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人生之艱難與哀樂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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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價值問題。
我之一些意見,已另見于上論人生中之毀譽現象一文中。
而我現在特要說的,則是人之“要求他人之承認其所為是好的”之心理,雖亦是出自人之天性,但是此天性之賦予我,仍不是我所先要求,我亦不是必然須服從此天性的。
因為在當我是而人非時,我可自覺應當特立獨行,而不必顧他人之贊否與毀譽的。
順此下去,我之一切思想行為人格之本身價值,是不受他人之毀譽而增損的。
因而一個人之在社會上,是否有名有位,純為我外在的事。
人當行其心之所安,遁世不見知而無悔,這才見我之為我之無上的尊嚴。
這個道理,我後來全了解了。
然而真要做到這一步,卻又是一人生的極大的艱難。
因為真要作到此事,我們必需假想,在世間一切人以至最親近的人,都罵你,诋毀你,侮辱你,詛咒你的時候,怎麼辦?在一般的情形之下,總不至一切人都如此待我,即總有些人拿正常的面色對我,或多多少少還有人贊美我,承認我的。
但是如我……為千夫所指,兒子清算我,父母妻子朋友亦清算我,這時我試設身處地一想,畢竟怎麼辦?這就難了。
這難處是,在這時一個人的精神,同一切人的精神都分離了,成了一絕對孤獨寂寞,而又自覺其絕對孤獨寂寞,兼自覺為無數他人精神的壓迫下之被舍棄者。
獨身不婚的人,如從自然生命之樹上脫離的果子。
如此之被舍棄的人,則是從社會的精神生命之樹上,被拋擲而脫離的果子。
……但是我們自己如身當其境,又将如何?這是耶稣被徒弟出賣、被徒弟所不認識,而上十字架前的心境。
這是人之精神之失去一切人的精神之滋養,而絕對飄零之時。
然而精神之果,必須得滋養。
因為精神的周圍,不能是隻有無限的冷酷與荒漠。
這時除了上帝降臨說,你是我的愛子,人生畢竟無路可走。
人之精神,隻有在飄零中死亡。
然而人真要特立獨行,便必須預備承擔此一考驗。
這事之艱難,是不必多說的。
在我們一般人,可以自勉于使名位之心漸淡,但是在實際上,仍免不掉要多多少少賴他人之贊美,高高低低之社會名位,來滋養其精神。
而順此心以求大名高位,則是一最自然最滑熟的人生道路。
然而此滑熟的路,同時亦是一最陡峭的路。
其中亦有無限艱難。
這艱難,是人所較易知的。
人之所以樂得名位,依于人之欲被人承認為好,為有價值,此即依于人之欲被人認識,亦即欲存在于他人之精神之内。
但名位二概念,又有不同。
名之大,由于認識之者之多。
名之大小,是一數量的概念。
位之高低,初則純是一價值秩序的概念。
人依于其内心之某一種價值秩序之格度,遂把能多少實現某一種價值的他人,排列于此秩序之格度之中。
于是有的人對我而言,其地位較高,有的較低。
此便成純内在的主觀的位之秩序。
由許多人之内在主觀的位之秩序之客觀化,而有公認的社會地位、政治地位、學術地位、人格地位。
此是位之第二義。
其形成較複雜,今暫不多說。
一個人之所以通常都多多少少有其名位,依于總有認識他的人,亦即總有認識他的價值的人,人亦總可比另一些人能多實現某一種之價值。
如一群小孩在此,年長的比年小的,氣力較大。
氣力大,亦是一生命的價值,他亦即在小孩群中有一較高之位。
而人求大名高位之所以難,則因一人之價值,要為無數的人所認識,并在人之價值秩序之格度中居最高位,是極難的。
此一方依于人自己所表現之價值之為有限,亦依于他人之認識力之同為有限。
如果人能表現無限之價值,一切人皆有無限的認識力,則一切人皆可同名垂宇宙,一切人之位,皆上與天齊。
此而不可能,則無人配得至大之名與至高之位。
