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善行 婦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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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我未之前聞。
節婦求死,惟恐不得,故為之辭耳。
百世而下,其骨猶香,何止肉美哉! ┃呂語今譯┃ 婦人長得又肥又黑的吃起來味道比較鮮美,我之前從來沒有聽過這種說法。
節婦劉氏為了求得代夫而死,隻恐不得遂願,因此僞造了這些話而已。
劉氏的節義足以流芳百世,百年之後,她的骨頭依然是香的,又何止肉是甜美的呢! ┃簡注┃ ①至正:至正(公元1341—1368)為元順帝使用的年号,是元朝末年的最後一個年号。
②房山縣:地名,今屬北京市。
③大饑:大型的饑荒。
④遽(jù)往:遽,立即。
往,前往。
善歌婦人 ◎南中①有大帥②,貴而驕侈,有善歌婦人頗有色,帥愛之,召與私,不從。
帥以他故③殺其夫,而置婦于别室④,多具金珠绮繡以悅之。
逾年,帥入其室,婦亦欣然接待,情甚婉戀⑤。
及就榻,婦忽出白刃于袖中,斫⑥帥,帥絕裾而走⑦,遣人執之,已自斷其頭矣。
呂氏曰:善歌婦人,貧賤者流也。
大帥貴矣,矧⑧踰年之久,珠繡之多,何節不變?何念不移?而婦人報夫之心堅如一日,刺仇不克,竟自斷其首焉。
烈哉節婦!事雖不克,而心則已盡矣。
彼慷慨殺身于須臾者,得無遺恨乎。
┃呂語今譯┃ 善于唱歌的婦人,大概是貧賤人家。
大帥是富貴人家,況且經過了好幾年,他送上了這麼多的珠寶錦繡,有哪個女子的貞節能依舊不變呢?有哪個女子的想法能依舊不改呢?而這個婦人為丈夫報仇的心意卻堅定不移、多年如一日,後來刺殺仇人沒有成功,最終砍斷了自己的頭。
這個節婦是多麼的剛烈啊!雖然報仇的事沒有成功,但心意卻已經盡到了。
她在頃刻之間慷慨自殺,心中應該沒有什麼遺恨了吧。
┃簡注┃ ①南中:今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一帶。
②大帥:軍隊的主将。
③他故:其他的理由。
④别室:正室以外的房間。
⑤婉戀:纏綿依戀。
⑥斫(zhuó):砍。
⑦絕裾而走:裾,衣服的下擺。
弄斷衣服下擺而逃走。
⑧矧(shěn):況且。
┃實踐要點┃ “楚昭越姬”“杞梁之妻”“皇甫規妻”“荀氏歸陰”“京婦代夫”“周迪之妻”“梁氏重生”“譚氏八磚”“撒合辇妻”“潘氏投火”“趙運使妾”“翠哥代死”“善歌婦人”等十三條是死節之婦的事迹,其中大部分為了守節而死,也有部分為了丈夫而死,對于現代讀者而言,其節烈而其行僻。
如呂坤所說,“臨難不奪之謂節,茹苦不變之謂節,持一念以終身之謂節”,現代讀者可以借鑒學習她們臨難不奪、茹苦不變、持一念以終身的精神。
共世子妻 ◎衛共姜者,衛世子共伯①之妻也。
既嫁,而共伯蚤死,共姜守義。
父母欲奪而嫁之,共姜不許,作《柏舟》之詩,曰:“泛彼柏舟,在彼中河。
髧[音膽]彼兩髦,寔維我儀[匹也]。
之[至也]死矢[誓也]靡[無也]他[别心]。
母也天[恩我如天]隻,不諒[體察]人隻。
”至死守節,不複再嫁。
呂氏曰:從一,妻道也。
守志不更夫,中道也。
自殺以殉[音巽],則賢者之過耳。
餘故表共姜以為嫠婦②之法。
┃呂語今譯┃ 專從一夫,這是人妻之道。
持守心志不更換丈夫,這是中正之道。
若丈夫死後自殺以殉情,這便是賢惠婦人的過當做法了。
為此,我表彰共姜,把她作為寡婦們的榜樣。
┃簡注┃ ①衛世子共伯:名餘,衛僖侯之子。
②嫠(lí)婦:寡婦。
┃實踐要點┃ 在古代社會,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卻要求女子從一而終,這種男女不平等的禮法要求與現代社會不相适應,不值得現代讀者借鑒。
從詩中可以看出共姜不複再嫁是對愛情的忠貞不渝,這種發自内心的真切情感實在讓人贊歎。
此外,正如呂坤所指出的,“自殺以殉,則賢者之過耳”,切勿因為愛人的離去而自尋短見、迷失自我。
真正的愛情并不需要用死亡作證,思緒不滅,安度餘生,這反而能讓逝者安息。
衛宣夫人 ◎夫人者,齊侯之女也,嫁于衛。
至城門,而衛君死。
保母曰:“可以還①矣。
”不聽,遂入。
持三年之喪畢,弟立,請曰:“衛,小國也,不容二庖②,請願同庖。
”不聽,衛君使人愬③于齊,齊兄弟從之,使人告女。
女終不聽,乃作詩曰:“我心匪石,不可轉也。
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異爨④獨居,潔守終身。
呂氏曰:王侯之女不再聘,齊女以禮嫁衛宣公,卿士送之,媵妾從之矣。
既至衛門,歸将安往?守于齊,不若守于衛之有名也。
是時諸侯嬻禮,上烝⑤下淫,恬⑥不為異,甚有子頑不烝宣姜而齊侯強之者⑦。
況此女之來,未成為婦,可與少主同室乎?卒之異爨終身,不失令譽,女也賢乎哉! ┃呂語今譯┃ 王侯的女兒不能改嫁,齊侯的女兒以合乎禮法的方式嫁給衛宣公,齊國的卿士去送她,媵妾們也陪嫁過去。
已經到了衛國的城門,要返回的話去哪裡好呢?在齊國守寡,不如在衛守寡那樣有貞節的名聲。
當時各國諸侯亵渎禮法,上下通奸,大家安然處之,不認為有什麼奇怪的,甚至還有子頑不願與宣姜通奸,卻被齊侯強制施行的事例。
況且這個女子剛來衛國,還沒有失去童貞成為人婦,難道可以和新繼位的少主同處一室嗎?她最終一輩子都堅持分開爐竈吃飯,沒有失去好的聲譽,這個女子是多麼的賢良啊! ┃簡注┃ ①還:歸還。
②庖:廚房。
此處說“不容二庖、請願同庖”為托辭,實際上是想讓衛宣夫人改嫁給新繼位的衛君。
③愬:同“訴”,訴說。
④異爨(cuàn):爨,爐竈。
異爨,即分開爐竈做飯,不使用同一個庖廚。
⑤烝:上淫,下與上通奸。
⑥恬:安然。
⑦子頑不烝宣姜而齊侯強之者:子頑烝宣姜之事見上文“善言”部分“古語”中“女有五不取”條簡注。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衛宣夫人新婚之日遭逢噩耗,卻仍恪守婦節,守潔終身。
對于現代讀者而言,其義可敬,其情可憫,然而其事難行。
值得現代讀者借鑒學習的是她堅守禮節、嚴防男女之别的精神。
梁寡割鼻 ◎高行者,梁①之寡婦也,榮于色,美于行。
夫早死,不嫁。
梁貴人②争欲取之,不能得。
梁王聞之,使相聘焉,再三往③。
高行曰:“妾夫不幸,先狗馬填溝壑④,妾養其幼孤,勢難他适。
且婦人之義,一醮不改⑤,忘死而貪生,棄義而從利,何以為人?”乃援鏡持刀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弱之重孤也。
且王之求妾者,非以色耶?刑餘之人,殆可釋矣。
”相以報王,王乃免其丁徭⑥,号曰“高行”。
呂氏曰:王侯不能奪其守,況卿大夫乎?堅于金石,凜若冰霜,吾于梁寡見之。
┃呂語今譯┃ 王侯也不能改變她的操守,更何況卿大夫呢?(守節之心)比金石還要堅硬,(拒絕再婚)比冰霜還要寒冷,我從梁寡婦身上能看到這些義行。
┃簡注┃ ①梁:梁國。
②貴人:貴族子弟。
③再三往:前往了三次。
④先狗馬填溝壑:古人挖溝壑來填埋處理屍體,“填溝壑”即死亡的婉轉說法。
而所謂“先狗馬填溝壑”,本來狗馬的壽命比人的壽命要短,而比狗馬死得還早,即短命早夭。
⑤一醮(jiào)不改:醮,古代婚禮中的敬酒儀式,此處指代婚禮。
即進行婚禮嫁人之後便不再改嫁他人。
⑥丁徭:徭,徭役。
古代每戶人家要選派壯丁參與勞役。
令女毀形 ◎魏①夏侯氏,名令女。
方②适曹文叔③,而文叔死。
令女年少無子,父母欲嫁之,令女乃斷發為信。
後曹氏滅族,父母以其無依,必欲嫁之。
