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李光地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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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質”是可以克服的障礙。
李光地認為,人盡性要做到“中”,不能過與不及。
他說: 中也者,所以完此善者也,非謂中,善也。
譬之粱肉之為美,而食之過焉則傷;绮縠之為溫,而服之多焉适累。
粱肉绮縠自有善焉,苟不至于過,傷生累體之患何由生哉!仁義與人,膏粱也,绮縠也,體之以中,則與天地相似也。
(《全集》卷八《要旨續記》) 他把仁義比喻為人們不可須臾離開的衣食,盡性猶如穿衣吃飯,不可不足,更不可過量。
這樣,他就把盡性的主動權移到每個人的主觀努力之中,以便為理學争取更多的信徒。
李光地的性論,企圖揭示天地人物的根本性質,并在此基礎上探讨其間的統一性和差别性,為深入研究世界的統一性提供了材料。
但他所說的根本性質,隻局限在人倫關系方面,因而也就失去其理論的哲學意味。
二、“性為本氣為具”的性氣觀 李光地從四十歲著《尊朱要旨》起,即緻力于研究“性”和“氣”的關系,以後又用十多年時間對程、朱、羅欽順、蔡清(公元1453—1508年,号虛齋)、薛瑄等人的觀點進行了比較和論述,用力頗多。
李光地的基本觀點,是“性為本氣為具”“性先氣後”。
他說: 性者,生物之本也;氣者,生物之具也。
由此觀之,道器安得謂無上下。
陰陽有終始,天地有混辟,而其性終不移,故混兮辟兮,終則有始。
由此觀之,理氣安得謂無後先!(同上卷七《初夏錄二·太極篇》) 這裡,他提出了“性氣”“理氣”“道器”等多對範疇,其含義都相近。
“性”是超乎形之上的,故又可謂之“道”;“氣”是存乎形之中的,故又可謂之“器”。
“性氣”與“理氣”也系同等意義的範疇。
他為了同傳統的“理氣”說用語相一緻,故将“性”“理”混同。
“理”即“性”的代名詞,并不意味着他對“性”或“理”的内涵有任何改變。
李光地承認世界上有兩種東西,一為“性”,類似本性(本質);一為“氣”,類似各種現象,既指“陰陽、動靜、明晦、出入、浮沉、升降、清濁、融結”(同上卷八《尊朱要旨》)等自然現象,又指心理和生理現象,就“性”“氣”的上下、先後關系而言,“氣”隻是構成事物的材料,“性”才是事物的内在本質。
他舉例說: 有藹然之理,故有藹然之氣以生物,是生物之理善也。
有肅然之理,故有肅然之氣以成物,是成物之理善也。
(同上卷八《要旨續記》) “藹然之氣”,指春天之氣。
春氣生物是由其不變的善性所決定的。
“肅然之氣”,指秋天之氣。
秋氣成物也是由其不變的善性所決定的。
他又以人為喻:“如人之歡欣暴厲者,氣也。
但未有漠然無喜而忽歡欣,恬然無怒而忽暴厲之事。
所以有喜,以有仁之理故也。
所以有怒,以有義之理故也”(《語錄》卷二十六《理氣》)。
這是說,“性”決定“氣”,“性”産生“氣”。
他根據這種認識,宣稱:“氣者,性之所生,因而為性之用”(《全集》卷七《初夏錄二·太極篇》)。
李光地與之辯論的主要對象是羅欽順、蔡清和王守溪,争論涉及“性”“氣”孰先孰後問題。
他說: 餘少讀虛齋《蒙引》,見其拘拘焉,疑于朱子理氣先後之說。
大指蓋曰:天地間皆氣也,無始無終者也,安有所謂理先氣後者哉!至求其所謂理者,蓋曰:凡氣之運行無過不及者是也。
朱子《圖說》曰:太極者,所以動而陽、靜而陰之本體也。
則欲更之曰:所謂動而陽、靜而陰之全體也。
意以為言全體則運行不偏勝之意可見,而雲本體則不可知也。
後又得觀羅整庵《困知記》,其疑與虛齋同。
其大指亦曰:氣之外無所謂理者而已。
而又曰:觀理者,觀于氣之曲折而已。
