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湛若水對江門心學的發展與江門心學的學術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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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湛若水的生平及著述 湛若水(公元1466—1560年)字元明。

    初名露,字民澤,避祖諱,改名雨,後定今名。

    廣東增城人。

    因居家增城之甘泉都,學者稱之為甘泉先生。

     湛若水二十八歲時(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第一次參加會試,落第;于次年往江門,從學陳獻章。

    因悟出“随處體認天理”的修養方法,深得陳獻章的嘉許曰:“著此一鞭,何患不到古人佳處”(《白沙子》卷二《遺言湛民澤》)。

    陳獻章對湛若水極為器重,卒前曾贈詩三首,自跋雲:“達摩西來,傳衣為信。

    江門釣台亦病夫之衣缽也,茲以付民澤,将來有無窮之托,珍重珍重”(同上卷六《江門釣台與湛民澤收管》)。

    視湛若水為自己學術思想的繼承人。

    故湛若水對陳獻章也極其情深。

    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陳獻章殁,他“為之制斬衰之服,廬墓三年不入室,如喪父然”,說:“道義之師,成我者與生我者等”(羅洪先《湛甘泉墓表》)。

    後來,湛若水仕路通達,凡“足迹所至,必建書院以祀白沙”(《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湛若水傳》)。

     湛若水四十歲時(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進士,選授翰林院庶吉士、編修。

    此時,獲交王守仁,甚為相得,以同志相期。

    如王守仁回憶所述,“一見定交,共以倡明聖學為事”(《王文成公全書》卷三十二《年譜》)。

    四十七歲時(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出使安南,冊封國王。

    四十九歲至五十五歲的幾年中,湛若水因服母喪、養病,一直家居講學。

    五十七歲時(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明世宗即位,複被起用,曆仕編修、侍讀、南京國子監祭酒、南京吏部右侍郎轉禮部右侍郎,南京禮部尚書轉吏部尚書、兵部尚書,曾出使安南。

    七十五歲時(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緻仕。

    晚年,緻力于講學著述,年登九十猶為南嶽之遊。

    年九十五卒。

     湛若水久仕高級學官,故其生平所建書院甚多,從學弟子甚衆,“相從士三千九百餘”(羅洪先《湛甘泉墓表》),這對于他的思想的傳播自然很有好處。

     湛若水的著述很多,就羅洪先、洪垣為其所撰《墓表》《墓志銘》中存錄的書目而言,大體可分為三類:一是論述自己心學思想與時事出處之作,如《心性圖說》《樵語》《雍語》《明論》《新論》《新泉問辨》等,由其門弟子編纂成《甘泉先生文集》。

    此集今多有散佚,洪垣于萬曆七年(公元1579年)重刻時序稱:“先生原集四十八冊,今存惟十五冊。

    ”如《明論》十卷全佚,《非老子》《遵道錄》等亦殘缺。

    雖是如此,湛若水心學思想的基本方面和主要觀點,仍可在現存的《甘泉文集》中反映出來。

    二是厘訂儒家經典之作,如《四書訓測》《古本小學》《春秋正傳》《二禮經傳測》《古易經傳測》《尚書問》《詩經厘正》《古樂經傳》《節定儀禮燕射綱目》等。

    湛若水此類著述大都成于五十歲以後,其意在正古人之謬。

    他說:“吾于五十以前,未嘗理會文義,後乃稍稍有見,于《二禮經傳》《春秋正傳》及《古易經傳》《庸學論孟測》,皆以正古人之謬,以開天下後世之蒙,非得己而不已也”(《甘泉先生文集》卷七《答王德徵》,以下凡引《甘泉先生文集》隻注卷數篇名)。

    然而,湛若水的厘訂救正之作,多有依據不足、立論偏頗之失。

    如他根據《論語》“詩三百”一語,竟斷定今《詩經》超過三百之篇,皆是為孔子删去而又為“好事儒複取而混之”的“淫詩”,故他編《厘正詩經誦》,删去十篇“淫詩”,以成“三百”之數(卷七《厘正詩經誦序》)。

