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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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法之所與親也;非者,法之所與離也。
是與法親,故強;非與法離,故亡。
”亦人事當遵循自然之意。
又雲:“命者自然者也;命無所不在,無所不施,無所不及”,“命之所立,賢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則定命機械之論也。
《道端》第六 此篇原本自然,述治世之法,與第八篇皆多明堂陰陽之言。
《近疊》第七 此篇言當恃人事,不當恃天然之福,而人道則以兵為先。
頗合生存競争之義。
然雲:“兵者,禮義忠信也。
行枉則禁,反正則舍。
是故不殺降人,王道所高;得地失信,聖王弗貴。
”則仍仁義之師,異夫專以殺戮為威者矣。
《度量》第八 此篇言度量法令,皆源于道。
《王》第九 “王”二字,義見首篇;此篇中亦自釋之。
此篇先述治道,亦法自然之意。
後述治法,與《管子》大同。
《泰鴻》第十 此篇言“天地人事,三者複一”。
多明堂陰陽家言。
《泰錄》第十一 此篇亦言宇宙自然之道。
又曰:“神聖之人,後天地生,然知天地之始;先天地亡,然知天地之終。
”“知先靈、王百神者,上德,執大道;凡此者,物之長也。
及至乎祖籍之世,代繼之君,身雖不賢,然南面稱寡,猶不果亡者,其能受教乎有道之士者也。
不然,而能守宗廟、存國家者,未之有也。
”按《學記》一篇,多言人君之學。
《漢志》以道家為君人南面之術,觀乎此篇,則可以知古代為人君者之學矣。
《世兵》第十二 此篇大緻論用兵之事。
《備知》第十三 此篇先言渾樸之可尚,有意為之則已薄,與《老子》頗相近。
繼言功名之成,出于時命,非人力所可強為。
因言“費仲、惡來,知心而不知事;比幹、子胥,知事而不知心。
聖人者,必兩備而後能究一世。
”蓋其所謂備知者也。
《兵政》第十四 此篇言兵必合于道,而後能勝。
《學問》第十五 此篇載龐子問“聖人學問服師也,亦有終始乎?抑其拾誦記辭,阖棺而止乎?”冠子答以“始于初問,終于九道”。
蓋學問必全體通貫,而後可謂之有成。
此即《大學》“物有本末,事有終始”,《論語》“一以貫之”,“有始有卒,其唯聖人”之義也。
《世賢》第十六 此篇借醫為喻,言治于未亂之旨。
《天權》第十七 此篇先論自然之道,而推之于用兵。
亦多陰陽家言。
《能天》第十八 此篇言安危存亡,皆有自然之理。
又曰:“道者通物者也,聖者序物者也。
”又曰:“聖人取之于勢,而弗索于察。
勢者,其專而在己;察者,其散而之物者也。
”與第四篇義同。
《武靈王》第十九 此篇亦論兵事。
是與法親,故強;非與法離,故亡。
”亦人事當遵循自然之意。
又雲:“命者自然者也;命無所不在,無所不施,無所不及”,“命之所立,賢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則定命機械之論也。
《道端》第六 此篇原本自然,述治世之法,與第八篇皆多明堂陰陽之言。
《近疊》第七 此篇言當恃人事,不當恃天然之福,而人道則以兵為先。
頗合生存競争之義。
然雲:“兵者,禮義忠信也。
行枉則禁,反正則舍。
是故不殺降人,王道所高;得地失信,聖王弗貴。
”則仍仁義之師,異夫專以殺戮為威者矣。
《度量》第八 此篇言度量法令,皆源于道。
《王》第九 “王”二字,義見首篇;此篇中亦自釋之。
此篇先述治道,亦法自然之意。
後述治法,與《管子》大同。
《泰鴻》第十 此篇言“天地人事,三者複一”。
多明堂陰陽家言。
《泰錄》第十一 此篇亦言宇宙自然之道。
又曰:“神聖之人,後天地生,然知天地之始;先天地亡,然知天地之終。
”“知先靈、王百神者,上德,執大道;凡此者,物之長也。
及至乎祖籍之世,代繼之君,身雖不賢,然南面稱寡,猶不果亡者,其能受教乎有道之士者也。
不然,而能守宗廟、存國家者,未之有也。
”按《學記》一篇,多言人君之學。
《漢志》以道家為君人南面之術,觀乎此篇,則可以知古代為人君者之學矣。
《世兵》第十二 此篇大緻論用兵之事。
《備知》第十三 此篇先言渾樸之可尚,有意為之則已薄,與《老子》頗相近。
繼言功名之成,出于時命,非人力所可強為。
因言“費仲、惡來,知心而不知事;比幹、子胥,知事而不知心。
聖人者,必兩備而後能究一世。
”蓋其所謂備知者也。
《兵政》第十四 此篇言兵必合于道,而後能勝。
《學問》第十五 此篇載龐子問“聖人學問服師也,亦有終始乎?抑其拾誦記辭,阖棺而止乎?”冠子答以“始于初問,終于九道”。
蓋學問必全體通貫,而後可謂之有成。
此即《大學》“物有本末,事有終始”,《論語》“一以貫之”,“有始有卒,其唯聖人”之義也。
《世賢》第十六 此篇借醫為喻,言治于未亂之旨。
《天權》第十七 此篇先論自然之道,而推之于用兵。
亦多陰陽家言。
《能天》第十八 此篇言安危存亡,皆有自然之理。
又曰:“道者通物者也,聖者序物者也。
”又曰:“聖人取之于勢,而弗索于察。
勢者,其專而在己;察者,其散而之物者也。
”與第四篇義同。
《武靈王》第十九 此篇亦論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