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死生之說與幽明之際

關燈
後看。

    當然,丁先生如果無生前之身體,不能寫遺囑。

    我們還可以說,如果他無筆硯之物,亦不能寫遺囑。

    但是我們要知道,寫遺囑是要費精神,同時要費身體的力量的。

    此所費之身體力量,無論如何的少,都是使丁先生提早一分一秒的時間死亡。

    如果人隻是一求自己身體之存在之動物,則多生存一分鐘的時間,亦将好一分,多生存一秒鐘的時間,亦即好一秒。

    誰使他願意少活一分一秒的時間,來寫遺囑?這隻能是他之寫遺囑的意志與精神。

    他之寫遺囑的意志與精神,乃是要在遺囑中表達其奉獻遺體,以供後人研究,以促進學術文化之意志與精神。

    他當然不會要求多活此一分一秒之時間。

    然而他之為寫遺囑,而少活一分一秒之時間,則斷然的證明:其意志與精神之本性與其所向,是超越其求延續其身體的生存時間的欲望之上。

    此意志與精神,于此乃表現為:一與此欲望背向而馳的願望。

    此願望正由其求身體生存之延續的欲望之超越與否定而成就;如何可說此願望中所表現之精神,隻隸屬于他之生存的身體?如果丁先生在生前的願望中之精神,已超越于其生存的身體,則其身體之不存在,如何能成為其精神之不存在的證明?然而反之,我們卻可由他之寫遺囑,就是要歸于使其身體少活一分一秒之時間,以早歸不存在,而由遺囑以表現其顧念人類之學術文化的精神;以見他在生前之精神,早已超乎他個人身體之存亡與生死之問題之上了。

    在生前已超乎生死之上的精神,是斷然不能有死的。

     這一種人在生前即有的超乎其個人身體之存亡與生死以上的精神,不僅丁先生才有,其實是一切人在任何時都同樣能有的。

    人在生前,要求其身體的存在,是一事實。

    但人之所以要身體存在,是為的人要生活,然而人不隻生活在身體中,而通常是生活在身體之外之自然世界、家庭國家之人群世界,曆史文化之世界中。

    在此生活中,人之精神是處處向着在其自己的身體之上之外的事物,而不是隻向着其自己的身體的。

    有些年輕的小姐出門與戲子上舞台,要化妝半天,亦不是隻想她的身體。

    她想的是在他人心中留下好的印象。

    人除在病中,或其生活之行為受了阻礙、如走路跌了跤,人之精神實從未真想着或向着其身體的。

    而人之所以怕病、怕身體不健康、怕受傷、怕身體失去自由,而進監獄,隻是為成就我們之生活。

    在生活中,我們之精神,隻向着園中的花、天上的雲彩、街道的清潔、劇場中的戲、我之事業的成就、我在他人心中之名位的增高、我家庭中子女之教育、夫婦的和睦、朋友的交遊、與我國家之富強、人類的和平康樂、曆史文化的發展與悠久、以及各種真善美的價值,與古往今來的人物及天上的神靈。

    即使是醫生,他亦隻是向着病人的身體,而不是隻向着他自己的身體。

    我們之精神,通常隻向着我們之身體以外的東西,而後成就我們的生活,而後我們希望我們之身體存在。

    我們從來不曾為身體存在而求身體存在。

    我們隻是憑借身體之存在,以成就我們之生活,與我們之精神之活動。

    然而我們多活一天,我們之依于物質的身體之自然生命的力量,即多用一分。

    每一種生活之成就,都依于物質身體中之能力之耗費,即自然生命力之耗費。

    每一耗費,即使我們更進一步迫近死亡。

    我們一天一天的生,即一天一天的迫近死亡。

    這是一平凡的真理,然人為什麼并不覺得?為什麼世間很少人終日在此想到死、擔憂死?此有一簡單的答複,即人并不隻生活于其身體之存在本身,而主要是生活在其身體之外之上的世界中。

    人之精神隻要一直注意在此身體以外以上之世界,其身體之存在之日迫近死亡,便可不是他的問題。

    而且他正須向死迫近,不斷耗費物質身體之能力與其自然生命力,然後才能成就其生活與精神之活動。

    人的生活與精神之活動之成就,即成就在此物質身體之能力與自然生命力之不斷耗費,以歸于死亡而不存在之上。

    我們可以說,人的生活與精神活動之逐漸成就,而由不存在走向存在;即依于人的身體與自然生命,由存在以走向不存在之上。

    此二者是一切人生所同時具備,而方向相反,并相依并進之二種存在動向。

    在此二存在動向中,人以其身體之走向不存在,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之走向存在。

    是即人之生活與精神活動,由人之不斷去迎接“其身體之不存在”以存在之直接的證明。

    亦即人之有生之日,皆生于死之上之直接的證明。

    生于死之上的生,乃以最後之死,成就其一段最大之生,亦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之最大存在。

    故死非人生之消滅,而隻是人生之暫終。

    “終”隻是一線之線頭,用以凸顯整個線段之存在者。

    而人在有生之日,所以能隻想其如何生活,如何運用其精神,而不想到死;正因此人之原生于死之上。

    至于人之精神本無死,何以又會想到死而怕死,則此亦唯因人之欲留此身體,以更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如前文所說。

    非精神真有死之謂也。

    此中之智慧,唯賴每一人之自思其所以生及如何生,以細心領取。

    人不能知生,即不能知死。

    故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

     (三)死者與後死者之相互關系及幽明之徹通 然人生最大之問題,尚不在其自己之死。

    人在有生之日,其生即生于死之上,以其身體之向死,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之向生;則人自己之死之問題,皆可不須解決而早已解決。

    至人畢竟應否不思其自己之死,如何真能不怕其自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