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呂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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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誘;其注誤處甚多。

    《史記》謂不韋書成,“布鹹陽市門,縣(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

    《高注》多摘其書誤處,謂揚子雲恨不及其時,車載其金。

    (見《慎人》《适威》二篇注)殊不知古人著書,重在明義;所謂誤不誤者,但就論道術之辭言之,非斤斤計較于稱引故實之間也。

    高引揚雄語以诋呂氏,畢沅即摘《高注》誤處,轉以是語相譏,宜矣。

    近人孫德謙雲,注此書已成,然未刊布。

    今通行者,仍為畢沅校本。

     《孟春紀》 《十二紀》皆與《禮記·月令》大同。

    按此所述,為古明堂行政之典。

    《淮南·時則訓》《管子·幼官圖》,皆是物也。

    此蓋同祖述古典。

    參看論《墨子》處自明。

    或以《呂覽》載之,疑為秦法,誤矣。

     《孟春紀》下标目凡四:曰《本生》,言養生之理。

    曰《重己》,言人當順性之情,使之不順者為欲,故必節之。

    曰《貴公》,曰《去私》,義如其題。

    蓋天下之本在身,春為生長之始,故《孟春》《仲春》《季春》三紀之下,皆論立身行己之道,而《孟春紀》先上本之于性命之精焉(諸《覽》《論》《紀》下之分目,雖後人所為,亦便識别,故今皆仍之;而又說明其一線相承之義,以見此書編次之整齊焉)。

     《仲春紀》 紀下亦标四目:曰《貴生》,義與《莊子·讓王篇》同。

    又雲:“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

    ”此言生活貴有意義,尊生者非荀全其生命之謂,其說極精。

    後世神仙家言之自托于道家者,乃徒欲修煉服餌,以求長生,其說不攻而自破矣。

    曰《情欲》,言欲有情、情有節,聖人修節以止欲,故不過行其情。

    此“情”字當作“誠”字解,今所謂真理也。

    不主絕欲而務有節,實儒家精義。

    曰《當染》,前坐與《黑子·所染篇》同,而後文議論處異。

    又雲:“古之善為君者,勞于任人,而佚于官事。

    ”蓋因私人交友之道,而及人君用人之方也。

    曰《功名》,言立功名必以其道,不可強為。

     《季春紀》 下标四目:曰《盡數》,言自然之力,莫不為利,莫不為害,貴能察其宜以便生,則年壽得長。

    又雲:“長也者,非短而續之也,畢其數也。

    ”此可見求長生之謬矣。

    曰《先己》,亦言貴生之理。

    反其道而身善,治其身而天下治,是為無為。

    可見所謂無為者,乃因任自然,而不以私意妄為之謂,非謂無所事事也。

    曰《論》人,前半言無為之理,後半言觀人之法。

    曰《圜道》,言天道圜,地道方,各有分職;主執圜,臣處方,貴各當其職。

    《仲春》《季春》二紀,因修己之道,旁及觀人、用人之術,而極之于君臣分職之理。

     《孟夏紀》 下标四目:曰《勸學》,曰《尊師》,義如其題。

    (《尊師篇》可考古者弟子事師之禮)曰《誣徒》,言教學當反諸人情,(即人性之本然)極精。

    曰《用衆》,言取人之長,以補己之短。

    其曰:“吾未知亡國之主,不可以為賢主也。

    其所生長者不可耳。

    ”即今教育當重環境之說也。

    孟夏為長大之始;人之于學,亦所以廣大其身,(《禮記·文王世子》:“況于其君以善其身乎?”《鄭注》:“于讀為迂。

    迂猶廣也,大也。

    ”)故論為學之事。

     《仲夏紀》 下标四目:曰《大樂》,言樂之所由生,并駁非樂,論頗精。

    曰《侈樂》,言樂貴合度,不貴侈大,侈則失樂之情。

    (此篇有同《禮記·樂記》處)曰《适音》,言大小清濁之節,蓋即所謂度量也。

    曰《古樂》,述樂之史。

     《季夏紀》 下标四目:一曰《音律》,言十二律相生及十二月行政。

    曰《音初》,言東西南北之音所自始。

    (末節同《樂記》)曰《制樂》,言治厚則樂厚,治薄則樂薄。

    下引湯、文、宋景公之事,無甚深義。

    曰《明禮》,言亂國之主不知樂,多侈陳災祥之言。

    “樂盈而進”,故于夏長之時論之。

    《仲夏紀》論樂之原理頗精;《季夏紀》所論,或為專門之言,或雜怪迂淺薄之論。

     《孟秋紀》 下标四目:曰《蕩兵》,推論兵之原理。

    謂有義兵而無偃兵,極精。

    曰《振亂》,曰《禁塞》,皆辟非攻之論,亦精。

    曰《懷寵》,此篇論所謂義兵者,即儒家所謂仁義之師。

    按儒家崇尚德化,而不言去兵。

    儒家經世之道,備于《春秋》;而《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則“義戰”二字,乃儒家用兵标準也。

    《呂覽》多儒家言,此篇所述,蓋亦儒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