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明朝開國時期宋濂、劉基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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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主體原來就包含被認識的客體,主、客體本來就是同一的。

    顯然,導緻他這種錯誤的原因,是他把人的“至靈”的認識能力做了無限的誇大,以至把人的精神、意志誇大成為世界的本質,從而把本來存在着的主、客觀矛盾消融了,達到了所謂同一。

    這種同一,實際上是把認識的主觀(心)誇大成為就是一切。

    我們讀一讀下面他講的一段話,就可以明白他這個意思。

    他說: 天下之物孰為大?曰:心為大……曰:何也?曰:仰觀乎天,清明穹窿,日月之運行,陰陽之變化,其大矣廣矣。

    俯察乎地,廣博持載,山川之融結,草木之繁蕪,亦廣矣大矣。

    而此心直與之參,混合無間,萬象森然而莫不備焉。

     非直與之參也!天地之所以位,由此心也;萬物之所以育,由此心也。

    ……心一立,四海國家可以治,心不立,則不足以存一身。

    使人知此心若是,則家可顔、孟也,人可堯、舜也,六經不必作矣,況諸氏百子乎?……四海之大,非一物非我也。

    (《凝道記·天下樞》) 宋濂這一段自問自答,是論說此心所以為天下最大,所以能夠仰觀俯察,看到天地大矣廣矣,是由于此心能與天地相參應合之故。

    但是,他認為還沒有回答問題的實質,所以他接着又說“非直與之參也”,即不僅此心與天地相參應合而已。

    在他看來,此心之所以能夠與天地參,乃是由于此心本身。

    他解釋說,因為天地萬象原來就在此心中,即前面指出的客體原來就在主體之中。

    所以天地萬物“所以位”“所以育”,是“由此心也”,而不是什麼此心與天地參。

    隻要此心一立,可以治國,可以成堯、舜。

    就這樣,他一層一層論說的結果,是此心為天下最大。

    而心所以為最大,因為它既是萬能又是萬有,本具一切。

     心本身又是什麼呢?宋濂說,心不是“一十二兩”的肉團。

    他在《蘿山雜言》中描述心體說:“至虛至靈者心,視之無形,聽之無聲,探之不見,其所廬一,或觸焉,缤缤萃也,炎炎乎熱也,莽莽乎馳弗息也”(《全集》卷三十八)。

    按他所說,心的本來狀态是無形體無聲息的虛寂體,而一旦“觸焉”(“觸”指觸物、及物的意思),即這個本來虛寂的心,一旦遇到外物就有所反應,就“缤缤”,“炎炎”,“莽莽”地動起來。

    所以,他又形容心像一面鏡子,“如鑒之明也,萬象森列,随物而應之”(《全集》卷二十二《全有堂箴》)。

    所謂心如鏡子,是說心本來萬象俱有,當它遇物而動時就顯現出來,能夠“無大不包,無小不涵,雖以天地之高厚,日月之照臨,鬼神之幽遠,舉有不能外者”(《全集》卷三十五《貞一道院記》)。

    必須指出的是,他說心遇物而動,顯現萬象,當然不是說心能被動地反映外物的存在,而是說,物由于心的活動而顯示它的存在,也就是像鏡子一樣,被照現的世界萬象,原來就在鏡子本身。

    顯然,這個鏡子的比喻,是表示客體的存在,是由于主體“缤缤”,“炎炎”,“莽莽”活動的結果。

    如果主體寂然不動,也就沒有客體的存在。

    所以心不動,萬象俱寂;心一動則萬象森列。

    心的這種動有、靜無,宋濂又稱之為“出有入無”(《全集》卷一《元武石記》)。

     宋濂的理學思想也講到理這個範疇,雖然他對理這個範疇論述不多。

    理與心是一物,還是二物?這二者如何擺法?這是朱、陸以後争論的問題。

    宋濂認為,心與理是有相通的地方,但究非一物。

    他說:“心存則理之所存”(《凝道記·段幹微》)。

    這和陸九淵的“心即理”比較接近,但不完全相同。

    宋濂是說理存于心中,如果心不存在,則理就沒有安頓之處。

    顯然心是主要的,而理是從屬于心,心涵蓋着理,這同“心即理”就不盡一緻了。

    宋濂的說法,很可能是對他的老師許謙所說的“心者理之所存”(《讀四書叢說·中庸上》)、“人心本全其天理者也”(同上《論語中》)、“有此心即有此理”(同上《大學》)的話,所做的概括。