至其果于自信,遂訾朱子而上及濂溪,則與虛齋之退然存疑者,又未可同日論也。
夫整庵當日号為直諒于姚江者,而其說乃如此,則其所以失者何也?曰:失皆在于不敢離氣而論性。
王氏以氣之靈當之,蔡與羅以氣之迹當之也。
吾之所謂性者,非靈非迹,雖離氣言之而未嘗無,此則所謂本體,所謂大原。
實驗之在陰陽五行之中,默識之則超于陰陽五行之上者也。
守溪之論性曰:天地間逼塞充滿皆氣也,氣之靈則性也,人得氣以生而靈随之也。
姚江之傳,守溪舉是為稱首。
夫釋氏之說,尊靈覺于無上,守溪以為随氣而有,其陋必為佛所嗤也。
(《全集》卷二十二《書後·書王守溪性善對後》) 先有理而後有氣,有明一代雖極純儒,亦不明此理。
蔡虛齋謂天地間二氣滾作一團,其不亂之處即是理。
羅整庵謂理即氣之轉折處,如春轉到夏,夏轉到秋,自古及今,何嘗有一毫差錯,此便是理。
某初讀其書,隻覺得不帖然,不知其病在何處。
及讀薛文清《讀書錄》,有性即氣之最好處,頗賞其語而未暢。
至五十一歲後,忽悟得三說之差,總是理先氣後不甚分明耳。
先有理而後有氣,不是今日有了理,明日才有氣,如形而上者為道,形而下者為器,豈判然分作兩截。
隻是論等級畢竟道屬上,器屬下;論層次畢竟理在先,氣在後。
理能生氣,氣不能生理。
……明乎此,則知天地雖氣化遷流,萬端雜糅,亦有不能自主之時,卻有萬古不變的一個性在。
(《語錄》卷二十六《理氣》) 即所謂氣滾作一團其不亂者即理,到底有所以不亂者在;謂氣流行不已其轉折處即理,到底有所以轉折者在。
(同上) 以上,李光地指責羅欽順等不懂“氣”,不知“理”,不明“理先氣後”,不敢“離氣論性”。
具體說,第一,他沿襲朱熹《太極圖說注》的觀點,以“太極”為“氣”的“本體”,而非“全體”。
因為承認“太極”是“氣”的“全體”,故也就是承認“太極”即“氣”,在“氣”之上沒有更高層次的範疇,這将動搖“性為本氣為具”說的基石。
第二,他認為,“理”,就是那個“萬古不變”的“性”,是“氣滾作一團”而不亂的“所以不亂者”;“氣流行不已其轉折處”的“所以轉折者”,而非“氣之迹”,即“氣”運行的形迹。
第三,他認為,“理”“氣”雖不能分割,但就“等級”“層次”而言,是“理先氣後”。
所謂“等級”“層次”,意謂“氣”是“然”,“理”是“所以然”,按邏輯推論,“所以然”是“然”的最終原因。
所以,“理能生氣,氣不能生理。
”第四,他認為,羅欽順等“失在不敢離氣而論性”,這并非如朱熹所雲“未有天地之先,天地既壞之後,理依然在,亦不須推說到此”(同上),而是要通過所謂“實驗之”“默識之”的途徑,領悟“性”是存于“氣”中的“本體”“大原”,不能“以氣為性”。
第五,他認為,“性”不是“氣之靈”,即不是由“氣”所産生的“靈機妙用”,不能以“心”為“性”。
李光地的诘難,除心性問題外,集中地表現出理學與明中期唯物主義思想在理氣問題上的對峙,反映出羅欽順等人的學術觀點的價值及其深遠影響。
三、“明善知性”的“格物緻知”說 李光地據《大學》經文“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發揮“格物緻知”之義。
他說: 心身家國天下是物也,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事也,本即修身,故曰:“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同上卷一《大學》) 物事即物也,本末終始即物中之理也,格之則知所先後。
(同上) 事物皆格,皆本末始終俱透,方為格物之全功。
《大學》恐人疑惑知至“至”字,為當窮盡天下之物,始謂之“至”,故又曰:以修身為本,本亂末未有治者;厚者薄,未有薄者厚者,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
(同上) 所謂知至,知本之謂也。
蓋國家天下末也,身者,本也。
