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子家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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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
”故論卑而易行。
俗之所欲,因而與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
貴輕重,慎權衡。
桓公實怒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于周室。
桓公實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
于柯之會,桓公欲背曹沫之約,管仲因而信之。
諸侯由是歸齊。
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輕重權衡《管子》書中言之極詳,現在不舉例。
《管子》書中義,谲中有正,變中有常,言大而誇,極多絕不切實用者,如《輕重戊》一段,思将天下買得大亂,而齊取之;齊雖富,焉能這樣?這固全是齊人的風氣。
然其要旨皆歸于開富源以成民德,治民對鄰,皆取一種适宜的經濟政策。
《晏子》書文采甚高,陳義除貶孔丘外,皆與儒家義無相左處。
齊人好谏,好以諷辭為谏,晏子實淳于髡所慕而為其隐語諷辭者(見《史記》),齊人後來且以三百篇為谏書。
三晉論 齊雖那樣富,“泱泱乎大國風”,但其人所見頗鄙,大有據菑萊而小天下之意。
孟子每言齊人所見不廣,妄以自己所有為天下先,如雲,“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若晉則以密迩東西周之故,可比齊人多知道天下之大,曆史之長,又以曆為百餘年中國伯主,新舊獻典,必更有些制作,故三晉政論當不如齊國之陋,然又未免于論術多而論政少,或竟以術為政。
關于刑名之學之所起,《淮南·要略》說得很好: 申子者,韓昭侯之佐。
韓、晉之别國也。
地激民險,而介于大國之間。
晉國之故禮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後相缪,百官背亂,莫知所用:故刑名之書生焉。
(此言亦見《韓子·定法篇》,《韓子》書不出一人手,不知此言是誰抄誰者。
) 申子刑名之學用于秦晉,用于漢世,此種官術自其小者言之,不過是些行政之規,持柄之要。
申子書今雖不可見,然司馬子長以為“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實”。
大約還沒有很多的政治通論。
不過由綜核名實發軌,自然可成一種溥廣的政論。
所以韓子之學,雖許多出于名實之外;然“引繩墨,切事情”,亦即名實之推廣;不必因狹廣分申、韓為二,兩人亦皆是韓地的地道出産。
申子書今佚,然故書所傳申子昭侯事,頗有可引以證其作用者。
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
昭侯曰:“所為學于子者,欲以治國也。
今将聽子之谒,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聽乎?”申子乃辭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 昭侯有敝袴,命藏之。
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賜左右而藏之。
”昭侯曰:“吾聞明王愛一颦一笑,颦有為颦,笑有為笑。
今袴豈特颦笑哉?吾必待有功者!”(上兩事見《韓子》、《說苑》等,文從《通鑒》所引。
) 《韓非子》的雜篇章多是些申申子之意者,但韓非政論之最精要處在《五蠹》、《顯學》兩篇,這是一個有本有末的政論,不可僅把他看做是主張放棄儒墨文學俠士者。
《顯學》已抄在前篇,《五蠹》文長,不錄。
《商君書》純是申韓一派中物,《靳令篇》言“六虱”,即《韓子》中“五蠹”之論。
商君決不會著書,此書當是三晉人士,因商君之令而為之論。
《韓非子》說家有其書,則托于商君之著書,戰國末年已甚流行,《韓非子》議論從其出者不少。
我們現在可以申韓商君為一派,而以為其與齊學絕不同者,《韓非子》書中有顯證。
(《定法》第四十三)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國?”應之曰:“是不可程也。
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論之衣食孰急于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
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
