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湛若水對江門心學的發展與江門心學的學術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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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若水之所以把“敬”與“勿忘勿助”提出當作他“體認天理”的主要方法,這是由他對“天理”的理解決定的。
湛若水所謂“天理”,是指儒家所主張的封建倫理道德規範。
他說: 孔門所謂“中庸”,即吾之所謂“天理”。
(卷二十《甘泉洞講章》) 所謂人道之序者非他也,天理也。
(《聖學格物通》卷五十九《用人》) 聖人制禮以教人也,蓋本之天理爾。
天理者天性也,故“三千”“三百”,無一而非性也。
(同上卷四十八《立教興化》) 而這種“天理”又是存在于人心之中,是為人所自然固有的、不用人為規定的本性。
他說: 天理者,即吾心本體之自然者也。
(《聖學格物通》卷二十七《進德業》) 這樣,既然“天理”是“人道之序”,是“威儀三千,禮儀三百”,所以必須用“敬”的态度才能體認、踐履;既然“天理”是人心固有,不由安排,所以必須用“勿忘勿助”的态度讓它自動表現、顯示。
湛若水“體認天理”方法的這兩個方面,即一方面要求保持空虛無念的心境,一方面又要求以道德規範去制約思想和行為,不僅從邏輯上來說,而且從人的思想活動的實際情況來看,都是矛盾,因為既然“空虛無念”,當然就不容時時惦記“三千”“三百”;若想着“人道之序”,也就談不上是“不涉成念”。
正因為存在着上述這種矛盾,緻使他的弟子們在道德修養實踐中常有困惑之感,苦于“難為下手”,“久而未得”(《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如其高足呂懷說:“體認天理最難……又不是有個硬格尺可量定的,隻這功夫何緣便得正當”(卷八《新泉問辨錄》)? 實際上,湛若水的“體認天理”,是指對倫理道德的自我反省。
如他自己所說:“随處體認天理,功夫全在省與不省耳”(卷十一《問疑續錄》)。
通過這種内省功夫,認識到這些倫理道德(即“天理”)是人之本心所固有,“天理二字,人人固有,非由外铄,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進而,自覺地把這些倫理道德規範貫徹、滲透到自己生活的各個領域中去。
據其弟子洪垣說,湛若水的“随處體認天理”,“初為‘體認天理’,後覺未盡,複加‘随處’二字”(卷三十二《外集·墓志銘》)。
湛若水自己解釋說:“體認天理而雲‘随處’,則動靜、心事皆盡之矣”(《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換言之,無論動或靜,無論思考或行為,皆能做到以“天理”為準的,是“本心”之呈露,這就是“随處體認天理”所要達到的道德修養境界。
可見,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的修養過程,就是從自我反省開始,到“本心”流露結束。
這種心學修養方法和陸九淵的“發明本心”及陳獻章的“靜坐中養出端倪”,雖然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在具體内容上卻有所不同,它吸收和融進了程、朱理學中的“天理”“事理合一”觀點,補充、發展了心學的修養方法。
對心理道德要素的分析自有其獨到之處。
故湛若水對自己的修養方法自視甚高,稱之為包醫百病的“中和湯”。
他說:“随處體認天理,此吾之中和湯也。
服得時,即百病之邪自然立地退聽,常常服之,則百病不生”(同上)。
