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人生之虛妄與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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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此超越性,以超越于肉軀,而又自覺其超越性,則又立即自知其不同于肉軀之有限極,亦即自知其無限極,而無據以說其同于肉軀之有死,于是哲人中乃又有專從此心靈之不能有死,以寄其求不死與永生之望,而掩蓋此死之問題者。
然實則此死之問題,尚不能由此以被掩蓋。
因吾人之心靈之自身,固可無所謂死,此乃人之心靈回頭而專自其超越性上措思時之所能知。
然此尚不能掩蓋人之心靈之同時關心其身體之死之問題。
人之心靈何以必關心其身體之死之問題?此乃由人之心靈在其現實的存在上,乃恒是懷抱種種目的、理想、志願,欲憑借吾人之身體之動作,加以實現于客觀世界者。
吾人之身體若死,則吾将若無由得其憑借,以實現吾心靈之目的、理想、志願于客觀世界。
而使此目的等獲得其真實存在意義,因而亦若即不能使吾懷此目的等之人生與心靈,獲得其真實存在性。
此蓋即身體之死之所以為吾人所關心之故、而死之可悲可怖之故,亦似即在于此。
吾既知死為可悲可怖,而吾又知吾之随時可死,亦終不免于一死,此即成吾之人生内部之大矛盾,此矛盾當由何解決? 欲解決此問題,須先知吾人之志願有二種。
一為直接自吾人之超越的心靈之本性發出之無盡的成己兼成物之涵蓋的志願。
此志願乃曆萬世而不能了。
吾之身縱長生不死,亦求不能了者。
然此志願,非我一人之私願,而是天下人所能同有之公願。
因而當吾真有此志願之時,吾之心靈即通于天下人之公願,以與之結為一體,以共求實現之。
吾知吾一人之長生不死,亦并非即能了此志願,則依此志願,亦即不必須求我一人之長生不死;又我身雖死,而可寄望于後死者,則我身之死對此志願言,即非必為可悲可怖。
其另一種志願,則為吾之心靈直接望吾之身體,就其力之所及,以作其理當由吾而作之事之個人的志願。
在此,吾人通常乃視此身體為工具,以達吾之志願中之目的理想。
因而吾之目的理想一日未達,吾便自然欲繼續執著此工具,而不忍舍離。
于是其求達志願之事,遂亦非随時可了者。
此方為人之所以視死為可悲可怖,而通常人之死,恒不免抱遺憾而死,以使其一生之人生存在中,涵缺漏而去之故。
唯在此種志願前,如何能使吾人求達志願之事,成為随時可了,而能不畏死,方為吾人之問題之核心之所在。
此處吾人欲使吾之達志願之事,成為随時可了者,隻有一條道路。
即吾不能隻将心靈中之目的理想,虛冒而出,而隻視吾之身體之活動為工具,以求達成。
因身體如隻為工具,則目的理想未達,吾必執著此工具,不忍舍離。
而此時吾人心靈之目的理想之虛冒而出,固亦昭懸于此身之上;而此心靈對身體之執著,實即已使其自己陷落于身體之中。
于是吾念此身體之不存,即如将使此心靈與其所懷之目的理想,如遊魂之失寄,其死遂不能無憾。
而此中之旋乾轉坤之修養功夫,則再不視身體為心靈達其目的理想之工具,而将其一切目的理想,收歸心靈自身,以下與身體之行為相呼應,如古人所謂“心要在腔子裡”,以使此身體非其所執著之工具,隻為一直接表現其心靈活動之一時之憑借,如彈奏心靈樂曲之樂器。
若然,則此樂器,經一番彈奏,自有一番樂曲之聲。
若不彈奏,則樂曲與樂器,可同歸于寂。
若人亡琴破,則樂曲自在天壤,另有他琴彈奏。
此中便使心身兩無遺憾。
