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湛若水對江門心學的發展與江門心學的學術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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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也,知覺而察知天理焉,乃為心之全體。
(卷八《與吉安二守潘黃門》) 蓋知覺是心,必有所知覺之理乃為真知也。
(卷八《新泉問辨錄》) “知覺是心”,這是湛若水所謂“心”的一個方面的涵義。
他關于“心”的另一個更重要方面的涵義,是“心即天理”。
他說: 虛靈方直而不偏,心之本體,所謂天理。
是心也,人人之所固有。
(《聖學格物通》卷十八《正心》) 天理隻是心之生理,如彼谷種,仁則其生之性,仁即是天理也。
心與天理何嘗有二。
(卷十一《問疑續錄》) 可見,湛若水認為,本體狀态的“心”,是沒有任何偏邪之念的,“心之本體無一物也,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四者皆私也,而有一焉,即失其本體而心不正矣”(《聖學格物通》卷二十《正心》)。
一切倫理道德都由此而生,“親親、仁民、愛物,無不由此流出”(同上卷二十七《進德業》)。
而“仁即是天理”,“禮是天理之見于實事者”(同上卷四十四《事君使臣》)。
所以,在湛若水看來,“心”即是“天理”,二者是一個東西。
陸九淵曾說:“人心至靈,此理至明,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象山全集》卷二十二《雜說》),也是主張心不僅有知覺作用,而且心即是天理,心有倫理意義。
但湛若水仍認為他表述得不夠準确,對他的說法提出批評:“心即理也,理即心之中正也。
一而已矣。
而雲‘具’者,是二之也”(《聖學格物通》卷二十《正心》)。
可見,湛若水的心學觀點是很明确的。
知覺、天理,這就是湛若水心學中“心”的涵義。
湛若水把他的這種對“心”的理解繪成一圖,稱之為“心性圖”。
圖為一個大圈,内含三個小圈。
大圈标明為“宇宙”,三個小圈分别标為“性”“情”“萬事萬物天地”。
他解釋說:“何以小圈?曰:心無所不貫也,何以大圈?曰:心無所不包也”(卷二十一《心性圖說》)。
所謂心“無所不包”,是說上下四方、古今往來,心無所不知;所謂“心無所不貫”,是說天地之萬事萬物,人之性情,無不是融貫天理。
這樣,“心是知覺”“心即天理”,用“心”來包含一切,就得到了進一步的、明确的闡述。
湛若水對“心”的這種理解,使他的“萬事萬物莫非心”的心學觀點具有兩方面的内容: 一是從認識論的角度解釋心。
既然心具知覺作用,那麼,“萬事萬物莫非心”也就意味着萬事萬物皆是心的知覺的産物,心之外則無事無物。
湛若水說: 萬事萬變生于心。
(《聖學格物通》卷十九《正心》) 心體物而不遺,何往非心。
(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 “心外無事,心外無物,心外無理”三句無病。
(同上) 這些都表明湛若水的“萬事萬物莫非心”的結論具有明顯的主觀唯心主義性質。
他還說:“天地萬物皆我分内”(卷二十三《天關語錄》),“非人,亦無天地矣”(卷八《新泉問辨錄》)。
所以,這種主觀唯心主義還帶有某種唯我論的色彩。
二是從本體論的角度解釋心。
既然“心即天理”,那麼,“萬事萬物莫非心”也就意味着由心所生之萬事萬物,同時也是“理”的表現,為“理”所充塞。
