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程朱理學的修正者——黃震及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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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李心傳的六篇傳記,系黃震于鹹淳四年(戊辰)任史館校閱時所作。
(五)《仰天遺草》一卷。
關于此書,《(康熙)〈鄞縣志〉》卷二十《修辭考·著述》有著錄。
原書已佚。
第二節 黃震的宇宙論 在宇宙論方面,黃震認為:“理無定形,亦無終窮。
……事萬變而不齊,而理無不在。
……理本無所不包”(《日抄》卷六十八《讀葉水心文集》),“理雖曆萬世而無變”(《日抄》卷四十《讀東萊先生文集》)。
這同朱熹所謂“儒者以理為不生不滅”(《朱子語類》卷一二六),理“無所适而不在”(《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讀大紀》)等提法沒有什麼兩樣,也是把精神性的“理”說成是超時空的存在。
黃震還因襲了朱熹關于“天理流行”的觀點,一再談道:“雲為百措,無非天理之流行”(《日抄》卷九十三《謝王倉使破白改官狀》),“天高地下,萬物散殊,皆造化生息之仁,而至理流行之寓”(同上卷八十六《林水會心記》),“一事一物之微,一舉一動之暫,無非天理之流行”(同上卷八十七《止庵記》),等等。
“理”又被等同于“太極”,“天理流行”亦即“太極”之流行。
所以,他又說:“一太極之妙,流行發見于萬物”(同上卷九十一《書劉拙逸詩後》)。
依照這種觀點,天地間的一切事物,都成了他所謂的“理”(或“太極”)的體現。
這就颠倒了客觀物質世界同觀念之間的關系,說明黃震的宇宙論是繼承了朱熹的客觀唯心主義的天理論。
黃震在繼承朱熹天理論的同時,對程朱理學關于“道”的觀點有所修正。
首先,黃震批評了認為“道”超出天地人事之外的觀點。
他說: 道即理也。
粲然于天地間者皆理也。
不謂之理而謂之道者,道者,大路之名,人之無有不由于理,亦猶人之無有不由于路。
謂理為道者,正以人所當行,欲人之曉然易見,而非超出人事之外,他有所謂高深之道也。
(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 夫道,即日用常行之理。
不謂之理而謂之道者,道者,大路之稱。
即其所易見,形其所難見,使知人之未有不由于理,亦猶人之未有不由于路。
故謂理為道,而凡粲然天地間,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矣。
奈何世衰道微,橫議者作,創以恍惚窈冥為道,若以道為别有一物,超出天地之外,使人謝絕生理,離形去智,終其身以求之而終無得焉。
籲,可怪也!(同上卷九十五《讀抱樸子》) 這裡,無論是“道即理”“道即日用常行之理”的命題,或是“道者,大路之名”,“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的提法,都淵源于朱熹[4]。
但是,黃震由此而進一步反複強調“道”不在天地人事之外,則是對朱熹的觀點的一種修正。
我們知道,在朱熹那裡,“道”作為與“理”等同的範疇,既是指作為道德倫理準則的“理”,即“人道”;也是指作為宇宙主宰、萬物本原的“理”,即“天道”。
就前者而論,朱熹認為“理”在事中;就後者而論,朱熹則強調“理”在事先,認為“未有天地之先,畢竟先有此理”(《朱子語類》卷一)。
即認為“理”(“道”)可以獨立存在于天地之外。
這兩種觀點以“理”生“氣”為紐帶,互相聯系,共存于朱熹天理論的思想體系中。
然而,在上面的引文中,黃震卻是以“道”在事中的觀點,否定“道”(“理”)在天地人事之外的觀點。
這就在實際上背離了朱熹的“理”在事先說。
黃震在批評老子關于“道”的觀點時,曾說:“愚觀老氏首言道可道,非常道。
又曰:可道非道。
是首破天下萬世常行之理,而後來之蕩空者皆從而衍之也”(同上卷六十一《讀歐陽文》)。
這裡,他是把“道”在事中的觀點同老子“道”先天地生的觀點對立了起來,用前者否定後者。
我們知道,朱熹的“理”在事先說,與老子關于“道”先天地生的觀點是一脈相通的。
所以,黃震對老子“道”論的批評,實際上也是對朱熹“理”在事先說的背離。
其次,黃震依據“道”在事中的觀點,批評了二程及其門人謝良佐對于曾晳的贊揚,反對他們“遺落世事,指為道妙”。