令女又截其兩耳,斷其鼻,以死自誓,蒙被而卧,流血滿床席。
家人歎而謂之曰:“人生世間,如輕塵栖弱草④耳,何辛苦如是?且夫家夷滅已盡,守此欲誰為哉?”令女曰:“吾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
曹氏前盛之時,尚欲保終,況今衰亡,何忍棄之?禽獸之行,吾豈為乎?” 呂氏曰:曹爽之族赤矣⑤,獨令女在,父母是依,蓋朝夕以必嫁為心者也。
設令女不毀其形,使不可嫁,甯免奪志之謀乎?令女苦節,蓋不得已耳。
後之守義者,倘親志可回,則全面目以見亡人,安用自殘為哉! ┃呂語今譯┃ 曹爽的族人幾乎被誅殺一空,隻剩下夏侯令女幸免于難,她隻能依賴她的父母,因此她父母早晚都想着讓她一定要改嫁。
假設令女不毀壞自己的身體容顔使得不能改嫁,難道有其他方法能免除父母讓她改嫁的圖謀嗎?令女為了守節而遭受毀壞形體之苦,這是不得已的做法。
以後的守義婦女,倘若父母雙親逼婚的心志可以改變的話,則應當保全自己的面目以待死後再會亡夫,用不着自殘形軀啊! ┃簡注┃ ①魏:魏國。
②方:剛剛。
③曹文叔:曹爽的堂弟,早卒。
④輕塵栖弱草:輕微的塵土栖身于孱弱的小草之上,比喻人生輕薄,經不起風吹雨打般的艱辛。
⑤曹爽之族赤矣:曹爽,字昭伯,曹真之子。
魏明帝時,曹爽曆任散騎侍郎、武衛将軍。
明帝病重時,拜曹爽為大将軍,與司馬懿共輔政事。
其後,司馬懿發動政變,曹爽被迫免官讓權,随即被殺、滅族。
赤,空盡無物,指曹爽的族裔被滅絕一空。
行義桓嫠 ◎劉長卿,妻桓氏,生男五歲,而長卿卒。
桓氏防遠嫌疑,不肯歸甯,兒年十五,夭死,桓氏慮不免①,乃割其耳以自誓。
鄰婦相與愍之,謂曰:“夫亡子死,無以養節,何貴義輕身若此哉?”對曰:“昔我先君五更②,學為儒宗,尊為帝師。
五更以來,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雲:‘無忝爾祖,聿修厥德③。
’是以預自刑剪,以明我情④。
”沛相王吉上奏,高行,顯其門闾⑤,号曰“行義桓嫠”。
呂氏曰:桓氏寡居守禮,十年不歸甯,可謂遠嫌之至矣。
禮有“大歸女,喪與在室同”之文⑥。
桓也即依父母家,何害哉?胡⑦天不福有德,竟令不嗣?至所稱不辱先人,則錫光乃父,家教所從來矣。
┃呂語今譯┃ 桓氏獨居守禮,十年不回娘家,可以說是把遠離嫌疑做到了極緻。
禮法條文規定,婦女遭父喪後被出休返回娘家,其所遵守的喪服制度與在家未嫁的女子相同。
據此,桓氏即使回去父母家裡住,又有什麼問題呢?為什麼上天不福蔭有德之人,最終讓桓氏沒有子嗣呢?至于她所說的不能讓祖先受辱,則能讓她的父親感到光榮,這是桓氏家族重視家庭教育的結果。
┃簡注┃ ①不免:不能免于被勸改嫁。
②先君五更:指桓氏的高祖父桓榮。
桓榮,字春卿,漢代經學大師。
桓榮在光武帝時入宮教授太子劉莊,其後被任命為太常。
劉莊(漢明帝)即位後,對桓榮尊以師禮,其後拜之為五更。
古人把德高望重的長者尊奉為三老、五更。
據《白虎通義·鄉射》,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用以宣揚孝悌之德。
三老,指“明于天地人之道而老”,五更,指“明于五行之道而更事”。
③無忝(tiǎn)爾祖,聿(yù)修厥德:忝,辱。
聿,述。
詩句的大意是,不要有愧于你的祖先,應當傳承、修持祖上傳下來的德行家風。
《詩經·大雅·文王》作“無念爾祖,聿修厥德”。
④預自刑剪,以明我情:在沒有被逼婚之前剪割自己的耳朵,以表明自己誓不改嫁的情志。
⑤顯其門闾:即旌其門闾,見上文“楊香搤虎”條簡注。
⑥禮有“大歸女,喪與在室同”之文:大歸女,即返回娘家、永不回夫家的女子。
根據古代禮法,婦女遭父喪後被出休返回娘家,其所遵守的喪服制度與在家未嫁的女子相同。
詳見《儀禮注疏·喪服》關于經文“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三年”的注疏。
此外,明代律例也規定已嫁被出而返回娘家的女子,要為父母服斬衰三年,與在室的女子相同(見《明代律例彙編》)。
換言之,女子被出之後返回娘家居住,是禮法所允許的,而且其地位和在家未嫁之女相若。
此處呂坤說禮有“大歸女,喪與在室同”之文,或是指禮法文獻中有意思相關的條文,而非确引其文。
⑦胡:疑問詞,為什麼。
房氏截耳 ◎魏溥妻房氏,貴鄉①太守②房湛之女也。
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疾,且③卒,謂之曰:“死不足恨,但母寡家貧,赤子未歲,抱恨于黃垆④耳。
”房垂泣對曰:“幸承先人餘訓,出事⑤君子,義在諧老,有志不從⑥,命也。
今夫人在堂,弱子襁褓,不能以身相從,而多⑦君長往⑧之恨,何以妾為?君其瞑目。
”溥卒,将大斂,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⑨。
”流血淋漓。
姑劉氏,辍哭而謂曰:“何至于此?”對曰:“新婦年少,不幸早寡,寔⑩慮父母未諒至情,持此自誓耳。
”聞者莫不感怆。
竟守志終身。
呂氏曰:房氏年才十六耳,撫孤養母,守節終身,豈不難哉?割耳投棺,一以成永訣之信,一以息奪嫁之謀,貞婦之心,金石同砺矣。
┃呂語今譯┃ 房氏的年齡才十六歲,要撫養孩子、奉養婆婆,一輩子持守貞節,豈不很難嗎?她割下自己的耳朵投入丈夫棺材之中,一來用以為與丈夫死别的信物,二來用以止息父母逼迫她改嫁的圖謀,貞節婦人的心志堅定不移,可以和金石互相磨砺。
┃簡注┃ ①貴鄉:地名,今屬河北省。
②太守:官職名,秦置郡守,漢景帝時改名為太守,為一郡最高的行政長官。
③且:将。
④黃垆:黃泉。
⑤出事:出嫁奉事。
⑥有志不從:有與子偕老的志向卻未能從願。
⑦多:增加。
⑧長往:死亡的委婉說法。
⑨相期泉壤:死後相約在黃泉之下。
⑩寔(shí):同“是”,指代割耳之事。
李氏斷臂 ◎王凝家青、齊①間,為虢州司戶參軍②,以疾卒于官。
家素貧,一子尚幼。
妻李氏,攜其子,負凝遺骸以歸。
東過開封,止于旅舍,主人不納。
李氏顧天色已暮,不肯去。
主人牽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恸曰:“我為婦人,不能守節,而此手為人所執耶!”即引斧自斷其臂,見者為之歎惜。
開封尹③聞之,白其事于朝,厚恤李氏,而笞④其主人。
呂氏曰:男女授受不親,故嫂溺始援之手,苟不至溺,兩手不相及也。
李氏以引臂為污,遂引斧斷之,豈不痛楚?義氣所激,禮重于身故耳。
可為婦人遠别之法。
┃呂語今譯┃ 禮法規定男女之間授受不親,因此當嫂子溺水時才能伸手去援救,若不到溺水的境地,男女兩人的手不能相碰。
李氏把男子牽引自己的手臂看作是污辱自己,于是用斧頭把自己的手砍斷,難道不會感到痛楚嗎?這是心中的正義之氣被激發,把禮法看得比自己的身體更為重要的緣故。
這種嚴守禮法的精神可被婦人所效法,遠離男女無别的境地。
┃簡注┃ ①青、齊:地名,青州、齊州今屬山東省。
②虢州司戶參軍:虢州,地名,今屬河南省。
③尹:行政長官。
④笞(chī):鞭笞。
┃實踐要點┃ “梁寡割鼻”“令女毀形”“行義桓嫠”“房氏截耳”“李氏斷臂”五條大意相同,都是講述守節婦女毀傷自己的身體以明心志。
《孝經》有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這些婦女為節義而毀傷身體、遺憂父母,實在讓人痛心!這些過激的行為,不值得現代讀者借鑒。
另外,這些條目也提醒為人父母者,勸說女兒改嫁時要注意運用合适的方式,而女兒心志堅定的話,也不能加以強迫,否則後果更加不堪設想。
王氏毀容 ◎王氏,睢陽①人,趙子乙之妻也。
子乙蚤死,王氏誓不改嫁。