湛若水說:“天理者,吾心中正之本體而貫萬事者也”(卷七《複洪峻之侍禦》),“動容周旋中禮,則無非天理之流行矣”(《聖學格物通》卷二十一《正威儀》)。
所以這種“心”,就不僅僅是個體知覺之“心”,而且是古往今來的人的共同的、客體化了的“心”。
他說: 一人之心,即千萬人之心;一時之心,即千萬世之心。
(《聖學格物通》卷十九《正心》) 聖賢之學本乎心,千萬世之上,千萬世之下,同此心同此理。
(同上卷六十一《用人》) 天地古今,宇宙内隻同此一個心,豈有二乎?初學之與聖人,同此心,同此一個天理。
(《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這樣,湛若水“萬事萬物莫非心”的心學觀點,從“心即天理”這個角度來解釋,似乎具有某種客觀性質,和程、朱理學有某種接近。
但湛若水最終還是強調“心”,他說:“謂之在物為理則不可,此理畢竟在心,通貫乎萬事萬物”(卷八《新泉問辨錄》),“格緻誠正修齊治平皆心也”(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從而使他的思想體系仍然保持着鮮明的心學思想。
第三節 “随處體認天理”的心學方法 湛若水心學的為學或修養方法,他的及門弟子周沖把它概括為三點:“先生之教,惟立志、煎銷習心、體認天理三言者最為切要”(卷八《新泉問辨錄》)。
當然這三點是互相聯系的,都是為了認識“天理”,從而完成儒家的道德修養。
他是這樣解釋的:“此隻是一事。
天理是一大頭腦,千聖千賢共此頭腦,終日終身隻此一大事。
立志看,立乎此而已;體認是功夫,以求得乎此者;煎銷習心,以去其害此者”(同上)。
然而,在這三者之間,他經常強調的是“體認天理”。
如當弟子說他的《大科訓規》“其要則在‘體認天理’‘煎銷習心’兩句盡之”時,他即加以糾正道:“其要又隻在體認天理”(卷十《問疑錄》)。
故他總結為學方法說:“聖學功夫,至切至要、至簡至易處,總而言之,不過隻是随處體認天理”(卷二十一《四勿總箴》)。
這樣,如同陸九淵的“發明本心”、陳獻章的“靜坐中養出端倪”是他們各自心學方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一樣,“随處體認天理”也是湛若水心學方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下面就來分析湛若水心學方法的三個方面,而着重分析他的“随處體認天理”的心理學特色。
一、立志 湛若水所謂“立志”,是指為學首先要确定用力方向,這是為學、修養的第一步或根基。
他對弟子們說:“諸生為學必先立志,如作室者先立其基址乃可”(卷六《大科訓規》)。
那麼,這個用力方向是什麼?湛若水認為是“天理”,實際上也就是“本心”。
他說: 聖學莫先于立志,立志莫先于見大;見大者非他,即天理者;天理者非他,即吾心之本體也。
心體本自廣大,本自高明,人惟不見此體,則志無定向而學有間斷。
(《聖學格物通》卷三《立志》) “天理”二字乃千聖千賢之大頭腦,學者之學聖賢,舍此宜無用力者矣。
(同上) 從這裡可以看出,湛若水的“立志”有個特點,它主要不是指确立達到聖賢的目标,而是指明确達到聖賢的方法、途徑。
他說:“吾之所謂立志者,異乎人之所謂立志。
人之所謂立志者,謂有必為聖人之心;吾之所謂立志者,即孔子所謂‘志于學’,‘志于道’,則志必有實功教人入途轍去”(卷十《問疑錄》)。
換言之,湛若水的“立志”,就是确立以體認“天理”或“本心”為途徑,以達聖賢的目的。
二、煎銷習心 湛若水認為,人心之本體即是天理,一旦本體中正之心被氣習、物欲蒙蔽,“天理”也就昏塞。
這種被氣習蒙蔽之心,他稱之為“習心”。
他說: 虛靈不昧,心之本體,豈待人而後能之也。
氣習物欲蔽之,則本體昏塞而不知返,天理滅矣。