《黃氏日抄》卷二《讀論語·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章》中說: 四子侍坐,而夫子啟以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蓋試言其用于世,當何如也?三子皆言為國之事,皆答問之正也。
曾晳,孔門之狂者也,無意于世者也。
故自言其潇灑之趣。
此非答問之正也。
夫子以行道救世為心……夫子豈以忘世自樂為賢,獨與點而不與三子哉?後世談虛好高之習勝,不原夫子喟歎之本旨……單摭與點數語而張皇之,遺落世事,指為道妙。
甚至謝上蔡以曾晳想象之言為實有暮春浴沂之事,雲三子為曾晳獨對春風冷眼看破……是蓋學于程子而失者也。
程子曰:“……孔子與點,蓋與聖人之志同,便是堯、舜氣象。
”此語微過于形容,上蔡因之而遂失也。
……曾晳固未得與堯、舜比,豈得與夫子比? 這裡,黃震以孔子為“行道救世”的表率,把“為國之事”視為“行道救世”的具體表現。
顯然,他認為“道”即存在于“為國之事”中。
因此,在他看來,“無意于世”的曾晳,是于此“道”無緣的。
而二程、謝良佐對曾晳的贊揚之詞,什麼“堯、舜氣象”,什麼“冷眼看破”雲雲,也就自然是“遺落世事,指為道妙”,即沒有講明“道”之真正所在了。
應當指出,在贊揚曾晳這點上,朱熹比二程、謝良佐更甚。
他在《論語集注》《先進·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章》注中說:“曾點之學,蓋以有見夫人欲盡處,天理流行……其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
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見于言外。
視三子之規規于事為之末者,其氣象不侔矣。
”即認為曾晳能達到一種使自己内心充滿“天理”,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的精神境界,因而是隻知拘泥于具體事物的子路、冉有、公西華三人所不能相比的。
由此可見,黃震所批評的“遺落世事,指為道妙”的思想傾向,實際上也是包括了朱熹的這種觀點在内的。
第三,黃震還批評朱熹後學的“道”論。
他說:“文公(指朱熹)既沒,其學雖盛行,學者乃不于其切實而獨于其高遠。
……說《論語》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獨講一貫”(《日抄》卷八十二《撫州辛未冬至講義》)。
他指出,朱熹後學這種“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獨講一貫”的思想傾向,是對孔子《論語》所謂“吾道一以貫之”的“道”論的斷章取義,是受“異端之說”影響而産生的“蕩空之說”(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
同時,他還反複批評朱熹後學中有人認為“道不必貫而本一”的觀點。
他說:“近或推之愈高,謂道本自一,不必言貫,此固非後學所敢言”(同上卷二《讀論語》)。
又說:“謂不必言貫,此道不必貫而本一。
嗚呼!此‘有物混成’之說也,而可以亂聖言哉”(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即認為,“道不必貫而本一”的觀點,正是直接繼承了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道”論。
這裡必須着重指出: (一)如上所述,黃震是把“理”視為亘古永存、無所不在的超時空的存在的,然而又反複強調“道”(“理”)在事中的觀點,否認天地人事之外有什麼“道”(“理”)的存在。
顯而易見,黃震的宇宙論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黃氏日抄》中并沒有專門闡發過“理”生“氣”的問題,而且黃震還表示強烈反對那種不知“實修”,“惟言太極”的風氣(同上卷三十三《讀周子太極通書》)。
他甚至說:對于朱熹,“世不患不見其明理之書,患不見其論政之書”(同上卷九十《晦庵與江玉汝往複帖序》)。
可見,黃震對于從本體論的角度探讨“理”的問題,并不重視。
(二)黃震以上所論的“道”,既然是指所謂“人所當行”的“日用常行之理”,可知他所謂的“道”,指的是封建倫理道德規範,那麼,他所謂的“事”與“道”的關系,也就根本不是指客觀事物及其内部的規律性,而是指在人們的生活中,踐履封建倫理道德的問題。
因此,他所主張的“道”在事中的觀點,并不是唯物主義的觀點,而仍屬于唯心主義理學的範疇。
第三節 黃震的性論 在性論方面,黃震繼承了程、朱“性即理”的觀點。
他說:“‘性即理也’一語,近世間有疑之者,愚意訓義不得不有所托以明之耳。