    因為心是涵蓋着理,所以宋濂也就不怎麼談到理。

     還要提到的是,宋濂說的心,即“此心”“吾心”“我心”,是指每個人的心,還是普遍的共同的心?宋濂說吾心同于聖人之心,同于亘古以來的心。

    他引陸九淵的話說,“前乎千萬世”,“後乎千萬世”,是“此心同、此理同”,四海“有聖人出焉”,也是“此心同,此理同”(《凝道記·段幹微》)。

    按宋濂的說法,前面提到的“天地之心”,當然也是與我心同、理同。

    所以他說的“我心”“吾心”,就是聖人之心、天下之心、古今同一的心。

    用理學家的話來說,此心非是小我之心,而是大我之心,它不會因人生短暫而消逝,它是永恒地存在着。

     宋濂在論及“吾心”為天下最大時,還談到此“心”與儒家六經的關系。

    他說“禮樂之道,斂之本乎一心,放之塞乎天地”(《凝道記·河圖樞》)。

    而六經就是記錄“吾心”所具之理。

    其說近乎陸九淵,但又不盡同于陸氏之說。

    這裡有必要引錄幾段他的《六經論》。

    順便看一看元末明初理學家對待儒家經典的态度。

    他說: 六經者皆心學[1]也。

    心中之理無不具,故六經之言無不該,六經所以筆吾心之理者也。

    是故說天莫辨乎《易》,由吾心即太極也;說事莫辨乎《書》,由吾心政之府也;說志莫辨乎《詩》,由吾心統性情也;說理莫辨乎《春秋》,由吾心分善惡也;說體莫辨乎《禮》,由吾心有天叙也;導吾民莫過乎《樂》,由吾心備人和也。

    人無二心,六經無二理。

    因心有是理,故經有是言。

    心譬則形,而經譬則影也。

    無是形則無是影,無是心則無是理,其道不亦較然矣乎? 然而,聖人一心皆理也,衆人理雖本具而欲則害之,蓋有不得全其正者,故聖人複因其心之所有,而以六經教之……教之以複其本心之正也。

