不能把全部的方法一概講盡了,然後從事于工作。
譬如近人教人讀史時,每使之先讀《史通》《文史通義》。
此兩書誠為名著,然其内容,均系評論前人作史的得失;于舊史全未寓目,讀之知其作何語?講亦何從講起?所以我所舉初學應讀之書,就不之及了(史部書目分類,曆代各有不同,然大緻亦相類。
今試舉最後的清代《四庫書目》為例,則我所指為史部重心的,實為正史、編年、紀事本末、政書四類。
居今日而治史學,重要者固不盡于此;然此四者,仍不失其最重要的性質,說已具前。
四類書中,我所舉者,僅及編年、政書兩類。
因正史事實割裂,初學不易讀;紀事本末,則讀《通鑒》時可以翻閱其目錄,知一時代之中共有幾件大事,而欲查檢前文時,亦可于此中求之,則不待讀而已可通知其體例矣。
此四類之外,曰别史,系體裁與正史相同,而未列為正史者;曰雜史,則體例與正史相異,而所紀事實,與之相類者;曰诏令奏議,則文征之一部分耳;曰傳記,專考一人之行事,正史中之列傳,尚且從緩,此自暫可擱置;曰載記,系記偏方諸國之事者,少數民族之曆史,或包含于其中,于研究此問題者,甚為重要,初學亦難遽及;曰時令,此本不應入史部,講經濟史者,于治農家之書時,可供參考耳;曰職官,既從《通考》中知其大略,一時自不必求詳;曰目錄,治學術史時宜求之,此時亦可不及;曰史評,最要者為《史通》《文史通義》兩書,此時之不能讀,正文中已言之矣。
惟地理一門,知其大概,亦頗切用。
昔人于此,均先讀《讀史方輿紀要》。
此書之觀點,太偏于軍事,然在今日,尚無他書可以代之。
學者若能取其《總論曆代州域形勢》九卷,與一種州郡名較完全的讀史地圖對照;于各省,則取其論封域及山川險要者,及各府下之總論,粗讀一過,費時亦不過月餘耳。
史部之書,初學第一步當讀者,略盡于此。
雖簡易,似不失之陋。
亦從工作中求門徑,非空講方法也。
經、子之學,于治古史者關系最大,别見下節。
子部中之醫家、天文、算法、術數、藝術等,治專門史者乃能讀之。
較普通者,為關涉農、工二業之農家、譜錄兩類,亦非初學所及也)。
凡讀書,決無能一字一句,無不懂得的。
不但初學如此,即老師宿儒,亦系如此。
吾鄉有一句俗話說:“若要盤駁,性命交托。
”若讀書必要一字一句都能解說,然後讀下去,則終身将無讀完一部書之日,更不必說第二部了。
其實,有許多問題,在現時情形之下,是無法求解的;有些是非專門研究,不能得解;即能專門研究,得解與否,仍未可知的;有些雖可求解,然非讀下去,或讀到他書,不能得解,但就本文鑽研,是無益的;并有些,在我是可不求甚解的。
不分輕重緩急,停滞一處,阻塞不前,最為無謂。
所以前人教初學讀書,譬諸略地,務求其速,而戒攻堅。
但定為應讀的,略讀則可,越過則不可;因為越過是不讀,非略讀耳。
然其時代最近,讀之易于了解,且易感覺興味者,要莫如賀耦庚的《經世文編》(此書題賀耦庚之名,實則魏默深先生所輯。
續編有數種,内容之豐富,皆不逮之),可随意泛覽數卷,以見其體例。
前人讀史,能專就一事,貫串今古,并博引史部以外的書籍,以相證明(此可見其取材之廣),而深求其利弊的,莫如顧亭林的《日知錄》(亭林此書,就所搜集之材料觀之,似尚不如今人所作專題論文之廣,然昔人之為此,意不在于考據,故于材料,必有關論旨者然後取之,餘則在所吐棄,非未曾見也。
嚴格論之,必如此,乃可稱為著述;徒能翻檢抄錄,終不離乎比次之業耳),可先讀其第八至第十三卷。
其包孕史事、意在徹底改革,最富于經世緻用的精神的,莫如黃梨洲的《明夷待訪錄》,卷帙無多,可以全讀。
