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讀子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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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亦遵循自然之律而動作而已;非能貴于我也,更非能宰制我也。
大而至于天地,小而至于蚊虻,其為一種自然之質,循自然之律而變化,皆與我同也。
故曰:“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
”(《莊子》)然則中國古代之哲學,殆近于機械論者也。
此等動力,固無乎不在,是之謂“神”。
《易·系辭》曰:“神無方而易無體。
”(盈天地之間皆是,則不能偏指一物為神,故無體)又曰:“陰陽不測之謂神。
”(盈天地之間皆是,自然無論男女、雌雄、牝牡皆具之;男女、雄雌、牝牡皆具之,則無複陰陽之可言矣)又曰:“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又曰:“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言其充塞乎宇宙之間,故無從更識其動相)亦指此等動力言之也。
此等動力,既無乎不在,則雖謂萬物皆有神可也,雖謂物即神可也。
故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
體物而不可遺。
”(《禮記·中庸》)神即物,物即神,則孰能相為役使?故曰“吹萬不同,使其自己;鹹其自取,怒者其誰”也。
(《莊子·齊物論》)然則中國古代之哲學,又可謂之無神論,謂之泛神論也。
此等哲學思想,為百家所同具。
至東周以後,乃推衍之于各方面,而成諸子之學焉。
蓋其時世變日亟,一切現象,皆有留心研究之人。
而前此一種哲學,入于人人之心者既深,自不免本之以為推。
其源既同,則其流雖異,而仍必有不離其宗者在。
此周秦諸子之學,所以相反而相成也。
今試略舉數端以明之。
古代哲學,最尊崇自然力。
既尊崇自然力,則隻有随順,不能抵抗。
故道家最貴“無為”。
所謂“無為”者,非無所事事之謂,謂因任自然、不參私意雲耳。
然則道家之所謂“無為”,即儒家“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之意;亦即法家“絕聖棄智”、專任度數之意也。
自然之力,無時或息。
其在儒家,則因此而得“自強不息”之義焉;其在道家之莊列一派,則謂“萬物相刃相,其行如馳”,“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因此而得委心任運之義焉。
自然力之運行,古人以為如環無端,周而複始。
其在道家,則因此而得“禍福倚伏”之義,故貴“知白守黑,知雄守雌”;其在儒家,則因此而得窮變通久之義,故緻謹于治制之因革損益;其在法家,則因此而得“古今異俗,新故異備”之義,而商君等以之主張變法焉。
萬物雖殊,然既為同一原質所成,則其本自一。
夫若幹原質凝集而成物,必有其所以然,是之謂“命”;自物言之則曰“性”。
(“性”與“生”本一字,故告子曰“生之謂性”,而孟子駁之以“白之為白”也)“性命”者,物所受諸自然者也。
自然力之運行,古人以為本有秩序,不相沖突。
(《禮記·禮運》曰:“事大積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謬,細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間;連而不相及也,動而不相害也。
”《中庸》曰:“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悸。
”皆極言天然之有秩序,所謂“順”也)人能常守此定律,則天下可以大治;故言治貴“反諸性命之情”,故有“反本”“正本”之義。
儒家言盡性可以盡物,道家言善義生者可以托天下,理實由此。
抑《春秋》之義,正次王,王次春;言“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于天”。
而法家言形名度數,皆原于道,亦由此也。
萬物既出于一,則形色雖殊,原理不異。
故老貴“抱一”,孔貴“中庸”。
抑宇宙現象,既變動不居,則所謂真理,隻有“變”之一字耳。
執一端以為中,将不轉瞬而已失其中矣。
故貴“抱一”而戒“執一”,貴“得中”而戒“執中”。
