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百讀不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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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類。

    民間文藝裡常常見到的“牙床”等等,也正是這種作用。

    民間流行的小調以音樂為主,而不注重詞句,欣賞也偏重在音樂上,跟吟誦詩文也正相同。

    感覺的享受似乎是直接的,本能的,即使是字面兒的影象所引起的感覺,也還多少有這種情形;至于小調和吟誦,更顯然直接訴諸聽覺,難怪容易喚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

    至于意義的欣賞,得靠綜合諸感覺的想象力,這個得有長期的教養才成。

    然而就像教養很深的梁啟超先生,有時也還讓感覺領着走,足見感覺的力量之大。

     小說的“百讀不厭”,主要的是靠了故事或情節。

    人們在兒童時代就愛聽故事,尤其愛奇怪的故事。

    成人也還是愛故事,不過那情節得複雜些。

    這些故事大概總是神仙、武俠、才子、佳人,經過種種悲歡離合,而以大團圓終場。

    悲歡離合總得不同尋常,那大團圓才足奇。

    小說本來起于民間,起于農民和小市民之間。

    在封建社會裡,農民和小市民是受着重重壓迫的,他們沒有多少自由,卻有做白日夢的自由。

    他們寄托他們的希望于超現實的神仙,神仙化的武俠,以及望之若神仙的上層社會的才子佳人;他們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會變成了這樣的人物。

    這自然是不能實現的奇迹,可是能夠給他們安慰、趣味和快感。

    他們要大團圓,正因為他們一輩子是難得大團圓的,奇情也正是常情啊。

    他們同情故事中的人物,“設身處地”的“替古人擔憂”,這也因為事奇人奇的原故。

    過去的小說似乎始終沒有完全移交到士大夫的手裡。

    士大夫讀小說,隻是看閑書,就是作小說,也隻是遊戲文章,總而言之,消遣而已。

    他們得化裝為小市民來欣賞,來寫作;在他們看,小說奇于事實,隻是一種玩藝兒,所以不能認真、嚴肅,隻是消遣而已。

     封建社會漸漸垮了,五四時代出現了個人,出現了自我,同時成立了新文學。

    新文學提高了文學的地位,文學也給人知識,也教給人怎樣做人,不是做别人的,而是做自己的人。

    可是這時候寫作新文學和閱讀新文學的,隻是那變了質的下降的士和那變了質的上升的農民和小市民混合成的知識階級,别的人是不願來或不能來參加的。

    而新文學跟過去的詩文和小說不同之處,就在它是認真的負着使命。

    早期的反封建也罷,後來的反帝國主義也罷,寫實的也罷,浪漫的和感傷的也罷,文學作品總是一本正經的在表現着并且批評着生活。

    這麼着文學揚棄了消遣的氣分,回到了嚴肅—古代貴族的文學如《詩經》,倒本來是嚴肅的。

    這負着嚴肅的使命的文學,自然不再注重“傳奇”,不再注重趣味和快感,讀起來也得正襟危坐,跟讀經典差不多,不能再那麼馬馬虎虎,随随便便的。

    但是究竟是形象化的,訴諸情感的,跟經典以冰冷的抽象的理智的教訓為主不同,又是現代的白話,沒有那些語言的和曆史的問題,所以還能夠吸引許多讀者自動去讀。

    不過教人“百讀不厭”甚至教人想去重讀一遍的作用,的确是很少了。

     新詩或白話詩,和白話文,都脫離了那多多少少帶着人工的、音樂的聲調,而用着接近說話的聲調。

    喜歡古詩、律詩和骈文、古文的失望了,他們尤其反對這不能吟誦的白話新詩;因為詩出于歌,一直不曾跟音樂完全分家,他們是不願揚棄這個傳統的。

    然而詩終于轉到意義中心的階段了。

     古代的音樂是一種說話,所謂“樂語”,後來的音樂獨立發展,變成“好聽”為主了。

    現在的詩既負上自覺的使命,它得說出人人心中所欲言而不能言的,自然就不注重音樂而注重意義了。

    —一方面音樂大概也在漸漸注重意義,回到說話罷?—字面兒的影象還是用得着,不過一般的看起來,影象本身,不論是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