(《全集》卷六《初夏錄·大學篇》) 性者,善而已矣。
物之性,猶人之性,人之性,猶我之性,知其性善之同而盡之本在我,此所以為知性明善也,此所以為知本也。
(同上) 知天下國家以身為本,則知身心之不可以放縱、苟且、自私。
(《大學古本說》) 上述言論,反複說明何謂“格物緻知”。
他解釋“物”,即身、家、國、天下,亦即修、齊、治、平,專指社會的倫理生活和政治生活,不含其他内容;“格”,即明辨身、家、國、天下(修、齊、治、平)的本末先後,“不是物物都要格盡,也不是格一物便知天下之物,積累多時自有貫通處”(《語錄》卷一《大學》);“緻知”,即知本。
“知其善之同而盡之本在我”,就是“知之至”。
可見,“格物緻知”的過程,就是“知性明善”的過程。
所以,他又說: 仁、義、禮、智,便是格物緻知,便是明善知性。
(同上) 李光地以能否“知本”、能否“知性明善”作為評論理學家“格物緻知”說的依據。
他說: 自宋以來,格物之說紛然。
扞禦外物而後知至道,溫公司馬氏之言也;必窮萬物之理同出于一為格物,知萬物同出乎一理為知至,藍田呂氏之言也;以求是為窮理,上蔡之言也;天下之物不可勝窮也,然皆備于我而非從外得,反身而誠,則天地萬物之理在我,龜山楊氏之言也;物物緻察,宛轉歸己,又曰即事即物,不厭不棄,而身親格之,武夷胡氏父子之言也;格,正也;物,事也,去其不正以歸于正,則又近年姚江王氏之說也。
古注之說不明,而諸家又紛纭若此,此古人入德之方,所以愈枝也。
程、朱之說至矣。
司馬氏、王氏,不同道而姑舍是,是餘諸子皆學程門者,宜乎各有所至矣。
然朱子之意,猶謂程子之言,内外無間,而本末有序,非如諸儒者,見本則有薄末之心,專内則有遺外之失,又或以外合内,而不勝其委曲之煩,皆未能得乎程氏明彼曉此、合内外之意,及積累既多豁然貫通之指也。
雖然程子之說,則真聖門窮理之要矣,而施之《大學》則文意猶隔。
蓋《大學》所謂格物者,知本而已。
物有本末,而貴乎格之而知其本。
末者,天下國家也;本者,身也;知天下國家不外乎吾身之謂知本,知本則能務本矣。
此古人言學之要,《大學》之首章,《學記》之卒章,其緻一也。
象山陸氏之言曰:為學有講明,有踐履。
《大學》格物緻知,講明也,修身正心,踐履也。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愚謂陸子之旨,蓋以物有本末,知所先後,連格物緻知以成文,其于古人之意既合,而警學之理尤極深切,視之諸家,似乎最優,未可以平日議論異于朱子而忽之也。
就諸家中,則龜山之說,獨為渾全,蓋雖稍失《大學》淺近示人之意,而實聖門一貫之傳也。
(《全集》卷七《初夏錄二·通書篇》) 這一段文字,表述了李光地對諸家之說的态度。
他把諸家之說分為三類: 一類,如呂大臨、謝良佐、胡安國、胡宏父子。
他假借朱熹之意,批評他們“見本則有薄末之心,專内則有遺外之失,又或以外合内,而不勝其委曲之煩”,即未能正确處理修身與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内外、本末的關系。
至于司馬光和王守仁,則因其屬旁門異戶而不論。
另一類,是二程、朱熹。
他認為“程、朱之說至矣”,但因其以格物為窮理,未直接闡明格物即知本之旨,故又與《大學》“文意猶隔”,此說亦不盡完備。
再一類,是楊時、陸九淵。
他聲稱陸說是諸家中“最優”的,因其能“以物有本末,知所先後,連格物緻知以成文”,這是他錄引陸九淵的兩段文字後所做的歸納,意謂其說把“知本”與格物緻知融為一體,符合《大學》旨趣。
楊說在諸家中“獨為渾全”,因其主張天下之物“皆備于我而非從外得”,從而把“知本”與“知性明善”相統一。
不難看出,李光地的觀點與陸、王之說緊密聯系,抑或就是二說的發揮與發展。
因此,李光地所謂的認識,不是面向外界,而是向内省察。
他說:“人者,具天體之體而微,凡天地間所有,皆吾性之所有也。