     嗚呼!……秦漢以來心學不傳,往往馳骛于外,不知六經實本于吾之一心……不知心之為經,經之為心也。

    何也?六經者以筆吾心中所具之理故也……今之人不可謂不學經也。

    而卒不及古人,無他,以心與經如冰炭之不相入也。

    (《全集》卷三十六) 這裡開頭一段像是陸九淵“六經注我”的意思。

    其實他是說,六經是筆錄“吾心之理”,六經之言是概括了“吾心之理”,吾心與六經一緻,二者當如形影的關系,不因為吾心之大而廢六經之言。

    不過,他又指出,所謂六經是記錄“吾心之理”,原是指聖人之心與六經的關系而言。

    對于一般的“衆人”來說,他們心中雖生而禀賦着理,但蔽于“私僞”,“欲則害之”,故其心不得其正。

    因此,記錄聖人之心的六經,對于“衆人”來說,就有“教之以複其本心之正”的作用了。

    原來,他說六經是筆吾之心,是對一般人講的,要他們讀六經,重視六經。

    這和陸九淵對待六經的态度不盡相同。

    宋濂是說六經記錄聖人之心,是聖人之言,而陸九淵是說“六經注我、我注六經”,其意是尊大我心。

    陸氏雖然不廢六經之言,但按他的意思,卻難免要輕視六經,以至他的門徒就有“不讀書,不窮理,專做打坐工夫”(陳淳語),“以不讀書為學”(全祖望語)。

    宋濂在論證心的絕對性之後,指出“心之為經,經之為心”的形影關系,說明六經也同樣具有絕對性。

    宋濂對六經的這種态度,當然也反映了金華朱學重經、史的傳統。

     但是,宋濂卻認為這是他發現了“至寶”。

    他欣喜地說,天下之“至寶”,不是“萬金之利”,也不是“鬥大金印”,而是“吾身之心”。

    這是說,他在萬象世界中摸索的結果,發現天下最大的寶貝,原來就在自家的心中!要問吾心何以是“至寶”?這在前面他對心體的論說中已經講到。

    這裡不妨再引錄一段他說吾心何以是“至寶”的話。

    他說吾心能“範圍至道,妙契天符,初無聲臭,不分遠近,非至寶欤!函天包地,載負陰陽,日月同明,鬼神同妙,非至寶欤!不為堯存,不為桀亡,終古特立,不遷不變,非至寶欤”(《凝道記·終胥符》)!他又說,可惜人們“不自知”(同上)。

    如果人們認識吾心自有“至寶”,也就知道“心中自有聖人”,“何勞外慕”(同上《憫世樞》)。

    問題是,認識心中自有“至寶”固然重要,可是比這更重要的是,人們如何去認識它?通過什麼方法、途徑去獲得它?這是理學的為學之道和道德修養問題。

    宋濂于此提出以佛資儒、儒佛并用的識心、明心的方法。

     四、識心、明心的方法 如何識心、明心?宋濂提出了不斷克除“人僞”的所謂“存心”方法。

    他說:“人僞之滋,非學不足克之也”(《全集》卷二十二《全有堂箴》)。

    認為克除人僞之法在于學,至于學的内容,前面他說過要讀記錄聖人之心的六經。

    故說:“周公、孔子我師也,曾子、子思我友也,《易》《詩》《書》《春秋》吾器也,禮、樂、仁、義吾本也,刑法政事吾末也”(《凝道記·天下樞》)。

    他列為學的内容,基本上是身外的東西,即以往理學家說的身外之物(理學的“物”所指很廣,人、事、曆史、讀書、灑掃應對之類亦稱“物”)。

    宋濂也講“格物緻知”與“持敬”,内外兼進。

    此即他在《自題畫像記》中說的,“用緻知為進德之方,藉持敬為涵養之地”(《全集》卷四十七)。

    其在《靜學齋記》中講的明、誠兩進也是這個意思(同上卷三十二)。

     我們知道,緻知與持敬、明與誠,本是朱熹在為學求道中,所講的由外知到内知和内外交盡的方法。

    這一方法的特點,是重視身外格物窮理的所謂下學功夫。

    而朱熹講的這個方法和功夫,又是從理在心亦在物這個前提出發的。

    這顯然同宋濂以心為絕對這個前提是難以合轍的。

    所以,在宋濂的著作中,雖然偶爾也提到格物緻知,但幾乎沒有論述過它的具體步驟、方法。

    看來,他之所以論為學而簡單聯系到身外之物,隻不過是作為他識心、明心的一種補充的功夫。

    這正像元代持有本心論的理學家那樣,其所以也講點下學功夫,是為了在求心中能有“根腳”,不至于面壁蹈空。

     作為宋濂識心、明心的主要方法和功夫,不是對身外之物的格物窮理,而是“不假外求”的内向冥悟。

    這種内向冥悟是同他說的吾心為天下最大相一緻的。

    他這種内向冥悟的方法,首先是把同萬象世界相接的心,使之回到所謂“常寂”的狀态。

    在他看來,心在“常寂”的這一靜止的狀态中,才能光明瑩徹,顯出“真知之心”。

    這實際上是把人心,即把人的思想、精神、智慧,同實在的客觀世界分離開來,以超乎客觀世界。

    可是,現實的人本來就生活在“有”的世界中,又如何使心回到“常寂”狀态?過去周惇頤有“主靜”法,程頤有“主敬”法,而宋濂,據他說是取“佛氏空寂之義”,其法是從所謂“不二之門”入手。

     佛教講的“不二之門”,是指破二邊,或叫作“雙譴”“雙絕”的“中道”方法。

    這種方法,認真說來,與儒家治心養性的修身方法是難以相符的。

    因為佛教的方法是出于超世脫俗,儒家的方法是出于維護現世的禮義綱常。

    宋濂卻以佛教的方法加以損益,作為儒家識心、明心的方法。

    他談到佛教可以“有補治化”時指出: 成周以降,昏嚣邪僻,翕然并作,绁缧不足以為囚,斧锧不足以為威。

    西方聖人(佛祖)曆陳因果輪回之說,使暴強聞之赤頸汗背,逡巡畏縮,雖蝼蟻不敢踐履,豈不有補治化之不足?(同上卷十三《重刻護法輪題辭》) 韓愈排佛,指斥佛教出世,棄仁蔑義,有悖于封建人倫。