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
法者,憲令著于官府,賞罰必于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師也。
君無術則弊于上,臣無法則亂于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 (同篇下文又雲)二子之于法術,皆未盡善也。
(《難二》第三十七)景公過晏子,曰:“子宮小,近市,請徙子家豫章之圃。
”晏子再拜而辭曰:“且嬰家貧,待市食而朝暮趨之,不可以遠。
”景公笑曰:“子家習市,識貴賤乎?”是時景公繁于刑。
晏子對曰:“踴貴而履賤。
”景公曰:“何故?”對曰:“刑多也。
”景公造然變色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損刑五。
或曰:“晏子之貴踴,非其誠也,欲便辭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
夫刑當,無多;不當,無少。
無以不當聞,而以太多說,無術之患也。
敗軍之誅以千百數,猶且不止,即治亂之刑如恐不勝,而奸尚不盡。
今晏子不察其當否,而以太多為說,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今緩刑罰,行寬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
此非所以為治也。
” 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
管仲曰:“此非有國之恥也。
公胡不雪之以政?”公曰:“善。
”因發倉囷,賜貧窮,論囹圄,出薄罪。
處三日而民歌之,曰:“公乎,公乎!胡不複遺其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恥于小人,而生桓公之恥于君子矣!使桓公發倉囷而賜貧窮,論囹圄而出薄罪,非義也,不可以雪恥;使之而義也,桓公宿義須遺冠而後行之,則是桓公行義非為遺冠也;是雖雪遺冠之恥于小人,而亦遺義之恥于君子矣。
且夫發囷倉而賜貧窮者,是賞無功也;論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誅過也。
夫賞無功則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誅過則民不懲,而易為非。
此亂之本也,豈可以雪恥哉?” 按,上段必是當時流行《晏子谏書》中一節,下段必是當時流行《管子》書中一節,所謂“因禍以為福,轉敗以為功”者,為韓子學者皆不取此等齊人政論。
今本管、韓書中皆多引用《老子》文句處,《管子》在漢志中列入道家,而太史公以為申韓皆原于道德之義。
按:此非戰國末年事,此是漢初年編輯此類篇章者加入之采色,待下篇論諸子文籍分析時詳說。
十 梁朝與稷下 戰國時五光十色的學風,要有培植的所在,猶之乎奇花異樹要有他們的田園。
歐洲十七八世紀的異文異說,靠諸侯朝廷及世族之家的培養;19世紀的異文異說,靠社社富足能養些著文賣書的人。
戰國時諸子,自也有他們的生業,他們正是依諸侯大族為活的。
而最能培植這些風氣的地方,一是梁朝,一是稷下。
這正同于路易王李失路丞柏下之巴黎,伏裡疊利二世之柏林,加特林後之彼得斯堡。
梁朝之盛,在于文侯之世。
(《史記·魏世家》)文侯之師田子方……文侯受子貢經藝,客段幹木,過其闾,未嘗不轼也。
秦嘗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
文侯由此得譽于諸侯。
《漢志·儒家》有《魏文侯》六篇,早已佚。
然《樂記》、《呂覽》、《說苑》、《新序》引魏文侯事語甚多,蓋文侯實是戰國時最以禮賢下士重師崇儒著聞者。
《漢志·儒家·魏文侯》六篇後又有《李克》七篇,班法雲:“子夏弟子,為魏文侯相。
”子夏說教西河,是儒學西行一大關鍵。
禽滑厘相傳即于此受業。
文侯朝中又有吳起,亦儒者曾參弟子。
文侯卒,武侯立。
文侯武侯時魏甚強。
武侯卒,公孫緩與惠侯争立,幾乎亡國。
惠王初年,魏尚強,陵厲韓趙,後乃削于齊楚,尤大困于秦,去安邑而徙大梁。
《史記·魏世家》:“惠王數敗于軍旅,卑禮厚币,以招賢者,鄒衍,淳于髡,孟轲,皆至梁。
”惠侯卒(惠王之稱王乃追谥,見《史記》),襄王立,更削于秦。
卒,哀王立。
哀王卒,昭王立,魏尤削于秦。
昭王卒,安釐王立。
是時魏以“一萬乘之國……西面而事秦,稱東藩,受冠帶,祠春秋”。
然以信陵君之用,存邯鄲,卻秦軍,又“率五國兵攻秦,敗之河内,走蒙骜”。
自秦獻孝東向以臨諸侯之後,關東諸侯無此盛事。
《韓非子·有度篇》以齊桓楚莊魏安釐之伯合稱,魏安釐王必也是一個好文學者,不然他家中不會有許多書。
(《晉書·束皙傳》)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
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晉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
