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李光地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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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就構成一組人性論的理論。
李光地在何處與程、朱發生分歧?在《四書解義·陶成序》中曾有所說明:“師李安溪學宗紫陽,獨于《大學》則說古本,于《中庸》則别為章段,似與朱子迥異”(見《榕村全書》)。
這是一段頗值得玩味的話,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線索。
李光地為何“于《中庸》則别為章段”,其中的原委在于他對朱熹《中庸章句》一書持有不同意見。
《中庸章句序》說得明白,“《中庸》何為而作也?子思子憂道學之失其傳而作也。
”《中庸章句》起首引“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
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朱熹接着發揮說:“此篇乃孔門傳授心法”,把“十六字心傳”視為天下之“正道”“定理”,并以之貫通全書。
對此,李光地評論說:“‘中庸’二字,程子以不偏不倚、正道、定理诠解,固妙。
但隻就道理上說,尚該補出個頭來,人性便是道理的頭”(《語錄》卷七《中庸》一)。
這是說,“性”比“理”更重要,暗示程、朱之言是無頭之論。
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編次。
朱熹編定《中庸》為三十三章,寫有一篇《書〈中庸〉後》:“右《中庸》一篇,三十三章。
其首章,子思推本先聖所傳之意以立言,蓋一篇之體要。
而其下十章則引先聖之所嘗言者以明之也。
至十二章又子思之言。
而其下八章複以先聖之言明之也。
二十章以下至于卒章,則又皆子思之言,反複推說,互相發明,以盡所傳之意者也。
熹嘗伏讀其書,而妄以己意分其章句如此。
”這就表明,朱熹是根據“孔門傳授心法”這一天下定理來編次《中庸章句》的。
李光地則編定《中庸》為十二章,稱為《中庸章段》。
《四書解義·發凡》稱:“師(即李光地)于《中庸》一篇分十二章,首一章全起,末一章全結。
中間前五章申明性、道、教之源流,後五章申明緻中和之功用”(見《榕村全書》),隻字未提及所謂“孔門傳授心法”。
李光地認定“性道乃義理之源”(《中庸章段》),故“《中庸》明白得天命之謂性”,“全部便可豁然”(《語錄》卷十五《春秋》一)。
可見,他是以“明性”诠釋《中庸》一書的。
因此,他對《中庸章句》的若幹注文也做了訂正。
對朱熹解釋“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所說“無物不有,無時不有”的含義,提出自己的見解:“無物不有,無時不然,今人都說成無物不有當然之理,如桌有桌之理,椅有椅之理。
無時不有當然之則,如說話有說話之理,飲食有飲食之理,卻是錯了。
無物不有,乃是說性之德我固有之,凡人皆然,因物亦有性,故不言人而言物耳。
其曰無時不有,乃是言心之體無一刻不流行也。
人人有之,時時有之,所以不可須臾離,須臾離之,則性于是斷,天命于是息矣”(同上卷七《中庸》一)。