    其他如據《中庸》“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和《禮記》“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立“二禮”之說,以《禮記·曲禮》附以《少儀》為“上經”,而《儀禮》定為“下經”(卷七《二禮經傳測序》)。

    又自拟度數為《補樂經》,而以《樂記》為傳(卷七《補樂經序》)。

    皆有“殊傷煩碎”“自信太過”之弊(《四庫總目提要》卷二十五、卷三十九)。

    唯其《春秋正傳》稍有可取,《四庫總目提要》評曰:“此書大旨以《春秋》本魯史之文,不可強立義例,以臆說汩之,惟當考之于事,求之于心,事得,而後聖人之心、《春秋》之義皆可得,因取諸家之說厘正之……若水能舉向來穿鑿破碎之例,一掃空之,而核諸實事以求其旨,猶說經家之謹嚴不支者矣”(卷二十八)。

    湛若水此類著述也多遺失,隻有《春秋正傳》三十七卷錄入《四庫全書》,《二禮經傳測》六十八卷、《古樂經傳》三卷僅存目《四庫全書》,完書迄今未世見。

    三是發揮儒家修身、治國理論之作,即《聖學格物通》。

    此乃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湛若水任南京禮部侍郎時進獻之書,凡一百卷,為時四年方成。

    體例略仿丘濬《大學衍義補》,雜引諸儒及明帝訓示二千餘條,各以己意發明之,誠如他自己所述:“事皆取諸大訓格言,義則附以淺見薄識”(《聖學格物通·進書疏》)。

    此作是他借“立志正心”“敬天畏民”“立教興化”“選賢任能”“抑末薄賦”等儒家傳統的論題,來發揮自己的心學觀點。

     第二節 “萬事萬物莫非心”的心學世界觀 湛若水心學世界觀的最後形成,經曆了一個和陳獻章相似的邏輯發展過程,即它也有三個環節:由“宇宙一氣”開始,經過“理氣一體”“道、心、事合一”而最後得出“萬事萬物莫非心”的心學結論。

     一、宇宙一氣 湛若水深受張載的影響,把“虛無”當作其自然觀中的基本範疇。

    他說:“‘虛’之一字,先儒鮮有道及者。

    後之學者無識見,便以為佛老之學,怕向此中尋求,惟有張子‘虛者仁之原’何等識見……天地至虛而已”(卷七《答王宜學》)。

    但湛若水所謂“虛無”,實是指萬物尚未形成時和消亡後那種宇宙空虛狀況。

    宇宙的變化過程,就是萬物由無到有、由有到無的變化過程。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他認為“虛無”是天地之始終,他說: 天地之初也,至虛。

    虛,無有也。

    無則微,微化則著,著化則形,形化則實,實化則大……大變而實,實變而形,形變而著,著變而微……微則無矣,而有生焉。

    有無相生,其天地之終始乎?(卷二《新論》) 湛若水還接受了張載“太虛即氣”的觀點,認為宇宙就其變化狀況言,是從無到有,從有到無;就其變化的實體言,是“氣”。

    他說: 虛無即氣也。

    如人之噓氣也,乃見實有,故知氣即虛也。

    其在天地,萬物之生也;人身,骨肉毛血之形也,皆氣之質,而其氣即虛無也。

    (同上) 所以,湛若水把“氣”或“虛”比作生成萬物的“種子”或“根本”。

    他說: 空室空木之中有物生焉,虛則氣聚,氣聚則物生,故不待種也。

    氣即種也。

    得之氣化而生也,故虛者生之本。

    (同上) 湛若水的這個觀點,和張載“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的觀點(《正蒙·太和篇》),是極為相似的。

     湛若水進而指出,不僅天地萬物是由“氣”構成,而且精神意識現象也是“氣”的表現,因而得出“宇宙一氣而已”的結論。

    他說: 宇宙間一氣而已,自其一陰一陽之中者謂之道,自其成形之大者謂之天地,自其主宰者謂之帝,自其功用者謂之鬼神,自其妙用者謂之神,自其生生者謂之易,自其生物而中者謂之性,自其精而神、虛靈知覺者謂之心,自其性之動應者謂之情,自其至公至正者謂之理,自其理出于天之本然者謂之天理,其實一也。