靖康之亂②,自以年少有姿,名節難保,乃以垔土③塗面,鬅頭散足④,負姑,攜幼子,避地而南,人無犯之者。
流離四年,至溫陵⑤,徙居于蒲⑥,終身清白。
呂氏曰:冶容誨淫,王氏知之矣。
西施為無鹽,豈不在我?奈何以一面目,賈一身之禍哉?烈女智謀及此,誠可悲矣!吾表王氏,以為美婦女避亂之法。
┃呂語今譯┃ 女子妖冶的容貌容易引起男子淫邪的念頭,王氏深知這個道理。
把好看的西施打扮成醜陋的無鹽,難道不是自己可以控制掌握的嗎?為什麼要為了面目的好看,而招來自身的禍患呢?烈女王氏的智謀要用在這些地方,實在讓人感到可悲啊!我表彰王氏的事迹,把這作為美麗婦女逃避禍亂的方法。
┃簡注┃ ①睢陽:地名,今屬河南省。
②靖康之亂:宋欽宗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金兵攻陷首都汴京,俘徽宗、欽宗等數千人,北宋覆亡,是為“靖康之亂”。
③垔(yīn)土:泥土。
④鬅(péng)頭散足:鬅頭,披散頭發。
散足,赤腳。
⑤溫陵:地名,今屬福建省。
⑥蒲:地名,今屬福建省。
┃實踐要點┃ 上文提到,節婦為了守身明志而自殘身體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而本條王氏遭逢亂世,機智地掩飾自己姣好的面容,免遭歹徒施暴,這種做法則值得後人借鑒。
尤其在現代社會,雖然社會治安環境相對較好,但大衆媒體鼓吹女性要追求容顔之美、身體之美、性感之美,大多數女性出門必定化妝打扮,有的還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這便容易引起好色狂徒的注意,給自己招來不虞之禍。
現代女性不妨借鑒王氏的用心,在衣着打扮上多留心眼,以大方得體為原則,不要過于追求性感暴露,以規避好色之徒的侵犯。
李氏恨夢 ◎鄭廉,唐人。
妻李氏,年十七,嫁廉,一歲而廉死。
李守志不移,夜夢一男子求為妻。
初不許,後數夜夢之。
李曰:“豈容貌猶妍,招此邪魔耶?”即斷發垢面,塵膚敝衣,自是不複夢。
備嘗甘苦,守節終身,刺史白①其操,号“堅正節婦”。
呂氏曰:夢非真也,苟不失真,夢亦何害?李氏猶然為恨,而毀容以絕夢焉。
如此貞心,即燕雀當不入門,何物男子,敢生邪念哉?朱淑貞有詩雲:“夢入陽台不奈醒②。
”彼固有夫也,猶雲雲,吾為恥之。
┃呂語今譯┃ 夢境并非真實的,若是夢中發生的事情不會影響到真實世界,發夢又有什麼害處呢?李氏尚且以夢見男子追求為恨,而自毀容顔以斷絕不正的夢境。
擁有像這樣貞正的心志,即使是燕雀也不會飛入她的家門,哪一個男子,還敢心生邪念呢?朱淑貞有句詩說:“夢入陽台不奈醒。
”她本來就有丈夫了,還寫詩說夢到與情人交歡不願醒來,我為之感到羞恥。
┃簡注┃ ①白:彰明。
②夢入陽台不奈醒:宋玉《高唐賦》雲:“昔者先王嘗遊高唐,怠而晝寝,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聞君遊高唐,願薦枕席。
’王因幸之。
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岨,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
’”朱淑貞化用上述典故,描繪夢會情人并與之交歡的意境。
由于她是有夫之婦,因此呂坤對之進行了譴責。
┃實踐要點┃ 和“王氏毀容”條相似,李氏毀壞自己的容貌,以求保全貞節。
盡管夢中求親,事涉離奇,但她守持節義的精神是讓人尊敬的。
至于呂坤提到的朱淑貞,身為有夫之婦,卻夢入陽台與情人交歡,用現代的話說就是精神上出了軌,而出軌的原因是婚姻生活不如意。
這也再次提醒了現代讀者,要考慮清楚自己的婚姻大事,謹慎擇偶,不然夫妻之間可能出現感情不和、吵架、婚外情等問題,容易斷送自己的終身幸福。
江文鑄妻 ◎江文鑄妻,範妙元,年二十一,歸于江。
及門①,未合卺[音謹,一匏兩開],夫忽以痫[音賢,風疾]疾卒。
範曰:“入江氏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家,潔身守志,卒年九十五。
呂氏曰:妙元雖不成為婦,然已醮命于家②,親迎入門矣。
且守志終身,不失為聖人之道。
彼許聘在室,而赴哭從死,則鐘情過禮,不可為訓者也。
┃呂語今譯┃ 妙元雖然還沒正式成為江家的婦人,然而已經完成了醮命于家、親迎入門的婚禮儀式了。
而且,她一輩子持守貞節的志向,這不失為聖人之道。
有些已經訂下了婚事但還沒舉行親迎儀式的在家閨女,卻為了未婚夫而恸哭送死,這種做法便用情過度,不合乎禮法,不可作為訓誡。
┃簡注┃ ①及門:入門。
②醮命于家:古代婚禮儀式中,在親迎之前,父親向兒子酌酒(兒子一飲而盡,無需回敬),并命令兒子去迎接妻子。
如《儀禮·士昏禮》所載:“父醮子,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
勖帥以敬,先妣之嗣。
若則有常。
’子曰:‘諾。
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 ┃實踐要點┃ 可參看上文“衛宣夫人”條。
晉文齊姜 ◎齊姜,齊桓公宗女①,晉文公之夫人也。
初文公與舅犯②出奔,适齊,齊桓公以宗女妻之,遇之甚善,有馬二十乘。
文公安之,曰:“人生安樂而已,誰知其他?”子犯③知文公之安齊也,欲行而患之④,與從者謀于桑下。
蠶妾⑤在焉,告姜氏,姜氏殺之,言于公子曰:“從者将以子行⑥,其聞者吾殺之矣。
公子必從,不可以貳⑦。
自子去晉,晉無甯歲。
天未亡晉,有晉國者,非子而誰?子其勉之!上帝臨子,貳必有咎⑧。
”公子曰:“吾不動,必死于此矣。
”姜曰:“不可。
《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⑨。
’夙夜征行,猶恐不及,況于懷安,将何及⑩矣?人不求及,其能及乎?”公子不聽。
姜與舅犯謀,醉,載之以行。
酒醒,公子以戈逐舅犯曰:“事有濟,則可。
不濟,吾食舅氏之肉,豈有餍哉!”遂行。
秦穆公乃以兵内?之于晉,晉人殺懷公而立之,是為文公。
迎齊姜以為夫人,遂霸天下。
呂氏曰:望以社稷之重,遂忘衽席之私,姜氏賢乎哉!晉文公愧之矣。
┃呂語今譯┃ 以社稷的重任寄望于自己的丈夫,忘卻了夫妻床笫之間的私情,姜氏是多麼的賢惠啊!晉文公應該感到慚愧。
┃簡注┃ ①宗女:同一個宗族的女兒。
②舅犯:名狐偃,字子犯,公子重耳(晉文公)的舅舅,晉國之卿。
③子犯:即舅犯。
④欲行而患之:舅犯等人想帶晉文公離開齊國,但怕他不肯離開。
⑤蠶妾:采桑養蠶的侍女。
⑥從者将以子行:舅犯等侍從想帶你離開齊國。
⑦貳:懷疑。
⑧上帝臨子,貳必有咎:臨,幸臨。
指上天将以晉國的君位賜予晉文公,若懷疑舅犯等人的計謀,不願離開齊國的話,必定會有禍害。
⑨莘莘征夫,每懷靡及:出自《詩經·小雅·皇皇者華》。
莘莘,衆多,毛詩作“”。
征夫,行人、出使者。
每懷靡及,指每個奉命出行的人若各懷私心,将無法完成使命。
⑩及:所要追求達到的目标。
?内:入,即秦穆公派軍隊護送公子重耳(晉文公)返回晉國。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了齊姜協助舅犯強行将公子重耳送回晉國的故事。
齊姜的高遠見識令人贊歎,而她為了舅犯的計謀能順利施行,竟将自己的仆人殺掉,如此則未免太過心狠手辣。
本條對現代讀者的啟發是,做人要有大局意識,不能隻是顧念眼前的兒女私情。
尤其當丈夫在重大事情上決策有所猶豫的話,妻子要主動幫忙出謀劃策,以家庭利益為目标進行權衡,引導丈夫做出正确的決策。
晉伯宗妻 ◎晉大夫伯宗賢而好以直辯淩人①。
每朝,其妻即戒之曰:“盜憎主人,民怨其上,夫子好直言,枉者惡之,禍必及矣②。