其大者為三綱五典,其自然之心,當然之則,我固有之也;其顯者為禮樂政教,其所以然之理,亦吾固有之也。
從此而推之,則陰陽變化,鬼神屈伸,昆蟲草木之榮枯生息,遠近幽明,高下巨細,亦無有不相為貫通者也”(《孟子劄記》一)。
在他看來,通過格物緻知,掌握了人性所固有的“三綱五典”“禮樂政教”的“當然之則”“所以然之理”,就可以推知自然界萬物的生息變化,将“天下之物”盡收于“性”中。
所以,他很稱頌張載“大其心”之說,宣稱:“萬物皆備于我矣,何則?其性與我同出于天也。
是故盡其性則能盡人物之性,是能大其心以體天下之物也。
人之不能體物者,由其不能知物之皆我也,不能知物之皆我,由梏于見聞,而不能知其性也。
能盡心以知性,則能盡性而大心以體物矣”(《正蒙注》)。
這裡,同張載一樣,他把“梏于見聞”視為“大心體物”的障礙,認為掌握物之性(本性、本質)全依内省體驗,無須以“見聞”為基礎。
當然,他并不絕對排斥“見聞”的作用,但其所謂的“見聞”,多指學術交往和印證古人,同張載的“見聞之知”還有所區别。
他說: 出門之功甚大,閉戶用功何嘗不好,到底出門聞見廣,使某不見顧甯人(顧炎武)、梅定九(梅文鼎)如何得知音韻、曆算之詳。
(《語錄》卷二十四《學二》) 心雖見得是了,然尚虛在那裡,得古人以為佐證,所見方實,心中雖有所得,然安知不更有一層道理足以奪之,得古人以為幫襯,所得方安。
(同上卷四《下論》) 這些,雖屬為學的枝節,但對開拓知識視野是不可缺少的。
他以此作為劃分同王守仁心學的界限之一,聲稱王學“遺書史、略文字、掃除記誦見聞”(《全集》卷八《尊朱要旨》),猶如種樹而除其枝,“若種樹而必芟其枝者,小芟而幹不大,大芟而樹死,望其修喬,不可得也”(同上)。
由于他對“見聞”的狹隘理解,這種批評擊不中王學的要害。
李光地的知行觀也是建立在“明善知性”的基礎上的。
他說: 學有知行,本于性之有智、仁。
(同上《要旨續記》) 這是說,“知”發于“智”,表現為“博學審問謹思明辨”(同上卷二《經書筆記》),“行”發于“仁”,表現為“懲忿窒欲遷善改過”(同上)。
可見,他所說的“知”和“行”都是倫理觀念或行為。
李光地認為,人盡性要做到“中”,不能過與不及。
他說: 中也者,所以完此善者也,非謂中,善也。
譬之粱肉之為美,而食之過焉則傷;绮縠之為溫,而服之多焉适累。
粱肉绮縠自有善焉,苟不至于過,傷生累體之患何由生哉!仁義與人,膏粱也,绮縠也,體之以中,則與天地相似也。
(《全集》卷八《要旨續記》) 他把仁義比喻為人們不可須臾離開的衣食,盡性猶如穿衣吃飯,不可不足,更不可過量。
這樣,他就把盡性的主動權移到每個人的主觀努力之中,以便為理學争取更多的信徒。
李光地的性論,企圖揭示天地人物的根本性質,并在此基礎上探讨其間的統一性和差别性,為深入研究世界的統一性提供了材料。
但他所說的根本性質,隻局限在人倫關系方面,因而也就失去其理論的哲學意味。
二、“性為本氣為具”的性氣觀 李光地從四十歲著《尊朱要旨》起,即緻力于研究“性”和“氣”的關系,以後又用十多年時間對程、朱、羅欽順、蔡清(公元1453—1508年,号虛齋)、薛瑄等人的觀點進行了比較和論述,用力頗多。
李光地的基本觀點,是“性為本氣為具”“性先氣後”。
他說: 性者,生物之本也;氣者,生物之具也。
由此觀之,道器安得謂無上下。
陰陽有終始,天地有混辟,而其性終不移,故混兮辟兮,終則有始。
由此觀之,理氣安得謂無後先!(同上卷七《初夏錄二·太極篇》) 這裡,他提出了“性氣”“理氣”“道器”等多對範疇,其含義都相近。
“性”是超乎形之上的,故又可謂之“道”;“氣”是存乎形之中的,故又可謂之“器”。
“性氣”與“理氣”也系同等意義的範疇。
他為了同傳統的“理氣”說用語相一緻,故将“性”“理”混同。
“理”即“性”的代名詞,并不意味着他對“性”或“理”的内涵有任何改變。