    (卷二《新論》) 張載說:“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正蒙·太和篇》)。

    正是把天、道、性、心都看作是太虛與氣的某種存在形式。

    可見,湛若水“宇宙一氣”的觀點與張載的氣一元論是相近的,這表明湛若水在自然觀上受到張載的很大影響。

     二、理氣一體與道、心、事合一 張載的“太虛即氣”“氣生萬物”固然是徹底的氣一元論自然觀,但它有一個明顯的缺點,就是認為精神是至清之氣(“清極則神”)、萬物是粗濁之氣(“萬物形色,神之糟粕”),認為“合虛與氣,有性之名”。

    這裡,他沒有分清物質與精神在本質上是有所不同的。

    湛若水從張載自然觀中的這個缺陷處向前走去,得出“理氣一體”的結論,他說: 以理氣對言之也者,自宋儒始也,是猶二端也……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器即氣也。

    氣有形故曰形而下,及其适中焉即道也。

    夫中何形矣,故曰形而上。

    上下,一體也。

    以理氣相對而言,是二體也。

    (卷二《新論》) 《易》一陰一陽之謂道,即氣即道,氣之中正者即道,道氣非二也。

    (卷十一《問疑續錄》) 湛若水認為“道”“器”,或“理”“氣”,或“性”“氣”,隻有存在狀态的有形或無形、偏或正的區别,而無本質的不同。

     湛若水“理氣一體”的觀點,把物質性的“氣”和精神性的“理”“性”,看作是同一的,就使他的思想由唯物自然觀走向唯心的倫理觀、世界觀接通了橋梁。

    既然“理”與“氣”或“性”與“氣”同一;那麼,由“天地一氣”進而得出“天地一性”“天地一理”的結論,在邏輯上也就是必然的和合理的了。

    他說: 天地間隻是一個性,氣即性也,性即理也,更無三者相對。

    (卷八《新泉問辨錄》) 天理渾然在宇宙内,又渾然在性分内,無聖無愚,無古無今,都是這個充塞流行。

    (卷二十《韶州明經館講章》) 湛若水認為理、氣或性、氣一體,所以由“宇宙一氣”,推演出“宇宙一理”“宇宙一性”的結論。

    這樣,他的思想開始蛻去了具有張載氣一元論自然觀的色彩,而呈現了具有朱熹理氣觀的色彩,因為朱熹也認為,就事物的現存狀态言,理氣是不可分的。

    但湛若水的“合一”思想,并沒有停止在“理氣一體”上,而是進一步發展,提出心、事、理三者“合一”。

    他說: 甘泉子五十年學聖人之道,于支離之餘而得合一之要……合一有三要,曰心、曰事、曰理,所謂合一也。

    (卷十七《送方直養歸齊雲詩序》) 心也、性也、天也,一體而無二者也。

    (卷二十《天泉書堂講章》) 同樣,既然心、理、氣(事)同一;那麼,由“天地一氣”“天地一理”,進而得出“天地一心”的結論,在邏輯上也是必然和合理的了。

    故他說: 天地古今,宇宙内隻同此一個心。

    (《明儒學案》卷三十七《甘泉學案一·語錄》) 蓋道、心、事合一者也,随時随事何莫非心。

    (卷七《答歐陽崇一》) 至此,湛若水邏輯地提出了具有個性特色的心學定義: 何謂心學?萬事萬物莫非心也。

    (卷二十《泗州兩學講章》) 三、萬事萬物莫非心 湛若水心學思想的基本觀點“萬事萬物莫非心”具有怎樣的理論内容,這要從他對“心”的理解開始分析。

     當然,湛若水也是把“心”理解為具有知覺作用的實體,他說: 知覺者心之體也,思慮者心之用也。

    (卷一《樵語》) 心也者,知也。

    (卷二《新論》) 但是,他又認為,并不是凡具有知覺作用或能力的皆是“心”;而是隻有能認識“天理”的才是“心”。

    他說: 夫心非獨知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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