這是說,“性”是無處不有,無時不有的永恒存在。
他又根據“性”“人人有之”“時時有之”的觀點,認為“至誠盡性一章(指《中庸章句》二十二章)以下,朱子分天道、人道都是硬派,不甚貼合”(同上卷八《中庸》二),意謂朱熹以性為天道,唯聖人能盡之,而無人欲之私;以教為人道,賢人通過教化,推緻其善端而至于善的說法,實質上是将一般人劃出了“性善”的範圍以外。
他說:“性者,天地所賦于我,與民、物共之者也”(《中庸章段》)。
又說:“仁與智皆性之所自有也,内而己,外而物,若是兩樣,便照不見,推不行。
唯照之便見,推之便行,故成己與成物是合内外之道”(同上)。
并舉例說:“如天下雨一般,何嘗于江河多些,于溝渠蹄涔少些,于清流處清些,于臭穢處濁些,都是一樣”(同上卷十八《宋六子》一)。
重申“性”是“天地所賦”,一視而同仁,不應分出等級、次第。
李光地“于《大學》則說古本”,這是針對朱熹《大學章句》而發的。
他說:“地讀朱子之書垂五十年,凡如《易》之蔔筮,《詩》之雅、鄭,周子無極之旨,邵氏先天之傳,呶呶粉拿,至今未熄,皆能燭以不惑,老而愈堅。
獨于此書(指《大學章句》)亦牽勉應和焉,而非所謂心通而默契者。
間考鄭氏注本,尋逐經意,竊疑舊貫之仍文從理得,況知本誠身二意,尤為作《大學》者樞要所存,似不應使溷于衆目中”(《大學古本私記舊序》)。
李光地認為,“知本誠身”為《大學》的樞要,這是他不能與《大學章句》“心通而默契”的症結所在。
他在解“明明德”時亦說:“明德,指性不指心;明明德,合知性養性而言”(《語錄》卷一《大學》)。
“《大學》明白得在明明德”,“全部便可豁然”(同上卷十五《春秋》一)。
這自然與《大學章句》不盡一緻。
在《大學章句》“此謂知本”句下,程注雲:“衍文也。
”把“知本”視為多餘的文字。
在“此謂知之至”句下,朱熹以為有缺文,特補《大學格物緻知傳》一篇。
這一删一補,表明了程、朱之所重。
李光地認為,“格物緻知”是為“知本誠身”“知性養性”服務的,如果突出其在《大學》中的地位,把“窮理”置于“明性”之上,就是舍本而求其末。
所以,他主張取消“補傳”。
他說:“《大學》一書,二程、朱子皆有改訂,若見之果确,一子定論便可千古,何明道訂之,伊川訂之,朱子又訂之。
朱子竟補《格物傳》,尤啟後人之疑。
若格物應補,則所謂誠意在緻其知,正心在誠其意,皆當補傳矣”(同上卷一《大學》)。
“隻是經文已備,不消補傳耳”(同上)。
綜上所述,李光地與程、朱在《大學》《中庸》诠釋上的“迥異”,其實質是在“明性”上的分歧。
在他看來,程、朱雖有“明性”之長,但還有不明的缺陷,他們還不完全明晰人性問題在儒家經典和理學中的重要性。
他說: 《易》曰:有天地萬物,而後有男女夫婦,有男女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上下君臣,而禮義有所措也。
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也。
(《全集》卷十《序一·禮記纂編序》) 道者,人倫也,君臣者,道之極也。
非立身無以行道,非事君行道,亦無以立吾身而事吾親也。
(《孝經注》) 這裡,他引用了《易·序卦》上的一段話,将其解釋為“三代之學”即“明人倫”之學。
他認為,人倫關系,就其先後而言,是先有夫婦、父子,而後有君臣上下;就其輕重而言,君臣關系是人倫之極,一切其他關系都要服從君臣關系。