除了我們在人生之毀譽現象第一節所說,人之毀譽之标準之無定,而人皆可斥責外;即使毀譽标準全定,一切人仍皆是在原則上可斥責的。
名愈大而位愈高的人,當其所實現的價值愈彰著于人心之前,其未能實現而人望其實現的價值亦愈彰著于人心之前,因而責望必然愈多。
由責望多而斥責随之,是之謂名位之“危”。
而人之名乃或揚而或抑,或榮而或辱,人之位或升而複沉,或尊而或卑。
又以各人所認為有價值者不同,而一人之價值,亦可根本不為他人所認識。
由是而世間永有無數有才而無名,有德而無位的人。
有才有德而見知于人,必系于遇合。
遇合為偶然而不必,其得之為天恩,而失之不能無怨于天。
由是見名位之世間,必然有無窮冤屈。
此冤屈或有申于死後,然其人已不知;而大多數則亘千秋萬世而永不申。
再則由人之記憶力有限,人為節省記憶力,而有以一人之名之記憶,代替一群人之名字之記憶之傾向。
由是而一群人之工作之價值,或為一人之名之所代表,而被歸功于某一人。
如在一政府與一社會經濟文化團體中之一群人之工作,與其對社會之貢獻之價值,恒被歸功于其領導者。
又人之認識,恒有種種錯誤,而恒将此人之功,誤歸諸彼人。
此皆使人有無意之盜名。
此外又有蓄意之盜名,與貪天功以為己力之事。
人如對此數者,有透辟之認識,便知名位之世間,乃一最奇妙而又艱難之世間。
芸芸衆生之求名求位,既表示人之精神之須存于他人精神中,而欲他人之認識其價值;亦鞭策人之認識他人所求之價值,認識他人所視為有較高價值者為何,而自勉于實現此價值,冀其名之大、位之高;名位心遂亦成使人向上之一動力。
然而人所能實現之價值,永不能完全,以副一切人之責望,而名大位尊者必危。
又人之能實現某價值者,又不必被認識,以得名而得位;其被認識而得名位也,有偶然之遇合在,亦永有無意或有意被盜之可能在。
由此見名位世間,乃一缰繩之世間,乃一浮沉之世間,乃一偶然遇合之世間,亦名實恒相違而相盜之世間。
然世人之生也,即生于此中,明知其為如是之世間,而奮力以求自固其名位,僥幸于遇合,苟免于被盜,而或冀盜人之名。
則人之艱難之感,必愈入此世間,愈有大名高位,而入愈深。
然愚者慕之,智者笑之,唯賢者哀之,非聖者其孰能拔之。
而吾人則皆愚者也,悲夫。
(五)價值世界與人間天路 更高的人生,是在俗情世間名位财色之世間之外,看見真善美神聖的世界。
這是一永恒普遍純潔而貞定的世界。
這些道理,說來話長。
最粗淺的說法是,這世界乃真正人所能共同享有的世界,同時是人可能賴自力以升入的世界。
财物我享,則你不能同享時,愛情有獨占性,名位則我高而你必低。
名位待他人之賦予,愛情與婚姻是雙方的事,人之得财富,賴于各種外在的機緣。
人之得這些,說好一點,是人之福命。
但是這些福,都可與禍相倚。
禍之可能,就站在福之後,背靠背,是謂相倚。
因福禍相倚,故安而有危。
知危而有懼,故安而未嘗無不安者存。
此中福禍安危,常在波蕩中,以呈于人之意識之前。
故知“道”者,知此中之福無可恃,安無可居,而自忘其福與安;于禍與危,亦知其無原則上之不可轉,而自忘其禍與危。
故諸知道者,或處安、或處危、或載福、或載禍,其心乃畢竟平等,其位亦同齊于道。
在一切真理美善神聖之價值之體驗與實踐之前,一切人之心與人之位,亦實為一畢竟平等。
我們說,這個價值世界乃真正人所能共同享有,而互不相礙的世界,其自身亦貞常不變。
如一個人生的真理,一人了解它是這樣;千百人分别了解,它仍是這樣。
一張佳山水的畫,一人看是如此美;千萬人分别看它還是如此美。
一家有孝子賢孫,亦不礙家家同有孝子賢孫。
一人向上帝祈禱,不礙一切人同聲祈禱,共沐靈恩。
真善美神聖之世間,是一真真實實可為一切人所共同享有而永貞常不變的世間,他們分見于千萬人之心,有如月之映萬川,而一一皆為滿月。
他們如耶稣的餅,讓人人都能吃飽。
又如觀音的瓶中之露,滴滴遍灑人間并蒂蓮。
亦如今日的廣播,凡有收音機的地方,都聽見聲音;若莫有人去聽此聲音,此聲音自在太空中旅行,如天下萬川皆幹涸,而中宵明月依舊圓。