第四節 湛若水心學思想的獨特面貌 湛若水的心學思想體系,在宋明理學中按其基本理論特色來說,是和王守仁一樣屬于陸九淵開創、陳獻章中興的心學系統,而和程、朱理學系統相對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卻有不少非議自己思想先驅的言論或與他們相牴牾的觀點;而于程、朱理學思想反而每有褒揚或契合。
他和自己同時代的王守仁也發生了理論上的争執。
這樣,就顯得湛若水的心學思想具有不同于其他心學家的獨特面貌。
一、對宋代理學的态度 湛若水對宋代理學朱、陸兩派,采取平等對待的态度,他從自己的“心事合一”或“知行并進”的觀點來看,認為他們各有所蔽。
他說: 在心為性,在事為學;尊德性為行,道問學為知,知行并進,心事合一,而修德之功盡矣。
德脩而道自凝矣,此聖門合一之學。
後世支離之弊寖興,朱熹與項平父書曰:“子靜專尊德性,而熹平日道問學為多。
”臣謂二者會其全,無獨用之理也。
雖以朱、陸大儒未免此說,而況于他者乎?(《聖學格物通》卷二十七《進德業》) 湛若水認為,“尊德性”“道問學”應該是合一的,猶如一體之兩面,朱、陸則各見其一,故是有弊。
或者說,孔孟之學與道,本應“上下體用一貫,大中至正而無弊”,而“朱陸各得其一體者,朱語下而陸語上”(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故是有偏。
所以,他對朱、陸學術都表現出不太尊重的态度。
例如,他認為朱熹的《大學章句》用來科舉應試是可以的,但作為修身指南就難以勝任了。
他說:“諸生讀《大學》,須讀文公《章句》應試,至于切己用功,更須玩味古本《大學》”(卷六《大科訓規》)。
但是,他并非否定或反對朱熹,故當有人非議朱熹時,他說:“如之何其非之!其志也,學也,行也,将班諸孔門可也”(卷一《樵語》)。
對于陸九淵,他雖然明确表示“若于象山,則敬之而不敢非之,亦不敢學之”(卷七《寄崔後渠司成》),而實際上卻并不乏非議之詞。
如他對陸九淵“心皆具是理”之說,就頗疑其非。
他說:“說‘具’者是二之也……九淵謂讀《論語》疑有子之言支離。
臣亦敢以是疑九淵焉”(《聖學格物通》卷二十《正心》)。
對于陸九淵的高足楊簡,湛若水則更尖銳地批評其為“以聖賢之格言,文自己之邪說”(卷二十四《楊子折衷》),并著《楊子折衷》六卷,逐條辨析楊簡言論“乃異教宗旨也”(同上)。
但是,毫無疑義,湛若水心學和陸九淵心學不僅在本質上是一緻的,而且也确實有着源流和承繼關系。
如上所述,湛若水主張的對“本心”自我反省、自我體認的“随處體認天理”,和陸九淵的“發明本心”就是一緻的。
湛若水心學中的不少觀點或命題,也早就在陸九淵心學中出現,如“心即理”,“六經皆注我心者也”(卷十八《廣德州儒學新建尊經閣記》)。
陸九淵曾設喻論為學當先須“明心”:“若田地不淨潔,則奮發植立不得”(《象山全集》卷三十五《語錄》);湛若水也持相同之論:“如不好的田地,雖有美種,亦将奚施”(卷二十三《天關語錄》)?不過,他們也有不同。
陸九淵重視心為自明之體,而湛若水則重視心的反思之用。
前者更加接近于所謂“頓悟”,而後者對于心理活動層次之分析則更為深入。
總之,無論是陸學和湛若水思想,對人之知覺、情感、理性諸主觀範疇之分析,在中國理論思維發展史上有着重要的貢獻。
湛若水認為宋代理學諸儒中,能得孔孟心事、體用一貫之旨的是周惇頤、程颢,故唯對周、程二人極表尊崇。
他說: 明道得孔、孟、濂溪之傳者也,故其語學語道,上下體用一貫,大中至正而無弊……故愚嘗雲:乃所願則學明道也。
(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 于是,他著《遵道錄》八卷,明确表示對宋代理學諸儒的态度: 夫遵道何為者也?遵明道也。
明道兄弟之學,孔、孟之正脈也,合内外、徹上下而一之者也。