李光地承認世界上有兩種東西,一為“性”,類似本性(本質);一為“氣”,類似各種現象,既指“陰陽、動靜、明晦、出入、浮沉、升降、清濁、融結”(同上卷八《尊朱要旨》)等自然現象,又指心理和生理現象,就“性”“氣”的上下、先後關系而言,“氣”隻是構成事物的材料,“性”才是事物的内在本質。
他舉例說: 有藹然之理,故有藹然之氣以生物,是生物之理善也。
有肅然之理,故有肅然之氣以成物,是成物之理善也。
(同上卷八《要旨續記》) “藹然之氣”,指春天之氣。
春氣生物是由其不變的善性所決定的。
“肅然之氣”,指秋天之氣。
秋氣成物也是由其不變的善性所決定的。
他又以人為喻:“如人之歡欣暴厲者,氣也。
但未有漠然無喜而忽歡欣,恬然無怒而忽暴厲之事。
所以有喜,以有仁之理故也。
所以有怒,以有義之理故也”(《語錄》卷二十六《理氣》)。
這是說,“性”決定“氣”,“性”産生“氣”。
他根據這種認識,宣稱:“氣者,性之所生,因而為性之用”(《全集》卷七《初夏錄二·太極篇》)。
李光地與之辯論的主要對象是羅欽順、蔡清和王守溪,争論涉及“性”“氣”孰先孰後問題。
他說: 餘少讀虛齋《蒙引》,見其拘拘焉,疑于朱子理氣先後之說。
大指蓋曰:天地間皆氣也,無始無終者也,安有所謂理先氣後者哉!至求其所謂理者,蓋曰:凡氣之運行無過不及者是也。
朱子《圖說》曰:太極者,所以動而陽、靜而陰之本體也。
則欲更之曰:所謂動而陽、靜而陰之全體也。
意以為言全體則運行不偏勝之意可見,而雲本體則不可知也。
後又得觀羅整庵《困知記》,其疑與虛齋同。
其大指亦曰:氣之外無所謂理者而已。
而又曰:觀理者,觀于氣之曲折而已。
至其果于自信,遂訾朱子而上及濂溪,則與虛齋之退然存疑者,又未可同日論也。
夫整庵當日号為直諒于姚江者,而其說乃如此,則其所以失者何也?曰:失皆在于不敢離氣而論性。
王氏以氣之靈當之,蔡與羅以氣之迹當之也。
吾之所謂性者,非靈非迹,雖離氣言之而未嘗無,此則所謂本體,所謂大原。
實驗之在陰陽五行之中,默識之則超于陰陽五行之上者也。
守溪之論性曰:天地間逼塞充滿皆氣也,氣之靈則性也,人得氣以生而靈随之也。
姚江之傳,守溪舉是為稱首。
夫釋氏之說,尊靈覺于無上,守溪以為随氣而有,其陋必為佛所嗤也。
(《全集》卷二十二《書後·書王守溪性善對後》) 先有理而後有氣,有明一代雖極純儒,亦不明此理。
蔡虛齋謂天地間二氣滾作一團,其不亂之處即是理。
羅整庵謂理即氣之轉折處,如春轉到夏,夏轉到秋,自古及今,何嘗有一毫差錯,此便是理。
某初讀其書,隻覺得不帖然,不知其病在何處。
及讀薛文清《讀書錄》,有性即氣之最好處,頗賞其語而未暢。
至五十一歲後,忽悟得三說之差,總是理先氣後不甚分明耳。
先有理而後有氣,不是今日有了理,明日才有氣,如形而上者為道,形而下者為器,豈判然分作兩截。
隻是論等級畢竟道屬上,器屬下;論層次畢竟理在先,氣在後。
理能生氣,氣不能生理。
……明乎此,則知天地雖氣化遷流,萬端雜糅,亦有不能自主之時,卻有萬古不變的一個性在。
(《語錄》卷二十六《理氣》) 即所謂氣滾作一團其不亂者即理,到底有所以不亂者在;謂氣流行不已其轉折處即理,到底有所以轉折者在。
(同上) 以上,李光地指責羅欽順等不懂“氣”,不知“理”,不明“理先氣後”,不敢“離氣論性”。
具體說,第一,他沿襲朱熹《太極圖說注》的觀點,以“太極”為“氣”的“本體”,而非“全體”。
因為承認“太極”是“氣”的“全體”,故也就是承認“太極”即“氣”,在“氣”之上沒有更高層次的範疇,這将動搖“性為本氣為具”說的基石。
第二,他認為,“理”,就是那個“萬古不變”的“性”,是“氣滾作一團”而不亂的“所以不亂者”;“氣流行不已其轉折處”的“所以轉折者”,而非“氣之迹”,即“氣”運行的形迹。
第三,他認為,“理”“氣”雖不能分割,但就“等級”“層次”而言,是“理先氣後”。
所謂“等級”“層次”,意謂“氣”是“然”,“理”是“所以然”,按邏輯推論,“所以然”是“然”的最終原因。
