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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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志》:雜家,“《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
《淮南王傳》:“招緻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内書二十一篇,外書甚衆。
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黃白之術,亦二十餘萬言。
”今所傳《淮南王書》,凡二十一篇。
其為内篇,似無疑義。
然《高誘序》謂:“與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講論道德,總統仁義,而著此書。
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為,蹈虛守靜,出入經道。
言其大也,則焘天載地;說其細也,則淪于無垠。
及古今治亂存亡禍福,世間詭異瑰奇之事,其義也著,其文也富。
物事之類,無所不載;然其大較,歸之于道。
号曰《鴻烈》,鴻,大也;烈,明也;以為大明道之言也。
故夫學者不論《淮南》,則不知大道之深也。
是以先賢通儒,述作之士,莫不援采,以驗經傳。
劉向校定撰具,名之《淮南》。
又有十九篇,謂之外篇。
”述外篇篇數,與《漢志》不合。
《漢志·天文》有《淮南雜子星》十九卷,卷數與誘所述外篇篇數卻符。
然舍《漢志》外三十三篇不言,顧以其為《雜子星》者當外篇,于理終有可疑。
按《漢志》,《易》家有《淮南王道訓》二篇。
《注》曰:“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師法。
”今《淮南·要略》,為全書自序。
其言曰:“言道而不言事,則無以與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則無以與化遊息。
”又曰:“今專言道,則無不在焉。
然而能得本知末者,其唯聖人也。
今學者無聖人之才,而不為詳說,則終身颠頓乎混溟之中,而不知覺寤乎昭明之術矣。
”可見淮南此書,實以道與事相對舉。
今《要略》兩稱“著二十篇”雲雲,蓋以本篇為全書自叙,故不數之;若更去其首篇道訓,則所餘者适十九篇矣。
《高注》久非故物,此序詞意錯亂,必為後人竄改無疑。
頗疑《高序》實以十九篇與《原道訓》分論。
“言其大也,則焘天載地;說其細也,則淪于無垠”等,為論《原道訓》之語。
“及古今治亂存亡禍福,世間詭異瑰奇之事,其義也著,其文也富,物事之類,無所不載”等,為論其餘十九篇之語。
本無《外篇》之名,後人既混其論兩者之語而一之,乃妄臆“其餘十九篇”不在本書之内,遂又加入“謂之外篇”四字也。
《漢志》言安聘明《易》者九人,《高序》所舉大山、小山,或亦如《書》之大、小夏侯,《詩》之大、小毛公,一家之學,可作一人論;則合諸蘇飛、李尚等,适得九人矣。
得毋今書首篇之《原道訓》,即《漢志》所謂《道訓》者,《漢志》雖采此篇入《易》家,而于雜家仍未省;又或《漢志》本作二十篇,而為後人所改邪?書阙有間,更無堅證,誠未敢自信。
然竊有冀焉者:九流之學,同本于古代之哲學;而古代之哲學,又本于古代之宗教。
故其流雖異,其源則同。
前已言之。
儒家哲學,蓋備于《易》,《易》亦以古代哲學為本。
其雜有術數之談,固無足怪。
然遂以此為《易》義則非也。
今所謂《漢易》者,大抵術數之談耳。
西漢今文之學,長于大義;東漢古文之學,則詳于訓诂名物之間。
今施、孟、梁丘之《易》皆亡,今文家所傳《易》之大義,已不可見。
《淮南王書》引《易》之處最多,(見《缪稱》《齊俗》《泛論》《人間》《泰族》諸篇)皆包舉大義,無雜術數之談者。
得毋今文《易》義轉有存于此書中者邪?《淮南》雖号雜家,然道家言實最多;其意亦主于道,故有謂此書實可稱道家言者。
予則謂儒、道二家哲學之說,本無大異同。
自《易》之大義亡,而儒家之哲學,不可得見。
魏晉以後,神仙家又竊儒、道二家公有之說,而自附于道。
于是儒家哲學之說,與道家相類者,儒家遂不敢自有,悉舉而歸諸道家;稍一援引,即指為援儒入道矣。
其實九流之學,流異源同。
凡今所指為道家言者,十九固儒家所有之義也。
魏晉間人談玄者率以《易》《老》并稱,即其一證。
其時言《易》者皆棄數而言理,果使漢人言《易》,悉皆數術之談,當時之人,豈《易》創通其理,與《老》相比。
其時今文《易》說未亡,(施、孟、梁丘之《易》,皆亡于東、西晉間)其理固與《老子》相通也。
河洛《圖》《書》之存于道家,亦其一證。
宋人好以《圖》《書》言《易》,清儒極攻之。
然所能言者,《圖》《書》在儒家無授受之迹耳;如何與《易》說不合,不能言也。