“抱一”“守中”,又即“貴虛”“貴無”之旨也。
(“抱一”者,抱無一可抱之一。
“得中”者,得無中可得之中)然則一切現象正唯相反,然後相成。
故無是非善惡之可言,而“物倫”可齊也。
夫道家主因任自然,而法家主整齊畫一,似相反矣。
然所謂整齊畫一者,正欲使天下皆遵守自然之律,而絕去私意;則法家之旨,與道家不相背也。
儒家貴仁,而法家賤之。
然其言曰:“法之為道,前苦而長利;仁之為道,偷樂而後窮。
”則其所攻者,乃姑息之愛,非儒家之所謂仁也。
儒家重文學,而法家列之五蠹。
然其言曰:“糟糠不飽者,不務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繡。
”則亦取救一時之急爾。
秦有天下,遂行商君之政而不改,非法家本意也。
則法家之與儒家,又不相背也。
舉此數端,餘可類推。
要之古代哲學之根本大義,仍貫通乎諸子之中。
有時其言似相反者,則以其所論之事不同,史談所謂“所從言之者異”耳。
故《漢志》謂其“譬諸水火,相滅亦相生”也。
必明乎此,然後能知諸子學術之源;而亦能知諸子以前,古代哲學之真也。
諸子中唯墨家之學為特異。
諸家之言,皆似無神論、泛神論,而墨家之言“天志”“明鬼”,則所謂“天”、所謂“鬼”者,皆有喜怒欲惡如人。
故諸家之說,皆近機械論,而墨子乃獨非命。
予按墨子之志,蓋以救世,而其道則出于禹。
《淮南·要略》雲:“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
以為其禮煩擾而不悅,厚葬靡财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服”上蓋奪“久”字)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孫星衍《墨子後叙》,因此推論墨學皆源于禹,其說甚辯。
予按古者生計程度甚低,通國之内,止有房屋一所,命曰明堂,(說本阮氏元,見《揅經室集·明堂論》)為一切政令所自出。
(讀惠氏棟《明堂大道錄》可見)《漢志》雲:“墨家者流,蓋出于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尚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尚同。
”茅屋采椽,明堂之制也。
養三老五更,學校與明堂合也。
選士大射,後世行于澤宮;然選士本以助祭,其即在明堂宜也。
宗祀嚴父,清廟、明堂合一之制也。
順四時而行,蓋《禮記·月令》《呂覽·十二紀》《淮南&m
大而至于天地,小而至于蚊虻,其為一種自然之質,循自然之律而變化,皆與我同也。
故曰:“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
”(《莊子》)然則中國古代之哲學,殆近于機械論者也。
此等動力,固無乎不在,是之謂“神”。
《易·系辭》曰:“神無方而易無體。
”(盈天地之間皆是,則不能偏指一物為神,故無體)又曰:“陰陽不測之謂神。
”(盈天地之間皆是,自然無論男女、雌雄、牝牡皆具之;男女、雄雌、牝牡皆具之,則無複陰陽之可言矣)又曰:“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又曰:“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言其充塞乎宇宙之間,故無從更識其動相)亦指此等動力言之也。
此等動力,既無乎不在,則雖謂萬物皆有神可也,雖謂物即神可也。
故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
體物而不可遺。
”(《禮記·中庸》)神即物,物即神,則孰能相為役使?故曰“吹萬不同,使其自己;鹹其自取,怒者其誰”也。
(《莊子·齊物論》)然則中國古代之哲學,又可謂之無神論,謂之泛神論也。
此等哲學思想,為百家所同具。
至東周以後,乃推衍之于各方面,而成諸子之學焉。
蓋其時世變日亟,一切現象,皆有留心研究之人。
而前此一種哲學,入于人人之心者既深,自不免本之以為推。
其源既同,則其流雖異,而仍必有不離其宗者在。
此周秦諸子之學,所以相反而相成也。
今試略舉數端以明之。
古代哲學,最尊崇自然力。
既尊崇自然力,則隻有随順,不能抵抗。
故道家最貴“無為”。
所謂“無為”者,非無所事事之謂,謂因任自然、不參私意雲耳。
然則道家之所謂“無為”,即儒家“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之意;亦即法家“絕聖棄智”、專任度數之意也。
自然之力,無時或息。