”伯宗不聽。
一日朝,以喜色歸,妻問之,伯宗曰:“吾言于朝,諸大夫皆謂我智似陽子③。
”妻曰:“實谷不華,至言不飾④。
陽子華而飾,今為覆車,子何喜焉?”伯宗曰:“吾欲飲諸大夫酒而與之語,爾試聽之。
”于是為大會,與諸大夫飲。
既飲,而問妻曰:“何若[誰優于我]?”對曰:“諸大夫莫子若也。
然民不戴上,久矣,難必及子。
子盍⑤結賢大夫以托州犂[伯宗之子]⑥。
”伯宗曰:“諾。
”乃得畢羊⑦而交之。
及栾不忌之難⑧,郤害伯宗,谮而殺之。
畢羊乃送州犂于荊,遂得免焉。
呂氏曰:邦無道,危行言遜;邦無道,免于刑戮⑨。
哲矣哉仲尼之言也!醜诋直折,自是非人,即治朝且不容,況亂世乎?故美德以成直為難,而得禍惟誠直為烈。
誠而明,庶幾免矣。
餘弗鑒于伯宗,餘竊憂之。
┃呂語今譯┃ 在邦國無道的情況下,行為要高尚嚴峻,言語要謙遜;在邦國無道的情況下,要避免刑戮之禍。
仲尼講的這些話真有智慧啊!诋斥醜惡的現象、以正直的言語折服不正之人,自以為是而非難别人,這些做法就算在安定的社會之中尚且不能被别人所容忍,更何況是在禍亂之世呢?所以說成就美德以正直為難,而招緻禍害以誠實正直最為慘烈。
做到誠實而明智,大概才能免除禍害。
我不借鑒伯宗,我為之而感到擔憂。
┃簡注┃ ①好以直辯淩人:喜歡通過直言辯論去辯駁他人。
②“盜憎主人”句:盜賊憎恨主人,百姓怨恨君上,被壓制的人必然不喜歡壓制者。
伯宗喜歡以正直的言辭去批駁他人,不正直的人被他壓制,必然會厭惡他,因而會招來禍害。
③陽子:陽處父,晉國大夫。
據《春秋左傳·文公五年》記載,陽處父從衛國返回晉國時,有一個叫甯嬴的人想跟從他做事,結果兩人還沒回到晉國,甯嬴便打消了先前的念頭獨自回家而去。
甯嬴的妻子問及原因,他說陽處父是一個華而不實的人,以後将會招緻禍亂,所以要離他而去。
最終,陽處父果然遭到了狐射姑的怨恨而被殺身亡。
④實谷不華,至言不飾:飽滿的谷子不開花,最恰當的言語不加修飾。
⑤盍:何不。
⑥以托州犂:委托别人照料兒子州犂。
⑦畢羊:《國語·晉語五》作“畢陽”,晉國的士。
⑧栾(luán)不忌之難:《國語·晉語五》作“栾弗忌”,晉國大夫,伯宗的同黨。
魯成公十五年,晉國大夫郤锜、郤犨、郤至三人加害栾弗忌,并牽連到了伯宗,所以下文說“郤害伯宗,谮而殺之”。
⑨“邦無道”句:前半句出自《論語·憲問》:“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
’”後半句出自《論語·公冶長》:“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
’”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了伯宗妻告誡丈夫的故事,再次體現了妻子作為賢内助,有規勸、督促丈夫的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呂坤在此指出了“美德以成直為難,而得禍惟誠直為烈。
誠而明,庶幾免矣”。
人們都痛恨虛僞的人,然而,表現直率的話又往往容易招緻禍害。
如伯宗好直言,最終卻遭小人陷害。
現代讀者也應以此為戒,一方面要保持誠實正直,但另一方面要謹慎言行,用智慧去應對人際交往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齊相禦妻 ◎晏子将出,有一仆為之禦,擁大蓋①,策驷馬,甚自得也。
仆歸,其妻怒曰:“宜矣,子之卑且賤也。
晏子長②不滿三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
吾從門間觀其志氣,恂恂自下③,思念深矣。
今子身長八尺,為之仆禦,乃洋洋自滿,妾甚羞之。
”其夫謝,請改。
妻曰:“子果改圖,是懷晏子之智而加以八尺之長也。
夫躬仁義,事明主,其名必揚矣。
”夫乃深自謙遜,嘗若不足。
晏子怪而問之,具以實對。
于是晏子言諸景公,以為大夫,顯其妻以為命婦④。
呂氏曰:齊相禦妻,仆人之婦也。
其善觀晏子善言德行,有士君子所不及者。
彼奴顔婢膝,得之昏夜,而白晝通衢,志驕意滿,是人也,何足辱人齒頰?獨恨其妻不得見,即見之,亦未必羞。
何者?彼固無所觀而感也。
三複命婦語,當亦汗顔。
┃呂語今譯┃ 齊國國相禦者之妻,是仆人的妻子。
她善于觀察晏子的善言德行,有士君子也比不上的地方。
有些人奴顔婢膝,在昏夜稍有所得,在白天就滿大街地展示自己的驕傲自滿,對于這種人,人們又何足挂齒呢?隻恨他們的妻子看不見他們卑躬屈膝的醜态,即使看見了,她們也未必感到羞愧。
為什麼呢?她們本來也看不出什麼是非好壞而能有所感觸。
若這些奴顔婢膝的人再三回顧命婦的話語,也應當會慚愧得汗流滿臉。
┃簡注┃ ①大蓋:車上的傘蓋。
②長:身高。
③恂恂自下:恂恂,小心謹慎的樣子。
自下,自以為下,即謙虛。
④命婦:受封的婦人。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了齊相禦者之妻激勵丈夫成才的故事。
可參閱上文“嘉言”部分《孟子》中的“齊人有一妻一妾”條。
陶答子妻 ◎陶答子①治陶三年,名譽不興,家富三倍,其妻數谏不從。
居五年,從車百乘歸休,宗人擊牛②而賀之,其妻獨抱兒泣。
姑怒曰:“何不祥也!”婦曰:“夫子能薄而官大,是謂嬰害;無功而家昌,是謂積殃。
昔楚令尹子文③之治國也,國富家貧,君敬民戴,故福結于子孫,名垂于後世。
今夫子不然,貪富務大,不顧後害。
妾聞南山玄豹,霧隐七日而不下食,欲澤其毛以成文章④也,故藏而遠害。
犬彘⑤不擇食以肥其身,立而須[待也]死。
夫子治陶,家富國貧,上下棄之,敗亡見矣。
願與少子俱脫。
”姑怒,逐之。
處期年,答子有罪,誅。
母以老得免,無所依附,婦乃歸養之,終其天年。
呂氏曰:安危利災,此舉世丈夫所暗⑥,不獨一答子也。
不意婦人乃審于利害之機,而獨有敗亡之懼,卒如所言。
吾錄之以為仕者之戒,又以愧世之婦人,見其夫财貨盈室而心喜色動者。
┃呂語今譯┃ 以危為安,以災為利,這是世上所有的男子都可能會犯下的昏庸愚昧的過錯,不隻答子一個人會這樣。
想不到,答子的妻子作為婦人能明察利害關系,唯有她能畏懼即将到來的敗亡,答子最終也像她說的那樣獲罪而亡。
我摘錄這個故事,用來作為出仕之人的訓誡,又用來警示世上那些看到丈夫财富滿屋就高興得眉飛色舞的婦人,讓她們心中感到慚愧。
┃簡注┃ ①陶答子:陶,地名,今屬山東省。
答子,治理陶邑的大夫。
②宗人擊牛:宗人,族人。
擊牛,殺牛,即宰牛為食,以慶賀答子榮歸故裡。
③楚令尹子文:令尹,楚國官職名,相當于相。
令尹子文治理楚國時以賢明著稱。
④文章:斑紋。
⑤彘(zhì):豬。
⑥暗(àn):昏庸愚昧。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陶答子妻以義規勸丈夫,不聽而請去的故事。
陶答子妻深明大義,屢次勸谏,不聽而去,這是有“智”。
而夫家敗亡後,又親自撫養驅逐自己出門的婆婆,這是有“義”。
陶答子妻有“智”有“義”,實在值得後人借鑒。
可參閱上文“嘉言”部分《孟子》中的“齊人有一妻一妾”條。
蓋将之妻 ◎戎①伐蓋[音閣,國名],殺其君,令②于蓋群臣曰:“敢有自殺者,妻子盡誅。
”丘子自殺,人救之,不得③。
既歸,其妻謂之曰:“吾聞将勇而不果生④,故民盡力而不畏死,是以戰勝攻取,存國安君。
夫戰而無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
今軍敗君死,子獨何生?忠孝忘于身,歸将安往?”丘子曰:“蓋小戎大,吾力畢能盡⑤,固将死也,而以救免。
”其妻曰:“前日有救,今又何也?”丘子曰:“吾非愛身也,戎令曰‘自殺者誅及妻子’。
”其妻曰:“吾聞之,主憂臣辱,主辱臣死。