……性本指人物之所禀賦,然不得不推所賦之實理為說,故曰:‘性即理也’。
陳氏曰:‘理是汛言天地間公共之理,性是言在我之理,隻此一理,受于天而為我所有,故謂之性。
’此語足以解或者之疑矣”(同上卷二十五《讀禮記》)。
很清楚,他同程、朱一樣,認為所謂“性”,是人與物所禀賦的“天理”。
對于由
(五)《仰天遺草》一卷。
關于此書,《(康熙)〈鄞縣志〉》卷二十《修辭考·著述》有著錄。
原書已佚。
第二節 黃震的宇宙論 在宇宙論方面,黃震認為:“理無定形,亦無終窮。
……事萬變而不齊,而理無不在。
……理本無所不包”(《日抄》卷六十八《讀葉水心文集》),“理雖曆萬世而無變”(《日抄》卷四十《讀東萊先生文集》)。
這同朱熹所謂“儒者以理為不生不滅”(《朱子語類》卷一二六),理“無所适而不在”(《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讀大紀》)等提法沒有什麼兩樣,也是把精神性的“理”說成是超時空的存在。
黃震還因襲了朱熹關于“天理流行”的觀點,一再談道:“雲為百措,無非天理之流行”(《日抄》卷九十三《謝王倉使破白改官狀》),“天高地下,萬物散殊,皆造化生息之仁,而至理流行之寓”(同上卷八十六《林水會心記》),“一事一物之微,一舉一動之暫,無非天理之流行”(同上卷八十七《止庵記》),等等。
“理”又被等同于“太極”,“天理流行”亦即“太極”之流行。
所以,他又說:“一太極之妙,流行發見于萬物”(同上卷九十一《書劉拙逸詩後》)。
依照這種觀點,天地間的一切事物,都成了他所謂的“理”(或“太極”)的體現。
這就颠倒了客觀物質世界同觀念之間的關系,說明黃震的宇宙論是繼承了朱熹的客觀唯心主義的天理論。
黃震在繼承朱熹天理論的同時,對程朱理學關于“道”的觀點有所修正。
首先,黃震批評了認為“道”超出天地人事之外的觀點。
他說: 道即理也。
粲然于天地間者皆理也。
不謂之理而謂之道者,道者,大路之名,人之無有不由于理,亦猶人之無有不由于路。
謂理為道者,正以人所當行,欲人之曉然易見,而非超出人事之外,他有所謂高深之道也。
(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 夫道,即日用常行之理。
不謂之理而謂之道者,道者,大路之稱。
即其所易見,形其所難見,使知人之未有不由于理,亦猶人之未有不由于路。
故謂理為道,而凡粲然天地間,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矣。
奈何世衰道微,橫議者作,創以恍惚窈冥為道,若以道為别有一物,超出天地之外,使人謝絕生理,離形去智,終其身以求之而終無得焉。
籲,可怪也!(同上卷九十五《讀抱樸子》) 這裡,無論是“道即理”“道即日用常行之理”的命題,或是“道者,大路之名”,“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的提法,都淵源于朱熹[4]。
但是,黃震由此而進一步反複強調“道”不在天地人事之外,則是對朱熹的觀點的一種修正。
我們知道,在朱熹那裡,“道”作為與“理”等同的範疇,既是指作為道德倫理準則的“理”,即“人道”;也是指作為宇宙主宰、萬物本原的“理”,即“天道”。
就前者而論,朱熹認為“理”在事中;就後者而論,朱熹則強調“理”在事先,認為“未有天地之先,畢竟先有此理”(《朱子語類》卷一)。
即認為“理”(“道”)可以獨立存在于天地之外。
這兩種觀點以“理”生“氣”為紐帶,互相聯系,共存于朱熹天理論的思想體系中。
然而,在上面的引文中,黃震卻是以“道”在事中的觀點,否定“道”(“理”)在天地人事之外的觀點。
這就在實際上背離了朱熹的“理”在事先說。
黃震在批評老子關于“道”的觀點時,曾說:“愚觀老氏首言道可道,非常道。
又曰:可道非道。
是首破天下萬世常行之理,而後來之蕩空者皆從而衍之也”(同上卷六十一《讀歐陽文》)。
這裡,他是把“道”在事中的觀點同老子“道”先天地生的觀點對立了起來,用前者否定後者。
我們知道,朱熹的“理”在事先說,與老子關于“道”先天地生的觀點是一脈相通的。
所以,黃震對老子“道”論的批評,實際上也是對朱熹“理”在事先說的背離。
其次,黃震依據“道”在事中的觀點,批評了二程及其門人謝良佐對于曾晳的贊揚,反對他們“遺落世事,指為道妙”。
《黃氏日抄》卷二《讀論語·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章》中說: 四子侍坐,而夫子啟以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蓋試言其用于世,當何如也?三子皆言為國之事,皆答問之正也。
曾晳,孔門之狂者也,無意于世者也。