(《聖學格物通》卷九《感應》) “習心”和“天理”對立,所以消除“習心”的根本辦法是“體認天理”,以發現被蒙蔽之本心。
他說: 體認天理乃煎銷習心之功夫。
蓋天理與習心相為消長,養得天理長一分,習心便消一分,天理長至十分,則習心便消十分,即為大賢;熟而化之,即是聖人。
(卷十《問疑錄》) 煎銷習心,除運用“體認天理”的功夫外,湛若水還提出學問的方法,他認為“不可徒良知而不加學問耳”(卷十七《答洪峻之侍禦》),即必須藉師友啟導和讀書學習,以警醒其固有之本心。
他說: 此理在人心本自固有,然或有所蔽,則此理不明,所以不能不資人問詢,以警其良知,蓋此理人人同得故也。
(《聖學格物通》卷五《謀慮》) 天理也,至善也,物也,乃吾之良知良能也,不假外求也。
但人為氣習所蔽,故生而蒙,長而不學則愚。
故學問、思辨、笃行諸訓,所以破其愚,去其蔽,警發其良知良能者耳。
(卷七《答陽明王都憲論格物》) 湛若水還主張煎銷習心,必須就事上磨煉,他以煉金必須爐錘為例說: 煎銷習心……如煎銷鉛銅,便是煉金。
然必須就爐錘乃得煉之之功。
今之外事以求靜者,如置金于密室,不就爐錘,雖千萬年也隻依舊是頑雜的金。
(《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總之,湛若水的“煎銷習心”,主張在完成儒家的道德修養時,要讀書,要于事上磨煉,這自然有别于陳獻章的“靜坐”,蘊涵有某種實際的生活經驗内容。
但其“讀書”,并不是為了增長知識,而是為了覺醒本心,使書本為“我”所用,如他說:“人心中天理具備,讀書亦喚醒一番,何等有益”(卷十一《問疑續錄》),“六經覺我者也”(卷十八《廣德州儒學新建尊經閣記》)。
所謂“事上爐錘”,也隻是指“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之類的儒家道德體驗和踐履,而不是真正的社會實踐。
如他說:“吾人切要,隻于執事敬用功,自獨處以至讀書酬應,無非此意,一以貫之,内外上下莫非此理,更有何事”(卷七《答徐曰仁工曹》)。
三、随處體認天理 “随處體認天理”向來被視為和王守仁心學相區别的湛若水心學的思想特征或标志,黃宗羲說:“陽明宗旨緻良知,先生宗旨随處體認天理,學者遂以王、湛之學各立門戶”(《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湛若水傳》)。
湛若水也認為自己生平言論著述“其詞雖多,不過止在‘體認天理’四字”(卷十九《元年八月初二日進講後疏》)。
同時,他還把“随處體認天理”認定為古來聖賢共同的為學、修養方法。
他說,“随處體認天理六字,千聖同行”(卷二十六《示學六言贈潘汝中黃門》),“為千古聖賢心法之要”(卷二十《鬥山書堂講章》)。
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的方法,主要内容有兩個方面:“敬”與“勿忘勿助”。
關于“敬”,他說: 敬者,聖學之要,自古千聖千賢,皆在此處用功,體認天理皆是這個大頭腦,更無别個頭腦。
(卷二十《經筵講章》) 敬立而良知在矣,修己以敬,敬以直内,此聖門不易之法。
(卷二十三《天關語錄》) 可見,湛若水所謂的“敬”,與程、朱的“敬”是基本一緻的,即以儒家的倫理道德标準來規範,制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故他說,“敬也者,思之規矩也”(卷一《樵語》)。
“體認天理”方法的另一個方面是“勿忘勿助”。
他說:“天理在心,求則得之……求之有方,勿忘勿助是也”(卷八《新泉問辨錄》)。
又說:“欲見‘中’道者,必于勿忘勿助之間,千聖千賢皆是此路”(卷二十三《天關語錄》)。
那麼,什麼是“勿忘勿助”?他說: 心虛而“中”見,猶心虛而占筮神。