所以,“理能生氣,氣不能生理。
”第四,他認為,羅欽順等“失在不敢離氣而論性”,這并非如朱熹所雲“未有天地之先,天地既壞之後,理依然在,亦不須推說到此”(同上),而是要通過所謂“實驗之”“默識之”的途徑,領悟“性”是存于“氣”中的“本體”“大原”,不能“以氣為性”。
第五,他認為,“性”不是“氣之靈”,即不是由“氣”所産生的“靈機妙用”,不能以“心”為“性”。
李光地的诘難,除心性問題外,集中地表現出理學與明中期唯物主義思想在理氣問題上的對峙,反映出羅欽順等人的學術觀點的價值及其深遠影響。
三、“明善知性”的“格物緻知”說 李光地據《大學》經文“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發揮“格物緻知”之義。
他說: 心身家國天下是物也,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事也,本即修身,故曰:“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同上卷一《大學》) 物事即物也,本末終始即物中之理也,格之則知所先後。
(同上) 事物皆格,皆本末始終俱透,方為格物之全功。
《大學》恐人疑惑知至“至”字,為當窮盡天下之物,始謂之“至”,故又曰:以修身為本,本亂末未有治者;厚者薄,未有薄者厚者,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
(同上) 所謂知至,知本之謂也。
蓋國家天下末也,身者,本也。
(《全集》卷六《初夏錄·大學篇》) 性者,善而已矣。
物之性,猶人之性,人之性,猶我之性,知其性善之同而盡之本在我,此所以為知性明善也,此所以為知本也。
(同上) 知天下國家以身為本,則知身心之不可以放縱、苟且、自私。
(《大學古本說》) 上述言論,反複說明何謂“格物緻知”。
他解釋“物”,即身、家、國、天下,亦即修、齊、治、平,專指社會的倫理生活和政治生活,不含其他内容;“格”,即明辨身、家、國、天下(修、齊、治、平)的本末先後,“不是物物都要格盡,也不是格一物便知天下之物,積累多時自有貫通處”(《語錄》卷一《大學》);“緻知”,即知本。
“知其善之同而盡之本在我”,就是“知之至”。
可見,“格物緻知”的過程,就是“知性明善”的過程。
所以,他又說: 仁、義、禮、智,便是格物緻知,便是明善知性。
(同上) 李光地以能否“知本”、能否“知性明善”作為評論理學家“格物緻知”說的依據。
他說: 自宋以來,格物之說紛然。
扞禦外物而後知至道,溫公司馬氏之言也;必窮萬物之理同出于一為格物,知萬物同出乎一理為知至,藍田呂氏之言也;以求是為窮理,上蔡之言也;天下之物不可勝窮也,然皆備于我而非從外得,反身而誠,則天地萬物之理在我,龜山楊氏之言也;物物緻察,宛轉歸己,又曰即事即物,不厭不棄,而身親格之,武夷胡氏父子之言也;格,正也;物,事也,去其不正以歸于正,則又近年姚江王氏之說也。
古注之說不明,而諸家又紛纭若此,此古人入德之方,所以愈枝也。
程、朱之說至矣。
司馬氏、王氏,不同道而姑舍是,是餘諸子皆學程門者,宜乎各有所至矣。
然朱子之意,猶謂程子之言,内外無間,而本末有序,非如諸儒者,見本則有薄末之心,專内則有遺外之失,又或以外合内,而不勝其委曲之煩,皆未能得乎程氏明彼曉此、合内外之意,及積累既多豁然貫通之指也。
雖然程子之說,則真聖門窮理之要矣,而施之《大學》則文意猶隔。
蓋《大學》所謂格物者,知本而已。
物有本末,而貴乎格之而知其本。
末者,天下國家也;本者,身也;知天下國家不外乎吾身之謂知本,知本則能務本矣。
此古人言學之要,《大學》之首章,《學記》之卒章,其緻一也。
象山陸氏之言曰:為學有講明,有踐履。
