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人生之艱難與哀樂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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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時,你将知生存問題的嚴肅。
此問題的嚴肅性,人常不能真切認識,因為真感此問題的人,他已無暇對此問題作思索,而能思索此問題的人,通常生活在此問題的外面。
對此文的讀者,我說他可能淪為乞丐,他或想此是不敬;或以為當不至此,此是一極少的可能性,可不在考慮之列;或想到那時再說,現在還是隻享受我現在的生活,我亦不須對未來的我之遭遇負責,那是未來的我的事。
但是這些想法,同依于人之未能面對真實人生。
這些想法,都由于人自龜縮于暫時的安全,而想掩蓋人生的真實。
因為這些想法,并不能掩蓋我們淪為乞丐之恐懼,而且正依于此恐懼,才有這些想法。
然而此恐懼之存在,即同時展露此淪為乞丐之可能為一真實的可能。
從一切人之恐懼淪為乞丐,而要盡量求保護他的财産,增加他的财産,即證明淪為乞丐的陰影,在一切人之旁,或在一切人心之下蠕動。
人總是在向此陰影搏鬥,又一手壓住它,而不敢正視此陰影。
能承擔程伊川先生所講“今日萬鐘,明日餓死,唯義所在”,是不容易的,能如孟子所講“不忘在溝壑”的志士,是不容易的。
二十多年來,我自己的物質生活,實際上是在中人以上。
我總時時在試想,我如隻在荒山曠野的三家村,教教幾個小小蒙童,食淡衣粗又如何。
我想象莫有什麼難。
而在實際上,仍當遠較想象為難。
至于我自問:如我真在饑寒交迫,以緻我母親弟妹皆病之際,又如何,則這些煎熬,便在想象中,亦承擔不下。
從這些地方,便證明了生存問題的嚴肅,證明人生之路之最簡單最粗淺的第一步的艱難。
(三)在自然生命之流中與岸上之兩面難 “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人生之路之第二步的艱難,是男女之愛情。
這亦是家家戶戶中最平常的事。
但是這亦有其最深遠奧秘而不可測的一面。
人之需要愛情與人之要求生存,都是人之天性。
而此天性的要求,都同不是先得我之同意,而賦予于我。
人生下地,便帶着這些要求來了。
它們驅迫人生前進,使人自覺似有滿足之的責任。
但是人真有必須滿足之的責任嗎?亦真非滿足之不可嗎?這亦似不然。
因為人可不結婚,或自動的斷絕一切绮障。
此亦如人之可自殺,皆見人之異于禽獸處。
因而世間亦确有不要愛情亦不結婚的人。
然而這事分明是艱難的。
捱過青年,壯年怎樣?捱過壯年,中年老年又怎樣?臨老入花叢,是可歎息,亦可同情的。
這些要求,都從生命之深處湧出,不知自何處來。
但它來了,就來了。
人由父母男女之合而有生命,則人之生命之根柢,即是男女性。
父母還有他的父母,直上去是無窮的父母,即無窮的男女性。
我們每一人的生命之結胎,即是無窮的男女性之凝結。
是謂天地之乾坤之道合而人出生。
然而此乾坤道,才合又分。
此凝結成的東西,隻能具有其所由凝結成之男性或女性之一,所以人隻能或為男或為女。
而其為男或為女,則反乎其生命之結胎時,所根之男女性之凝結。
生命之根柢為無窮男女性之凝結,而我們每一人又隻能為男或女。
此中,有我之性别,與我生命之根柢之先天的矛盾。
此矛盾自然解消的道路,便是男索女,女索男。
男女得其所索,人所生活之現實,與其生命根柢中之無限的男女性,有一遙相照映,人歡喜了。
而宇宙之無限的生命之流,亦通過男女之得其所索,與他們自身生命之凝結所成之子孫,一直流下去了。
人中除千萬人之一二,天生而具神聖的品質,其心靈原與其自然生命有一疏離者外;人如決定不結婚,斷絕一切男女關系,他即須與他之男女之欲作戰,同時即與他生命根柢之無限的男女性作戰,與天地的乾坤之道作戰。
否則即須與他之為男之性或為女之性作戰。
人在此,又如要想從無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中,抽出身來而退居岸上。