蓋魏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
其中經傳大異,則雲:夏年多殷,益幹啟位,啟殺之;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
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易繇陰陽卦》二篇,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
《卦下易經》一篇,似說卦而異。
《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
《國語》三篇,言楚晉事。
《名》三篇,似《禮記》,又似《爾雅》。
《論語》《師春》一篇,書《左傳》諸蔔筮,師春似是造書者姓名也。
《瑣語》十一篇,諸國蔔夢妖怪相書也。
《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
《繳書》二篇,論戈射法。
《生封》一篇,帝王所封。
《大曆》二篇,鄒子談天類也。
《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
《圖詩》一篇,書贊之屬也。
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
大凡七十五篇。
七篇簡書折壞,不識名題。
冢中又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
漆書皆科鬥字。
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劄。
文既殘缺,不複诠次。
燒策之餘,尚有如許多書,恐怕當時諸侯不是人人這樣好學罷?魏地入秦,大梁為墟(見《史記·魏世家贊》),曆經楚漢,王侯易主,而梁朝在漢之盛猶以多文學賢士聞,梁地風氣所流者遠矣。
齊以其富更可以緻天下賢士,炫于諸侯。
《史記·孟荀列傳》: 自鄒衍與齊之稷下先生,如淳于髡、慎到、環淵、接子、田骈、驺奭之徒,各著書,言治亂之事,以千世主,豈可勝道哉?……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為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覽天下諸侯賓客,言齊能緻天下賢士也。
……田骈之屬皆已死,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
齊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
又《田完世家》: 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鄒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
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且數百千人。
(按,言複盛必其前曾盛,然《史記》無明文,不知是在威王時或在姜氏朝?) 戰國中期方術文學之士聞名于後者,幾乎皆是客遊梁朝稷下之人(試以《漢志·諸子略》各家名稱較之),可見這樣朝廷與這樣風氣的關系。
荀卿時,齊已一度亡于燕,尚修列大夫之缺,梁安釐王亦在四戰之世,還都如此。
十一 獨行之士(存目) 十二 堅白異同之辨(存目) (以上兩章非倉卒所能寫就,待後補之) 十三 祥之重興與五行說之盛 中國古來和一切古國家一樣,都是最重巫蔔的。
即如安陽殷墟出土蔔辭數量之多,可知當時無事不蔔。
到了周世史官所職,仍以蔔事為先。
春秋戰國時人民的理性大發達,蔔事大廢,而一切怪力亂神之說為學者所擯棄。
乃戰國晚年齊國又以他的民間迷信及他的哲學化的迷信——五行論——漸漸普遍中國,這些東西便是漢朝學問思想的一個開端。
當時的明理之儒,對這些東西很憤恨的。
《史記·荀子列傳》:“荀卿嫉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于巫祝,信祥。
”《荀子》書中有《非相》等篇,痛論這些物事。
《非十二子篇》中排五行論,正是對這種風氣而發,不過把造作五行論的罪加在子思孟轲身上,大約是冤枉他們倆了。
陰陽之教,五行之論,消息之說,封禅之事,雖由秦皇漢武之培植而更盛,然秦皇漢武也隻是取當時民間的流行物而好尚之,不是有所創造。
《漢·志》中所錄關于這一類的東西極多,不過現在都不存在,所以這一派在漢之極盛雖是一件顯然的事實,而這些齊學之原由,除《史記》論鄒衍的一段外,竟無材料可考,我們隻知道他是戰國末年已成就的一種大風氣罷了。
十四 所謂“雜家” 《漢·志》列雜家一門,其叙論曰:“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