今君死而子在,可謂義乎?多殺士民,不得存國而自活,可謂仁乎?憂妻子而忘仁義,背故君而事強暴⑥,可謂忠乎?人無忠愛之心,仁義之行,可謂賢乎?《周書》曰:‘先君而後臣,先父母而後兄弟,先兄弟而後交友,先交友而後妻子。
’妻子,私愛也;
節婦求死,惟恐不得,故為之辭耳。
百世而下,其骨猶香,何止肉美哉! ┃呂語今譯┃ 婦人長得又肥又黑的吃起來味道比較鮮美,我之前從來沒有聽過這種說法。
節婦劉氏為了求得代夫而死,隻恐不得遂願,因此僞造了這些話而已。
劉氏的節義足以流芳百世,百年之後,她的骨頭依然是香的,又何止肉是甜美的呢! ┃簡注┃ ①至正:至正(公元1341—1368)為元順帝使用的年号,是元朝末年的最後一個年号。
②房山縣:地名,今屬北京市。
③大饑:大型的饑荒。
④遽(jù)往:遽,立即。
往,前往。
善歌婦人 ◎南中①有大帥②,貴而驕侈,有善歌婦人頗有色,帥愛之,召與私,不從。
帥以他故③殺其夫,而置婦于别室④,多具金珠绮繡以悅之。
逾年,帥入其室,婦亦欣然接待,情甚婉戀⑤。
及就榻,婦忽出白刃于袖中,斫⑥帥,帥絕裾而走⑦,遣人執之,已自斷其頭矣。
呂氏曰:善歌婦人,貧賤者流也。
大帥貴矣,矧⑧踰年之久,珠繡之多,何節不變?何念不移?而婦人報夫之心堅如一日,刺仇不克,竟自斷其首焉。
烈哉節婦!事雖不克,而心則已盡矣。
彼慷慨殺身于須臾者,得無遺恨乎。
┃呂語今譯┃ 善于唱歌的婦人,大概是貧賤人家。
大帥是富貴人家,況且經過了好幾年,他送上了這麼多的珠寶錦繡,有哪個女子的貞節能依舊不變呢?有哪個女子的想法能依舊不改呢?而這個婦人為丈夫報仇的心意卻堅定不移、多年如一日,後來刺殺仇人沒有成功,最終砍斷了自己的頭。
這個節婦是多麼的剛烈啊!雖然報仇的事沒有成功,但心意卻已經盡到了。
她在頃刻之間慷慨自殺,心中應該沒有什麼遺恨了吧。
┃簡注┃ ①南中:今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一帶。
②大帥:軍隊的主将。
③他故:其他的理由。
④别室:正室以外的房間。
⑤婉戀:纏綿依戀。
⑥斫(zhuó):砍。
⑦絕裾而走:裾,衣服的下擺。
弄斷衣服下擺而逃走。
⑧矧(shěn):況且。
┃實踐要點┃ “楚昭越姬”“杞梁之妻”“皇甫規妻”“荀氏歸陰”“京婦代夫”“周迪之妻”“梁氏重生”“譚氏八磚”“撒合辇妻”“潘氏投火”“趙運使妾”“翠哥代死”“善歌婦人”等十三條是死節之婦的事迹,其中大部分為了守節而死,也有部分為了丈夫而死,對于現代讀者而言,其節烈而其行僻。
如呂坤所說,“臨難不奪之謂節,茹苦不變之謂節,持一念以終身之謂節”,現代讀者可以借鑒學習她們臨難不奪、茹苦不變、持一念以終身的精神。
共世子妻 ◎衛共姜者,衛世子共伯①之妻也。
既嫁,而共伯蚤死,共姜守義。
父母欲奪而嫁之,共姜不許,作《柏舟》之詩,曰:“泛彼柏舟,在彼中河。
髧[音膽]彼兩髦,寔維我儀[匹也]。
之[至也]死矢[誓也]靡[無也]他[别心]。
母也天[恩我如天]隻,不諒[體察]人隻。
”至死守節,不複再嫁。
呂氏曰:從一,妻道也。
守志不更夫,中道也。
自殺以殉[音巽],則賢者之過耳。
餘故表共姜以為嫠婦②之法。
┃呂語今譯┃ 專從一夫,這是人妻之道。
持守心志不更換丈夫,這是中正之道。
若丈夫死後自殺以殉情,這便是賢惠婦人的過當做法了。
為此,我表彰共姜,把她作為寡婦們的榜樣。
┃簡注┃ ①衛世子共伯:名餘,衛僖侯之子。
②嫠(lí)婦:寡婦。
┃實踐要點┃ 在古代社會,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卻要求女子從一而終,這種男女不平等的禮法要求與現代社會不相适應,不值得現代讀者借鑒。
從詩中可以看出共姜不複再嫁是對愛情的忠貞不渝,這種發自内心的真切情感實在讓人贊歎。
此外,正如呂坤所指出的,“自殺以殉,則賢者之過耳”,切勿因為愛人的離去而自尋短見、迷失自我。
真正的愛情并不需要用死亡作證,思緒不滅,安度餘生,這反而能讓逝者安息。
衛宣夫人 ◎夫人者,齊侯之女也,嫁于衛。
至城門,而衛君死。
保母曰:“可以還①矣。
”不聽,遂入。
持三年之喪畢,弟立,請曰:“衛,小國也,不容二庖②,請願同庖。
”不聽,衛君使人愬③于齊,齊兄弟從之,使人告女。
女終不聽,乃作詩曰:“我心匪石,不可轉也。
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異爨④獨居,潔守終身。
呂氏曰:王侯之女不再聘,齊女以禮嫁衛宣公,卿士送之,媵妾從之矣。
既至衛門,歸将安往?守于齊,不若守于衛之有名也。
是時諸侯嬻禮,上烝⑤下淫,恬⑥不為異,甚有子頑不烝宣姜而齊侯強之者⑦。
況此女之來,未成為婦,可與少主同室乎?卒之異爨終身,不失令譽,女也賢乎哉! ┃呂語今譯┃ 王侯的女兒不能改嫁,齊侯的女兒以合乎禮法的方式嫁給衛宣公,齊國的卿士去送她,媵妾們也陪嫁過去。
已經到了衛國的城門,要返回的話去哪裡好呢?在齊國守寡,不如在衛守寡那樣有貞節的名聲。
當時各國諸侯亵渎禮法,上下通奸,大家安然處之,不認為有什麼奇怪的,甚至還有子頑不願與宣姜通奸,卻被齊侯強制施行的事例。
況且這個女子剛來衛國,還沒有失去童貞成為人婦,難道可以和新繼位的少主同處一室嗎?她最終一輩子都堅持分開爐竈吃飯,沒有失去好的聲譽,這個女子是多麼的賢良啊! ┃簡注┃ ①還:歸還。
②庖:廚房。
此處說“不容二庖、請願同庖”為托辭,實際上是想讓衛宣夫人改嫁給新繼位的衛君。
③愬:同“訴”,訴說。
④異爨(cuàn):爨,爐竈。
異爨,即分開爐竈做飯,不使用同一個庖廚。
⑤烝:上淫,下與上通奸。
⑥恬:安然。
⑦子頑不烝宣姜而齊侯強之者:子頑烝宣姜之事見上文“善言”部分“古語”中“女有五不取”條簡注。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衛宣夫人新婚之日遭逢噩耗,卻仍恪守婦節,守潔終身。
對于現代讀者而言,其義可敬,其情可憫,然而其事難行。
值得現代讀者借鑒學習的是她堅守禮節、嚴防男女之别的精神。
梁寡割鼻 ◎高行者,梁①之寡婦也,榮于色,美于行。
夫早死,不嫁。
梁貴人②争欲取之,不能得。
梁王聞之,使相聘焉,再三往③。
高行曰:“妾夫不幸,先狗馬填溝壑④,妾養其幼孤,勢難他适。
且婦人之義,一醮不改⑤,忘死而貪生,棄義而從利,何以為人?”乃援鏡持刀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弱之重孤也。
且王之求妾者,非以色耶?刑餘之人,殆可釋矣。
”相以報王,王乃免其丁徭⑥,号曰“高行”。
呂氏曰:王侯不能奪其守,況卿大夫乎?堅于金石,凜若冰霜,吾于梁寡見之。
┃呂語今譯┃ 王侯也不能改變她的操守,更何況卿大夫呢?(守節之心)比金石還要堅硬,(拒絕再婚)比冰霜還要寒冷,我從梁寡婦身上能看到這些義行。
┃簡注┃ ①梁:梁國。
②貴人:貴族子弟。
③再三往:前往了三次。
④先狗馬填溝壑:古人挖溝壑來填埋處理屍體,“填溝壑”即死亡的婉轉說法。
而所謂“先狗馬填溝壑”,本來狗馬的壽命比人的壽命要短,而比狗馬死得還早,即短命早夭。
⑤一醮(jiào)不改:醮,古代婚禮中的敬酒儀式,此處指代婚禮。
即進行婚禮嫁人之後便不再改嫁他人。
⑥丁徭:徭,徭役。
古代每戶人家要選派壯丁參與勞役。
令女毀形 ◎魏①夏侯氏,名令女。
方②适曹文叔③,而文叔死。
令女年少無子,父母欲嫁之,令女乃斷發為信。
後曹氏滅族,父母以其無依,必欲嫁之。
令女又截其兩耳,斷其鼻,以死自誓,蒙被而卧,流血滿床席。
家人歎而謂之曰:“人生世間,如輕塵栖弱草④耳,何辛苦如是?且夫家夷滅已盡,守此欲誰為哉?”令女曰:“吾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