清代考據家之書,錢辛楣的《廿二史考異》,最善校正一事的錯誤;王西莊的《十七史商榷》,長于鈎稽一事的始末;趙瓯北的《廿二史劄記》,專搜集一類的事實,将其排比貫串,以見其非孤立的現象而發生意義;均宜随意泛覽,以知其治學的方法。
此等并不費時間。
然則我所舉第一步應讀之書,苟能日讀一卷,不使間斷,為時不過一年餘耳。
必有人譏議我所舉的不周不備。
既讀《通鑒》,如何不讀《續通鑒》《明通鑒》或《明紀》呢?既讀《通考》,如何不讀《續通考》《清通考》《續清通考》呢?難道所知者隻要限于五代、宋以前麼?殊不知我所言者,乃為使初學者窺見舊時史籍體例起見,非謂以此使其通知史實。
若要通知史實,則所求各有不同,人人宜自為之,他人豈能越俎代疱,一一列舉?老實說,所謂門徑,是隻有第一步可說;第二步以下,就應該一面工作,一面講方法的。
方法決不能望空講,更不能把全部的方法一概講盡了,然後從事于工作。
譬如近人教人讀史時,每使之先讀《史通》《文史通義》。
此兩書誠為名著,然其内容,均系評論前人作史的得失;于舊史全未寓目,讀之知其作何語?講亦何從講起?所以我所舉初學應讀之書,就不之及了(史部書目分類,曆代各有不同,然大緻亦相類。
今試舉最後的清代《四庫書目》為例,則我所指為史部重心的,實為正史、編年、紀事本末、政書四類。
居今日而治史學,重要者固不盡于此;然此四者,仍不失其最重要的性質,說已具前。
四類書中,我所舉者,僅及編年、政書兩類。
因正史事實割裂,初學不易讀;紀事本末,則讀《通鑒》時可以翻閱其目錄,知一時代之中共有幾件大事,而欲查檢前文時,亦可于此中求之,則不待讀而已可通知其體例矣。
此四類之外,曰别史,系體裁與正史相同,而未列為正史者;曰雜史,則體例與正史相異,而所紀事實,與之相類者;曰诏令奏議,則文征之一部分耳;曰傳記,專考一人之行事,正史中之列傳,尚且從緩,此自暫可擱置;曰載記,系記偏方諸國之事者,少數民族之曆史,或包含于其中,于研究此問題者,甚為重要,初學亦難遽及;曰時令,此本不應入史部,講經濟史者,于治農家之書時,可供參考耳;曰職官,既從《通考》中知其大略,一時自不必求詳;曰目錄,治學術史時宜求之,此時亦可不及;曰史評,最要者為《史通》《文史通義》兩書,此時之不能讀,正文中已言之矣。
惟地理一門,知其大概,亦頗切用。
昔人于此,均先讀《讀史方輿紀要》。
此書之觀點,太偏于軍事,然在今日,尚無他書可以代之。
學者若能取其《總論曆代州域形勢》九卷,與一種州郡名較完全的讀史地圖對照;于各省,則取其論封域及山川險要者,及各府下之總論,粗讀一過,費時亦不過月餘耳。
史部之書,初學第一步當讀者,略盡于此。
雖簡易,似不失之陋。
亦從工作中求門徑,非空講方法也。
經、子之學,于治古史者關系最大,别見下節。
子部中之醫家、天文、算法、術數、藝術等,治專門史者乃能讀之。
較普通者,為關涉農、工二業之農家、譜錄兩類,亦非初學所及也)。
凡讀書,決無能一字一句,無不懂得的。
不但初學如此,即老師宿儒,亦系如此。
吾鄉有一句俗話說:“若要盤駁,性命交托。
”若讀書必要一字一句都能解說,然後讀下去,則終身将無讀完一部書之日,更不必說第二部了。
其實,有許多問題,在現時情形之下,是無法求解的;有些是非專門研究,不能得解;即能專門研究,得解與否,仍未可知的;有些雖可求解,然非讀下去,或讀到他書,不能得解,但就本文鑽研,是無益的;并有些,在我是可不求甚解的。
不分輕重緩急,停滞一處,阻塞不前,最為無謂。
所以前人教初學讀書,譬諸略地,務求其速,而戒攻堅。
但定為應讀的,略讀則可,越過則不可;因為越過是不讀,非略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