今夫為朱、陸之辨者赜矣,或失則上,或失則下,吾弗敢遵焉爾。
(卷十七《叙遵道錄》) 湛若水對陸九淵和周惇頤、程颢之所以有如此不同的态度,是因為他沒有覺察到、也不承認自己的哲學基本觀點和陸九淵心學是完全相同的,如他用來批評陸九淵“心具是理”命題的“心即理”觀點,原來也正是陸九淵心學的基本觀點;而他對于自己“随處體認天理”的方法和周、程“無欲主一”“無絲毫人力,渾然與物同體”思想之間的聯系也是很清楚的。
因為所謂“主一”,就是排除雜念,唯一地以倫理道德規範制約思想言行,這正是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方法中的“敬”;所謂“無絲毫人力”,“渾然與物同體”,就是保持心境的空虛本然狀态,這正是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方法中的“勿忘勿助”。
故他說:“‘敬’字宋儒之論詳矣,惟明道‘主一’之言為至當”(卷七《答黃孟善》)。
“‘自然’之說,本于明道‘明覺自然’之說,‘無絲毫人力’之說;明道‘無絲毫人力’之說,本于孟子‘勿忘勿助’之說”(卷二十一《自然堂銘序》)。
因此,他認為“孔孟之道在周、程”(卷十八《默識堂記》),對他們表示尊崇。
但是,湛若水的修養方法與周惇頤及二程也并非完全一緻。
如程頤的“主敬”功夫,據朱熹的概括是:“隻雲但莊整齊肅,則心便一,則自無非辟之幹;又雲但動容貌、整思慮,則自然生敬,隻此便是下手處”(《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一《答程允夫》),則頗多于自我約束。
與此相較,湛若水則着重于任心自然。
他說:“心本活物,不必防閑太過,但得使之有路可循,如流水或淮或泗,各循其道,久之自無泛濫之患”(卷二十三《天關語錄》)。
周惇頤、程颢不除窗前草,則是完全放任自然。
與此相較,湛若水則又有所檢束,主張“惡草”仍須剪除。
他賦詩曰:“窗前草不除,吾除惟恐後。
不除惡草根,芝蘭安得茂?蘭德馨通天,草穢蟲蛇薮。
無為無不為,自取為何有”(卷二十七《禺山除草呤示同志》)!這些說明他們關于修養的具體步驟或方法是不完全相同的。
總之,湛若水與周、程、陸之間,固有所同,亦有所異。
二、對陳獻章心學的修正 湛若水生平對陳獻章極為尊崇,認為“白沙先生之學,追濂、洛、關、閩之軌,以入孔、孟、禹、湯、文、武、堯、舜之大道”(卷十七《廬陵黃氏總譜序》),并且認定白沙之學是自己思想的淵源。
他說: 孟子之道在周、程,周、程沒,默識之道在白沙,故語予日用間随處體認天理,何患不到聖賢佳處。
(卷十八《默識堂記》) 先師白沙先生雲:學以自然為宗。
當時聞者或疑焉,若水服膺是訓,垂四十年矣,乃今信之益笃。
(卷二十一《自然堂銘序》) 這表明,湛若水認為自己的“随處體認天理”即是陳獻章的“默識之道”,自己的“勿忘勿助”即是陳獻章的“以自然為宗”。
所以,他把陳獻章當作自己的思想先驅,稱為“道義之師”。
陳、湛之間,在思想上有明顯的師承關系,這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但是,湛若水并不是完全沿襲陳獻章的思想,而是對它有所修正、有所發展。
首先,湛若水的為學或修養方法和陳獻章相比,雖然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在具體内容和提法上,則有顯著的差别。
陳獻章的心學修養方法,是“靜坐中養出端倪”,認為“惟在靜坐,久之然後見吾此心之體”(《白沙子》卷二《複趙提學佥憲》)。
但湛若水對此卻頗不以為然,且持懷疑态度。
他說:“古之論學,未有以靜坐為言者;而程氏言之,非其定論,乃欲補小學之缺,急時弊也。
