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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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真僞,最為紛糾。
他經唯經說有聚訟,經文同異,止于文字;《尚書》則經文亦有真僞之分。
按伏生傳《書》,二十八篇,今文家以為無阙。
劉歆《移太常博士》,所謂“以《尚書》為備”也。
然《漢志》稱《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歐陽經》三十一卷(此“三十一”,汲古閣本作二十二,武英殿本作三十二。
按《志》下文《歐陽章句》三十一卷,則殿本三十字是,而二當作一)。
陳壽祺謂今文書亦有序(《左海經辨》)。
序說多與今文不合,說頗難信。
王引之謂加後得《泰誓》(《經義述聞》)。
說較近之(大小夏侯合為一,歐陽析為三);唯以《泰誓》為伏生所固有,則未必然耳。
古文家謂《書》本有百篇,魯共王壞孔子宅得之。
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得多十六篇,獻之;遭巫蠱之事,未立于學官。
《漢志》《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除二十九篇與《今文經》同外,《逸十六篇》為十六卷,又一卷蓋《序》也。
《後漢書·儒林傳》:杜林傳《古文尚書》,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注解》,蓋即此本。
然《逸十六篇》,絕無師說,馬、鄭亦未嘗為之作注也。
迨東晉時,豫章内史梅赜,乃獻所謂孔安國傳者。
其書凡五十八篇,為四十六卷。
其三十三篇與鄭同,二十五篇,又多于鄭。
今按伏生所傳者:《堯典》一(合今《舜典》,而無篇首二十八字),《臯陶谟》二(合今本《益稷》),《禹貢》三,《甘誓》四,《湯誓》五,《盤庚》六,《高宗肜日》七,《西伯勘黎》八,《微子》九,《牧誓》十,《洪範》十一,《金》十二,《大诰》十三,《康诰》十四,《酒诰》十五,《梓材》十六,《召诰》十七,《洛诰》十八,《多士》十九,《無逸》二十,《君》二十一,《多方》二十二,《立政》二十三,《顧命》二十四(合今本《康王之诰》),《費誓》二十五,《呂刑》二十六,《文侯之命》二十七,《泰誓》二十八,加後得《泰誓》則二十九。
鄭分《盤庚》為三,析《康王之诰》于《顧命》,又分《泰誓》為三,得多五篇,為三十四。
所謂《逸十六篇》者,其目見于《正義》。
鄭又分其《九共》為九篇,則《舜典》一,《汨作》二,《九共》九篇十一,《大禹谟》十二,《益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胤征》十五,《湯诰》十六,《鹹有一德》十七,《典寶》十八,《伊訓》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族獒》二十三,《合命》二十四,共為五十八篇。
晚出《孔書》,于二十九篇内無《泰誓》,而析《堯典》之下半為《舜典》,《臯陶谟》之下半為《益稷》,《盤庚》分三篇,凡三十三。
其多出之二十五篇,則《大禹谟》一,《五子之歌》二,《胤征》三,《仲虺之诰》四,《湯诰》五,《伊訓》六,《太甲三篇》九,《鹹有一德》十,《說命三篇》十三,《泰誓》三篇十六,《武成》十七,《旅獒》十八,《微子之命》十九,《蔡仲之命》二十,《周官》二十一,《君陳》二十二,《畢命》二十三,《君牙》二十四,《合命》二十五,合之三十三篇,共五十八。
後又加《舜典》篇首二十八字,即今通行之《尚書》矣。
(鄭之《逸十六篇》,為此本所無)《孔書》與鄭異,而《序》則同。
(《正義》:“馬、鄭之徒,百篇之《序》,總為一卷。
孔以各冠其篇首;亡篇之序即随其次,居見存者之間。
”)按漢時僞造《尚書》者,尚有張霸之《百兩篇》。
《儒林傳》謂其采《左氏傳》及《書叙》,則《書叙》亦張霸所有矣。
予按東晉晚出之《僞書》,既已不雠;張霸《百兩篇》之僞,當時即破;即博士所讀後得《泰誓》,亦僞迹顯然。
馬融疑之,極為有見;(見今《泰誓》及《左》襄三十一年疏)然則博士以二十八篇為備,說蓋不誣。
安有所謂百篇之《書》,更安有所謂百篇之《序》?然則《逸十六篇》,蓋亦難信。
鄭玄、馬融、王肅之徒,乃并以《書序》為孔子作,(見《正義》)豈不謬哉?然其說亦有所本。
按《璇玑钤》謂“孔子求得黃帝玄孫魁之書,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
定可以為世法者百二十篇。
以百二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侯》”。
此蓋張霸之僞所由托,而亦古文家百篇之說所由防。
緯說荒怪,誠難盡憑。
然謂孔子删《書》,隻取二十八篇,則其說可信;謂《尚書》一類之書,傳于後代者,必隻二十八篇,則未必然。
何者?《逸書》散見古書者甚多(《尹吉》見《禮記·缁衣》,《高宗》見《坊記》;《夏訓》見《左》襄四年,《伯禽》《康诰》見定四年;《相年》見《墨子·尚同》,《禹誓》見《兼愛》《明鬼》,《武觀》《官刑》見《非樂》;《大戰》《掩诰》見《尚書大傳》;《大戊》見《史記·殷本紀》;《豐刑》見《漢書·律曆志》。
又《書序》所有之《九共》《帝告》《說命》《泰誓》《嘉禾》《臩命》六篇,亦見《大傳》。
