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俗情世間中之毀譽及形上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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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社會制裁之觀念,而使“社會”宛如成為一有十手十目千手千目,在監視我們自己之言行的實體。

    社會學家如塗爾幹等所謂社會的實體之觀念,蓋亦依此義而立。

     毀譽可說是社會對個人的制裁,毀譽亦複是人之所以有政權之得失,政治地位之得失之所本。

    除了世襲的政權外,人之所以能得政權得政治地位,或由于大衆之推舉,或由于旁人之推薦,或由在上位者之選拔。

    凡此等等,無不以賞譽為先行之條件。

    當社會上對政治上在位之人物的毀謗之言,塞于道路時,則遲早必造成政府内部之改革,或暴發為革命。

    于是任何人之高官厚爵,以至世襲的政權,在此亦無一能永遠保持。

    至一般政黨的競争與政治上的鬥争,亦幾無不以集團的自譽與集團的毀他為工具,這都是極淺易的常識。

     (三)作為主觀心理現象之毀譽 要真了解作為個人日常生活中之經驗事實看的毀譽,與作為社會政治現象看的毀譽,必須賴于了解作為主觀心理現象看的毀譽。

    因毀譽之為一經驗事實,最初隻是人心理上的經驗事實;而一切社會制裁之所以對個人為有效,社會之毀譽之所以能緻一政權之興亡與個人政治地位之得失,最後無不根于諸個人心理的要求或活動。

    然則作為主觀心理現象看的毀譽,究竟是什麼? 作為心理現象看的毀譽,首為我們内心所體驗的他人對我之毀譽。

    我體驗了他人對我之毀譽,此毀譽即存于我之内心,而為一内心中之現象。

    但是此内心中之現象,通常皆與一好譽而惡毀之心理要求相俱。

    次為我們内心所體驗的,我之譽人或毀人之心理活動。

    而此活動,則恒與對他人之言行之價值判斷相俱,或即是此對他人言行之價值判斷本身。

    由是而我們當前的問題即在:此好譽而惡毀之心理要求,與對他人之言行之價值判斷,在人心中究竟是怎樣的存在着? 人之有好譽而惡毀之心理,是毀譽成為有效的社會制裁之真正根據。

    如果人不先好譽而惡毀,将盡可放言任行,而不畏任何他人之批評與社會上之輿論。

    故深一層言之,人之怕此社會制裁,并非怕他人以外的社會,實際上隻是要滿足其好譽而惡毀之心理要求,亦實即隻是人之好譽而惡毀之心理要求在制裁他自己之其他欲望,與其他心理要求。

    此處實隻有内在的自己制裁,而并無外在的社會制裁。

    這個意思,現代西方心理學家亦多了解。

    如詹姆士稱之為社會的我,弗洛特稱之為超我(SuperEgo)。

    亞德勒(Adler)之心理學,則謂好譽而惡毀之權力要求,為人一切心理中之最根本之要求,人之一切心理病态,及各種自誇與自卑之情緒之産生,皆由此要求之不得正常的滿足而來者。