後之儒者,遂以靜坐求之,過矣!古之論學未有以靜為言者,以靜為言者皆禅也”(卷七《答餘督學》)。
湛若水的修養方法是“随處體認天理”,他主張動靜、心事合一,随時随地去發現“本心”、踐履“天理”。
他說:“蓋道、心、事合一者也,随時随事何莫非心;心定則何動非靜,随處體認則端倪随現
湛若水所謂“天理”,是指儒家所主張的封建倫理道德規範。
他說: 孔門所謂“中庸”,即吾之所謂“天理”。
(卷二十《甘泉洞講章》) 所謂人道之序者非他也,天理也。
(《聖學格物通》卷五十九《用人》) 聖人制禮以教人也,蓋本之天理爾。
天理者天性也,故“三千”“三百”,無一而非性也。
(同上卷四十八《立教興化》) 而這種“天理”又是存在于人心之中,是為人所自然固有的、不用人為規定的本性。
他說: 天理者,即吾心本體之自然者也。
(《聖學格物通》卷二十七《進德業》) 這樣,既然“天理”是“人道之序”,是“威儀三千,禮儀三百”,所以必須用“敬”的态度才能體認、踐履;既然“天理”是人心固有,不由安排,所以必須用“勿忘勿助”的态度讓它自動表現、顯示。
湛若水“體認天理”方法的這兩個方面,即一方面要求保持空虛無念的心境,一方面又要求以道德規範去制約思想和行為,不僅從邏輯上來說,而且從人的思想活動的實際情況來看,都是矛盾,因為既然“空虛無念”,當然就不容時時惦記“三千”“三百”;若想着“人道之序”,也就談不上是“不涉成念”。
正因為存在着上述這種矛盾,緻使他的弟子們在道德修養實踐中常有困惑之感,苦于“難為下手”,“久而未得”(《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如其高足呂懷說:“體認天理最難……又不是有個硬格尺可量定的,隻這功夫何緣便得正當”(卷八《新泉問辨錄》)? 實際上,湛若水的“體認天理”,是指對倫理道德的自我反省。
如他自己所說:“随處體認天理,功夫全在省與不省耳”(卷十一《問疑續錄》)。
通過這種内省功夫,認識到這些倫理道德(即“天理”)是人之本心所固有,“天理二字,人人固有,非由外铄,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進而,自覺地把這些倫理道德規範貫徹、滲透到自己生活的各個領域中去。
據其弟子洪垣說,湛若水的“随處體認天理”,“初為‘體認天理’,後覺未盡,複加‘随處’二字”(卷三十二《外集·墓志銘》)。
湛若水自己解釋說:“體認天理而雲‘随處’,則動靜、心事皆盡之矣”(《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換言之,無論動或靜,無論思考或行為,皆能做到以“天理”為準的,是“本心”之呈露,這就是“随處體認天理”所要達到的道德修養境界。
可見,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的修養過程,就是從自我反省開始,到“本心”流露結束。
這種心學修養方法和陸九淵的“發明本心”及陳獻章的“靜坐中養出端倪”,雖然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在具體内容上卻有所不同,它吸收和融進了程、朱理學中的“天理”“事理合一”觀點,補充、發展了心學的修養方法。
對心理道德要素的分析自有其獨到之處。
故湛若水對自己的修養方法自視甚高,稱之為包醫百病的“中和湯”。
他說:“随處體認天理,此吾之中和湯也。
服得時,即百病之邪自然立地退聽,常常服之,則百病不生”(同上)。
第四節 湛若水心學思想的獨特面貌 湛若水的心學思想體系,在宋明理學中按其基本理論特色來說,是和王守仁一樣屬于陸九淵開創、陳獻章中興的心學系統,而和程、朱理學系統相對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卻有不少非議自己思想先驅的言論或與他們相牴牾的觀點;而于程、朱理學思想反而每有褒揚或契合。