人倫同人性的關系是:“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夫婦,倫也;仁、義、禮、智、信,性也。
語其本之合,則仁貫五倫焉;義、禮、智、信,亦貫五倫焉。
語其用之分,則父子之親,主仁者也;君臣之義,主義者也;長幼之序,主禮者也;夫婦之别,主智者也;朋友之信,主信者也”(《中庸餘論》)。
即人性是處理人倫關系的依據和準則。
因此,李光地所說的“明性”,就是為“明人倫”服務的,首先是為封建君主專制服務的,也是為維系自然經濟的家庭服務的。
這就是說,人性問題同封建主義休戚相關。
有鑒于此,他認為應對程朱之學做必要修正與補充。
李光地不僅以“明性”與否,崇抑程、朱,而且以此作為取舍學術派别的标準。
他說:“某嘗言學問先要有約的做根,再泛濫諸家。
廣收博采,原亦不離約的,臨了仍在約的上歸根複命。
如草木然,初下地原是種子,始有根、有幹、有花、有葉,臨了仍結種。
到結了種,雖小小的,而根幹花葉,無數精華都收在裡面”(《語錄》卷二十四《學二》)。
李光地繼承元、明以來,朱、陸合流的餘緒,對陸、王之學采取了既有否定又有肯定的态度。
他十分贊賞陸、王對《大學》《中庸》旨趣的分析,認為其中反映了重視人性問題的特點。
他說:“以知本為格物,象山之說也,與程、朱之說相助,則大學之教明矣”(《全集》卷一《觀瀾錄·學》)。
“姚江之言曰:‘《大學》隻是誠意,誠意之至,便是至善;《中庸》隻是誠身,誠身之至,便是至誠。
’愚謂王氏此言,雖曾、思複出,必有取焉”(同上卷六《初夏錄·大學篇》)。
由于陸、王強調“知本”“誠身”,在“明性”方面彌補了程、朱的不足,兩家并非冰炭水火。
他也十分贊賞“良知”說,明确表示:“陽明子曰:“人之良知,即草木瓦石之良知也,蓋天地萬物與人本于一體也。
’愚以為陽明之言似矣”(同上卷二《經書筆記》)。
因為确認人、物具有“良知”,也就是肯定了人性皆善。
在他看來,這既符合程、朱論性的内容,又符合理學萬物一體之說,因而是可取的。
李光地認為,陸、王之失也是在“明性”問題上。
他在評論朱、陸之争時說:“吾學本天,彼學本心”(同上卷八《要旨續記》),即朱學以“性”為“天地所賦”,陸、王以“性”為“心”之固有。
指出,由于陸、王“隻守一心”(《語錄》卷一《經學總論》),重内輕外,“便破敗百出”(同上卷四《下論》),以緻“到後來做詩出韻,寫字寫别字,論古将事記錯了,此豈良知中應爾乎”(同上)!所以,他又說:“夫告、孟之差,朱、陸之異也,在乎心性之源不合,仁義之實不著,非夫功之偏而不舉,說之略而不全雲爾”(同上卷八《要旨續記》)。
這是說,朱、陸之異,要以是否“明性”為依歸,不要如“今言陸、王之學者,不謂其偏于德性而缺學問,則謂重在誠意而輕格物”(同上卷七《初夏錄二·通書篇》),在枝節上糾纏不休。
對于佛、道二教,李光地的态度十分明朗。
他容納了元、明以來三教調和的傾向,認為三教“工夫卻同,隻是源頭不同”(《語錄》卷二十《道釋》)。
所謂“工夫卻同”,就是指佛家的“定慧戒”、道家的“練氣養性”與理學的“主敬存養”這三者之間,沒有實質性的區别,因為“大約三教工夫都是從收放心做起”(同上)。
他說:“和尚家參禅,亦是要心歸一。
故意說一句極沒理的話(指禅宗的‘機鋒’),要你在這上尋求,想來想去,别的念頭都斷了。
人心本自靈明,逼到歸一時,光彩忽發,别見得一個境界。
他們得此,方好用功,不是到此就住,從此遍參曆扣,直追無上菩提”(同上卷二十三《學一》)。