”按,雜而曰家,本不詞;但《呂覽》既創此體,而《淮南》述之,東方朔等著論又全無一家之歸,則兼儒墨合名法而成一家書之現象,在戰國晚年已成一段史實。
《呂氏春秋》一書,即所謂八覽、六論、十二紀之集合者,在思想上全沒有一點創作,體裁乃是後來人類書故事集之祖。
現在戰國子家流傳者,千不得一,而《呂覽》取材之淵源,還有好些可以找到的。
這樣著書法在諸子的精神上是一種腐化,因為儒家果然可兼,名法果然可合,諸子果無不可貫的話,則諸子固已“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了。
稷下諸子不名一家,而各自著其書,義極相反;“府主”并存而不混之,故諸子各盡其長。
這個陽翟大賈的賓客,竟為呂氏做這麼一部赝書,故異說各存其短。
此體至《淮南》而更盛,而《淮南書》之矛盾乃愈多。
因呂氏究竟不融化,尚不成一種系統論,孔墨并被稱者,以其皆能得衆,皆為後世榮之,德容所以并論者,以其兼為世主大人所樂聽,此尚是超乎諸子之局外,立于世主大人之地位,而欣賞諸子者。
若《淮南》書,則諸子局外之人,亦強入諸子之内,不複立于欣賞辯說之客者地位,而更求熔化得成一系統論。
《呂覽》這部書在著書體裁上是個創作,蓋前于《呂覽》者,隻聞著篇不聞著成系統之一書。
雖慎子著《十二論》以《齊物》為始,仿佛像是一個系統論,但慎子殘文見于《莊子》等書者甚少,我們無以見他的《十二論》究竟原始要終系統到什麼地步。
自呂氏而後,漢朝人著文,乃造系統,于是篇的觀念進而為書的觀念。
《淮南》之書,子長之史,皆從此一線之體裁。
《呂氏》、《淮南》兩書,自身都沒有什麼内含價值,然因其為“類書”,保存了不少的早年材料,所以現在至可貴。
猶之乎《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太平禦覽》等書,自身都是無價值的,其價值在其保存材料。
《永樂大典》的編制法,尤其不像一部書,然古書為他保存了不少。
十五 預述周漢子家銜接之義 周、漢諸子是一氣,不能以秦為斷,是一件再明顯沒有的事實。
蓋入秦而實行的政策如焚書,入漢而盛行的風氣,如齊學之陰陽五行,如老子學,如黃帝各論,如神仙,如諸子的淆雜,無不在戰國晚年看到一個端緒。
而戰國各種風氣到了漢朝,差不多還都有後世,如儒墨,如名法,如辯士之好尚,乃至縱橫,應該是随分裂之歇息而止的了,卻反不然,直到武帝朝主父偃尚為縱橫長短之術。
蓋諸子學風氣之轉移在漢武帝時,武帝前雖漢家天下已七八十年,仍是由戰國風流而漸變,武帝以後,乃純入一新局面。
果然以秦為斷,在諸子學,在文籍學,乃至在文詞學,都講不通的。
不過做文學史的講義時,不能不遷就時代,所以此論以戰國為限者,隻為編書之方便,并非史實之真相。
附記:此篇必須與下篇《戰國諸子文籍分析》參看,方得持論之義。
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
”故論卑而易行。
俗之所欲,因而與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
貴輕重,慎權衡。
桓公實怒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于周室。
桓公實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
于柯之會,桓公欲背曹沫之約,管仲因而信之。
諸侯由是歸齊。
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輕重權衡《管子》書中言之極詳,現在不舉例。
《管子》書中義,谲中有正,變中有常,言大而誇,極多絕不切實用者,如《輕重戊》一段,思将天下買得大亂,而齊取之;齊雖富,焉能這樣?這固全是齊人的風氣。
然其要旨皆歸于開富源以成民德,治民對鄰,皆取一種适宜的經濟政策。
《晏子》書文采甚高,陳義除貶孔丘外,皆與儒家義無相左處。
齊人好谏,好以諷辭為谏,晏子實淳于髡所慕而為其隐語諷辭者(見《史記》),齊人後來且以三百篇為谏書。
三晉論 齊雖那樣富,“泱泱乎大國風”,但其人所見頗鄙,大有據菑萊而小天下之意。
孟子每言齊人所見不廣,妄以自己所有為天下先,如雲,“子誠齊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若晉則以密迩東西周之故,可比齊人多知道天下之大,曆史之長,又以曆為百餘年中國伯主,新舊獻典,必更有些制作,故三晉政論當不如齊國之陋,然又未免于論術多而論政少,或竟以術為政。
關于刑名之學之所起,《淮南·要略》說得很好: 申子者,韓昭侯之佐。
韓、晉之别國也。
地激民險,而介于大國之間。
晉國之故禮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後相缪,百官背亂,莫知所用:故刑名之書生焉。
(此言亦見《韓子·定法篇》,《韓子》書不出一人手,不知此言是誰抄誰者。
) 申子刑名之學用于秦晉,用于漢世,此種官術自其小者言之,不過是些行政之規,持柄之要。