吾今為此言,即以喻人在生前,如要真能時時可死,而無所謂未完之願,以使人生帶缺漏而去,即當使人之心靈與身體之關系,如一呼一應,能直下圓成者。
呼是心願,應是身行。
心所願者,直下隻是此身之行,另無外在目的。
則心身之關系,才呼即應,才應即止。
處處道成肉身,處處肉身即道。
肉身化往,此心此道,即合為神明,存于天壤,寄于他生。
唯如此而後人能在有生之時,不舍肉身,而肉身亦随時可死。
而此中之要點,要在先不将此肉身作心靈所執之工具用,而隻作心靈當下之表現之憑借看。
今之西方之存在主義者馬賽耳氏,嘗深論人之肉身不可作工具,而當使為道之所存之義。
今因引申其旨,增以中國昔賢以樂曲喻精神之義,以論如何使人生随時可死而無遺憾缺漏之道。
然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幸讀者垂察焉。
(六)對反面者之開朗之意義 人生之真實化之第五步之事,為心靈對于一切人生之錯誤罪惡,他人與衆生之苦痛,及一切反價值、不合理想、不真實,而涵虛妄虛幻的成分之存在,能開朗的加以認識、體驗、與承擔。
人生之真實化,固然重在向往正面之價值理想如真美善等。
但人心如不兼對反面的東西開朗,則其對正面的價值理想之向往中,同時亦有一種無明。
現實的世界中,反面的東西之存在的數量,明多于正面的東西。
在戰争中,一将功成萬骨枯。
在自然界中,千千萬萬的魚子,隻有一二生存。
在知識的世界中,每一真理之旁,環繞無數可能的錯誤。
自古及今,多少人真能不抱恨而死?上下數千年,縱橫千萬裡的人間,畢竟有幾個聖賢?我們一生的生心動念與言行,畢竟有多少是可以建諸天地而不悖,考諸三王而不謬,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從此看,一切人所向往的如日月之光的真善美,在無盡的黑暗中,便都隻是暗淡的疏星。
在此處,佛家說世界是苦海茫茫,基督教之說人類有自太初以來傳下之原始罪惡,都有深切的真理。
這個世界中的事物,值得贊美的少,須要斥責的多;令人歡喜的少,令人慨歎的多;能真實存在、合理想、涵正價值、值得保存的少;不合理想、涵負價值,其存在中包含虛幻虛妄的成分而将不存在,或當加以改變以使之不存在,或當超化其存在者多。
因而人要求其人生之真實化,亦無時能不與此一切不真實的東西相遭遇。
此一切不真實的東西,都可成為人生求真實化的曆程步履中之險阻艱難。
而對照此人生之求真實化言,則其為險阻艱難,正是最真實的存在。
在此,我們亦不能隻本我心靈之超越性,去向上超越的看真善美世界之自身,如柏拉圖及無數向往真善美的哲人詩人之所為,亦不能隻是超越的靜觀此一切不真實者之自己銷毀、自己否定、而自己超化,如黑格爾之哲學之所為。
因為隻有此向上看與靜觀,仍是使我之人生存在之求真實化的要求,縮回于我自己之内,而我之心靈,實早已同時溢出于我自己之外,而知我以外之諸不真實的東西之存在,因而亦不能不求此不真實的東西之真實化。
求其真實化,而我之力有所不及;則不真實者,對我顯為一真實的險阻艱難。
在此處,人亦即無法隻停下腳步,隻超越的靜觀不真實的東西之自己銷毀。
人必須真實的認識,我之與一切不真實的東西相遭遇,皆是我自己求人生之真實化的曆程步履中之一事,是我一不能不忍受的命運。
由此而人生遂不僅須在生時,把死放在面前,且須在其求真實化的曆程步履中,步步為不真實的東西之荊棘之所穿透。
從此說,人生是必須包含痛苦的。
愈求真實化的人生的人,必然是愈痛苦的。
衆生病、菩薩不能不病。
耶稣、釋迦、孔子都不能不痛苦。
誰知道一切聖賢的衣服與花冠,都是荊棘所編成?然而人隻有在其身體感受痛苦時,然後人才真想到其身體的自然生命之真實存在。