這裡所謂“要心歸一”,即“收放心”,把放縱了的心收回來,不為外累。
他就曾吸取這一“工夫”,對付他人的攻讦。
他說:“凡人遇讒,唯心裡對之以光明,處事隻順着正理,憑他如何來,我意中似沒有一般,便一點也不足以礙其靈台……佛家亦窺見此意。
一人屢無理于釋迦,釋迦隻不應,久之,其人感悟,求釋迦說法。
釋迦雲:設若人加禮于我而我不應,無禮在人乎在我乎?其人曰:自然在我。
釋迦曰:設若人無禮于我而我不應,無禮在我乎?抑在人乎。
其人曰:自然在人。
佛因告之以當風揚塵,适以自糞;持梃擊空,适以自困。
最妙!空處打他不着,徒自困乏而已,彼自然歇了。
胸中若有一絲芥蒂,便是機心不盡”(同上卷十三《詩》)。
他通過佛經的這則宗教故事,竭力渲染佛家“工夫”妙不可言。
據說隻要心無“一絲芥蒂”,即可不受外界幹擾。
他要求人們依此做去,“凡遇不好的事,隻求之于己,便消了許多火氣纏繞,佛家重忏悔,亦是此意”(同上卷十一《周易》三)。
并賦詩雲:“不作風波于世上,自無冰炭到胸中”(同上卷十九《宋六子》二)。
他所反複宣傳的,就是這種逆來順受的處世哲學。
李光地稱贊道家“《參同契》道理,就是吾儒亦用得着一半”(同上卷二十《道釋》),“用不着”的是指“成仙”之類的宗教生活;“用得着”的是指道家“慎言語、節飲食、懲忿欲”(同上)的宗教修養。
他說:“參同……取丹砂鉛汞者,取其中有至寶,以喻人軀殼中有至寶耳。
……四者不加陶洗烹煉,不過是丹砂鉛汞,一加陶洗烹煉,便有至寶。
人不去修煉,不過是一皮囊,與草木腐朽,一經修煉,便可成聖賢,豈非至寶”(同上)。
這裡說的“修煉”,當然不是指煉丹,而是指心性修養,認為這是成為儒家聖賢的必經階梯。
他自己就是“因《參同契》悟得《易經》道理”(同上)的。
因此,李光地一再宣傳佛、道二教的修養功夫與儒家經典的一緻性。
他說:道家的“黑”,“是收視反聽不說話,将耳、目、口三寶閉塞了,直使形如槁木,心如死灰。
久之,黑中生出明來,便是白,所謂虛屋生白。
到得魂守魄,魄拘魂,魂不遊而魄不昧,便是黃。
後來一團純陽真火,陰邪之氣都燒化了,所謂童顔是也,這便是紅。
紅則丹成矣。
吾儒工夫亦然。
以《中庸》言之,戒慎,黑也;慎獨,白也;緻中和,黃也;至天地位萬物育,紅也。
佛家工夫亦同。
其雲發大願力,即吾儒之立志;其雲悟,即吾儒之緻知;其雲修,即吾儒之力行”(同上)。
他把《中庸》《大學》中的若幹命題與佛、道二教的所謂“工夫”,互相比附,一方面,把儒家經典宗教化,另一方面,又把宗教理論儒學化,以此證明三教“工夫”的融通。
所謂“源頭不同”,就是指三教對于“性”的理解各别。
他認為,儒家論“性”,以“仁”為“頭”;道家以“仁”為“尾”;佛家以“仁”為“空”。
他解釋說,儒家以仁、義、禮、智為性,“性”與生俱生,故仁、義、禮、智之心,亦即“赤子之心”,“人初生,本紅,故曰赤子”(同上),意謂人初生時,即禀得性善,是謂“将仁放在頭上”;道家則認為“複還嬰兒之赤”,是在修煉的最後階段,人死了,“黑”了,他才“亮起來”,“紅”起來,故稱“将仁放在尾上”(同上);佛家“說心性之體,如明鏡一般,物來必現,随物見形,然鏡内空空的,一無所有,冷冰冰全無生意”(同上)。
意謂佛家将仁、義、禮、智排除在人性之外,人性必然是“空空的”。
但他認為這些分歧,無關大局,不過是如《易·系辭上》所雲“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全集》卷一《觀瀾錄·性》)而已,是全和偏、整體與部分的分歧。