《大學》格物緻知,講明也,修身正心,踐履也。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愚謂陸子之旨,蓋以物有本末,知所先後,連格物緻知以成文,其于古人之意既合,而警學之理尤極深切,視之諸家,似乎最優,未可以平日議論異于朱子而忽之也。
就諸家中,則龜山之說,獨為渾全,蓋雖稍失《大學》淺近示人之意,而實聖門一貫之傳也。
(《全集》卷七《初夏錄二·通書篇》) 這一段文字,表述了李光地對諸家之說的态度。
他把諸家之說分為三類: 一類,如呂大臨、謝良佐、胡安國、胡宏父子。
他假借朱熹之意,批評他們“見本則有薄末之心,專内則有遺外之失,又或以外合内,而不勝其委曲之煩”,即未能正确處理修身與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内外、本末的關系。
至于司馬光和王守仁,則因其屬旁門異戶而不論。
另一類,是二程、朱熹。
他認為“程、朱之說至矣”,但因其以格物為窮理,未直接闡明格物即知本之旨,故又與《大學》“文意猶隔”,此說亦不盡完備。
再一類,是楊時、陸九淵。
他聲稱陸說是諸家中“最優”的,因其能“以物有本末,知所先後,連格物緻知以成文”,這是他錄引陸九淵的兩段文字後所做的歸納,意謂其說把“知本”與格物緻知融為一體,符合《大學》旨趣。
楊說在諸家中“獨為渾全”,因其主張天下之物“皆備于我而非從外得”,從而把“知本”與“知性明善”相統一。
不難看出,李光地的觀點與陸、王之說緊密聯系,抑或就是二說的發揮與發展。
因此,李光地所謂的認識,不是面向外界,而是向内省察。
他說:“人者,具天體之體而微,凡天地間所有,皆吾性之所有也。
其大者為三綱五典,其自然之心,當然之則,我固有之也;其顯者為禮樂政教,其所以然之理,亦吾固有之也。
從此而推之,則陰陽變化,鬼神屈伸,昆蟲草木之榮枯生息,遠近幽明,高下巨細,亦無有不相為貫通者也”(《孟子劄記》一)。
在他看來,通過格物緻知,掌握了人性所固有的“三綱五典”“禮樂政教”的“當然之則”“所以然之理”,就可以推知自然界萬物的生息變化,将“天下之物”盡收于“性”中。
所以,他很稱頌張載“大其心”之說,宣稱:“萬物皆備于我矣,何則?其性與我同出于天也。
是故盡其性則能盡人物之性,是能大其心以體天下之物也。
人之不能體物者,由其不能知物之皆我也,不能知物之皆我,由梏于見聞,而不能知其性也。
能盡心以知性,則能盡性而大心以體物矣”(《正蒙注》)。
這裡,同張載一樣,他把“梏于見聞”視為“大心體物”的障礙,認為掌握物之性(本性、本質)全依内省體驗,無須以“見聞”為基礎。
當然,他并不絕對排斥“見聞”的作用,但其所謂的“見聞”,多指學術交往和印證古人,同張載的“見聞之知”還有所區别。
他說: 出門之功甚大,閉戶用功何嘗不好,到底出門聞見廣,使某不見顧甯人(顧炎武)、梅定九(梅文鼎)如何得知音韻、曆算之詳。
(《語錄》卷二十四《學二》) 心雖見得是了,然尚虛在那裡,得古人以為佐證,所見方實,心中雖有所得,然安知不更有一層道理足以奪之,得古人以為幫襯,所得方安。
(同上卷四《下論》) 這些,雖屬為學的枝節,但對開拓知識視野是不可缺少的。
他以此作為劃分同王守仁心學的界限之一,聲稱王學“遺書史、略文字、掃除記誦見聞”(《全集》卷八《尊朱要旨》),猶如種樹而除其枝,“若種樹而必芟其枝者,小芟而幹不大,大芟而樹死,望其修喬,不可得也”(同上)。
由于他對“見聞”的狹隘理解,這種批評擊不中王學的要害。
李光地的知行觀也是建立在“明善知性”的基礎上的。
他說: 學有知行,本于性之有智、仁。
(同上《要旨續記》) 這是說,“知”發于“智”,表現為“博學審問謹思明辨”(同上卷二《經書筆記》),“行”發于“仁”,表現為“懲忿窒欲遷善改過”(同上)。
可見,他所說的“知”和“行”都是倫理觀念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