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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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高下之辨,則吾人亦未嘗不可就其曆世而曆事之曆程,以言其心境之轉易升進之迹相,及所經之道路上之層級。

    此即吾人今日立言之方式,如吾昔之所為,未嘗不可大異于往昔者也。

     然吾人今之分人生之事為項别而言人生之曆程中之心境之轉易升進之迹相與層級,其用意雖是,然徒将此諸層級,由下以次第及于高,加以論述,則可使人産生一幻覺,即以人生之曆程,如能自然向上以轉易而升進者。

    吾于人生之體驗之第二三篇所論,及黑格爾于其精神現象學所論,同可使人發生此幻覺。

    此則皆由吾人之忽略:人生之行程與步履,實亦步步皆可停滞而不進。

    其每一步之上達,皆可再歸于滑下沉落;即不停滞而前進,亦步步皆有其艱難。

    自此而觀,則人生亦如永無進步之可言,其心境之高下不同者,實亦畢竟平等;而人生一世,乃永無可恃,而時時皆當自栗其将殒于深淵。

    此即徒就人生之曆程,視如向上轉易而升進之曆程而論之者,其所不足之處,亦即本書第三篇論人生艱難之所以作。

    此篇于每一人生之行程與步履之升進,皆一一舉其艱難,亦即于其升進之中,見退降之幾,而所以使人悟及一切升進之事,皆有其似是而實非者在也。

     複次,人生之道以立志為先。

    蓋人生之本在心,而志則為心之所向,亦心之存主之所在。

    先儒固重立志,而佛教之發心,與耶教之歸主,皆同為立志之事中一種。

    然昔聖賢之言立志,亦皆重在自正面說話。

    志之所在,即道之所存;志而能立,念念不離于道,及其充實而有光輝,則大化聖神之域,皆不難緻。

    斯義也,吾亦深信而不敢違。

    然人之立志,如非一往超世之志,或隻務個人成己之志,而真為由成己以兼成物之志,則此中并非全為一直上之曆程,而實有一大曲存焉。

    而唯待緻曲方能有誠。

    然此緻曲以有誠之義,則昔賢所未伸,而有待于吾人深知其所以曲。

    此所以曲,在人之志欲成物者,人必于世間之物有所得,而此有所得,即阻其志之向上,而使人忘喪其初之成物之志。

    至人之轉而求無所得,則隻能歸于超世以成己,而非複為儒者之志,遂使所謂成己成物之言,徒成一虛脫之大話。

    是皆理有必然,而見人之立志及求成其志業之事中,即有忘喪其志,使志業無成之幾,存乎其中,以成一大曲者。

    而此中由緻曲以有誠,而成就直上之道者,則在人之既拔乎流俗以存超世之意于内,而又須兼本于:置我于世界内及置世界于我内之二義,以觀我與世界之關系,而更在對此二者之分裂之痛苦之感受,而求去此分裂時,立一向往志業之根基。

    以此觀先儒之我與天地萬物為一體之言,則謂之為狀聖賢之大化聖神之域之心境及道體之本然皆可,而以吾人之向往于此,即足以立志,則大不可。

    而一體之義,必先兼自三面分看,而感受分裂之痛苦,實反身而誠,樂莫大焉之初基。

    宋儒之學,始于尋孔顔樂處,乃唯言人當先求超世,求有以自得之一義。

    然論及人之成其志業,亦同謂必擔當艱苦。

    而吾人生于此道術分裂之時代,則正當由分裂之痛苦之感受處,以入于道。

    人能于分裂之痛苦之感受處,見人心所求之和一,及其本來之和一,則樂亦斯在。

    是見樂當由痛苦之感受入。

    若吾人生于當今之世,于一切分裂之痛苦,漠然無感,而徒學二程兄弟初學于周茂叔之吟風弄月以歸,及朱子之傍花随柳過前川之樂,以此見天地與人之同此生意周流,道體斯在,遂止于是,則亦似是而非之儒學也。

     複次,世之論人生者,恒忽于人之有死。

    然吾人生于今日之時代,方更了然于人之時時可死。

    今之核子戰,固随時可将吾人毀滅淨盡也。

    故吾人之生于死之旁,亦至今日,乃更易切感其義。

    而人死之可悲,蓋唯宗教家能深知之。

    吾嘗參加佛教徒之超度衆生幽靈之法會,而感動不能自已,遂知通幽明之道,大有事在。

    西方之哲學家,則對人之死之問題,最為麻木,徒視為哲學問題,加以讨論而已。

    中國昔賢之重祭祀,亦純為所以徹幽明之際,而自古及今,皆鄭重其事者,今則罕知其義者矣。

    夫我對人之情,必慎終如始,事死如事生,然後能緻乎其極。

    而我之情能溢于生者之世界之外,以及于死者之世界,通徹于幽;則生者之世界,亦皆為我之所懷,而我對生者之仁,亦當可更至乎極矣。

    唯宗教徒之病,在其情入于幽而或複沉于幽,乃不重對一一聖賢豪傑祖宗父母,緻其誠敬,則死者之潛德幽光,未必能為我所攝,以還入于明。

    此即儒者之祭祀之義,所以為切摯。

    至于宗教徒中如基督教徒之普為死者作禱,佛教徒之普為幽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