曹氏前盛之時,尚欲保終,況今衰亡,何忍棄之?禽獸之行,吾豈為乎?” 呂氏曰:曹爽之族赤矣⑤,獨令女在,父母是依,蓋朝夕以必嫁為心者也。
設令女不毀其形,使不可嫁,甯免奪志之謀乎?令女苦節,蓋不得已耳。
後之守義者,倘親志可回,則全面目以見亡人,安用自殘為哉! ┃呂語今譯┃ 曹爽的族人幾乎被誅殺一空,隻剩下夏侯令女幸免于難,她隻能依賴她的父母,因此她父母早晚都想着讓她一定要改嫁。
假設令女不毀壞自己的身體容顔使得不能改嫁,難道有其他方法能免除父母讓她改嫁的圖謀嗎?令女為了守節而遭受毀壞形體之苦,這是不得已的做法。
以後的守義婦女,倘若父母雙親逼婚的心志可以改變的話,則應當保全自己的面目以待死後再會亡夫,用不着自殘形軀啊! ┃簡注┃ ①魏:魏國。
②方:剛剛。
③曹文叔:曹爽的堂弟,早卒。
④輕塵栖弱草:輕微的塵土栖身于孱弱的小草之上,比喻人生輕薄,經不起風吹雨打般的艱辛。
⑤曹爽之族赤矣:曹爽,字昭伯,曹真之子。
魏明帝時,曹爽曆任散騎侍郎、武衛将軍。
明帝病重時,拜曹爽為大将軍,與司馬懿共輔政事。
其後,司馬懿發動政變,曹爽被迫免官讓權,随即被殺、滅族。
赤,空盡無物,指曹爽的族裔被滅絕一空。
行義桓嫠 ◎劉長卿,妻桓氏,生男五歲,而長卿卒。
桓氏防遠嫌疑,不肯歸甯,兒年十五,夭死,桓氏慮不免①,乃割其耳以自誓。
鄰婦相與愍之,謂曰:“夫亡子死,無以養節,何貴義輕身若此哉?”對曰:“昔我先君五更②,學為儒宗,尊為帝師。
五更以來,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雲:‘無忝爾祖,聿修厥德③。
’是以預自刑剪,以明我情④。
”沛相王吉上奏,高行,顯其門闾⑤,号曰“行義桓嫠”。
呂氏曰:桓氏寡居守禮,十年不歸甯,可謂遠嫌之至矣。
禮有“大歸女,喪與在室同”之文⑥。
桓也即依父母家,何害哉?胡⑦天不福有德,竟令不嗣?至所稱不辱先人,則錫光乃父,家教所從來矣。
┃呂語今譯┃ 桓氏獨居守禮,十年不回娘家,可以說是把遠離嫌疑做到了極緻。
禮法條文規定,婦女遭父喪後被出休返回娘家,其所遵守的喪服制度與在家未嫁的女子相同。
據此,桓氏即使回去父母家裡住,又有什麼問題呢?為什麼上天不福蔭有德之人,最終讓桓氏沒有子嗣呢?至于她所說的不能讓祖先受辱,則能讓她的父親感到光榮,這是桓氏家族重視家庭教育的結果。
┃簡注┃ ①不免:不能免于被勸改嫁。
②先君五更:指桓氏的高祖父桓榮。
桓榮,字春卿,漢代經學大師。
桓榮在光武帝時入宮教授太子劉莊,其後被任命為太常。
劉莊(漢明帝)即位後,對桓榮尊以師禮,其後拜之為五更。
古人把德高望重的長者尊奉為三老、五更。
據《白虎通義·鄉射》,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用以宣揚孝悌之德。
三老,指“明于天地人之道而老”,五更,指“明于五行之道而更事”。
③無忝(tiǎn)爾祖,聿(yù)修厥德:忝,辱。
聿,述。
詩句的大意是,不要有愧于你的祖先,應當傳承、修持祖上傳下來的德行家風。
《詩經·大雅·文王》作“無念爾祖,聿修厥德”。
④預自刑剪,以明我情:在沒有被逼婚之前剪割自己的耳朵,以表明自己誓不改嫁的情志。
⑤顯其門闾:即旌其門闾,見上文“楊香搤虎”條簡注。
⑥禮有“大歸女,喪與在室同”之文:大歸女,即返回娘家、永不回夫家的女子。
根據古代禮法,婦女遭父喪後被出休返回娘家,其所遵守的喪服制度與在家未嫁的女子相同。
詳見《儀禮注疏·喪服》關于經文“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三年”的注疏。
此外,明代律例也規定已嫁被出而返回娘家的女子,要為父母服斬衰三年,與在室的女子相同(見《明代律例彙編》)。
換言之,女子被出之後返回娘家居住,是禮法所允許的,而且其地位和在家未嫁之女相若。
此處呂坤說禮有“大歸女,喪與在室同”之文,或是指禮法文獻中有意思相關的條文,而非确引其文。
⑦胡:疑問詞,為什麼。
房氏截耳 ◎魏溥妻房氏,貴鄉①太守②房湛之女也。
幼有烈操,年十六而溥疾,且③卒,謂之曰:“死不足恨,但母寡家貧,赤子未歲,抱恨于黃垆④耳。
”房垂泣對曰:“幸承先人餘訓,出事⑤君子,義在諧老,有志不從⑥,命也。
今夫人在堂,弱子襁褓,不能以身相從,而多⑦君長往⑧之恨,何以妾為?君其瞑目。
”溥卒,将大斂,房氏操刀割左耳,投之棺中,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⑨。
”流血淋漓。
姑劉氏,辍哭而謂曰:“何至于此?”對曰:“新婦年少,不幸早寡,寔⑩慮父母未諒至情,持此自誓耳。
”聞者莫不感怆。
竟守志終身。
呂氏曰:房氏年才十六耳,撫孤養母,守節終身,豈不難哉?割耳投棺,一以成永訣之信,一以息奪嫁之謀,貞婦之心,金石同砺矣。
┃呂語今譯┃ 房氏的年齡才十六歲,要撫養孩子、奉養婆婆,一輩子持守貞節,豈不很難嗎?她割下自己的耳朵投入丈夫棺材之中,一來用以為與丈夫死别的信物,二來用以止息父母逼迫她改嫁的圖謀,貞節婦人的心志堅定不移,可以和金石互相磨砺。
┃簡注┃ ①貴鄉:地名,今屬河北省。
②太守:官職名,秦置郡守,漢景帝時改名為太守,為一郡最高的行政長官。
③且:将。
④黃垆:黃泉。
⑤出事:出嫁奉事。
⑥有志不從:有與子偕老的志向卻未能從願。
⑦多:增加。
⑧長往:死亡的委婉說法。
⑨相期泉壤:死後相約在黃泉之下。
⑩寔(shí):同“是”,指代割耳之事。
李氏斷臂 ◎王凝家青、齊①間,為虢州司戶參軍②,以疾卒于官。
家素貧,一子尚幼。
妻李氏,攜其子,負凝遺骸以歸。
東過開封,止于旅舍,主人不納。
李氏顧天色已暮,不肯去。
主人牽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恸曰:“我為婦人,不能守節,而此手為人所執耶!”即引斧自斷其臂,見者為之歎惜。
開封尹③聞之,白其事于朝,厚恤李氏,而笞④其主人。
呂氏曰:男女授受不親,故嫂溺始援之手,苟不至溺,兩手不相及也。
李氏以引臂為污,遂引斧斷之,豈不痛楚?義氣所激,禮重于身故耳。
可為婦人遠别之法。
┃呂語今譯┃ 禮法規定男女之間授受不親,因此當嫂子溺水時才能伸手去援救,若不到溺水的境地,男女兩人的手不能相碰。
李氏把男子牽引自己的手臂看作是污辱自己,于是用斧頭把自己的手砍斷,難道不會感到痛楚嗎?這是心中的正義之氣被激發,把禮法看得比自己的身體更為重要的緣故。
這種嚴守禮法的精神可被婦人所效法,遠離男女無别的境地。
┃簡注┃ ①青、齊:地名,青州、齊州今屬山東省。
②虢州司戶參軍:虢州,地名,今屬河南省。
③尹:行政長官。
④笞(chī):鞭笞。
┃實踐要點┃ “梁寡割鼻”“令女毀形”“行義桓嫠”“房氏截耳”“李氏斷臂”五條大意相同,都是講述守節婦女毀傷自己的身體以明心志。
《孝經》有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這些婦女為節義而毀傷身體、遺憂父母,實在讓人痛心!這些過激的行為,不值得現代讀者借鑒。
另外,這些條目也提醒為人父母者,勸說女兒改嫁時要注意運用合适的方式,而女兒心志堅定的話,也不能加以強迫,否則後果更加不堪設想。
王氏毀容 ◎王氏,睢陽①人,趙子乙之妻也。
子乙蚤死,王氏誓不改嫁。
靖康之亂②,自以年少有姿,名節難保,乃以垔土③塗面,鬅頭散足④,負姑,攜幼子,避地而南,人無犯之者。
流離四年,至溫陵⑤,徙居于蒲⑥,終身清白。
呂氏曰:冶容誨淫,王氏知之矣。
西施為無鹽,豈不在我?奈何以一面目,賈一身之禍哉?烈女智謀及此,誠可悲矣!吾表王氏,以為美婦女避亂之法。