(方東澍說。
方氏攻漢學,多過當誤會之語,然此說則平情也)西諺雲:“算賬隻怕數目字。
”《圖》《書》皆言數之物,果其與《易》無涉,何以能
《淮南王傳》:“招緻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内書二十一篇,外書甚衆。
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黃白之術,亦二十餘萬言。
”今所傳《淮南王書》,凡二十一篇。
其為内篇,似無疑義。
然《高誘序》謂:“與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講論道德,總統仁義,而著此書。
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為,蹈虛守靜,出入經道。
言其大也,則焘天載地;說其細也,則淪于無垠。
及古今治亂存亡禍福,世間詭異瑰奇之事,其義也著,其文也富。
物事之類,無所不載;然其大較,歸之于道。
号曰《鴻烈》,鴻,大也;烈,明也;以為大明道之言也。
故夫學者不論《淮南》,則不知大道之深也。
是以先賢通儒,述作之士,莫不援采,以驗經傳。
劉向校定撰具,名之《淮南》。
又有十九篇,謂之外篇。
”述外篇篇數,與《漢志》不合。
《漢志·天文》有《淮南雜子星》十九卷,卷數與誘所述外篇篇數卻符。
然舍《漢志》外三十三篇不言,顧以其為《雜子星》者當外篇,于理終有可疑。
按《漢志》,《易》家有《淮南王道訓》二篇。
《注》曰:“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師法。
”今《淮南·要略》,為全書自序。
其言曰:“言道而不言事,則無以與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則無以與化遊息。
”又曰:“今專言道,則無不在焉。
然而能得本知末者,其唯聖人也。
今學者無聖人之才,而不為詳說,則終身颠頓乎混溟之中,而不知覺寤乎昭明之術矣。
”可見淮南此書,實以道與事相對舉。
今《要略》兩稱“著二十篇”雲雲,蓋以本篇為全書自叙,故不數之;若更去其首篇道訓,則所餘者适十九篇矣。
《高注》久非故物,此序詞意錯亂,必為後人竄改無疑。
頗疑《高序》實以十九篇與《原道訓》分論。
“言其大也,則焘天載地;說其細也,則淪于無垠”等,為論《原道訓》之語。
“及古今治亂存亡禍福,世間詭異瑰奇之事,其義也著,其文也富,物事之類,無所不載”等,為論其餘十九篇之語。
本無《外篇》之名,後人既混其論兩者之語而一之,乃妄臆“其餘十九篇”不在本書之内,遂又加入“謂之外篇”四字也。
《漢志》言安聘明《易》者九人,《高序》所舉大山、小山,或亦如《書》之大、小夏侯,《詩》之大、小毛公,一家之學,可作一人論;則合諸蘇飛、李尚等,适得九人矣。
得毋今書首篇之《原道訓》,即《漢志》所謂《道訓》者,《漢志》雖采此篇入《易》家,而于雜家仍未省;又或《漢志》本作二十篇,而為後人所改邪?書阙有間,更無堅證,誠未敢自信。
然竊有冀焉者:九流之學,同本于古代之哲學;而古代之哲學,又本于古代之宗教。
故其流雖異,其源則同。
前已言之。
儒家哲學,蓋備于《易》,《易》亦以古代哲學為本。
其雜有術數之談,固無足怪。
然遂以此為《易》義則非也。
今所謂《漢易》者,大抵術數之談耳。
西漢今文之學,長于大義;東漢古文之學,則詳于訓诂名物之間。
今施、孟、梁丘之《易》皆亡,今文家所傳《易》之大義,已不可見。
《淮南王書》引《易》之處最多,(見《缪稱》《齊俗》《泛論》《人間》《泰族》諸篇)皆包舉大義,無雜術數之談者。
得毋今文《易》義轉有存于此書中者邪?《淮南》雖号雜家,然道家言實最多;其意亦主于道,故有謂此書實可稱道家言者。
予則謂儒、道二家哲學之說,本無大異同。
自《易》之大義亡,而儒家之哲學,不可得見。
魏晉以後,神仙家又竊儒、道二家公有之說,而自附于道。
于是儒家哲學之說,與道家相類者,儒家遂不敢自有,悉舉而歸諸道家;稍一援引,即指為援儒入道矣。
其實九流之學,流異源同。
凡今所指為道家言者,十九固儒家所有之義也。
魏晉間人談玄者率以《易》《老》并稱,即其一證。
其時言《易》者皆棄數而言理,果使漢人言《易》,悉皆數術之談,當時之人,豈《易》創通其理,與《老》相比。
其時今文《易》說未亡,(施、孟、梁丘之《易》,皆亡于東、西晉間)其理固與《老子》相通也。
河洛《圖》《書》之存于道家,亦其一證。
宋人好以《圖》《書》言《易》,清儒極攻之。
然所能言者,《圖》《書》在儒家無授受之迹耳;如何與《易》說不合,不能言也。
(方東澍說。
方氏攻漢學,多過當誤會之語,然此說則平情也)西諺雲:“算賬隻怕數目字。
”《圖》《書》皆言數之物,果其與《易》無涉,何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