申子書今雖不可見,然司馬子長以為“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實”。
大約還沒有很多的政治通論。
不過由綜核名實發軌,自然可成一種溥廣的政論。
所以韓子之學,雖許多出于名實之外;然“引繩墨,切事情”,亦即名實之推廣;不必因狹廣分申、韓為二,兩人亦皆是韓地的地道出産。
申子書今佚,然故書所傳申子昭侯事,頗有可引以證其作用者。
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
昭侯曰:“所為學于子者,欲以治國也。
今将聽子之谒,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聽乎?”申子乃辭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 昭侯有敝袴,命藏之。
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賜左右而藏之。
”昭侯曰:“吾聞明王愛一颦一笑,颦有為颦,笑有為笑。
今袴豈特颦笑哉?吾必待有功者!”(上兩事見《韓子》、《說苑》等,文從《通鑒》所引。
) 《韓非子》的雜篇章多是些申申子之意者,但韓非政論之最精要處在《五蠹》、《顯學》兩篇,這是一個有本有末的政論,不可僅把他看做是主張放棄儒墨文學俠士者。
《顯學》已抄在前篇,《五蠹》文長,不錄。
《商君書》純是申韓一派中物,《靳令篇》言“六虱”,即《韓子》中“五蠹”之論。
商君決不會著書,此書當是三晉人士,因商君之令而為之論。
《韓非子》說家有其書,則托于商君之著書,戰國末年已甚流行,《韓非子》議論從其出者不少。
我們現在可以申韓商君為一派,而以為其與齊學絕不同者,《韓非子》書中有顯證。
(《定法》第四十三)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國?”應之曰:“是不可程也。
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論之衣食孰急于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
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
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
法者,憲令著于官府,賞罰必于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師也。
君無術則弊于上,臣無法則亂于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 (同篇下文又雲)二子之于法術,皆未盡善也。
(《難二》第三十七)景公過晏子,曰:“子宮小,近市,請徙子家豫章之圃。
”晏子再拜而辭曰:“且嬰家貧,待市食而朝暮趨之,不可以遠。
”景公笑曰:“子家習市,識貴賤乎?”是時景公繁于刑。
晏子對曰:“踴貴而履賤。
”景公曰:“何故?”對曰:“刑多也。
”景公造然變色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損刑五。
或曰:“晏子之貴踴,非其誠也,欲便辭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
夫刑當,無多;不當,無少。
無以不當聞,而以太多說,無術之患也。
敗軍之誅以千百數,猶且不止,即治亂之刑如恐不勝,而奸尚不盡。
今晏子不察其當否,而以太多為說,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今緩刑罰,行寬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
此非所以為治也。
” 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
管仲曰:“此非有國之恥也。
公胡不雪之以政?”公曰:“善。
”因發倉囷,賜貧窮,論囹圄,出薄罪。
處三日而民歌之,曰:“公乎,公乎!胡不複遺其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恥于小人,而生桓公之恥于君子矣!使桓公發倉囷而賜貧窮,論囹圄而出薄罪,非義也,不可以雪恥;使之而義也,桓公宿義須遺冠而後行之,則是桓公行義非為遺冠也;是雖雪遺冠之恥于小人,而亦遺義之恥于君子矣。
且夫發囷倉而賜貧窮者,是賞無功也;論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誅過也。
夫賞無功則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誅過則民不懲,而易為非。
此亂之本也,豈可以雪恥哉?” 按,上段必是當時流行《晏子谏書》中一節,下段必是當時流行《管子》書中一節,所謂“因禍以為福,轉敗以為功”者,為韓子學者皆不取此等齊人政論。