故對于真善美神聖之世界之自身言,千萬人知之,它不增;無人知之,它亦不減。
它是天荒地老而萬古恒貞。
而就此世界之表現于人心言,則它似能永遠的分化為無盡的多,而仍未嘗不一。
自人之共同享有此世界言,則
我之一些意見,已另見于上論人生中之毀譽現象一文中。
而我現在特要說的,則是人之“要求他人之承認其所為是好的”之心理,雖亦是出自人之天性,但是此天性之賦予我,仍不是我所先要求,我亦不是必然須服從此天性的。
因為在當我是而人非時,我可自覺應當特立獨行,而不必顧他人之贊否與毀譽的。
順此下去,我之一切思想行為人格之本身價值,是不受他人之毀譽而增損的。
因而一個人之在社會上,是否有名有位,純為我外在的事。
人當行其心之所安,遁世不見知而無悔,這才見我之為我之無上的尊嚴。
這個道理,我後來全了解了。
然而真要做到這一步,卻又是一人生的極大的艱難。
因為真要作到此事,我們必需假想,在世間一切人以至最親近的人,都罵你,诋毀你,侮辱你,詛咒你的時候,怎麼辦?在一般的情形之下,總不至一切人都如此待我,即總有些人拿正常的面色對我,或多多少少還有人贊美我,承認我的。
但是如我……為千夫所指,兒子清算我,父母妻子朋友亦清算我,這時我試設身處地一想,畢竟怎麼辦?這就難了。
這難處是,在這時一個人的精神,同一切人的精神都分離了,成了一絕對孤獨寂寞,而又自覺其絕對孤獨寂寞,兼自覺為無數他人精神的壓迫下之被舍棄者。
獨身不婚的人,如從自然生命之樹上脫離的果子。
如此之被舍棄的人,則是從社會的精神生命之樹上,被拋擲而脫離的果子。
……但是我們自己如身當其境,又将如何?這是耶稣被徒弟出賣、被徒弟所不認識,而上十字架前的心境。
這是人之精神之失去一切人的精神之滋養,而絕對飄零之時。
然而精神之果,必須得滋養。
因為精神的周圍,不能是隻有無限的冷酷與荒漠。
這時除了上帝降臨說,你是我的愛子,人生畢竟無路可走。
人之精神,隻有在飄零中死亡。
然而人真要特立獨行,便必須預備承擔此一考驗。
這事之艱難,是不必多說的。
在我們一般人,可以自勉于使名位之心漸淡,但是在實際上,仍免不掉要多多少少賴他人之贊美,高高低低之社會名位,來滋養其精神。
而順此心以求大名高位,則是一最自然最滑熟的人生道路。
然而此滑熟的路,同時亦是一最陡峭的路。
其中亦有無限艱難。
這艱難,是人所較易知的。
人之所以樂得名位,依于人之欲被人承認為好,為有價值,此即依于人之欲被人認識,亦即欲存在于他人之精神之内。
但名位二概念,又有不同。
名之大,由于認識之者之多。
名之大小,是一數量的概念。
位之高低,初則純是一價值秩序的概念。
人依于其内心之某一種價值秩序之格度,遂把能多少實現某一種價值的他人,排列于此秩序之格度之中。
于是有的人對我而言,其地位較高,有的較低。
此便成純内在的主觀的位之秩序。
由許多人之内在主觀的位之秩序之客觀化,而有公認的社會地位、政治地位、學術地位、人格地位。
此是位之第二義。
其形成較複雜,今暫不多說。
一個人之所以通常都多多少少有其名位,依于總有認識他的人,亦即總有認識他的價值的人,人亦總可比另一些人能多實現某一種之價值。
如一群小孩在此,年長的比年小的,氣力較大。
氣力大,亦是一生命的價值,他亦即在小孩群中有一較高之位。
而人求大名高位之所以難,則因一人之價值,要為無數的人所認識,并在人之價值秩序之格度中居最高位,是極難的。
此一方依于人自己所表現之價值之為有限,亦依于他人之認識力之同為有限。
如果人能表現無限之價值,一切人皆有無限的認識力,則一切人皆可同名垂宇宙,一切人之位,皆上與天齊。
此而不可能,則無人配得至大之名與至高之位。
除了我們在人生之毀譽現象第一節所說,人之毀譽之标準之無定,而人皆可斥責外;即使毀譽标準全定,一切人仍皆是在原則上可斥責的。
名愈大而位愈高的人,當其所實現的價值愈彰著于人心之前,其未能實現而人望其實現的價值亦愈彰著于人心之前,因而責望必然愈多。
由責望多而斥責随之,是之謂名位之“危”。