三教在“明性”問題上雖存在着由此達彼的障礙,但更有着化彼為此的橋梁。
李光地還對議論人性問題的若幹重要思想家一一加以評述。
他最稱頌的是孟子,謂孟子“才大,學問直溯源頭,掘井見泉,橫
李光地在何處與程、朱發生分歧?在《四書解義·陶成序》中曾有所說明:“師李安溪學宗紫陽,獨于《大學》則說古本,于《中庸》則别為章段,似與朱子迥異”(見《榕村全書》)。
這是一段頗值得玩味的話,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線索。
李光地為何“于《中庸》則别為章段”,其中的原委在于他對朱熹《中庸章句》一書持有不同意見。
《中庸章句序》說得明白,“《中庸》何為而作也?子思子憂道學之失其傳而作也。
”《中庸章句》起首引“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
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朱熹接着發揮說:“此篇乃孔門傳授心法”,把“十六字心傳”視為天下之“正道”“定理”,并以之貫通全書。
對此,李光地評論說:“‘中庸’二字,程子以不偏不倚、正道、定理诠解,固妙。
但隻就道理上說,尚該補出個頭來,人性便是道理的頭”(《語錄》卷七《中庸》一)。
這是說,“性”比“理”更重要,暗示程、朱之言是無頭之論。
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編次。
朱熹編定《中庸》為三十三章,寫有一篇《書〈中庸〉後》:“右《中庸》一篇,三十三章。
其首章,子思推本先聖所傳之意以立言,蓋一篇之體要。
而其下十章則引先聖之所嘗言者以明之也。
至十二章又子思之言。
而其下八章複以先聖之言明之也。
二十章以下至于卒章,則又皆子思之言,反複推說,互相發明,以盡所傳之意者也。
熹嘗伏讀其書,而妄以己意分其章句如此。
”這就表明,朱熹是根據“孔門傳授心法”這一天下定理來編次《中庸章句》的。
李光地則編定《中庸》為十二章,稱為《中庸章段》。
《四書解義·發凡》稱:“師(即李光地)于《中庸》一篇分十二章,首一章全起,末一章全結。
中間前五章申明性、道、教之源流,後五章申明緻中和之功用”(見《榕村全書》),隻字未提及所謂“孔門傳授心法”。
李光地認定“性道乃義理之源”(《中庸章段》),故“《中庸》明白得天命之謂性”,“全部便可豁然”(《語錄》卷十五《春秋》一)。
可見,他是以“明性”诠釋《中庸》一書的。
因此,他對《中庸章句》的若幹注文也做了訂正。
對朱熹解釋“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所說“無物不有,無時不有”的含義,提出自己的見解:“無物不有,無時不然,今人都說成無物不有當然之理,如桌有桌之理,椅有椅之理。
無時不有當然之則,如說話有說話之理,飲食有飲食之理,卻是錯了。
無物不有,乃是說性之德我固有之,凡人皆然,因物亦有性,故不言人而言物耳。
其曰無時不有,乃是言心之體無一刻不流行也。
人人有之,時時有之,所以不可須臾離,須臾離之,則性于是斷,天命于是息矣”(同上卷七《中庸》一)。
這是說,“性”是無處不有,無時不有的永恒存在。
他又根據“性”“人人有之”“時時有之”的觀點,認為“至誠盡性一章(指《中庸章句》二十二章)以下,朱子分天道、人道都是硬派,不甚貼合”(同上卷八《中庸》二),意謂朱熹以性為天道,唯聖人能盡之,而無人欲之私;以教為人道,賢人通過教化,推緻其善端而至于善的說法,實質上是将一般人劃出了“性善”的範圍以外。