今本管、韓書中皆多引用《老子》文句處,《管子》在漢志中列入道家,而太史公以為申韓皆原于道德之義。
按:此非戰國末年事,此是漢初年編輯此類篇章者加入之采色,待下篇論諸子文籍分析時詳說。
十 梁朝與稷下 戰國時五光十色的學風,要有培植的所在,猶之乎奇花異樹要有他們的田園。
歐洲十七八世紀的異文異說,靠諸侯朝廷及世族之家的培養;19世紀的異文異說,靠社社富足能養些著文賣書的人。
戰國時諸子,自也有他們的生業,他們正是依諸侯大族為活的。
而最能培植這些風氣的地方,一是梁朝,一是稷下。
這正同于路易王李失路丞柏下之巴黎,伏裡疊利二世之柏林,加特林後之彼得斯堡。
梁朝之盛,在于文侯之世。
(《史記·魏世家》)文侯之師田子方……文侯受子貢經藝,客段幹木,過其闾,未嘗不轼也。
秦嘗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
文侯由此得譽于諸侯。
《漢志·儒家》有《魏文侯》六篇,早已佚。
然《樂記》、《呂覽》、《說苑》、《新序》引魏文侯事語甚多,蓋文侯實是戰國時最以禮賢下士重師崇儒著聞者。
《漢志·儒家·魏文侯》六篇後又有《李克》七篇,班法雲:“子夏弟子,為魏文侯相。
”子夏說教西河,是儒學西行一大關鍵。
禽滑厘相傳即于此受業。
文侯朝中又有吳起,亦儒者曾參弟子。
文侯卒,武侯立。
文侯武侯時魏甚強。
武侯卒,公孫緩與惠侯争立,幾乎亡國。
惠王初年,魏尚強,陵厲韓趙,後乃削于齊楚,尤大困于秦,去安邑而徙大梁。
《史記·魏世家》:“惠王數敗于軍旅,卑禮厚币,以招賢者,鄒衍,淳于髡,孟轲,皆至梁。
”惠侯卒(惠王之稱王乃追谥,見《史記》),襄王立,更削于秦。
卒,哀王立。
哀王卒,昭王立,魏尤削于秦。
昭王卒,安釐王立。
是時魏以“一萬乘之國……西面而事秦,稱東藩,受冠帶,祠春秋”。
然以信陵君之用,存邯鄲,卻秦軍,又“率五國兵攻秦,敗之河内,走蒙骜”。
自秦獻孝東向以臨諸侯之後,關東諸侯無此盛事。
《韓非子·有度篇》以齊桓楚莊魏安釐之伯合稱,魏安釐王必也是一個好文學者,不然他家中不會有許多書。
(《晉書·束皙傳》)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
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晉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
蓋魏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
其中經傳大異,則雲:夏年多殷,益幹啟位,啟殺之;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
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易繇陰陽卦》二篇,與《周易》略同,《繇辭》則異。
《卦下易經》一篇,似說卦而異。
《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
《國語》三篇,言楚晉事。
《名》三篇,似《禮記》,又似《爾雅》。
《論語》《師春》一篇,書《左傳》諸蔔筮,師春似是造書者姓名也。
《瑣語》十一篇,諸國蔔夢妖怪相書也。
《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數,次言丘藏金玉事。
《繳書》二篇,論戈射法。
《生封》一篇,帝王所封。
《大曆》二篇,鄒子談天類也。
《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
《圖詩》一篇,書贊之屬也。
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
大凡七十五篇。
七篇簡書折壞,不識名題。
冢中又得銅劍一枚,長二尺五寸。
漆書皆科鬥字。
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劄。
文既殘缺,不複诠次。
燒策之餘,尚有如許多書,恐怕當時諸侯不是人人這樣好學罷?魏地入秦,大梁為墟(見《史記·魏世家贊》),曆經楚漢,王侯易主,而梁朝在漢之盛猶以多文學賢士聞,梁地風氣所流者遠矣。
齊以其富更可以緻天下賢士,炫于諸侯。
《史記·孟荀列傳》: 自鄒衍與齊之稷下先生,如淳于髡、慎到、環淵、接子、田骈、驺奭之徒,各著書,言治亂之事,以千世主,豈可勝道哉?……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為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覽天下諸侯賓客,言齊能緻天下賢士也。
……田骈之屬皆已死,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