然而退不到岸上,便隻有帶着生命之流水,旁行歧出,成絕港枯潢。
人此時便又若從自然生命之大樹飄落的花果,須另覓國土,自植靈根,否則便隻有幹枯憔悴。
我們不能說斷絕男女關系是不應當的,而且我認為這是人生最偉大莊嚴的事業之一。
因為人于此敢與天地乾坤之道作戰。
此處見人之為一超自然的存在。
凡人之自由意志自覺心所能真想的關于他自己的事,皆是應當而亦真實可能的。
人能自拔于無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之外,而退居岸上,或使從自然生命之大樹飄落的花果,另覓國土,自植靈根。
這不能不說是最偉大莊嚴的事業。
宗教家、大哲人,及鄉裡中的無知識的人,同有對此人生之絕對貞潔的愛慕。
但是這事真要作到家,須把自然生命之流之浩浩狂瀾翻到底,直到伏羲畫卦前。
這當然是艱難的。
順自然生命之流行的方向走,是比較容易。
但是其中亦有無限的艱難。
人們都知道失戀離婚的苦惱、男女暧昧關系、情殺及奸淫的罪惡。
這些事,我們總是日日有所聞。
這些事之所以有,其最深的根據,是每一人皆有與任何異性發生男女關系的可能,亦有失去其關系的可能。
這一可能,都是直生根于人之存在之自身,故人之存在之自身,即涵具了此無窮苦惱與罪惡之根。
又常言道,世間的怨偶比佳偶多,又據說怨偶之苦,“床笫間的悲劇,是人生最大的悲劇”(托爾斯泰語)。
這些苦惱、罪惡、悲劇,當我們幸居事外時,我們不求了解,亦不能真了解。
而當其不幸居事内時,則隻有忍淚承擔,亦無法完全說出,使人了解。
此中最關心的人,最親切的同情安慰,亦透不到此中苦惱罪惡悲劇的核心。
因為這是與唯一無二之個體生命不可分離的事。
這是直接浸潤個體生命之全體的苦酒,隻有各人自咽自醉。
而一切幸居事外的人,亦不過适逢居事外,他并不必能根絕忽居事内的可能。
一切愛情之後,皆有失戀之可能。
一切結婚之後,皆有離婚之可能。
一切佳偶,皆有成怨偶之可能。
隻是可能性或大或小,但人總很難絕對根絕此可能。
誠然一絕對互信之佳偶,賴無限之互信的精神力,可構成一永恒的心之環抱,而将上述之可能完全根絕。
但是佳偶,或異地而長别離,或同心同居而不能百年偕老。
縱得同心同居,百年偕老,亦很難同年同月同日死。
則恩情似海的夫婦,到頭來,終當撒手。
在“昔日戲言身後事,今朝都到眼前來”時,“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時,這中間的人生之悲痛寂寞艱難,還是隻有人在身當其境,才能真正了解,而獨自忍受的。
怨偶,人或求離而不得,而佳偶則逝水流年,終有一日要被迫分離。
你盡可以“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但是“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仍是一最後的真實。
(四)社會的精神生命之樹及飄零之果與名位世間 人之求名位與人之求生存及求男女夫婦之愛,同是一最平凡而又極深奧的事。
此可稱為人生之路上第三步的艱難。
在兒童時期,人所最感興趣的事,是飲食。
在青年時期,是男女愛情。
在壯年以後,是名位。
但人之好名位,隻是人之望人贊美之心的推擴與延長。
人之望人贊美之心,則當小孩在知道有他人時,便有了。
當小孩喜歡人說他乖,怕看大人之怒目與厭惡之面色時,已是有一求人贊美心之流露了。
一切希望名高一代、流芳千古、位居萬人上的好名好位之心,不過是此小孩心理之推擴延長。
我記得當我十四歲的時候,在中學讀書。
同學們都穿線襪,但是我父親要我穿布襪,而我即怕人笑。
此怕人笑之念,由何而生,即成了我當時最大的苦惱與疑惑。
我當時并不覺線襪舒适,我相信父親的話,穿布襪更經久。
我已知佩服一特立獨行的人。
我責問我自己,難道對此極小的事,還不能特立獨行?我記得一次從家中穿了布襪走到學校,有一點鐘的路程。
在此一點鐘,我全部的思想,都在想人當特立獨行的理由,目的就在克服我之穿布襪而怕人笑一念。
但是到了學校,全部失敗了。
這事與我當時之下棋怕輸之事,即引起我對此種心理之畢竟由何而來的反省。
至少有一二年間,都時有此問題在心中。