詳見《新學僞經考》),豈能盡指為僞物?《史記》謂古者《詩》三千餘篇,說者亦多疑之。
然今佚《
他經唯經說有聚訟,經文同異,止于文字;《尚書》則經文亦有真僞之分。
按伏生傳《書》,二十八篇,今文家以為無阙。
劉歆《移太常博士》,所謂“以《尚書》為備”也。
然《漢志》稱《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歐陽經》三十一卷(此“三十一”,汲古閣本作二十二,武英殿本作三十二。
按《志》下文《歐陽章句》三十一卷,則殿本三十字是,而二當作一)。
陳壽祺謂今文書亦有序(《左海經辨》)。
序說多與今文不合,說頗難信。
王引之謂加後得《泰誓》(《經義述聞》)。
說較近之(大小夏侯合為一,歐陽析為三);唯以《泰誓》為伏生所固有,則未必然耳。
古文家謂《書》本有百篇,魯共王壞孔子宅得之。
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得多十六篇,獻之;遭巫蠱之事,未立于學官。
《漢志》《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除二十九篇與《今文經》同外,《逸十六篇》為十六卷,又一卷蓋《序》也。
《後漢書·儒林傳》:杜林傳《古文尚書》,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注解》,蓋即此本。
然《逸十六篇》,絕無師說,馬、鄭亦未嘗為之作注也。
迨東晉時,豫章内史梅赜,乃獻所謂孔安國傳者。
其書凡五十八篇,為四十六卷。
其三十三篇與鄭同,二十五篇,又多于鄭。
今按伏生所傳者:《堯典》一(合今《舜典》,而無篇首二十八字),《臯陶谟》二(合今本《益稷》),《禹貢》三,《甘誓》四,《湯誓》五,《盤庚》六,《高宗肜日》七,《西伯勘黎》八,《微子》九,《牧誓》十,《洪範》十一,《金》十二,《大诰》十三,《康诰》十四,《酒诰》十五,《梓材》十六,《召诰》十七,《洛诰》十八,《多士》十九,《無逸》二十,《君》二十一,《多方》二十二,《立政》二十三,《顧命》二十四(合今本《康王之诰》),《費誓》二十五,《呂刑》二十六,《文侯之命》二十七,《泰誓》二十八,加後得《泰誓》則二十九。
鄭分《盤庚》為三,析《康王之诰》于《顧命》,又分《泰誓》為三,得多五篇,為三十四。
所謂《逸十六篇》者,其目見于《正義》。
鄭又分其《九共》為九篇,則《舜典》一,《汨作》二,《九共》九篇十一,《大禹谟》十二,《益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胤征》十五,《湯诰》十六,《鹹有一德》十七,《典寶》十八,《伊訓》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族獒》二十三,《合命》二十四,共為五十八篇。
晚出《孔書》,于二十九篇内無《泰誓》,而析《堯典》之下半為《舜典》,《臯陶谟》之下半為《益稷》,《盤庚》分三篇,凡三十三。
其多出之二十五篇,則《大禹谟》一,《五子之歌》二,《胤征》三,《仲虺之诰》四,《湯诰》五,《伊訓》六,《太甲三篇》九,《鹹有一德》十,《說命三篇》十三,《泰誓》三篇十六,《武成》十七,《旅獒》十八,《微子之命》十九,《蔡仲之命》二十,《周官》二十一,《君陳》二十二,《畢命》二十三,《君牙》二十四,《合命》二十五,合之三十三篇,共五十八。
後又加《舜典》篇首二十八字,即今通行之《尚書》矣。
(鄭之《逸十六篇》,為此本所無)《孔書》與鄭異,而《序》則同。
(《正義》:“馬、鄭之徒,百篇之《序》,總為一卷。
孔以各冠其篇首;亡篇之序即随其次,居見存者之間。
”)按漢時僞造《尚書》者,尚有張霸之《百兩篇》。
《儒林傳》謂其采《左氏傳》及《書叙》,則《書叙》亦張霸所有矣。
予按東晉晚出之《僞書》,既已不雠;張霸《百兩篇》之僞,當時即破;即博士所讀後得《泰誓》,亦僞迹顯然。
馬融疑之,極為有見;(見今《泰誓》及《左》襄三十一年疏)然則博士以二十八篇為備,說蓋不誣。
安有所謂百篇之《書》,更安有所謂百篇之《序》?然則《逸十六篇》,蓋亦難信。
鄭玄、馬融、王肅之徒,乃并以《書序》為孔子作,(見《正義》)豈不謬哉?然其說亦有所本。
按《璇玑钤》謂“孔子求得黃帝玄孫魁之書,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
定可以為世法者百二十篇。
以百二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侯》”。
此蓋張霸之僞所由托,而亦古文家百篇之說所由防。
緯說荒怪,誠難盡憑。
然謂孔子删《書》,隻取二十八篇,則其說可信;謂《尚書》一類之書,傳于後代者,必隻二十八篇,則未必然。
何者?《逸書》散見古書者甚多(《尹吉》見《禮記·缁衣》,《高宗》見《坊記》;《夏訓》見《左》襄四年,《伯禽》《康诰》見定四年;《相年》見《墨子·尚同》,《禹誓》見《兼愛》《明鬼》,《武觀》《官刑》見《非樂》;《大戰》《掩诰》見《尚書大傳》;《大戊》見《史記·殷本紀》;《豐刑》見《漢書·律曆志》。
又《書序》所有之《九共》《帝告》《說命》《泰誓》《嘉禾》《臩命》六篇,亦見《大傳》。
詳見《新學僞經考》),豈能盡指為僞物?《史記》謂古者《詩》三千餘篇,說者亦多疑之。
然今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