他說:“性者,天地所賦于我,與民、物共之者也”(《中庸章段》)。
又說:“仁與智皆性之所自有也,内而己,外而物,若是兩樣,便照不見,推不行。
唯照之便見,推之便行,故成己與成物是合内外之道”(同上)。
并舉例說:“如天下雨一般,何嘗于江河多些,于溝渠蹄涔少些,于清流處清些,于臭穢處濁些,都是一樣”(同上卷十八《宋六子》一)。
重申“性”是“天地所賦”,一視而同仁,不應分出等級、次第。
李光地“于《大學》則說古本”,這是針對朱熹《大學章句》而發的。
他說:“地讀朱子之書垂五十年,凡如《易》之蔔筮,《詩》之雅、鄭,周子無極之旨,邵氏先天之傳,呶呶粉拿,至今未熄,皆能燭以不惑,老而愈堅。
獨于此書(指《大學章句》)亦牽勉應和焉,而非所謂心通而默契者。
間考鄭氏注本,尋逐經意,竊疑舊貫之仍文從理得,況知本誠身二意,尤為作《大學》者樞要所存,似不應使溷于衆目中”(《大學古本私記舊序》)。
李光地認為,“知本誠身”為《大學》的樞要,這是他不能與《大學章句》“心通而默契”的症結所在。
他在解“明明德”時亦說:“明德,指性不指心;明明德,合知性養性而言”(《語錄》卷一《大學》)。
“《大學》明白得在明明德”,“全部便可豁然”(同上卷十五《春秋》一)。
這自然與《大學章句》不盡一緻。
在《大學章句》“此謂知本”句下,程注雲:“衍文也。
”把“知本”視為多餘的文字。
在“此謂知之至”句下,朱熹以為有缺文,特補《大學格物緻知傳》一篇。
這一删一補,表明了程、朱之所重。
李光地認為,“格物緻知”是為“知本誠身”“知性養性”服務的,如果突出其在《大學》中的地位,把“窮理”置于“明性”之上,就是舍本而求其末。
所以,他主張取消“補傳”。
他說:“《大學》一書,二程、朱子皆有改訂,若見之果确,一子定論便可千古,何明道訂之,伊川訂之,朱子又訂之。
朱子竟補《格物傳》,尤啟後人之疑。
若格物應補,則所謂誠意在緻其知,正心在誠其意,皆當補傳矣”(同上卷一《大學》)。
“隻是經文已備,不消補傳耳”(同上)。
綜上所述,李光地與程、朱在《大學》《中庸》诠釋上的“迥異”,其實質是在“明性”上的分歧。
在他看來,程、朱雖有“明性”之長,但還有不明的缺陷,他們還不完全明晰人性問題在儒家經典和理學中的重要性。
他說: 《易》曰:有天地萬物,而後有男女夫婦,有男女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上下君臣,而禮義有所措也。
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也。
(《全集》卷十《序一·禮記纂編序》) 道者,人倫也,君臣者,道之極也。
非立身無以行道,非事君行道,亦無以立吾身而事吾親也。
(《孝經注》) 這裡,他引用了《易·序卦》上的一段話,将其解釋為“三代之學”即“明人倫”之學。
他認為,人倫關系,就其先後而言,是先有夫婦、父子,而後有君臣上下;就其輕重而言,君臣關系是人倫之極,一切其他關系都要服從君臣關系。
人倫同人性的關系是:“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夫婦,倫也;仁、義、禮、智、信,性也。
語其本之合,則仁貫五倫焉;義、禮、智、信,亦貫五倫焉。
語其用之分,則父子之親,主仁者也;君臣之義,主義者也;長幼之序,主禮者也;夫婦之别,主智者也;朋友之信,主信者也”(《中庸餘論》)。