他和自己同時代的王守仁也發生了理論上的争執。
這樣,就顯得湛若水的心學思想具有不同于其他心學家的獨特面貌。
一、對宋代理學的态度 湛若水對宋代理學朱、陸兩派,采取平等對待的态度,他從自己的“心事合一”或“知行并進”的觀點來看,認為他們各有所蔽。
他說: 在心為性,在事為學;尊德性為行,道問學為知,知行并進,心事合一,而修德之功盡矣。
德脩而道自凝矣,此聖門合一之學。
後世支離之弊寖興,朱熹與項平父書曰:“子靜專尊德性,而熹平日道問學為多。
”臣謂二者會其全,無獨用之理也。
雖以朱、陸大儒未免此說,而況于他者乎?(《聖學格物通》卷二十七《進德業》) 湛若水認為,“尊德性”“道問學”應該是合一的,猶如一體之兩面,朱、陸則各見其一,故是有弊。
或者說,孔孟之學與道,本應“上下體用一貫,大中至正而無弊”,而“朱陸各得其一體者,朱語下而陸語上”(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故是有偏。
所以,他對朱、陸學術都表現出不太尊重的态度。
例如,他認為朱熹的《大學章句》用來科舉應試是可以的,但作為修身指南就難以勝任了。
他說:“諸生讀《大學》,須讀文公《章句》應試,至于切己用功,更須玩味古本《大學》”(卷六《大科訓規》)。
但是,他并非否定或反對朱熹,故當有人非議朱熹時,他說:“如之何其非之!其志也,學也,行也,将班諸孔門可也”(卷一《樵語》)。
對于陸九淵,他雖然明确表示“若于象山,則敬之而不敢非之,亦不敢學之”(卷七《寄崔後渠司成》),而實際上卻并不乏非議之詞。
如他對陸九淵“心皆具是理”之說,就頗疑其非。
他說:“說‘具’者是二之也……九淵謂讀《論語》疑有子之言支離。
臣亦敢以是疑九淵焉”(《聖學格物通》卷二十《正心》)。
對于陸九淵的高足楊簡,湛若水則更尖銳地批評其為“以聖賢之格言,文自己之邪說”(卷二十四《楊子折衷》),并著《楊子折衷》六卷,逐條辨析楊簡言論“乃異教宗旨也”(同上)。
但是,毫無疑義,湛若水心學和陸九淵心學不僅在本質上是一緻的,而且也确實有着源流和承繼關系。
如上所述,湛若水主張的對“本心”自我反省、自我體認的“随處體認天理”,和陸九淵的“發明本心”就是一緻的。
湛若水心學中的不少觀點或命題,也早就在陸九淵心學中出現,如“心即理”,“六經皆注我心者也”(卷十八《廣德州儒學新建尊經閣記》)。
陸九淵曾設喻論為學當先須“明心”:“若田地不淨潔,則奮發植立不得”(《象山全集》卷三十五《語錄》);湛若水也持相同之論:“如不好的田地,雖有美種,亦将奚施”(卷二十三《天關語錄》)?不過,他們也有不同。
陸九淵重視心為自明之體,而湛若水則重視心的反思之用。
前者更加接近于所謂“頓悟”,而後者對于心理活動層次之分析則更為深入。
總之,無論是陸學和湛若水思想,對人之知覺、情感、理性諸主觀範疇之分析,在中國理論思維發展史上有着重要的貢獻。
湛若水認為宋代理學諸儒中,能得孔孟心事、體用一貫之旨的是周惇頤、程颢,故唯對周、程二人極表尊崇。
他說: 明道得孔、孟、濂溪之傳者也,故其語學語道,上下體用一貫,大中至正而無弊……故愚嘗雲:乃所願則學明道也。
(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 于是,他著《遵道錄》八卷,明确表示對宋代理學諸儒的态度: 夫遵道何為者也?遵明道也。
明道兄弟之學,孔、孟之正脈也,合内外、徹上下而一之者也。
今夫為朱、陸之辨者赜矣,或失則上,或失則下,吾弗敢遵焉爾。
(卷十七《叙遵道錄》) 湛若水對陸九淵和周惇頤、程颢之所以有如此不同的态度,是因為他沒有覺察到、也不承認自己的哲學基本觀點和陸九淵心學是完全相同的,如他用來批評陸九淵“心具是理”命題的“心即理”觀點,原來也正是陸九淵心學的基本觀點;而他對于自己“随處體認天理”的方法和周、程“無欲主一”“無絲毫人力,渾然與物同體”思想之間的聯系也是很清楚的。