故自言其潇灑之趣。
此非答問之正也。
夫子以行道救世為心……夫子豈以忘世自樂為賢,獨與點而不與三子哉?後世談虛好高之習勝,不原夫子喟歎之本旨……單摭與點數語而張皇之,遺落世事,指為道妙。
甚至謝上蔡以曾晳想象之言為實有暮春浴沂之事,雲三子為曾晳獨對春風冷眼看破……是蓋學于程子而失者也。
程子曰:“……孔子與點,蓋與聖人之志同,便是堯、舜氣象。
”此語微過于形容,上蔡因之而遂失也。
……曾晳固未得與堯、舜比,豈得與夫子比? 這裡,黃震以孔子為“行道救世”的表率,把“為國之事”視為“行道救世”的具體表現。
顯然,他認為“道”即存在于“為國之事”中。
因此,在他看來,“無意于世”的曾晳,是于此“道”無緣的。
而二程、謝良佐對曾晳的贊揚之詞,什麼“堯、舜氣象”,什麼“冷眼看破”雲雲,也就自然是“遺落世事,指為道妙”,即沒有講明“道”之真正所在了。
應當指出,在贊揚曾晳這點上,朱熹比二程、謝良佐更甚。
他在《論語集注》《先進·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章》注中說:“曾點之學,蓋以有見夫人欲盡處,天理流行……其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
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見于言外。
視三子之規規于事為之末者,其氣象不侔矣。
”即認為曾晳能達到一種使自己内心充滿“天理”,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的精神境界,因而是隻知拘泥于具體事物的子路、冉有、公西華三人所不能相比的。
由此可見,黃震所批評的“遺落世事,指為道妙”的思想傾向,實際上也是包括了朱熹的這種觀點在内的。
第三,黃震還批評朱熹後學的“道”論。
他說:“文公(指朱熹)既沒,其學雖盛行,學者乃不于其切實而獨于其高遠。
……說《論語》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獨講一貫”(《日抄》卷八十二《撫州辛未冬至講義》)。
他指出,朱熹後學這種“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獨講一貫”的思想傾向,是對孔子《論語》所謂“吾道一以貫之”的“道”論的斷章取義,是受“異端之說”影響而産生的“蕩空之說”(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
同時,他還反複批評朱熹後學中有人認為“道不必貫而本一”的觀點。
他說:“近或推之愈高,謂道本自一,不必言貫,此固非後學所敢言”(同上卷二《讀論語》)。
又說:“謂不必言貫,此道不必貫而本一。
嗚呼!此‘有物混成’之說也,而可以亂聖言哉”(同上卷八十二《臨汝書堂癸酉歲旦講義》)?即認為,“道不必貫而本一”的觀點,正是直接繼承了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道”論。
這裡必須着重指出: (一)如上所述,黃震是把“理”視為亘古永存、無所不在的超時空的存在的,然而又反複強調“道”(“理”)在事中的觀點,否認天地人事之外有什麼“道”(“理”)的存在。
顯而易見,黃震的宇宙論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黃氏日抄》中并沒有專門闡發過“理”生“氣”的問題,而且黃震還表示強烈反對那種不知“實修”,“惟言太極”的風氣(同上卷三十三《讀周子太極通書》)。
他甚至說:對于朱熹,“世不患不見其明理之書,患不見其論政之書”(同上卷九十《晦庵與江玉汝往複帖序》)。
可見,黃震對于從本體論的角度探讨“理”的問題,并不重視。
(二)黃震以上所論的“道”,既然是指所謂“人所當行”的“日用常行之理”,可知他所謂的“道”,指的是封建倫理道德規範,那麼,他所謂的“事”與“道”的關系,也就根本不是指客觀事物及其内部的規律性,而是指在人們的生活中,踐履封建倫理道德的問題。
因此,他所主張的“道”在事中的觀點,并不是唯物主義的觀點,而仍屬于唯心主義理學的範疇。
第三節 黃震的性論 在性論方面,黃震繼承了程、朱“性即理”的觀點。
他說:“‘性即理也’一語,近世間有疑之者,愚意訓義不得不有所托以明之耳。
……性本指人物之所禀賦,然不得不推所賦之實理為說,故曰:‘性即理也’。
陳氏曰:‘理是汛言天地間公共之理,性是言在我之理,隻此一理,受于天而為我所有,故謂之性。
’此語足以解或者之疑矣”(同上卷二十五《讀禮記》)。
很清楚,他同程、朱一樣,認為所謂“性”,是人與物所禀賦的“天理”。
對于由