人亦必須在精神上感受一切不真實的東西如荊棘之刺目刺心時,才能真覺到其精神生命之真實存在。
至于如何由承擔痛苦而引發一公的志願之生起,則當如我們在本書第四篇立志之道及我與世界第十節之所說。
(七)内在的真實存在之自覺 人生真實化之第六步,是要由反面的東西之認識,再回頭認識。
此反照出一切反面的東西之正面的
然實則此死之問題,尚不能由此以被掩蓋。
因吾人之心靈之自身,固可無所謂死,此乃人之心靈回頭而專自其超越性上措思時之所能知。
然此尚不能掩蓋人之心靈之同時關心其身體之死之問題。
人之心靈何以必關心其身體之死之問題?此乃由人之心靈在其現實的存在上,乃恒是懷抱種種目的、理想、志願,欲憑借吾人之身體之動作,加以實現于客觀世界者。
吾人之身體若死,則吾将若無由得其憑借,以實現吾心靈之目的、理想、志願于客觀世界。
而使此目的等獲得其真實存在意義,因而亦若即不能使吾懷此目的等之人生與心靈,獲得其真實存在性。
此蓋即身體之死之所以為吾人所關心之故、而死之可悲可怖之故,亦似即在于此。
吾既知死為可悲可怖,而吾又知吾之随時可死,亦終不免于一死,此即成吾之人生内部之大矛盾,此矛盾當由何解決? 欲解決此問題,須先知吾人之志願有二種。
一為直接自吾人之超越的心靈之本性發出之無盡的成己兼成物之涵蓋的志願。
此志願乃曆萬世而不能了。
吾之身縱長生不死,亦求不能了者。
然此志願,非我一人之私願,而是天下人所能同有之公願。
因而當吾真有此志願之時,吾之心靈即通于天下人之公願,以與之結為一體,以共求實現之。
吾知吾一人之長生不死,亦并非即能了此志願,則依此志願,亦即不必須求我一人之長生不死;又我身雖死,而可寄望于後死者,則我身之死對此志願言,即非必為可悲可怖。
其另一種志願,則為吾之心靈直接望吾之身體,就其力之所及,以作其理當由吾而作之事之個人的志願。
在此,吾人通常乃視此身體為工具,以達吾之志願中之目的理想。
因而吾之目的理想一日未達,吾便自然欲繼續執著此工具,而不忍舍離。
于是其求達志願之事,遂亦非随時可了者。
此方為人之所以視死為可悲可怖,而通常人之死,恒不免抱遺憾而死,以使其一生之人生存在中,涵缺漏而去之故。
唯在此種志願前,如何能使吾人求達志願之事,成為随時可了,而能不畏死,方為吾人之問題之核心之所在。
此處吾人欲使吾之達志願之事,成為随時可了者,隻有一條道路。
即吾不能隻将心靈中之目的理想,虛冒而出,而隻視吾之身體之活動為工具,以求達成。
因身體如隻為工具,則目的理想未達,吾必執著此工具,不忍舍離。
而此時吾人心靈之目的理想之虛冒而出,固亦昭懸于此身之上;而此心靈對身體之執著,實即已使其自己陷落于身體之中。
于是吾念此身體之不存,即如将使此心靈與其所懷之目的理想,如遊魂之失寄,其死遂不能無憾。
而此中之旋乾轉坤之修養功夫,則再不視身體為心靈達其目的理想之工具,而将其一切目的理想,收歸心靈自身,以下與身體之行為相呼應,如古人所謂“心要在腔子裡”,以使此身體非其所執著之工具,隻為一直接表現其心靈活動之一時之憑借,如彈奏心靈樂曲之樂器。
若然,則此樂器,經一番彈奏,自有一番樂曲之聲。
若不彈奏,則樂曲與樂器,可同歸于寂。
若人亡琴破,則樂曲自在天壤,另有他琴彈奏。
此中便使心身兩無遺憾。
吾今為此言,即以喻人在生前,如要真能時時可死,而無所謂未完之願,以使人生帶缺漏而去,即當使人之心靈與身體之關系,如一呼一應,能直下圓成者。
呼是心願,應是身行。
心所願者,直下隻是此身之行,另無外在目的。
則心身之關系,才呼即應,才應即止。
處處道成肉身,處處肉身即道。
肉身化往,此心此道,即合為神明,存于天壤,寄于他生。
唯如此而後人能在有生之時,不舍肉身,而肉身亦随時可死。