┃呂語今譯┃ 女子妖冶的容貌容易引起男子淫邪的念頭,王氏深知這個道理。
把好看的西施打扮成醜陋的無鹽,難道不是自己可以控制掌握的嗎?為什麼要為了面目的好看,而招來自身的禍患呢?烈女王氏的智謀要用在這些地方,實在讓人感到可悲啊!我表彰王氏的事迹,把這作為美麗婦女逃避禍亂的方法。
┃簡注┃ ①睢陽:地名,今屬河南省。
②靖康之亂:宋欽宗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金兵攻陷首都汴京,俘徽宗、欽宗等數千人,北宋覆亡,是為“靖康之亂”。
③垔(yīn)土:泥土。
④鬅(péng)頭散足:鬅頭,披散頭發。
散足,赤腳。
⑤溫陵:地名,今屬福建省。
⑥蒲:地名,今屬福建省。
┃實踐要點┃ 上文提到,節婦為了守身明志而自殘身體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而本條王氏遭逢亂世,機智地掩飾自己姣好的面容,免遭歹徒施暴,這種做法則值得後人借鑒。
尤其在現代社會,雖然社會治安環境相對較好,但大衆媒體鼓吹女性要追求容顔之美、身體之美、性感之美,大多數女性出門必定化妝打扮,有的還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這便容易引起好色狂徒的注意,給自己招來不虞之禍。
現代女性不妨借鑒王氏的用心,在衣着打扮上多留心眼,以大方得體為原則,不要過于追求性感暴露,以規避好色之徒的侵犯。
李氏恨夢 ◎鄭廉,唐人。
妻李氏,年十七,嫁廉,一歲而廉死。
李守志不移,夜夢一男子求為妻。
初不許,後數夜夢之。
李曰:“豈容貌猶妍,招此邪魔耶?”即斷發垢面,塵膚敝衣,自是不複夢。
備嘗甘苦,守節終身,刺史白①其操,号“堅正節婦”。
呂氏曰:夢非真也,苟不失真,夢亦何害?李氏猶然為恨,而毀容以絕夢焉。
如此貞心,即燕雀當不入門,何物男子,敢生邪念哉?朱淑貞有詩雲:“夢入陽台不奈醒②。
”彼固有夫也,猶雲雲,吾為恥之。
┃呂語今譯┃ 夢境并非真實的,若是夢中發生的事情不會影響到真實世界,發夢又有什麼害處呢?李氏尚且以夢見男子追求為恨,而自毀容顔以斷絕不正的夢境。
擁有像這樣貞正的心志,即使是燕雀也不會飛入她的家門,哪一個男子,還敢心生邪念呢?朱淑貞有句詩說:“夢入陽台不奈醒。
”她本來就有丈夫了,還寫詩說夢到與情人交歡不願醒來,我為之感到羞恥。
┃簡注┃ ①白:彰明。
②夢入陽台不奈醒:宋玉《高唐賦》雲:“昔者先王嘗遊高唐,怠而晝寝,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聞君遊高唐,願薦枕席。
’王因幸之。
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岨,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
’”朱淑貞化用上述典故,描繪夢會情人并與之交歡的意境。
由于她是有夫之婦,因此呂坤對之進行了譴責。
┃實踐要點┃ 和“王氏毀容”條相似,李氏毀壞自己的容貌,以求保全貞節。
盡管夢中求親,事涉離奇,但她守持節義的精神是讓人尊敬的。
至于呂坤提到的朱淑貞,身為有夫之婦,卻夢入陽台與情人交歡,用現代的話說就是精神上出了軌,而出軌的原因是婚姻生活不如意。
這也再次提醒了現代讀者,要考慮清楚自己的婚姻大事,謹慎擇偶,不然夫妻之間可能出現感情不和、吵架、婚外情等問題,容易斷送自己的終身幸福。
江文鑄妻 ◎江文鑄妻,範妙元,年二十一,歸于江。
及門①,未合卺[音謹,一匏兩開],夫忽以痫[音賢,風疾]疾卒。
範曰:“入江氏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家,潔身守志,卒年九十五。
呂氏曰:妙元雖不成為婦,然已醮命于家②,親迎入門矣。
且守志終身,不失為聖人之道。
彼許聘在室,而赴哭從死,則鐘情過禮,不可為訓者也。
┃呂語今譯┃ 妙元雖然還沒正式成為江家的婦人,然而已經完成了醮命于家、親迎入門的婚禮儀式了。
而且,她一輩子持守貞節的志向,這不失為聖人之道。
有些已經訂下了婚事但還沒舉行親迎儀式的在家閨女,卻為了未婚夫而恸哭送死,這種做法便用情過度,不合乎禮法,不可作為訓誡。
┃簡注┃ ①及門:入門。
②醮命于家:古代婚禮儀式中,在親迎之前,父親向兒子酌酒(兒子一飲而盡,無需回敬),并命令兒子去迎接妻子。
如《儀禮·士昏禮》所載:“父醮子,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
勖帥以敬,先妣之嗣。
若則有常。
’子曰:‘諾。
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 ┃實踐要點┃ 可參看上文“衛宣夫人”條。
晉文齊姜 ◎齊姜,齊桓公宗女①,晉文公之夫人也。
初文公與舅犯②出奔,适齊,齊桓公以宗女妻之,遇之甚善,有馬二十乘。
文公安之,曰:“人生安樂而已,誰知其他?”子犯③知文公之安齊也,欲行而患之④,與從者謀于桑下。
蠶妾⑤在焉,告姜氏,姜氏殺之,言于公子曰:“從者将以子行⑥,其聞者吾殺之矣。
公子必從,不可以貳⑦。
自子去晉,晉無甯歲。
天未亡晉,有晉國者,非子而誰?子其勉之!上帝臨子,貳必有咎⑧。
”公子曰:“吾不動,必死于此矣。
”姜曰:“不可。
《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⑨。
’夙夜征行,猶恐不及,況于懷安,将何及⑩矣?人不求及,其能及乎?”公子不聽。
姜與舅犯謀,醉,載之以行。
酒醒,公子以戈逐舅犯曰:“事有濟,則可。
不濟,吾食舅氏之肉,豈有餍哉!”遂行。
秦穆公乃以兵内?之于晉,晉人殺懷公而立之,是為文公。
迎齊姜以為夫人,遂霸天下。
呂氏曰:望以社稷之重,遂忘衽席之私,姜氏賢乎哉!晉文公愧之矣。
┃呂語今譯┃ 以社稷的重任寄望于自己的丈夫,忘卻了夫妻床笫之間的私情,姜氏是多麼的賢惠啊!晉文公應該感到慚愧。
┃簡注┃ ①宗女:同一個宗族的女兒。
②舅犯:名狐偃,字子犯,公子重耳(晉文公)的舅舅,晉國之卿。
③子犯:即舅犯。
④欲行而患之:舅犯等人想帶晉文公離開齊國,但怕他不肯離開。
⑤蠶妾:采桑養蠶的侍女。
⑥從者将以子行:舅犯等侍從想帶你離開齊國。
⑦貳:懷疑。
⑧上帝臨子,貳必有咎:臨,幸臨。
指上天将以晉國的君位賜予晉文公,若懷疑舅犯等人的計謀,不願離開齊國的話,必定會有禍害。
⑨莘莘征夫,每懷靡及:出自《詩經·小雅·皇皇者華》。
莘莘,衆多,毛詩作“”。
征夫,行人、出使者。
每懷靡及,指每個奉命出行的人若各懷私心,将無法完成使命。
⑩及:所要追求達到的目标。
?内:入,即秦穆公派軍隊護送公子重耳(晉文公)返回晉國。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了齊姜協助舅犯強行将公子重耳送回晉國的故事。
齊姜的高遠見識令人贊歎,而她為了舅犯的計謀能順利施行,竟将自己的仆人殺掉,如此則未免太過心狠手辣。
本條對現代讀者的啟發是,做人要有大局意識,不能隻是顧念眼前的兒女私情。
尤其當丈夫在重大事情上決策有所猶豫的話,妻子要主動幫忙出謀劃策,以家庭利益為目标進行權衡,引導丈夫做出正确的決策。
晉伯宗妻 ◎晉大夫伯宗賢而好以直辯淩人①。
每朝,其妻即戒之曰:“盜憎主人,民怨其上,夫子好直言,枉者惡之,禍必及矣②。
”伯宗不聽。
一日朝,以喜色歸,妻問之,伯宗曰:“吾言于朝,諸大夫皆謂我智似陽子③。
”妻曰:“實谷不華,至言不飾④。
陽子華而飾,今為覆車,子何喜焉?”伯宗曰:“吾欲飲諸大夫酒而與之語,爾試聽之。
”于是為大會,與諸大夫飲。