落意識、離虛體,便涉成念之學。
故予體認天理,必以勿忘勿助自然為至。
(同上) 說勿忘勿助之間便是天理則不可,勿忘勿助之間即見天理耳,勿忘勿助即是中思。
(卷九《新泉問辨續錄》) 可見,湛若水的“勿忘勿助”,是指保持心境的空虛、無一雜念的那種本然狀态,在這種心境的本然狀态中,則“天理”自見。
(卷八《與吉安二守潘黃門》) 蓋知覺是心,必有所知覺之理乃為真知也。
(卷八《新泉問辨錄》) “知覺是心”,這是湛若水所謂“心”的一個方面的涵義。
他關于“心”的另一個更重要方面的涵義,是“心即天理”。
他說: 虛靈方直而不偏,心之本體,所謂天理。
是心也,人人之所固有。
(《聖學格物通》卷十八《正心》) 天理隻是心之生理,如彼谷種,仁則其生之性,仁即是天理也。
心與天理何嘗有二。
(卷十一《問疑續錄》) 可見,湛若水認為,本體狀态的“心”,是沒有任何偏邪之念的,“心之本體無一物也,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四者皆私也,而有一焉,即失其本體而心不正矣”(《聖學格物通》卷二十《正心》)。
一切倫理道德都由此而生,“親親、仁民、愛物,無不由此流出”(同上卷二十七《進德業》)。
而“仁即是天理”,“禮是天理之見于實事者”(同上卷四十四《事君使臣》)。
所以,在湛若水看來,“心”即是“天理”,二者是一個東西。
陸九淵曾說:“人心至靈,此理至明,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象山全集》卷二十二《雜說》),也是主張心不僅有知覺作用,而且心即是天理,心有倫理意義。
但湛若水仍認為他表述得不夠準确,對他的說法提出批評:“心即理也,理即心之中正也。
一而已矣。
而雲‘具’者,是二之也”(《聖學格物通》卷二十《正心》)。
可見,湛若水的心學觀點是很明确的。
知覺、天理,這就是湛若水心學中“心”的涵義。
湛若水把他的這種對“心”的理解繪成一圖,稱之為“心性圖”。
圖為一個大圈,内含三個小圈。
大圈标明為“宇宙”,三個小圈分别标為“性”“情”“萬事萬物天地”。
他解釋說:“何以小圈?曰:心無所不貫也,何以大圈?曰:心無所不包也”(卷二十一《心性圖說》)。
所謂心“無所不包”,是說上下四方、古今往來,心無所不知;所謂“心無所不貫”,是說天地之萬事萬物,人之性情,無不是融貫天理。
這樣,“心是知覺”“心即天理”,用“心”來包含一切,就得到了進一步的、明确的闡述。
湛若水對“心”的這種理解,使他的“萬事萬物莫非心”的心學觀點具有兩方面的内容: 一是從認識論的角度解釋心。
既然心具知覺作用,那麼,“萬事萬物莫非心”也就意味着萬事萬物皆是心的知覺的産物,心之外則無事無物。
湛若水說: 萬事萬變生于心。
(《聖學格物通》卷十九《正心》) 心體物而不遺,何往非心。
(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 “心外無事,心外無物,心外無理”三句無病。
(同上) 這些都表明湛若水的“萬事萬物莫非心”的結論具有明顯的主觀唯心主義性質。
他還說:“天地萬物皆我分内”(卷二十三《天關語錄》),“非人,亦無天地矣”(卷八《新泉問辨錄》)。
所以,這種主觀唯心主義還帶有某種唯我論的色彩。
二是從本體論的角度解釋心。
既然“心即天理”,那麼,“萬事萬物莫非心”也就意味着由心所生之萬事萬物,同時也是“理”的表現,為“理”所充塞。
湛若水說:“天理者,吾心中正之本體而貫萬事者也”(卷七《複洪峻之侍禦》),“動容周旋中禮,則無非天理之流行矣”(《聖學格物通》卷二十一《正威儀》)。
所以這種“心”,就不僅僅是個體知覺之“心”,而且是古往今來的人的共同的、客體化了的“心”。
他說: 一人之心,即千萬人之心;一時之心,即千萬世之心。