即人性是處理人倫關系的依據和準則。
因此,李光地所說的“明性”,就是為“明人倫”服務的,首先是為封建君主專制服務的,也是為維系自然經濟的家庭服務的。
這就是說,人性問題同封建主義休戚相關。
有鑒于此,他認為應對程朱之學做必要修正與補充。
李光地不僅以“明性”與否,崇抑程、朱,而且以此作為取舍學術派别的标準。
他說:“某嘗言學問先要有約的做根,再泛濫諸家。
廣收博采,原亦不離約的,臨了仍在約的上歸根複命。
如草木然,初下地原是種子,始有根、有幹、有花、有葉,臨了仍結種。
到結了種,雖小小的,而根幹花葉,無數精華都收在裡面”(《語錄》卷二十四《學二》)。
李光地繼承元、明以來,朱、陸合流的餘緒,對陸、王之學采取了既有否定又有肯定的态度。
他十分贊賞陸、王對《大學》《中庸》旨趣的分析,認為其中反映了重視人性問題的特點。
他說:“以知本為格物,象山之說也,與程、朱之說相助,則大學之教明矣”(《全集》卷一《觀瀾錄·學》)。
“姚江之言曰:‘《大學》隻是誠意,誠意之至,便是至善;《中庸》隻是誠身,誠身之至,便是至誠。
’愚謂王氏此言,雖曾、思複出,必有取焉”(同上卷六《初夏錄·大學篇》)。
由于陸、王強調“知本”“誠身”,在“明性”方面彌補了程、朱的不足,兩家并非冰炭水火。
他也十分贊賞“良知”說,明确表示:“陽明子曰:“人之良知,即草木瓦石之良知也,蓋天地萬物與人本于一體也。
’愚以為陽明之言似矣”(同上卷二《經書筆記》)。
因為确認人、物具有“良知”,也就是肯定了人性皆善。
在他看來,這既符合程、朱論性的内容,又符合理學萬物一體之說,因而是可取的。
李光地認為,陸、王之失也是在“明性”問題上。
他在評論朱、陸之争時說:“吾學本天,彼學本心”(同上卷八《要旨續記》),即朱學以“性”為“天地所賦”,陸、王以“性”為“心”之固有。
指出,由于陸、王“隻守一心”(《語錄》卷一《經學總論》),重内輕外,“便破敗百出”(同上卷四《下論》),以緻“到後來做詩出韻,寫字寫别字,論古将事記錯了,此豈良知中應爾乎”(同上)!所以,他又說:“夫告、孟之差,朱、陸之異也,在乎心性之源不合,仁義之實不著,非夫功之偏而不舉,說之略而不全雲爾”(同上卷八《要旨續記》)。
這是說,朱、陸之異,要以是否“明性”為依歸,不要如“今言陸、王之學者,不謂其偏于德性而缺學問,則謂重在誠意而輕格物”(同上卷七《初夏錄二·通書篇》),在枝節上糾纏不休。
對于佛、道二教,李光地的态度十分明朗。
他容納了元、明以來三教調和的傾向,認為三教“工夫卻同,隻是源頭不同”(《語錄》卷二十《道釋》)。
所謂“工夫卻同”,就是指佛家的“定慧戒”、道家的“練氣養性”與理學的“主敬存養”這三者之間,沒有實質性的區别,因為“大約三教工夫都是從收放心做起”(同上)。
他說:“和尚家參禅,亦是要心歸一。
故意說一句極沒理的話(指禅宗的‘機鋒’),要你在這上尋求,想來想去,别的念頭都斷了。
人心本自靈明,逼到歸一時,光彩忽發,别見得一個境界。
他們得此,方好用功,不是到此就住,從此遍參曆扣,直追無上菩提”(同上卷二十三《學一》)。
這裡所謂“要心歸一”,即“收放心”,把放縱了的心收回來,不為外累。
他就曾吸取這一“工夫”,對付他人的攻讦。
他說:“凡人遇讒,唯心裡對之以光明,處事隻順着正理,憑他如何來,我意中似沒有一般,便一點也不足以礙其靈台……佛家亦窺見此意。
一人屢無理于釋迦,釋迦隻不應,久之,其人感悟,求釋迦說法。
