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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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書無全僞者。
如《孔子家語》,王肅以己意羼入處固僞,其餘仍自古書中采輯;又其将己意羼入處,以為孔子之言則僞,以考肅說則真矣。
故僞書仍有其用,惟視用之之法如何耳。
凡讀古書,最宜注意于其傳授。
讀古書者,固宜先知學術流别;然學術流别,亦多因其言而見。
清儒輯佚多用此法,如陳喬枞之《三家詩遺說考》,其最顯而易見者也。
又據文字以決書之真僞,似近主觀,然其法實最可恃。
此非可執形迹以求,故非于文學有相當程度者,決不足以言此。
《僞古文尚書》為辨僞最大公案,然其初起疑窦,即緣文體之異同。
此兩法雖亦平常,然近人于此,都欠留意,故不憚更言之也。
辨實物真僞之法,如能據科學論斷,最為确實;否則須注意三端:(一)其物巨大,不易僞造者;(二)發現之時,如章太炎所謂“萬人貞觀,不容作僞”者;(三)其物自發現至今,流傳之迹如何。
大抵不重古物之世,發現之物較可信,如宋人初重古物時,其所得之物,較清人所得為可信是也。
以此推之,則不重古物之地,所得之物,亦必較通都大邑、商賈雲集之地為可信。
考證古事之法,舉其概要,凡有十端:設身處地,一也。
(謂不以異時、異地之事,置之此時、此地之情形中也。
如以統一後之眼光,論封建時之事;以私産時之見解,度共産時之人,均最易誤)注意于時間、空間,二也。
(如以某事附之某人,而此人、此時或未生,或已死,或實不在此地,或必不能為此事,即可知其說之必誤)事之有絕對證據者,須力求之,三也。
絕對證據,謂如天地現象等,必不可變動者。
小事似無關系,然大事實合小事而成,一節模糊,則全體皆誤,四也。
(有時考明其小節,則大事可不煩言而解。
如知宋太祖持以畫地圖之斧為玉斧,則知以斧聲燭影之說,疑太宗篡弑之不确是也)記事者之道德、學識,及其所處之境,與所記之事之關系,皆宜注意,五也。
關系在己者,如将兵之人自作戰史;(關系在人者,如為知交作傳志)進化、退化之大勢,固足為論斷之資,然二者皆非循直線,用之須極謹慎,六也。
由此推之,則當知一時代中,各地方情形不同,不可一概而論,七也。
如今固為槍炮之世,然偏僻之地,仍用刀劍弓矢為兵者,亦非無之。
以科學定律論事物,固最可信,然科學定律,非遂無誤;又科學止研究一端,而社會情形則極錯雜,據偏端而抹殺其餘,必誤矣,八也。
事不違理,為一切學術所由建立,然理極深奧,不易确知,時地之相隔既遙,測度尤易緻誤。
故據誤理推斷之說,非不得已,宜勿用,九也。
(據理推斷之法,最易緻誤,然其為用實最廣。
此法苟全不許用,史事幾無從論證矣,此其所以難也。
必不得已,則用之須極謹慎。
大抵愈近于科學者愈可信,如謂劉聖公本系豪傑,斷無立朝群臣、羞愧流汗之理,便較近真;謂周公聖人,其殺管、蔡,必無絲毫私意,便較難信,因其事,一簡單,一複雜也。
《史通·暗惑》一篇,皆論據理論事之法,可參看。
其實此法由來最古,《孟子·萬章》《呂覽·察傳》所用,皆此法也。
此法施之古史最難,以其所記事多不确,時代相隔遠,又書缺有間,易于附會也)昔人有為言之,或别有會心之語,不可取以論史,十也。
搜采惟恐不多,别擇惟恐不少,此二語,固治史者所宜奉為圭臬矣。
如《孔子家語》,王肅以己意羼入處固僞,其餘仍自古書中采輯;又其将己意羼入處,以為孔子之言則僞,以考肅說則真矣。
故僞書仍有其用,惟視用之之法如何耳。
凡讀古書,最宜注意于其傳授。
讀古書者,固宜先知學術流别;然學術流别,亦多因其言而見。
清儒輯佚多用此法,如陳喬枞之《三家詩遺說考》,其最顯而易見者也。
又據文字以決書之真僞,似近主觀,然其法實最可恃。
此非可執形迹以求,故非于文學有相當程度者,決不足以言此。
《僞古文尚書》為辨僞最大公案,然其初起疑窦,即緣文體之異同。
此兩法雖亦平常,然近人于此,都欠留意,故不憚更言之也。
辨實物真僞之法,如能據科學論斷,最為确實;否則須注意三端:(一)其物巨大,不易僞造者;(二)發現之時,如章太炎所謂“萬人貞觀,不容作僞”者;(三)其物自發現至今,流傳之迹如何。
大抵不重古物之世,發現之物較可信,如宋人初重古物時,其所得之物,較清人所得為可信是也。
以此推之,則不重古物之地,所得之物,亦必較通都大邑、商賈雲集之地為可信。
考證古事之法,舉其概要,凡有十端:設身處地,一也。
(謂不以異時、異地之事,置之此時、此地之情形中也。
如以統一後之眼光,論封建時之事;以私産時之見解,度共産時之人,均最易誤)注意于時間、空間,二也。
(如以某事附之某人,而此人、此時或未生,或已死,或實不在此地,或必不能為此事,即可知其說之必誤)事之有絕對證據者,須力求之,三也。
絕對證據,謂如天地現象等,必不可變動者。
小事似無關系,然大事實合小事而成,一節模糊,則全體皆誤,四也。
(有時考明其小節,則大事可不煩言而解。
如知宋太祖持以畫地圖之斧為玉斧,則知以斧聲燭影之說,疑太宗篡弑之不确是也)記事者之道德、學識,及其所處之境,與所記之事之關系,皆宜注意,五也。
關系在己者,如将兵之人自作戰史;(關系在人者,如為知交作傳志)進化、退化之大勢,固足為論斷之資,然二者皆非循直線,用之須極謹慎,六也。
由此推之,則當知一時代中,各地方情形不同,不可一概而論,七也。
如今固為槍炮之世,然偏僻之地,仍用刀劍弓矢為兵者,亦非無之。
以科學定律論事物,固最可信,然科學定律,非遂無誤;又科學止研究一端,而社會情形則極錯雜,據偏端而抹殺其餘,必誤矣,八也。
事不違理,為一切學術所由建立,然理極深奧,不易确知,時地之相隔既遙,測度尤易緻誤。
故據誤理推斷之說,非不得已,宜勿用,九也。
(據理推斷之法,最易緻誤,然其為用實最廣。
此法苟全不許用,史事幾無從論證矣,此其所以難也。
必不得已,則用之須極謹慎。
大抵愈近于科學者愈可信,如謂劉聖公本系豪傑,斷無立朝群臣、羞愧流汗之理,便較近真;謂周公聖人,其殺管、蔡,必無絲毫私意,便較難信,因其事,一簡單,一複雜也。
《史通·暗惑》一篇,皆論據理論事之法,可參看。
其實此法由來最古,《孟子·萬章》《呂覽·察傳》所用,皆此法也。
此法施之古史最難,以其所記事多不确,時代相隔遠,又書缺有間,易于附會也)昔人有為言之,或别有會心之語,不可取以論史,十也。
搜采惟恐不多,别擇惟恐不少,此二語,固治史者所宜奉為圭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