(《聖學格物通》卷十九《正心》) 聖賢之學本乎心,千萬世之上,千萬世之下,同此心同此理。
(同上卷六十一《用人》) 天地古今,宇宙内隻同此一個心,豈有二乎?初學之與聖人,同此心,同此一個天理。
(《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這樣,湛若水“萬事萬物莫非心”的心學觀點,從“心即天理”這個角度來解釋,似乎具有某種客觀性質,和程、朱理學有某種接近。
但湛若水最終還是強調“心”,他說:“謂之在物為理則不可,此理畢竟在心,通貫乎萬事萬物”(卷八《新泉問辨錄》),“格緻誠正修齊治平皆心也”(卷七《答太常博士陳惟浚》),從而使他的思想體系仍然保持着鮮明的心學思想。
第三節 “随處體認天理”的心學方法 湛若水心學的為學或修養方法,他的及門弟子周沖把它概括為三點:“先生之教,惟立志、煎銷習心、體認天理三言者最為切要”(卷八《新泉問辨錄》)。
當然這三點是互相聯系的,都是為了認識“天理”,從而完成儒家的道德修養。
他是這樣解釋的:“此隻是一事。
天理是一大頭腦,千聖千賢共此頭腦,終日終身隻此一大事。
立志看,立乎此而已;體認是功夫,以求得乎此者;煎銷習心,以去其害此者”(同上)。
然而,在這三者之間,他經常強調的是“體認天理”。
如當弟子說他的《大科訓規》“其要則在‘體認天理’‘煎銷習心’兩句盡之”時,他即加以糾正道:“其要又隻在體認天理”(卷十《問疑錄》)。
故他總結為學方法說:“聖學功夫,至切至要、至簡至易處,總而言之,不過隻是随處體認天理”(卷二十一《四勿總箴》)。
這樣,如同陸九淵的“發明本心”、陳獻章的“靜坐中養出端倪”是他們各自心學方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一樣,“随處體認天理”也是湛若水心學方法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下面就來分析湛若水心學方法的三個方面,而着重分析他的“随處體認天理”的心理學特色。
一、立志 湛若水所謂“立志”,是指為學首先要确定用力方向,這是為學、修養的第一步或根基。
他對弟子們說:“諸生為學必先立志,如作室者先立其基址乃可”(卷六《大科訓規》)。
那麼,這個用力方向是什麼?湛若水認為是“天理”,實際上也就是“本心”。
他說: 聖學莫先于立志,立志莫先于見大;見大者非他,即天理者;天理者非他,即吾心之本體也。
心體本自廣大,本自高明,人惟不見此體,則志無定向而學有間斷。
(《聖學格物通》卷三《立志》) “天理”二字乃千聖千賢之大頭腦,學者之學聖賢,舍此宜無用力者矣。
(同上) 從這裡可以看出,湛若水的“立志”有個特點,它主要不是指确立達到聖賢的目标,而是指明确達到聖賢的方法、途徑。
他說:“吾之所謂立志者,異乎人之所謂立志。
人之所謂立志者,謂有必為聖人之心;吾之所謂立志者,即孔子所謂‘志于學’,‘志于道’,則志必有實功教人入途轍去”(卷十《問疑錄》)。
換言之,湛若水的“立志”,就是确立以體認“天理”或“本心”為途徑,以達聖賢的目的。
二、煎銷習心 湛若水認為,人心之本體即是天理,一旦本體中正之心被氣習、物欲蒙蔽,“天理”也就昏塞。
這種被氣習蒙蔽之心,他稱之為“習心”。
他說: 虛靈不昧,心之本體,豈待人而後能之也。
氣習物欲蔽之,則本體昏塞而不知返,天理滅矣。
(《聖學格物通》卷九《感應》) “習心”和“天理”對立,所以消除“習心”的根本辦法是“體認天理”,以發現被蒙蔽之本心。
他說: 體認天理乃煎銷習心之功夫。
蓋天理與習心相為消長,養得天理長一分,習心便消一分,天理長至十分,則習心便消十分,即為大賢;熟而化之,即是聖人。