釋迦雲:設若人加禮于我而我不應,無禮在人乎在我乎?其人曰:自然在我。
釋迦曰:設若人無禮于我而我不應,無禮在我乎?抑在人乎。
其人曰:自然在人。
佛因告之以當風揚塵,适以自糞;持梃擊空,适以自困。
最妙!空處打他不着,徒自困乏而已,彼自然歇了。
胸中若有一絲芥蒂,便是機心不盡”(同上卷十三《詩》)。
他通過佛經的這則宗教故事,竭力渲染佛家“工夫”妙不可言。
據說隻要心無“一絲芥蒂”,即可不受外界幹擾。
他要求人們依此做去,“凡遇不好的事,隻求之于己,便消了許多火氣纏繞,佛家重忏悔,亦是此意”(同上卷十一《周易》三)。
并賦詩雲:“不作風波于世上,自無冰炭到胸中”(同上卷十九《宋六子》二)。
他所反複宣傳的,就是這種逆來順受的處世哲學。
李光地稱贊道家“《參同契》道理,就是吾儒亦用得着一半”(同上卷二十《道釋》),“用不着”的是指“成仙”之類的宗教生活;“用得着”的是指道家“慎言語、節飲食、懲忿欲”(同上)的宗教修養。
他說:“參同……取丹砂鉛汞者,取其中有至寶,以喻人軀殼中有至寶耳。
……四者不加陶洗烹煉,不過是丹砂鉛汞,一加陶洗烹煉,便有至寶。
人不去修煉,不過是一皮囊,與草木腐朽,一經修煉,便可成聖賢,豈非至寶”(同上)。
這裡說的“修煉”,當然不是指煉丹,而是指心性修養,認為這是成為儒家聖賢的必經階梯。
他自己就是“因《參同契》悟得《易經》道理”(同上)的。
因此,李光地一再宣傳佛、道二教的修養功夫與儒家經典的一緻性。
他說:道家的“黑”,“是收視反聽不說話,将耳、目、口三寶閉塞了,直使形如槁木,心如死灰。
久之,黑中生出明來,便是白,所謂虛屋生白。
到得魂守魄,魄拘魂,魂不遊而魄不昧,便是黃。
後來一團純陽真火,陰邪之氣都燒化了,所謂童顔是也,這便是紅。
紅則丹成矣。
吾儒工夫亦然。
以《中庸》言之,戒慎,黑也;慎獨,白也;緻中和,黃也;至天地位萬物育,紅也。
佛家工夫亦同。
其雲發大願力,即吾儒之立志;其雲悟,即吾儒之緻知;其雲修,即吾儒之力行”(同上)。
他把《中庸》《大學》中的若幹命題與佛、道二教的所謂“工夫”,互相比附,一方面,把儒家經典宗教化,另一方面,又把宗教理論儒學化,以此證明三教“工夫”的融通。
所謂“源頭不同”,就是指三教對于“性”的理解各别。
他認為,儒家論“性”,以“仁”為“頭”;道家以“仁”為“尾”;佛家以“仁”為“空”。
他解釋說,儒家以仁、義、禮、智為性,“性”與生俱生,故仁、義、禮、智之心,亦即“赤子之心”,“人初生,本紅,故曰赤子”(同上),意謂人初生時,即禀得性善,是謂“将仁放在頭上”;道家則認為“複還嬰兒之赤”,是在修煉的最後階段,人死了,“黑”了,他才“亮起來”,“紅”起來,故稱“将仁放在尾上”(同上);佛家“說心性之體,如明鏡一般,物來必現,随物見形,然鏡内空空的,一無所有,冷冰冰全無生意”(同上)。
意謂佛家将仁、義、禮、智排除在人性之外,人性必然是“空空的”。
但他認為這些分歧,無關大局,不過是如《易·系辭上》所雲“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全集》卷一《觀瀾錄·性》)而已,是全和偏、整體與部分的分歧。
三教在“明性”問題上雖存在着由此達彼的障礙,但更有着化彼為此的橋梁。
李光地還對議論人性問題的若幹重要思想家一一加以評述。
他最稱頌的是孟子,謂孟子“才大,學問直溯源頭,掘井見泉,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