而人之名乃或揚而或抑,或榮而或辱,人之位或升而複沉,或尊而或卑。
又以各人所認為有價值者不同,而一人之價值,亦可根本不為他人所認識。
由是而世間永有無數有才而無名,有德而無位的人。
有才有德而見知于人,必系于遇合。
遇合為偶然而不必,其得之為天恩,而失之不能無怨于天。
由是見名位之世間,必然有無窮冤屈。
此冤屈或有申于死後,然其人已不知;而大多數則亘千秋萬世而永不申。
再則由人之記憶力有限,人為節省記憶力,而有以一人之名之記憶,代替一群人之名字之記憶之傾向。
由是而一群人之工作之價值,或為一人之名之所代表,而被歸功于某一人。
如在一政府與一社會經濟文化團體中之一群人之工作,與其對社會之貢獻之價值,恒被歸功于其領導者。
又人之認識,恒有種種錯誤,而恒将此人之功,誤歸諸彼人。
此皆使人有無意之盜名。
此外又有蓄意之盜名,與貪天功以為己力之事。
人如對此數者,有透辟之認識,便知名位之世間,乃一最奇妙而又艱難之世間。
芸芸衆生之求名求位,既表示人之精神之須存于他人精神中,而欲他人之認識其價值;亦鞭策人之認識他人所求之價值,認識他人所視為有較高價值者為何,而自勉于實現此價值,冀其名之大、位之高;名位心遂亦成使人向上之一動力。
然而人所能實現之價值,永不能完全,以副一切人之責望,而名大位尊者必危。
又人之能實現某價值者,又不必被認識,以得名而得位;其被認識而得名位也,有偶然之遇合在,亦永有無意或有意被盜之可能在。
由此見名位世間,乃一缰繩之世間,乃一浮沉之世間,乃一偶然遇合之世間,亦名實恒相違而相盜之世間。
然世人之生也,即生于此中,明知其為如是之世間,而奮力以求自固其名位,僥幸于遇合,苟免于被盜,而或冀盜人之名。
則人之艱難之感,必愈入此世間,愈有大名高位,而入愈深。
然愚者慕之,智者笑之,唯賢者哀之,非聖者其孰能拔之。
而吾人則皆愚者也,悲夫。
(五)價值世界與人間天路 更高的人生,是在俗情世間名位财色之世間之外,看見真善美神聖的世界。
這是一永恒普遍純潔而貞定的世界。
這些道理,說來話長。
最粗淺的說法是,這世界乃真正人所能共同享有的世界,同時是人可能賴自力以升入的世界。
财物我享,則你不能同享時,愛情有獨占性,名位則我高而你必低。
名位待他人之賦予,愛情與婚姻是雙方的事,人之得财富,賴于各種外在的機緣。
人之得這些,說好一點,是人之福命。
但是這些福,都可與禍相倚。
禍之可能,就站在福之後,背靠背,是謂相倚。
因福禍相倚,故安而有危。
知危而有懼,故安而未嘗無不安者存。
此中福禍安危,常在波蕩中,以呈于人之意識之前。
故知“道”者,知此中之福無可恃,安無可居,而自忘其福與安;于禍與危,亦知其無原則上之不可轉,而自忘其禍與危。
故諸知道者,或處安、或處危、或載福、或載禍,其心乃畢竟平等,其位亦同齊于道。
在一切真理美善神聖之價值之體驗與實踐之前,一切人之心與人之位,亦實為一畢竟平等。
我們說,這個價值世界乃真正人所能共同享有,而互不相礙的世界,其自身亦貞常不變。
如一個人生的真理,一人了解它是這樣;千百人分别了解,它仍是這樣。
一張佳山水的畫,一人看是如此美;千萬人分别看它還是如此美。
一家有孝子賢孫,亦不礙家家同有孝子賢孫。
一人向上帝祈禱,不礙一切人同聲祈禱,共沐靈恩。
真善美神聖之世間,是一真真實實可為一切人所共同享有而永貞常不變的世間,他們分見于千萬人之心,有如月之映萬川,而一一皆為滿月。
他們如耶稣的餅,讓人人都能吃飽。
又如觀音的瓶中之露,滴滴遍灑人間并蒂蓮。
亦如今日的廣播,凡有收音機的地方,都聽見聲音;若莫有人去聽此聲音,此聲音自在太空中旅行,如天下萬川皆幹涸,而中宵明月依舊圓。
故對于真善美神聖之世界之自身言,千萬人知之,它不增;無人知之,它亦不減。
它是天荒地老而萬古恒貞。
而就此世界之表現于人心言,則它似能永遠的分化為無盡的多,而仍未嘗不一。
自人之共同享有此世界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