其在儒家,則因此而得“自強不息”之義焉;其在道家之莊列一派,則謂“萬物相刃相,其行如馳”,“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因此而得委心任運之義焉。
自然力之運行,古人以為如環無端,周而複始。
其在道家,則因此而得“禍福倚伏”之義,故貴“知白守黑,知雄守雌”;其在儒家,則因此而得窮變通久之義,故緻謹于治制之因革損益;其在法家,則因此而得“古今異俗,新故異備”之義,而商君等以之主張變法焉。
萬物雖殊,然既為同一原質所成,則其本自一。
夫若幹原質凝集而成物,必有其所以然,是之謂“命”;自物言之則曰“性”。
(“性”與“生”本一字,故告子曰“生之謂性”,而孟子駁之以“白之為白”也)“性命”者,物所受諸自然者也。
自然力之運行,古人以為本有秩序,不相沖突。
(《禮記·禮運》曰:“事大積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謬,細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間;連而不相及也,動而不相害也。
”《中庸》曰:“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悸。
”皆極言天然之有秩序,所謂“順”也)人能常守此定律,則天下可以大治;故言治貴“反諸性命之情”,故有“反本”“正本”之義。
儒家言盡性可以盡物,道家言善義生者可以托天下,理實由此。
抑《春秋》之義,正次王,王次春;言“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于天”。
而法家言形名度數,皆原于道,亦由此也。
萬物既出于一,則形色雖殊,原理不異。
故老貴“抱一”,孔貴“中庸”。
抑宇宙現象,既變動不居,則所謂真理,隻有“變”之一字耳。
執一端以為中,将不轉瞬而已失其中矣。
故貴“抱一”而戒“執一”,貴“得中”而戒“執中”。
“抱一”“守中”,又即“貴虛”“貴無”之旨也。
(“抱一”者,抱無一可抱之一。
“得中”者,得無中可得之中)然則一切現象正唯相反,然後相成。
故無是非善惡之可言,而“物倫”可齊也。
夫道家主因任自然,而法家主整齊畫一,似相反矣。
然所謂整齊畫一者,正欲使天下皆遵守自然之律,而絕去私意;則法家之旨,與道家不相背也。
儒家貴仁,而法家賤之。
然其言曰:“法之為道,前苦而長利;仁之為道,偷樂而後窮。
”則其所攻者,乃姑息之愛,非儒家之所謂仁也。
儒家重文學,而法家列之五蠹。
然其言曰:“糟糠不飽者,不務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繡。
”則亦取救一時之急爾。
秦有天下,遂行商君之政而不改,非法家本意也。
則法家之與儒家,又不相背也。
舉此數端,餘可類推。
要之古代哲學之根本大義,仍貫通乎諸子之中。
有時其言似相反者,則以其所論之事不同,史談所謂“所從言之者異”耳。
故《漢志》謂其“譬諸水火,相滅亦相生”也。
必明乎此,然後能知諸子學術之源;而亦能知諸子以前,古代哲學之真也。
諸子中唯墨家之學為特異。
諸家之言,皆似無神論、泛神論,而墨家之言“天志”“明鬼”,則所謂“天”、所謂“鬼”者,皆有喜怒欲惡如人。
故諸家之說,皆近機械論,而墨子乃獨非命。
予按墨子之志,蓋以救世,而其道則出于禹。
《淮南·要略》雲:“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
以為其禮煩擾而不悅,厚葬靡财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服”上蓋奪“久”字)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孫星衍《墨子後叙》,因此推論墨學皆源于禹,其說甚辯。
予按古者生計程度甚低,通國之内,止有房屋一所,命曰明堂,(說本阮氏元,見《揅經室集·明堂論》)為一切政令所自出。
(讀惠氏棟《明堂大道錄》可見)《漢志》雲:“墨家者流,蓋出于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尚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尚同。
”茅屋采椽,明堂之制也。
養三老五更,學校與明堂合也。
選士大射,後世行于澤宮;然選士本以助祭,其即在明堂宜也。
宗祀嚴父,清廟、明堂合一之制也。
順四時而行,蓋《禮記·月令》《呂覽·十二紀》《淮南&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