     人之好譽而惡毀之心理要求,實甚強烈,恒可勝過人之其他一般心理要求。

    此亦可由人對其日常經驗之反省,以随處得證明。

    粗淺點說,商人是好利的,但你隻要能為他鑄一銅像,他即可捐出一二百萬。

    政治家是好權的,但孟子說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

    一般人是好色的,為了名譽,亦可拋棄他的外室。

    都市中人,自己可以吃得很壞,但衣冠必須講求;何以故?因怕人輕視,喜人之稱美其衣冠故。

    孟子說,“令聞廣譽施于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又何以故?衣冠于此不必要故。

    美國有一經濟學家韋布倫(Veblen)論資本主義經濟社會中,有閑階級之一切奢侈的消費,多不是為自己之享受,而主要是炫耀或表出其有閑的身份。

    其實這亦隻是要俗人豔羨稱譽而已。

    施耐庵著水浒傳序說,求名心既淡,便懶于著書。

    亦可反證人之著作之事,常是為名。

    好名之心,一切大學者、大詩人、大藝術家,同難加以根絕。

    所以彌爾頓嘗說:“一切偉大人物之最後的缺點,即好名。

    ”人之好色好貨好利及其他一切物質欲望,都絕完了,而此心仍未必能絕。

    一宗教徒可不婚不宦,茹苦衣單,但仍恒不免望他人之稱譽恭敬。

    而最奇怪的現象是,人之不好名,亦可成為得名求名之具。

    隐逸是依于不好名,但漢代皇帝征辟隐逸之士,隐逸者反而得了高名。

    唐代之隐逸之士,隐于距長安最近之終南山,以便随時奉召。

    唐代考試,又另有所謂不求聞達科。

    以不求聞達而求聞達,是最矛盾的現象。

    但這亦曾定為制度。

    據說有一笑話,說一學生出門多年,再來見老師,說他學會恭維人之本領,專販高帽子(即恭維人之言語)與人戴,于是無往不利。

    老師說,此對一般人有用,對我卻無用。

    學生說,像老師者,天下能有幾人?老師微有高興意。

    于是學生說他的高帽子,又販出一頂了。

    這雖是一笑話,但卻指出了人之好名之心之最深的一面。

    此之謂名缰,其力勝于利鎖。

    唯賴此名缰,而後一切社會政治之名位能誘人,而後人與人間之是非毀譽,可以搖蕩人之心志,而播弄颠倒俗情世間的一切人生。

     把毀譽現象作為心理現象看,我們說人有好譽惡毀而求美名的心理。

    但是人不隻有此心理。

    如人隻有此心理,則無一人能得名。

    隻順人之好譽惡毀求美名之心理發展下去,人将隻願他人譽我,而不願譽他人。

    如人人皆是隻求他人之譽我,而不願譽他人,則亦無一人能得他人之稱譽。

    故人之所以能得稱譽之事實,即根據于人亦有願稱譽他人之心理。

    而人之好譽惡毀之心理本身,亦包含有他人對我必可有譽或毀的肯定。

    故人之有譽人與毀人之心理活動,亦同樣不能否認。

     人何以有譽人與毀人之心理活動?他人之是非長短,何異風乍起,吹皺一池春水,幹卿底事?人如果隻是顧自己生存的動物,人将不管他人之是非而無毀譽。

    人如果是神,将隻有對人之愛與悲憫,或本于正義之賞罰,而無暇于作對人不必有實效之毀譽。

    毀譽是人間世界的心理現象。

    這種心理現象,關于毀的方面,似乎可以上段所說好人譽己之心來解釋。

    因毀人即壓低他人,壓低他人,即間接擡高自己,而使人可轉而譽我。

    至于我之譽人,亦可說是為的使人轉來亦譽我,此即所謂互相标榜。

    但是人之毀人譽人,盡有不出自壓低他人,亦不出自互相标榜之動機者。

    如我們稱譽古人與遠方之賢哲,即明知其間無互相标榜之可能者;我們由對一所佩服之人生失望之情後,發貶毀之言,亦明非先存壓低他人之心者。

    誠然,人之毀人,固或由覺人對自己有害;人之譽人,亦恒由于覺人對己有利。

    我之當面譽某人,而毀其他之人,亦有是為取悅于某人,望某人對我有好感,而使我得一利益者。

    此固皆是由自己個人利害出發而興之毀譽。

    此外,人尚有不為自己個人利害而興毀譽之心理動機,亦無容得而否認。

     人何以有不為自己之利害而譽人毀人之心理動機?這當說是因人本會對他人之言行,作客觀的價值判斷。

    人對自己之言行,皆可有一好壞之價值判斷而有自責,此即人之良知。

    人可将此良知之判斷推擴出去,及于他人,以責望人,即有毀譽。

    此種毀譽,是直接以我良知所認定之普遍的當然之理為标準,而看人之言行本身之是否合此标準,遂對其價值,作一判斷。

    此種毀譽,是無私的,亦是從他人之人格本身作想的。

    由此種毀譽,恒可發展為對人之純好意的勸導與鼓勵。

    此為毀人譽人之心理動機中最好之一種。

     但是人之譽人毀人之心理,尚有一種既非為己,亦非從他人之人格本身着想的。

    此可說是屬于廣義的美感者。

    譬如有人一事做得好,我們即譽之,或我想作的,我做不到,或末做完,而他人做得好,幫我做完,我們亦譽之。

    這時我之譽人,是因覺他人之能完成我所原期望達到的一目的或要求。

    目的要求在我,而完成之者為他人。

    此二者配合成一和諧,即屬于一廣義的美感。

    此時,他人之言行活動,使此和諧實現,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