既飲,而問妻曰:“何若[誰優于我]?”對曰:“諸大夫莫子若也。
然民不戴上,久矣,難必及子。
子盍⑤結賢大夫以托州犂[伯宗之子]⑥。
”伯宗曰:“諾。
”乃得畢羊⑦而交之。
及栾不忌之難⑧,郤害伯宗,谮而殺之。
畢羊乃送州犂于荊,遂得免焉。
呂氏曰:邦無道,危行言遜;邦無道,免于刑戮⑨。
哲矣哉仲尼之言也!醜诋直折,自是非人,即治朝且不容,況亂世乎?故美德以成直為難,而得禍惟誠直為烈。
誠而明,庶幾免矣。
餘弗鑒于伯宗,餘竊憂之。
┃呂語今譯┃ 在邦國無道的情況下,行為要高尚嚴峻,言語要謙遜;在邦國無道的情況下,要避免刑戮之禍。
仲尼講的這些話真有智慧啊!诋斥醜惡的現象、以正直的言語折服不正之人,自以為是而非難别人,這些做法就算在安定的社會之中尚且不能被别人所容忍,更何況是在禍亂之世呢?所以說成就美德以正直為難,而招緻禍害以誠實正直最為慘烈。
做到誠實而明智,大概才能免除禍害。
我不借鑒伯宗,我為之而感到擔憂。
┃簡注┃ ①好以直辯淩人:喜歡通過直言辯論去辯駁他人。
②“盜憎主人”句:盜賊憎恨主人,百姓怨恨君上,被壓制的人必然不喜歡壓制者。
伯宗喜歡以正直的言辭去批駁他人,不正直的人被他壓制,必然會厭惡他,因而會招來禍害。
③陽子:陽處父,晉國大夫。
據《春秋左傳·文公五年》記載,陽處父從衛國返回晉國時,有一個叫甯嬴的人想跟從他做事,結果兩人還沒回到晉國,甯嬴便打消了先前的念頭獨自回家而去。
甯嬴的妻子問及原因,他說陽處父是一個華而不實的人,以後将會招緻禍亂,所以要離他而去。
最終,陽處父果然遭到了狐射姑的怨恨而被殺身亡。
④實谷不華,至言不飾:飽滿的谷子不開花,最恰當的言語不加修飾。
⑤盍:何不。
⑥以托州犂:委托别人照料兒子州犂。
⑦畢羊:《國語·晉語五》作“畢陽”,晉國的士。
⑧栾(luán)不忌之難:《國語·晉語五》作“栾弗忌”,晉國大夫,伯宗的同黨。
魯成公十五年,晉國大夫郤锜、郤犨、郤至三人加害栾弗忌,并牽連到了伯宗,所以下文說“郤害伯宗,谮而殺之”。
⑨“邦無道”句:前半句出自《論語·憲問》:“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
’”後半句出自《論語·公冶長》:“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
’”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了伯宗妻告誡丈夫的故事,再次體現了妻子作為賢内助,有規勸、督促丈夫的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呂坤在此指出了“美德以成直為難,而得禍惟誠直為烈。
誠而明,庶幾免矣”。
人們都痛恨虛僞的人,然而,表現直率的話又往往容易招緻禍害。
如伯宗好直言,最終卻遭小人陷害。
現代讀者也應以此為戒,一方面要保持誠實正直,但另一方面要謹慎言行,用智慧去應對人際交往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齊相禦妻 ◎晏子将出,有一仆為之禦,擁大蓋①,策驷馬,甚自得也。
仆歸,其妻怒曰:“宜矣,子之卑且賤也。
晏子長②不滿三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
吾從門間觀其志氣,恂恂自下③,思念深矣。
今子身長八尺,為之仆禦,乃洋洋自滿,妾甚羞之。
”其夫謝,請改。
妻曰:“子果改圖,是懷晏子之智而加以八尺之長也。
夫躬仁義,事明主,其名必揚矣。
”夫乃深自謙遜,嘗若不足。
晏子怪而問之,具以實對。
于是晏子言諸景公,以為大夫,顯其妻以為命婦④。
呂氏曰:齊相禦妻,仆人之婦也。
其善觀晏子善言德行,有士君子所不及者。
彼奴顔婢膝,得之昏夜,而白晝通衢,志驕意滿,是人也,何足辱人齒頰?獨恨其妻不得見,即見之,亦未必羞。
何者?彼固無所觀而感也。
三複命婦語,當亦汗顔。
┃呂語今譯┃ 齊國國相禦者之妻,是仆人的妻子。
她善于觀察晏子的善言德行,有士君子也比不上的地方。
有些人奴顔婢膝,在昏夜稍有所得,在白天就滿大街地展示自己的驕傲自滿,對于這種人,人們又何足挂齒呢?隻恨他們的妻子看不見他們卑躬屈膝的醜态,即使看見了,她們也未必感到羞愧。
為什麼呢?她們本來也看不出什麼是非好壞而能有所感觸。
若這些奴顔婢膝的人再三回顧命婦的話語,也應當會慚愧得汗流滿臉。
┃簡注┃ ①大蓋:車上的傘蓋。
②長:身高。
③恂恂自下:恂恂,小心謹慎的樣子。
自下,自以為下,即謙虛。
④命婦:受封的婦人。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了齊相禦者之妻激勵丈夫成才的故事。
可參閱上文“嘉言”部分《孟子》中的“齊人有一妻一妾”條。
陶答子妻 ◎陶答子①治陶三年,名譽不興,家富三倍,其妻數谏不從。
居五年,從車百乘歸休,宗人擊牛②而賀之,其妻獨抱兒泣。
姑怒曰:“何不祥也!”婦曰:“夫子能薄而官大,是謂嬰害;無功而家昌,是謂積殃。
昔楚令尹子文③之治國也,國富家貧,君敬民戴,故福結于子孫,名垂于後世。
今夫子不然,貪富務大,不顧後害。
妾聞南山玄豹,霧隐七日而不下食,欲澤其毛以成文章④也,故藏而遠害。
犬彘⑤不擇食以肥其身,立而須[待也]死。
夫子治陶,家富國貧,上下棄之,敗亡見矣。
願與少子俱脫。
”姑怒,逐之。
處期年,答子有罪,誅。
母以老得免,無所依附,婦乃歸養之,終其天年。
呂氏曰:安危利災,此舉世丈夫所暗⑥,不獨一答子也。
不意婦人乃審于利害之機,而獨有敗亡之懼,卒如所言。
吾錄之以為仕者之戒,又以愧世之婦人,見其夫财貨盈室而心喜色動者。
┃呂語今譯┃ 以危為安,以災為利,這是世上所有的男子都可能會犯下的昏庸愚昧的過錯,不隻答子一個人會這樣。
想不到,答子的妻子作為婦人能明察利害關系,唯有她能畏懼即将到來的敗亡,答子最終也像她說的那樣獲罪而亡。
我摘錄這個故事,用來作為出仕之人的訓誡,又用來警示世上那些看到丈夫财富滿屋就高興得眉飛色舞的婦人,讓她們心中感到慚愧。
┃簡注┃ ①陶答子:陶,地名,今屬山東省。
答子,治理陶邑的大夫。
②宗人擊牛:宗人,族人。
擊牛,殺牛,即宰牛為食,以慶賀答子榮歸故裡。
③楚令尹子文:令尹,楚國官職名,相當于相。
令尹子文治理楚國時以賢明著稱。
④文章:斑紋。
⑤彘(zhì):豬。
⑥暗(àn):昏庸愚昧。
┃實踐要點┃ 本條講述陶答子妻以義規勸丈夫,不聽而請去的故事。
陶答子妻深明大義,屢次勸谏,不聽而去,這是有“智”。
而夫家敗亡後,又親自撫養驅逐自己出門的婆婆,這是有“義”。
陶答子妻有“智”有“義”,實在值得後人借鑒。
可參閱上文“嘉言”部分《孟子》中的“齊人有一妻一妾”條。
蓋将之妻 ◎戎①伐蓋[音閣,國名],殺其君,令②于蓋群臣曰:“敢有自殺者,妻子盡誅。
”丘子自殺,人救之,不得③。
既歸,其妻謂之曰:“吾聞将勇而不果生④,故民盡力而不畏死,是以戰勝攻取,存國安君。
夫戰而無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
今軍敗君死,子獨何生?忠孝忘于身,歸将安往?”丘子曰:“蓋小戎大,吾力畢能盡⑤,固将死也,而以救免。
”其妻曰:“前日有救,今又何也?”丘子曰:“吾非愛身也,戎令曰‘自殺者誅及妻子’。
”其妻曰:“吾聞之,主憂臣辱,主辱臣死。
今君死而子在,可謂義乎?多殺士民,不得存國而自活,可謂仁乎?憂妻子而忘仁義,背故君而事強暴⑥,可謂忠乎?人無忠愛之心,仁義之行,可謂賢乎?《周書》曰:‘先君而後臣,先父母而後兄弟,先兄弟而後交友,先交友而後妻子。
’妻子,私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