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陸世儀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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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指時刻保持一種所謂“對越上帝”“畏天命”的充滿畏懼,不敢縱逸的精神狀态。

    他這種“敬天”思想,顯然是沿襲朱熹所謂“敬……隻是有所畏謹,不敢放縱”(《朱子語類》卷十二)及其《敬齋箴》中所謂“潛心以居,對越上帝”的提法而來。

     陸世儀為什麼這樣強調“敬天”呢?他說: 讀《四書》《五經》,古人無事不言天。

    孔子言“知我”“其天”,“天生德于予”,“獲罪于天”。

    孟子言“知天”,“事天”,“順天者存,逆天者亡”。

    《春秋》言“天命”,“天讨”。

    《禮》稱“天則”。

    至于《易》《詩》《書》三經,則言天甚多,又有不可枚舉者,皆說得鄭重嚴密,使人有震動恪恭之意。

    故古人之學不期敬而自敬。

    今人多不識“天”字,隻說“敬”字,學者許多昏愦偷惰之心,如何得震醒?(《思辨錄輯要·前集》卷二) 又說: 古人言敬,多兼天說,如“敬天之怒”,“敬天之威”……之類。

    臨之以天,故人不期敬而自敬,工夫直是警策。

    今人不然,天自天,敬自敬……子瞻所以欲打破敬字也。

    若如古人說敬天,子瞻能打破天字否?(同上) 這裡可以看出,他之所以“兼天”說“敬”,強調“敬天”,目的在于使人們在“天”的照臨下,循規蹈矩地進行“居敬”這種認識主體的修養,而不敢稍有懈怠。

    同時也是為了阻止類似蘇轼(字子瞻)那樣的學者對“居敬”說提出異議。

     陸世儀還論述了“居敬”同“窮理”即“格物緻知”的關系問題。

    他說: 夫窮理之學,格緻是也。

    理在吾心而乃求之天下之物,何也?曰:此儒者之道,所謂體用合一,而孟子之所以稱萬物皆備于我也。

    一物不備,不足以踐我之形;一理未窮,不足以盡性之量。

    ……學者有志于窮理,則必事事而察之,日日而精之,時時而習之,漸造漸進,以至于極,為神為聖,莫非是也。

    然而又非馳骛于窮大之謂也。

    馳骛于窮大而莫為之主,則事至而紛糾,事去而放逸,雖有所得,旋亦放失,是故君子又有居敬之學。

    夫居敬之學,則誠意是也。

    誠意之始,由于不欺……至功夫再進,則真心發矣……至功夫又進,則謹慎至矣……至功夫更進,則戒懼生矣。

    無善可憑而常惺惺,無惡可絕而常業業,誠之至也,敬之至也。

    故《中庸》以至誠為聖人,朱子以“敬”字為聖門第一個字,蓋真見千聖相傳止此一法。

    有是法,然後有以窮天下之理,而為盡性,為至命,可以即此而造極。

    (《論學酬答》卷二《答王周臣天命心性志氣情才問》) 陸世儀對所謂“理在吾心而乃求之天下萬物”的解釋,顯然正是以朱熹的觀點為依據的。

    至于所謂“事事而察之”之“事”,聯系前述陸世儀的“格物緻知”論可知,是指所謂“身心性命、三綱五常、日用飲食”等方面之事,即“人倫日用”之事;所謂“窮天下之理”,則是指對于所謂世界精神本體的“理”或“天理”的體認。

    上面這段話表明,陸世儀認為,“窮理”與“格物緻知”含義相同,是要以對“人倫日用”之事的“格物”為媒介,體認所謂“吾心”固有的“天理”,而不能“馳骛于窮大”,即不能隻知一味“求窮其至大之域”(《莊子·秋水》)。

    為此,就必須以“居敬”為修養功夫。

    而“居敬”,在他看來,總的來說,即是“誠意”;具體地說,則是意味着使認識主體依次通過“不欺”“真心發”“謹慎至”的修養階段,而逐漸達到“戒懼生”,從而進入“常惺惺”“常業業”那種常懷戒懼的所謂“誠之至”的精神狀态。

    而這種“誠之至”的精神狀态,也就是“敬之至”。

    陸世儀認為,有了這種“居敬”的修養方法,才能“窮天下之理”即體認“天理”。

    可見,他是把“居敬”作為“窮理”即“格物緻知”的根本來看待的。

    所以,他明确說:“居敬是根本,窮理是進步處”(《論學酬答》卷二《答宋子猶論時事書》)。

    又說:“居敬,格緻之本原也”(《思辨錄輯要·前集》卷二)。

     陸世儀還進而指出,“居敬”與“窮理”是不能截然劃分的: 居敬窮理四字十分分析不得,居敬時固要敬,窮理時亦要敬。

    (同上) 就是說,不能把“居敬窮理”理解為在從事“居敬之學”時要“敬”,然後在從事“窮理之學”時,就不需要“敬”了;而應理解為,無論是從事“居敬之學”還是“窮理之學”,都應以“敬”字貫串其間。

    依據這一觀點,他還直截了當地把“居敬窮理”概括為“敬”,說:“四個字是居敬窮理,一個字是敬”(同上)。

     此外,還應提到,陸世儀在闡述“居敬”說的同時,反對“主靜”。

    他明确說:“靜不如敬,後儒誤認,或流為禅寂之言”(《論學酬答》卷二《答王聖乘論學書》)。

    又說:“靜字中間容易藏躲禅家面目,不如敬字劈實,始終颠撲不破”(同上)。

    由此可見,陸世儀的認識主體修養論具有主敬而反對主靜的特征。

     第四節 陸世儀晚年對程朱理學人性論的異議 程朱理學認為,性有兩種:一是“義理之性”,或稱“天命之性”“天地之性”,一是“氣質之性”。

    陸世儀早年也因襲了這種觀點。

    他說:“儀于性學工夫不啻數轉。

    起初未學時,隻是随時師說有義理之性,有氣質之性”(《思辨錄輯要·後集》卷五)。

    後來,他的觀點逐漸發生了變化,形成了與程朱理學不同的人性論。

    據他說,他關于人性論的新見解萌生于“丁醜”,即明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形成于“己亥”,即清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然未敢與世昌言”(同上)。

    “至庚子講學東林而始微發其端”,“丙午論性毗陵而始略書其概”(同上)。

    所謂“庚子講學東林”,是指他于順治十七年在東林書院講授《高顧兩公語錄大旨》;所謂“丙午論性毗陵”,指他于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講學毗陵時所寫的《性善圖說》。

    按順治十六年,他四十九歲,康熙五年,他五十五歲,可見他與程朱理學不同的人性論,形成并發表于自己的晚年。

    此外,還需要說明的是,他的《思辨錄輯要·後集》中也有一些不同于程朱理學人性論的論述,這些論述也當系他晚年所寫。

     那麼,陸世儀晚年的人性論與程朱理學不同的見解究竟是什麼呢?集中到一點就是:反對程朱理學的人性二元論,而主張人性一元論。

    他說: 禅和方外固非,分性為二者亦非。

    (同上) 宋儒又言性有義理之性、有氣質之性。

    性豈有二乎?曰:不然。

    (同上卷四) 許舜光問:性有義理之性、氣質之性……如何?曰:隻是一個性。

    (同上卷六) 陸世儀反對程朱理學區分“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見于他下面的具體見解: 首先,陸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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