齊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
又《田完世家》: 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鄒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
是以齊稷下學士複盛,且數百千人。
(按,言複盛必其前曾盛,然《史記》無明文,不知是在威王時或在姜氏朝?) 戰國中期方術文學之士聞名于後者,幾乎皆是客遊梁朝稷下之人(試以《漢志·諸子略》各家名稱較之),可見這樣朝廷與這樣風氣的關系。
荀卿時,齊已一度亡于燕,尚修列大夫之缺,梁安釐王亦在四戰之世,還都如此。
十一 獨行之士(存目) 十二 堅白異同之辨(存目) (以上兩章非倉卒所能寫就,待後補之) 十三 祥之重興與五行說之盛 中國古來和一切古國家一樣,都是最重巫蔔的。
即如安陽殷墟出土蔔辭數量之多,可知當時無事不蔔。
到了周世史官所職,仍以蔔事為先。
春秋戰國時人民的理性大發達,蔔事大廢,而一切怪力亂神之說為學者所擯棄。
乃戰國晚年齊國又以他的民間迷信及他的哲學化的迷信——五行論——漸漸普遍中國,這些東西便是漢朝學問思想的一個開端。
當時的明理之儒,對這些東西很憤恨的。
《史記·荀子列傳》:“荀卿嫉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于巫祝,信祥。
”《荀子》書中有《非相》等篇,痛論這些物事。
《非十二子篇》中排五行論,正是對這種風氣而發,不過把造作五行論的罪加在子思孟轲身上,大約是冤枉他們倆了。
陰陽之教,五行之論,消息之說,封禅之事,雖由秦皇漢武之培植而更盛,然秦皇漢武也隻是取當時民間的流行物而好尚之,不是有所創造。
《漢·志》中所錄關于這一類的東西極多,不過現在都不存在,所以這一派在漢之極盛雖是一件顯然的事實,而這些齊學之原由,除《史記》論鄒衍的一段外,竟無材料可考,我們隻知道他是戰國末年已成就的一種大風氣罷了。
十四 所謂“雜家” 《漢·志》列雜家一門,其叙論曰:“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
”按,雜而曰家,本不詞;但《呂覽》既創此體,而《淮南》述之,東方朔等著論又全無一家之歸,則兼儒墨合名法而成一家書之現象,在戰國晚年已成一段史實。
《呂氏春秋》一書,即所謂八覽、六論、十二紀之集合者,在思想上全沒有一點創作,體裁乃是後來人類書故事集之祖。
現在戰國子家流傳者,千不得一,而《呂覽》取材之淵源,還有好些可以找到的。
這樣著書法在諸子的精神上是一種腐化,因為儒家果然可兼,名法果然可合,諸子果無不可貫的話,則諸子固已“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了。
稷下諸子不名一家,而各自著其書,義極相反;“府主”并存而不混之,故諸子各盡其長。
這個陽翟大賈的賓客,竟為呂氏做這麼一部赝書,故異說各存其短。
此體至《淮南》而更盛,而《淮南書》之矛盾乃愈多。
因呂氏究竟不融化,尚不成一種系統論,孔墨并被稱者,以其皆能得衆,皆為後世榮之,德容所以并論者,以其兼為世主大人所樂聽,此尚是超乎諸子之局外,立于世主大人之地位,而欣賞諸子者。
若《淮南》書,則諸子局外之人,亦強入諸子之内,不複立于欣賞辯說之客者地位,而更求熔化得成一系統論。
《呂覽》這部書在著書體裁上是個創作,蓋前于《呂覽》者,隻聞著篇不聞著成系統之一書。
雖慎子著《十二論》以《齊物》為始,仿佛像是一個系統論,但慎子殘文見于《莊子》等書者甚少,我們無以見他的《十二論》究竟原始要終系統到什麼地步。
自呂氏而後,漢朝人著文,乃造系統,于是篇的觀念進而為書的觀念。
《淮南》之書,子長之史,皆從此一線之體裁。
《呂氏》、《淮南》兩書,自身都沒有什麼内含價值,然因其為“類書”,保存了不少的早年材料,所以現在至可貴。
猶之乎《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太平禦覽》等書,自身都是無價值的,其價值在其保存材料。
《永樂大典》的編制法,尤其不像一部書,然古書為他保存了不少。
十五 預述周漢子家銜接之義 周、漢諸子是一氣,不能以秦為斷,是一件再明顯沒有的事實。
蓋入秦而實行的政策如焚書,入漢而盛行的風氣,如齊學之陰陽五行,如老子學,如黃帝各論,如神仙,如諸子的淆雜,無不在戰國晚年看到一個端緒。
而戰國各種風氣到了漢朝,差不多還都有後世,如儒墨,如名法,如辯士之好尚,乃至縱橫,應該是随分裂之歇息而止的了,卻反不然,直到武帝朝主父偃尚為縱橫長短之術。
蓋諸子學風氣之轉移在漢武帝時,武帝前雖漢家天下已七八十年,仍是由戰國風流而漸變,武帝以後,乃純入一新局面。
果然以秦為斷,在諸子學,在文籍學,乃至在文詞學,都講不通的。
不過做文學史的講義時,不能不遷就時代,所以此論以戰國為限者,隻為編書之方便,并非史實之真相。
附記:此篇必須與下篇《戰國諸子文籍分析》參看,方得持論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