(卷十《問疑錄》) 煎銷習心,除運用“體認天理”的功夫外,湛若水還提出學問的方法,他認為“不可徒良知而不加學問耳”(卷十七《答洪峻之侍禦》),即必須藉師友啟導和讀書學習,以警醒其固有之本心。
他說: 此理在人心本自固有,然或有所蔽,則此理不明,所以不能不資人問詢,以警其良知,蓋此理人人同得故也。
(《聖學格物通》卷五《謀慮》) 天理也,至善也,物也,乃吾之良知良能也,不假外求也。
但人為氣習所蔽,故生而蒙,長而不學則愚。
故學問、思辨、笃行諸訓,所以破其愚,去其蔽,警發其良知良能者耳。
(卷七《答陽明王都憲論格物》) 湛若水還主張煎銷習心,必須就事上磨煉,他以煉金必須爐錘為例說: 煎銷習心……如煎銷鉛銅,便是煉金。
然必須就爐錘乃得煉之之功。
今之外事以求靜者,如置金于密室,不就爐錘,雖千萬年也隻依舊是頑雜的金。
(《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總之,湛若水的“煎銷習心”,主張在完成儒家的道德修養時,要讀書,要于事上磨煉,這自然有别于陳獻章的“靜坐”,蘊涵有某種實際的生活經驗内容。
但其“讀書”,并不是為了增長知識,而是為了覺醒本心,使書本為“我”所用,如他說:“人心中天理具備,讀書亦喚醒一番,何等有益”(卷十一《問疑續錄》),“六經覺我者也”(卷十八《廣德州儒學新建尊經閣記》)。
所謂“事上爐錘”,也隻是指“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之類的儒家道德體驗和踐履,而不是真正的社會實踐。
如他說:“吾人切要,隻于執事敬用功,自獨處以至讀書酬應,無非此意,一以貫之,内外上下莫非此理,更有何事”(卷七《答徐曰仁工曹》)。
三、随處體認天理 “随處體認天理”向來被視為和王守仁心學相區别的湛若水心學的思想特征或标志,黃宗羲說:“陽明宗旨緻良知,先生宗旨随處體認天理,學者遂以王、湛之學各立門戶”(《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湛若水傳》)。
湛若水也認為自己生平言論著述“其詞雖多,不過止在‘體認天理’四字”(卷十九《元年八月初二日進講後疏》)。
同時,他還把“随處體認天理”認定為古來聖賢共同的為學、修養方法。
他說,“随處體認天理六字,千聖同行”(卷二十六《示學六言贈潘汝中黃門》),“為千古聖賢心法之要”(卷二十《鬥山書堂講章》)。
湛若水“随處體認天理”的方法,主要内容有兩個方面:“敬”與“勿忘勿助”。
關于“敬”,他說: 敬者,聖學之要,自古千聖千賢,皆在此處用功,體認天理皆是這個大頭腦,更無别個頭腦。
(卷二十《經筵講章》) 敬立而良知在矣,修己以敬,敬以直内,此聖門不易之法。
(卷二十三《天關語錄》) 可見,湛若水所謂的“敬”,與程、朱的“敬”是基本一緻的,即以儒家的倫理道德标準來規範,制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故他說,“敬也者,思之規矩也”(卷一《樵語》)。
“體認天理”方法的另一個方面是“勿忘勿助”。
他說:“天理在心,求則得之……求之有方,勿忘勿助是也”(卷八《新泉問辨錄》)。
又說:“欲見‘中’道者,必于勿忘勿助之間,千聖千賢皆是此路”(卷二十三《天關語錄》)。
那麼,什麼是“勿忘勿助”?他說: 心虛而“中”見,猶心虛而占筮神。
落意識、離虛體,便涉成念之學。
故予體認天理,必以勿忘勿助自然為至。
(同上) 說勿忘勿助之間便是天理則不可,勿忘勿助之間即見天理耳,勿忘勿助即是中思。
(卷九《新泉問辨續錄》) 可見,湛若水的“勿忘勿助”,是指保持心境的空虛、無一雜念的那種本然狀态,在這種心境的本然狀态中,則“天理”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