因為所謂“主一”,就是排除雜念,唯一地以倫理道德規範制約思想言行,這正是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方法中的“敬”;所謂“無絲毫人力”,“渾然與物同體”,就是保持心境的空虛本然狀态,這正是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方法中的“勿忘勿助”。
故他說:“‘敬’字宋儒之論詳矣,惟明道‘主一’之言為至當”(卷七《答黃孟善》)。
“‘自然’之說,本于明道‘明覺自然’之說,‘無絲毫人力’之說;明道‘無絲毫人力’之說,本于孟子‘勿忘勿助’之說”(卷二十一《自然堂銘序》)。
因此,他認為“孔孟之道在周、程”(卷十八《默識堂記》),對他們表示尊崇。
但是,湛若水的修養方法與周惇頤及二程也并非完全一緻。
如程頤的“主敬”功夫,據朱熹的概括是:“隻雲但莊整齊肅,則心便一,則自無非辟之幹;又雲但動容貌、整思慮,則自然生敬,隻此便是下手處”(《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一《答程允夫》),則頗多于自我約束。
與此相較,湛若水則着重于任心自然。
他說:“心本活物,不必防閑太過,但得使之有路可循,如流水或淮或泗,各循其道,久之自無泛濫之患”(卷二十三《天關語錄》)。
周惇頤、程颢不除窗前草,則是完全放任自然。
與此相較,湛若水則又有所檢束,主張“惡草”仍須剪除。
他賦詩曰:“窗前草不除,吾除惟恐後。
不除惡草根,芝蘭安得茂?蘭德馨通天,草穢蟲蛇薮。
無為無不為,自取為何有”(卷二十七《禺山除草呤示同志》)!這些說明他們關于修養的具體步驟或方法是不完全相同的。
總之,湛若水與周、程、陸之間,固有所同,亦有所異。
二、對陳獻章心學的修正 湛若水生平對陳獻章極為尊崇,認為“白沙先生之學,追濂、洛、關、閩之軌,以入孔、孟、禹、湯、文、武、堯、舜之大道”(卷十七《廬陵黃氏總譜序》),并且認定白沙之學是自己思想的淵源。
他說: 孟子之道在周、程,周、程沒,默識之道在白沙,故語予日用間随處體認天理,何患不到聖賢佳處。
(卷十八《默識堂記》) 先師白沙先生雲:學以自然為宗。
當時聞者或疑焉,若水服膺是訓,垂四十年矣,乃今信之益笃。
(卷二十一《自然堂銘序》) 這表明,湛若水認為自己的“随處體認天理”即是陳獻章的“默識之道”,自己的“勿忘勿助”即是陳獻章的“以自然為宗”。
所以,他把陳獻章當作自己的思想先驅,稱為“道義之師”。
陳、湛之間,在思想上有明顯的師承關系,這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但是,湛若水并不是完全沿襲陳獻章的思想,而是對它有所修正、有所發展。
首先,湛若水的為學或修養方法和陳獻章相比,雖然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在具體内容和提法上,則有顯著的差别。
陳獻章的心學修養方法,是“靜坐中養出端倪”,認為“惟在靜坐,久之然後見吾此心之體”(《白沙子》卷二《複趙提學佥憲》)。
但湛若水對此卻頗不以為然,且持懷疑态度。
他說:“古之論學,未有以靜坐為言者;而程氏言之,非其定論,乃欲補小學之缺,急時弊也。
後之儒者,遂以靜坐求之,過矣!古之論學未有以靜為言者,以靜為言者皆禅也”(卷七《答餘督學》)。
湛若水的修養方法是“随處體認天理”,他主張動靜、心事合一,随時随地去發現“本心”、踐履“天理”。
他說:“蓋道、心、事合一者也,随時随事何莫非心;心定則何動非靜,随處體認則端倪随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