當時我的答案,其大意同後來所想的在原則上并無分别。
即人恒要求人承認我之所為是好的,或要求我之所為為他人承認是好的。
這中間見一人與我之不可分的精神系帶。
但是我後來同時知道,此中尚有種種複雜的人心
此問題的嚴肅性,人常不能真切認識,因為真感此問題的人,他已無暇對此問題作思索,而能思索此問題的人,通常生活在此問題的外面。
對此文的讀者,我說他可能淪為乞丐,他或想此是不敬;或以為當不至此,此是一極少的可能性,可不在考慮之列;或想到那時再說,現在還是隻享受我現在的生活,我亦不須對未來的我之遭遇負責,那是未來的我的事。
但是這些想法,同依于人之未能面對真實人生。
這些想法,都由于人自龜縮于暫時的安全,而想掩蓋人生的真實。
因為這些想法,并不能掩蓋我們淪為乞丐之恐懼,而且正依于此恐懼,才有這些想法。
然而此恐懼之存在,即同時展露此淪為乞丐之可能為一真實的可能。
從一切人之恐懼淪為乞丐,而要盡量求保護他的财産,增加他的财産,即證明淪為乞丐的陰影,在一切人之旁,或在一切人心之下蠕動。
人總是在向此陰影搏鬥,又一手壓住它,而不敢正視此陰影。
能承擔程伊川先生所講“今日萬鐘,明日餓死,唯義所在”,是不容易的,能如孟子所講“不忘在溝壑”的志士,是不容易的。
二十多年來,我自己的物質生活,實際上是在中人以上。
我總時時在試想,我如隻在荒山曠野的三家村,教教幾個小小蒙童,食淡衣粗又如何。
我想象莫有什麼難。
而在實際上,仍當遠較想象為難。
至于我自問:如我真在饑寒交迫,以緻我母親弟妹皆病之際,又如何,則這些煎熬,便在想象中,亦承擔不下。
從這些地方,便證明了生存問題的嚴肅,證明人生之路之最簡單最粗淺的第一步的艱難。
(三)在自然生命之流中與岸上之兩面難 “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人生之路之第二步的艱難,是男女之愛情。
這亦是家家戶戶中最平常的事。
但是這亦有其最深遠奧秘而不可測的一面。
人之需要愛情與人之要求生存,都是人之天性。
而此天性的要求,都同不是先得我之同意,而賦予于我。
人生下地,便帶着這些要求來了。
它們驅迫人生前進,使人自覺似有滿足之的責任。
但是人真有必須滿足之的責任嗎?亦真非滿足之不可嗎?這亦似不然。
因為人可不結婚,或自動的斷絕一切绮障。
此亦如人之可自殺,皆見人之異于禽獸處。
因而世間亦确有不要愛情亦不結婚的人。
然而這事分明是艱難的。
捱過青年,壯年怎樣?捱過壯年,中年老年又怎樣?臨老入花叢,是可歎息,亦可同情的。
這些要求,都從生命之深處湧出,不知自何處來。
但它來了,就來了。
人由父母男女之合而有生命,則人之生命之根柢,即是男女性。
父母還有他的父母,直上去是無窮的父母,即無窮的男女性。
我們每一人的生命之結胎,即是無窮的男女性之凝結。
是謂天地之乾坤之道合而人出生。
然而此乾坤道,才合又分。
此凝結成的東西,隻能具有其所由凝結成之男性或女性之一,所以人隻能或為男或為女。
而其為男或為女,則反乎其生命之結胎時,所根之男女性之凝結。
生命之根柢為無窮男女性之凝結,而我們每一人又隻能為男或女。
此中,有我之性别,與我生命之根柢之先天的矛盾。
此矛盾自然解消的道路,便是男索女,女索男。
男女得其所索,人所生活之現實,與其生命根柢中之無限的男女性,有一遙相照映,人歡喜了。
而宇宙之無限的生命之流,亦通過男女之得其所索,與他們自身生命之凝結所成之子孫,一直流下去了。
人中除千萬人之一二,天生而具神聖的品質,其心靈原與其自然生命有一疏離者外;人如決定不結婚,斷絕一切男女關系,他即須與他之男女之欲作戰,同時即與他生命根柢之無限的男女性作戰,與天地的乾坤之道作戰。
否則即須與他之為男之性或為女之性作戰。
人在此,又如要想從無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中,抽出身來而退居岸上。
然而退不到岸上,便隻有帶着生命之流水,旁行歧出,成絕港枯潢。
人此時便又若從自然生命之大樹飄落的花果,須另覓國土,自植靈根,否則便隻有幹枯憔悴。
我們不能說斷絕男女關系是不應當的,而且我認為這是人生最偉大莊嚴的事業之一。
因為人于此敢與天地乾坤之道作戰。
此處見人之為一超自然的存在。