    宋濂卻說佛教“有補治化”。

    這種說法,還見之于他另外幾篇文字中,稱佛子“身居桑門,心存孝道”(同上卷二《贈定岩上人入東序》);他們也有“忠君愛物之心”(同上卷十三《恭跋禦制詩後》)。

    宋濂所說,還僅是從社會治化和人倫方面而言,如果從思想作用來說,佛教就不僅僅是“有補治化”,而是必須以佛資儒的問題了。

    這是他從儒、佛“本一”,“同一”當中提出來的。

    在理學家當中這樣公開的宣揚佛教是不多的。

    這裡引錄他的幾段有代表性說法: 西方聖人以一大事因緣出現于世,無非覺悟群迷,出離苦輪;中國聖人(孔孟)受天眷命,為億兆民主,無非化民成俗,而跻于仁壽之域。

    前聖、後聖,其道揆一也。

    ……禮樂刑政……實與諸佛同一。

    (同上卷二十二《金剛般若經新解序》) 天生聖人化導蒸民,雖設教不同,其使人趨于善,道則一而已。

    儒者曰:我存心養性也;釋者曰,我明心見性也。

    究其實,雖若稍殊,其理有出于一心之外者哉?……(儒)修明禮樂刑政,為制治之具;(佛)持守戒定慧,為入道之要。

    一處世間,一出世間……而一趨于大同。

    ……儒釋一貫也。

    (同上卷十三《夾注輔教編序》) 大雄氏躬操法印,度彼群迷,翊天彜之正理,與儒道而并用。

    ……魯典(儒典)、竺墳(佛典),本一塗轍。

    或者歧而二之,失則甚矣。

    (同上卷八《贈清原上人歸泉州觐省序》) 在他的文集中,這類說法真可以說是連篇累牍。

    我們僅從上引的幾段中,可以明顯看到,宋濂講儒、佛所以“本一”“同一”“一貫”,其意是強調儒學不過是“化民成俗”的倫常,“禮樂刑政”的“制治之具”,而佛教是能“覺悟群迷”,能入人之心,因此才是“入道之要”。

    可見,佛教比起儒學更高明,作用更大。

    過去多半是由高僧唱的“三教合一”,現在則由宋濂這位名儒理學家出來講了。

    他講的儒佛不僅可以“合一”,而且本來就是“同一”“本一”的。

    其說比“三教合一”更進了一步。

    這就是宋濂在識心、明心的方法中,取佛氏空寂之義的思想淵源。

     什麼是空寂之義?主要是指“蕩名相之粗迹”。

    這裡選取他一段比較赅括的話以資說明。

    他在《送璞原師還越中序》中說: 蓋宗儒典則探義理之精奧,慕真乘則蕩名相之粗迹。

    二者得兼,則空有相資,真俗并用,庶幾周流而無滞者也。

    ……有若璞原,其知真乘法印與儒典并用者欤!處乎世間不着世間,如環之無端,不見其止,如刃之剖水,不見其迹。

    其知空有相資,真俗并用者欤!循序而上,此焉發轫。

    ……予儒家之流也,四庫書冊,粗嘗校閱,三藏原文,頗亦玩索,負誇多鬥靡之病,無抽關啟鑰之要。

    (同上卷八) 這一段話是從儒佛相資、真俗并用的關系上,談學道者在儒、佛中如何“二者得兼”的問題。

    在儒、佛二者當中兼取什麼?他說,在儒學中當探取“義理之精奧”。

    這裡說的“義理”,與宋人說的“義理之學”的義理并不一樣,它是指世間“化民成俗”,“禮樂刑政”之類的社會治化之道。

    而對佛教,是取其“蕩名相”。

    在他看來,能這樣兼取儒、佛,學道者即可由此“發轫”,“循序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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