而此中之要點,要在先不将此肉身作心靈所執之工具用,而隻作心靈當下之表現之憑借看。
今之西方之存在主義者馬賽耳氏,嘗深論人之肉身不可作工具,而當使為道之所存之義。
今因引申其旨,增以中國昔賢以樂曲喻精神之義,以論如何使人生随時可死而無遺憾缺漏之道。
然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幸讀者垂察焉。
(六)對反面者之開朗之意義 人生之真實化之第五步之事,為心靈對于一切人生之錯誤罪惡,他人與衆生之苦痛,及一切反價值、不合理想、不真實,而涵虛妄虛幻的成分之存在,能開朗的加以認識、體驗、與承擔。
人生之真實化,固然重在向往正面之價值理想如真美善等。
但人心如不兼對反面的東西開朗,則其對正面的價值理想之向往中,同時亦有一種無明。
現實的世界中,反面的東西之存在的數量,明多于正面的東西。
在戰争中,一将功成萬骨枯。
在自然界中,千千萬萬的魚子,隻有一二生存。
在知識的世界中,每一真理之旁,環繞無數可能的錯誤。
自古及今,多少人真能不抱恨而死?上下數千年,縱橫千萬裡的人間,畢竟有幾個聖賢?我們一生的生心動念與言行,畢竟有多少是可以建諸天地而不悖,考諸三王而不謬,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從此看,一切人所向往的如日月之光的真善美,在無盡的黑暗中,便都隻是暗淡的疏星。
在此處,佛家說世界是苦海茫茫,基督教之說人類有自太初以來傳下之原始罪惡,都有深切的真理。
這個世界中的事物,值得贊美的少,須要斥責的多;令人歡喜的少,令人慨歎的多;能真實存在、合理想、涵正價值、值得保存的少;不合理想、涵負價值,其存在中包含虛幻虛妄的成分而将不存在,或當加以改變以使之不存在,或當超化其存在者多。
因而人要求其人生之真實化,亦無時能不與此一切不真實的東西相遭遇。
此一切不真實的東西,都可成為人生求真實化的曆程步履中之險阻艱難。
而對照此人生之求真實化言,則其為險阻艱難,正是最真實的存在。
在此,我們亦不能隻本我心靈之超越性,去向上超越的看真善美世界之自身,如柏拉圖及無數向往真善美的哲人詩人之所為,亦不能隻是超越的靜觀此一切不真實者之自己銷毀、自己否定、而自己超化,如黑格爾之哲學之所為。
因為隻有此向上看與靜觀,仍是使我之人生存在之求真實化的要求,縮回于我自己之内,而我之心靈,實早已同時溢出于我自己之外,而知我以外之諸不真實的東西之存在,因而亦不能不求此不真實的東西之真實化。
求其真實化,而我之力有所不及;則不真實者,對我顯為一真實的險阻艱難。
在此處,人亦即無法隻停下腳步,隻超越的靜觀不真實的東西之自己銷毀。
人必須真實的認識,我之與一切不真實的東西相遭遇,皆是我自己求人生之真實化的曆程步履中之一事,是我一不能不忍受的命運。
由此而人生遂不僅須在生時,把死放在面前,且須在其求真實化的曆程步履中,步步為不真實的東西之荊棘之所穿透。
從此說,人生是必須包含痛苦的。
愈求真實化的人生的人,必然是愈痛苦的。
衆生病、菩薩不能不病。
耶稣、釋迦、孔子都不能不痛苦。
誰知道一切聖賢的衣服與花冠,都是荊棘所編成?然而人隻有在其身體感受痛苦時,然後人才真想到其身體的自然生命之真實存在。
人亦必須在精神上感受一切不真實的東西如荊棘之刺目刺心時,才能真覺到其精神生命之真實存在。
至于如何由承擔痛苦而引發一公的志願之生起,則當如我們在本書第四篇立志之道及我與世界第十節之所說。
(七)内在的真實存在之自覺 人生真實化之第六步,是要由反面的東西之認識,再回頭認識。
此反照出一切反面的東西之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