凡人之自由意志自覺心所能真想的關于他自己的事,皆是應當而亦真實可能的。
人能自拔于無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之外,而退居岸上,或使從自然生命之大樹飄落的花果,另覓國土,自植靈根。
這不能不說是最偉大莊嚴的事業。
宗教家、大哲人,及鄉裡中的無知識的人,同有對此人生之絕對貞潔的愛慕。
但是這事真要作到家,須把自然生命之流之浩浩狂瀾翻到底,直到伏羲畫卦前。
這當然是艱難的。
順自然生命之流行的方向走,是比較容易。
但是其中亦有無限的艱難。
人們都知道失戀離婚的苦惱、男女暧昧關系、情殺及奸淫的罪惡。
這些事,我們總是日日有所聞。
這些事之所以有,其最深的根據,是每一人皆有與任何異性發生男女關系的可能,亦有失去其關系的可能。
這一可能,都是直生根于人之存在之自身,故人之存在之自身,即涵具了此無窮苦惱與罪惡之根。
又常言道,世間的怨偶比佳偶多,又據說怨偶之苦,“床笫間的悲劇,是人生最大的悲劇”(托爾斯泰語)。
這些苦惱、罪惡、悲劇,當我們幸居事外時,我們不求了解,亦不能真了解。
而當其不幸居事内時,則隻有忍淚承擔,亦無法完全說出,使人了解。
此中最關心的人,最親切的同情安慰,亦透不到此中苦惱罪惡悲劇的核心。
因為這是與唯一無二之個體生命不可分離的事。
這是直接浸潤個體生命之全體的苦酒,隻有各人自咽自醉。
而一切幸居事外的人,亦不過适逢居事外,他并不必能根絕忽居事内的可能。
一切愛情之後,皆有失戀之可能。
一切結婚之後,皆有離婚之可能。
一切佳偶,皆有成怨偶之可能。
隻是可能性或大或小,但人總很難絕對根絕此可能。
誠然一絕對互信之佳偶,賴無限之互信的精神力,可構成一永恒的心之環抱,而将上述之可能完全根絕。
但是佳偶,或異地而長别離,或同心同居而不能百年偕老。
縱得同心同居,百年偕老,亦很難同年同月同日死。
則恩情似海的夫婦,到頭來,終當撒手。
在“昔日戲言身後事,今朝都到眼前來”時,“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時,這中間的人生之悲痛寂寞艱難,還是隻有人在身當其境,才能真正了解,而獨自忍受的。
怨偶,人或求離而不得,而佳偶則逝水流年,終有一日要被迫分離。
你盡可以“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但是“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仍是一最後的真實。
(四)社會的精神生命之樹及飄零之果與名位世間 人之求名位與人之求生存及求男女夫婦之愛,同是一最平凡而又極深奧的事。
此可稱為人生之路上第三步的艱難。
在兒童時期,人所最感興趣的事,是飲食。
在青年時期,是男女愛情。
在壯年以後,是名位。
但人之好名位,隻是人之望人贊美之心的推擴與延長。
人之望人贊美之心,則當小孩在知道有他人時,便有了。
當小孩喜歡人說他乖,怕看大人之怒目與厭惡之面色時,已是有一求人贊美心之流露了。
一切希望名高一代、流芳千古、位居萬人上的好名好位之心,不過是此小孩心理之推擴延長。
我記得當我十四歲的時候,在中學讀書。
同學們都穿線襪,但是我父親要我穿布襪,而我即怕人笑。
此怕人笑之念,由何而生,即成了我當時最大的苦惱與疑惑。
我當時并不覺線襪舒适,我相信父親的話,穿布襪更經久。
我已知佩服一特立獨行的人。
我責問我自己,難道對此極小的事,還不能特立獨行?我記得一次從家中穿了布襪走到學校,有一點鐘的路程。
在此一點鐘,我全部的思想,都在想人當特立獨行的理由,目的就在克服我之穿布襪而怕人笑一念。
但是到了學校,全部失敗了。
這事與我當時之下棋怕輸之事,即引起我對此種心理之畢竟由何而來的反省。
至少有一二年間,都時有此問題在心中。
當時我的答案,其大意同後來所想的在原則上并無分别。
即人恒要求人承認我之所為是好的,或要求我之所為為他人承認是好的。
這中間見一人與我之不可分的精神系帶。
但是我後來同時知道,此中尚有種種複雜的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